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九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篇一
一、坚定党的思想理论,构筑拒腐防线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李俊夫、蒋尊玉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
作为人民眼中的党员干部,为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优化改造,坚定党的思想理论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示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环境中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成为人民好公仆。
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永葆公仆本色
古语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以身作则。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是听其言,观其行的。如果说的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群众是不会信任的,实际上会让其他党员干部和群众上行下效,带坏了党风,带坏了政风,带坏了一方社会风气。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而作为基层的党员干部更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不参与用公款大吃大喝;坚持杜绝利用职权批条子,讲私情,谋私利;严格按照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始终要求自己个人生活不能奢,思想防线不能松,做人格调不能低,处理问题手不能软。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则为镜,鉴照自己的行为,在灵魂深处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始终把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倾注在本职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为宗旨,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出以公心,正确看待权力,做到眼光远大,心胸开阔,自觉奉献,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以先进为标杆,引导自身践行方向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委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因此将书中提到的曹应均、林井维等先进人物事迹作为自身标杆,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更好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迈上新台阶。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篇二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重庆华联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第三分所
二oxx年九月二十九日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篇三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篇四
为加强我院的科学管理 , 制度 管理 ,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加快我镇卫生事业发展,提升我院为全镇健康服务的总体水平。充分调动干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 、 福利条件。坚持以公共卫生 服务为主导,以 基本医疗 为龙头,以医疗保障体系为阵地,全面加强医疗安全。努力创造条件拓宽服务范围。 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改革的要求 ,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稳定、健康、长效的发展工作机制。真抓实干,为开创 年卫生事业而努力工作。
第一条 :全院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必 须牢固树立 “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 ”的思想,履行“救死扶伤、乐于奉献”的崇高品德, 廉洁奉公, 各负其责 ,使各项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条:实行院长 负总责 、院委 成员分线负责管理的 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完成 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 三 条:“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是治院的方针,狠抓内部管理,建立 健 全的公共卫生。医疗管理以及各项 卫生 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与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也是预防 各种差错发生的有效措施。
第 四 条:完善全院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全面实行 服务 管理考核。
第 五 条: 不断完善各项医疗体制建设 ,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医疗差错发生。医务及工作人员诊治及工作期间, 因工作马虎 、 服务态度恶劣,违反操作规程以及末及时书写医疗文书所造成事故或 医疗 纠纷,使医院名声及经济利益受损,根据情节由当事人承担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 直接赔偿 和 行为 责任 ,并 取消评先、评优、晋升、晋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重大问题按法律法规及卫生院规章制度执行。
第 六条: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公卫各线专干认真按照年初公卫管理方案和《平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有计划有步骤的每日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进度以及下村、开会、群众反映等情况做好日记,院委会及分管负责人每月进行督查,作为发放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医务人员实行每日早会 制度 ,做好交接-班工作。同时也形成行政值班 制度 ,值班人员保证 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事件处理时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第八条:所有工作人员禁止从事或兼职与医疗业务有关的业务工作;禁止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经院方处理后屡教不改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 九 条:干职工因违反计划生育、“两非”工作以及违法、违纪、违章事件的将解除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将取消全年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晋升、晋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 十 条:节假日安照院委会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节假日管理办法所制订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
第 十一 条:干职工要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意识,人人关心集体,人人参与管理,为卫生院的发展献计献策。凡干职工争取的外援资金,院方可以在不负担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按 一定的比例进行 奖励。
