招聘滨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雇员简章公示(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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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滨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雇员简章公示篇一
2012-07-13 09:01:38 来源:河北中公教育 点击:18 加入收 藏
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河北省公安厅
为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公 告
为加强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全省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1000名,其中:特技类职位100名,治安类职位600名,专业类职位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对其中的特殊技能类职位采取特殊的测试方法。
二、招录的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各地在狙击、排爆、搏击、攀登、突击等五个方面具有突出技能的符合条件人员。
(二)河北省生源或户籍的符合条件人员(户籍以2012年7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录范围。
三、招录的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6日至1994年7月16日出生)。“特技类”职位考生符合放宽年龄条件(见职位条件)的,年龄上限放宽到27周岁(1985年7月16日以后出生)。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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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特殊技能等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招录职位条件一览表》,附后)。
(四)符合公安人民警察录用的身体和健康条件。
(五)被录用后在录用职位工作不少于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
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8、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四、招录使用的网站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考生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公布证件审核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考生网上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发布重要通知等,使用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
(二)各设区市公布证件审核地点,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安排,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等,按照考生报考职位所属市,分别使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保定市人才市场网(http:///)沧州人才网(http:///)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7月16日9:00至7月22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3日16:00。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提示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填报信息,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于7月22日8:30-17:30,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笔试、证件审核 1、8月1日后,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统一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2、8月4日上午进行笔试。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可参考《河北省2012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3、8月15日,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是否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地点(证件审核地点同时在各设区市网站公布)。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的比例是:
“特技类”、“治安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本职位名次排在招录计划3倍以内的考生进入证件审核,3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专业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本职位名次排在招录计划5倍以内的考生进入证件审核,5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4、证件审核。8月17日、18日8:00-12:00,13:30-17:30,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特殊技能有关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发现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符合条件的进入以下程序的测试。
特别提示:“特技类”“专业类”“治安类”三类考生在证件审核后,在以下将要进行的测评、测试的程序、方法和地点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按照自己所报考的职位类别参加。
(三)对“特技类”职位考生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特殊技能测试 8月20日早7点30分,“特技类”职位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省公安厅机关(中山西路469号)集合,未按时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在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对体能测评合格的随即进行特殊技能测试,特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方法附后)。
(四)对“专业类”职位考生在所报考市进行体能测评
8月20日早7点30分,“专业类”职位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所报考市指定地点集合,未按时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即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在证件审核时告知)。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体能测评合格的,分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本职位招录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3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对“专业类”、“治安类”职位考生在所报考市进行面试
“专业类”、“治安类”考生于8月29日后,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9月1日、2日,“专业类”、“治安类”职位考生在各市进行面试。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场次。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对考生各项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
“特技类”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20%+特殊技能测试成绩×80% “专业类”、“治安类”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分职位(蛇形分组的按蛇形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根据招录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革命烈士的子女或配偶,曾受县团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队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中共党员,“特技类”职位特殊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专业类”、“治安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体检
9月4日,考生在所报考市网站查询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以及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有关要求等。体检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的体检标准掌握(有关文件附后)。
(八)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和表现,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九)公示、审批录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各市网站进行公示。按规定程序审批录用,通知新录用人员报到。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体能测评、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种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班。
附件:
1、
2、
3、
4、
5、各市公务员局、
6、
招聘滨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雇员简章公示篇二
滨州市招聘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雇员简章
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的需要,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滨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招聘8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男性,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科以上学历(专业规定见下表)、滨州市常住人口;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9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考职位及名额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9日—1月21日
上午 08:30——11:30
下午1:30—— 4: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才市场(黄河六路520号)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提供本人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于1月25日到滨州市人才市场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笔试、面试按照各占5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2010年1月26日
上午 9:00—— 11:00
内容:综合文化知识及相关专业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月29日在滨州人才网(监督电话:
监督信箱:
3364402 sdbzdx@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招聘滨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雇员简章公示篇三
海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招聘保安简章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加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拟招聘保安若干名,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男性青年(目前正在保安、协警岗位工作或从保安、协警岗位上辞职或被辞退的除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分配;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保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
4、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及色盲,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
二、报名及出具材料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19日至7月 26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海宁市硖石镇海昌路南原东长印染厂内)
(三)报名要求: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5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退伍军人随带退伍证。
三、面试和笔试 报名时,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面试、笔试。
四、聘用办法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政审。然后,由招聘单位在体检、政审合格者中择优录用。
2、退伍军人、已经取得汽车驾驶证、具有计算机应用技能等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联系电话: 87016703 87016728
海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招聘滨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雇员简章公示篇四
招聘滨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雇员简章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的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招聘7名滨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的)。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滨州市常住人口;
5、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身高不低于1.75米,体重不低于55公斤,有拳击、武术特长者优先,退伍战士获得支队(团)以上机关军事训练荣誉或夺得军事训练比武名次者,可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1年 月 日— 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四路307号)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分别按照30%、40%、3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120分钟,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办理面试准考证事宜将于笔试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滨州人才网( 3364402
bzrcfwz@ 二○一一年十一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