第十 二 条:按照时间表上下班和值班表上班,夏季作息时间从 5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实行上午 7 : 30—11 : 30 ;下午 2 : 30—5 : 30 为上班时间;冬季 10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00 —5 : 00 为上班时间;其余时间 按 值班 制度 安排。
第十 三 条: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穿戴整洁,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护士加戴工作帽、口罩。做到优质服务,面带微笑,精神爽爽,待病人如亲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接待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诊治精心。树立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任劳任怨,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勇于创新。
第十 四 条: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墙壁、窗台无灰尘,屋角、天顶无蜘蛛网等。用爱心爱护院容院貌,各自办公室整洁、清晰,资料存放有序,药、械摆放整齐、干净。
第十 五 条:不在病人面前议论病情,不泄露病人的隐私与秘密,用高度的负责态度,严肃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及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 十 六 条:每月四天假,以星期日或星期六为休假日。其他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违反《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超过的天数视为旷工。
第十 七 条:我国传统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不列入每月 4 天假内。
第 十 八 条:干职工参加单位选派各类脱产业务培训学习和出差的视为出勤。
第十 九 条:下村出公差,必须有记录,要向当班人说明,去什么地方,与什么人,干什么事,需要多久时间,并且要当事人的签名回单,且及时交当班人记录。
第二十条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实行 分管院长 负 总 责 、专干具体负责制; 落实县局和各主管单位下达的全年目标考核管理 任务 ,并完成院内及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 一 条:全面加强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开拓创新搞好防病治病的良好局面,努力减少人民群众发病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防病控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 二 条: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制订 好 村 级管理 计划、方案 , 制订 好落实 目标任务、报酬 考核要求, 并具体组织实施。 利用例会、电话收集数据。做好村级培训工作,完善各种报表及数据,记录完整 , 及时归帐。建立健全的资料库。
第二十 三 条: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一。疾病控制工作:
1. 规范接种门诊(包括村卫生室接种门诊)的各项要求、免疫程序、指导原则,公示各种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2. 搞好冷链运转工作,做好各类疫苗的收、发和使用记录。
3. 完善预防接种卡、证、册的登记, 7岁以下儿童 建 卡 率达到 98%, 并将信息录入计算机,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 必 须大于9 5 % 以上 。
4. 努力控制接种异常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二 .疫情报告与管理:
1. 认真做好 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 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要登记和报告好; 特别是本院及村级卫生机构发现的,一定不准瞒报和漏报。对出现突发事件一定要向院长及上级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进驻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必须保证 100%。
2 .有针对性地对结核病进行督导,有效地控制结核病发生。
3. 利用各种手段收集死亡数据,认真搞好死因病史调查及资料上报 ,死因数据上报率达 100%。
三 . 孕产妇 保健
1. 全面掌握全乡孕产妇数,通过下村和召开村及保健员例会,认真掌握全乡妇幼保健基本情况。孕产妇系统管理 率达到 90%以上,
2. 加大实行住院分娩,杜绝家庭接生的宣传力度,及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各种表、卡、册的数据正确,完整。孕产妇 住院分娩率在 98%以上。
3. 落实3月9月2次高危筛查管理工作,做好产前产后的访视途径和要求。
4 .抓住妇科病普查工作,不断提高妇产科知名度。协助开展住院分娩工作,不断提高住院分娩率。
四 .儿童保健
为 0--6岁的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建档率100%; 开展 新生儿访视及 儿童系统 保健 管理 ,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儿童系统 保健 管理 率 90%; 加强体弱儿童系统管理 , 体弱儿童系统管理 率100%。
五 、健康 教育
1、:制订全年卫生宣教任务,采取多形式的渠道开展宣传教育,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2、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优生优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向全镇居民提供健康教育信息宣传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经常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不少於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
六 、健康档案管理
1: 新建和完善各类人群健康档案, 保障总人数的80%建立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 100%建立档案 ,建立统一、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对档案要及时更新,并实现计算机管理。
七 、慢性病管理
1: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 35岁以上 人群实行首 诊测血压,对 确诊 高血压 和糖尿 病 患患者进行系统管理, 建立高血压、糠尿病 以及其它慢病 患者 健康 档案,并定期随访。 其他慢性病要登记,有资料管理。 慢病人群健康管理率达 95%以上。
八 .重性精神病管理
1:对辖区内常住人口进行重性精神病患者摸底筛查,发现率不得低于90%,并及时指导,每月随访一次。重性精神病 患者管理率达 90%以上。
九。 老年人保健
加强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和、每年体格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十 、卫生监督 和食品安全管理
全面掌握辖区 医疗机构、学校食堂、 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 、公共场所 及从业人员底子,建立各种表格信息登记。每年进行多次卫生监督,对每次集餐活动进行检查与指导。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
第二十 四 条:建立 临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程序操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格按照处方书写要求开具处方。
第二十 五 条: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经常性地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安全教育,强化“三基”训练,熟练掌握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理论,健全护理管理,满足临床需求。
第二十 六 条:转变服务模式,加强临床基础服务,落实“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和人性化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服务需要。
第二十 七 条:完善各科室岗位的布局,提高重点科室的能量建设,为开展临床医疗服务提供保障。
第二十 八 条:加强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在职各种培训和继续医学的教育计划,满足服务需求。
第二十 九 条:加强中医服务管理,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努力利用中医药解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服务需要。
第 三 十条:加强临床用药管理,特别是加强抗菌药品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还有特殊药物管理要求。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做到发现就报告。建立健全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第三十 一 条: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院内感染 控制 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严 防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根据我院实际,为适应医疗卫生改革的要求,应对国家药品零利率的实施;努力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完善药品流通手续,规范我院进药流程。制订如下药品管理条款:
第三十 二 条:进购药品由药房造具计划,报院长审批,会计进购;审核内容;
1、是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之内的。
2、城乡医保报销范围之内的。
3、是治疗中需要的。
第三十 三 条:药房实物负责人应经常对药房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临近过期的,要经常提醒医师,并向业务副院长报告,哪些药品临近过期,要及时开出。
第三十 四 条:医务人员要严格控制抗生素的处方,尽量做到单联用药。要用二联抗菌素的必须经过业务副院长批准,要三联用药的必须经过医师会诊,努力控制滥用抗菌素的发生。
第三十 五 条:药房负责人应严格控制药品库存的积压,药房库存控制在6万元之内,为了这个目标,全院共同督查,医师要重点关注药品库存的动态。
第三十 六 条:医师要充分发挥传统医学的作用,努力用中医药解除疾病。
第三十 七 条:药房其他未尽事项,全部按照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执行。
第三十 八 条:人员进出, 经 院委会 集体 讨论 提出基本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经院长 审核后,报县局批准后聘用 。严禁非卫技人员上岗,严格行业执业制度,严禁非本专业或明显不胜任本专业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各卫技人员都应持相应的上岗和执业资格上岗,但末取得执业资格者,自签订聘约合同或劳动合同二年内取得执业资格。
第三十 九 条:全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管理办法》和《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管理,所有人员都应与院方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 四十 条:全院职工必须按照院委会的人事安排执行岗位,因事设岗,按岗定人。
第 四十一 条:凡本院须要进技术人员,必须先造具计划,报送县局人事股,答复后而定。院委领导安排按照平卫委[]16号文件执行。
第四十 二 条 医保工作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各种政策性医疗保障报销工作。
第四十 三 条 按照国家以及平江县各种医保的政策法律以及报销方案程序进行医疗报销,严格各项操作规程。
第四十 四 条 建立院内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的院长具体负责。不定期的召开会议,落实上级有关医保政策规定。督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的人和事。
第四十 五 条 要求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用药合理,住院指针完善,特殊检查和治疗指征明确。
第四十 六 条 在医保报销过程中努力减少患者报销流程。用优质的服务,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满足被服务者的需要。
第四十 七 条 严格控制次均费用和日均费用,杜绝不必要的患者损失和医院损失,如有违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十 八 条:全院开支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开支按规定标准执行,超过部分由当事人自负,原始票据要求合法,符合财会核算规定,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十 九 条:财务人员严把支出关,根据财务报表经常对本院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加强本院下设点店库存收缴力度,确保资金回笼率,努力降低药品成本、医疗成本的消耗。
第 五十 条:固定资产。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的管理。医疗器械和其他实物,由使用人或管理人造册签字负责管理,以确保财产完整,年度盘底,正常消耗的,由管理人员出示原件由院方注消;遗失的,不能明确遗失责任的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需添置的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由当事人出具书面报告,由院委会研究,添置与否根据财力状况决定。医用材料由院方统一购进,专人管理,由各科室领取,计入业务费开支。
第 五十一 条:其它流动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包括现金、现行存款、药品、应收账款等资产或现金。收费室对报账员负责,日清月结,保持500元现金备用,如有短欠参照法律、法规管理处理。
第五十 二 条:药房存品由实物负责人出具采购计划统一采购并验收入库,保证质量。月底做好库存对帐单,定期盘底,保证帐实相符,出现短款由实物负责人赔偿。医生出诊须到药房领药,在诊后24小时内结帐,并交付出诊诊金,处方及销售款。任何人不得在药房借药、兑药,如有发现,视为零售,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除特殊情况为急救外,病人欠费须由本院人员担保,无担保的视为情节由当事人追回或偿还。
第五十 三 条:干职工不得擅自拖欠院内资金,需借支的由院长批准,报账员付款,职工欠款时间较长的应付百分之一的月息,出纳员、收费室短欠视为欠款。全院实行统一收费窗口,严格票据管理,一切收入、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需领取票据收费项目,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报账员交好所收费的账款,以便报账员做报账。
第五十二条:绩效工资由考勤绩效工资,专业技术工资和其他绩效工资组成。目的就是要做到规范行为,提升服务,监督管理,完善制度,落实任务。
第四十九条:考勤绩效工资,每月正常假期为4天,每超过一天在考勤工资中扣20元,4天假未休息的补60元,以每天为15元计发。未请假不在岗为缺席每天扣50元,早退、迟到穿戴不整洁每根据考勤记录一次扣2元,每违返考勤管理一次扣2元,所有考勤记录在考勤工资中扣完为止,违返考勤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十三条:所有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按照人事部门下发的标准执行。
第五十四条:专业技术绩效分为医务人员绩效和行政人员绩效,目的都是为了完成本岗位工作,完成上级及院内安排的任务。
1、医务人员绩效标准由高职称到低职称的业务其中提取,其目的是促使医务人员都要增考资格加强学习。
2、完成一数量的业务保障工资及绩效工资。使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比例。
按以下任务数发放1.0(1250元)绩效,跟据实际完成的任务上下浮动绩效。分配任务如下:
1、住院部(含医师、护士)每月任务3.3万元(除药品和辅助科室收入)。
2、西药房每月任务4.5万元。
3.x光每月任务0.33万元
4、检验每月任务0.8万元
5.b超每月任务0.5万元
6、妇产科每月任务0.45万元(主要是诊金、住院费、接生费、手术费)
7、中医门诊每月任务0.9万元(含西药品、诊金、辅助科室收入)
8、中医门诊每月任务0.5万元(含西药品、诊金、x光代班、辅助科室收入)
9、公卫人员及医保信息员按1.0实行绩效。
10、院委成员按1.1实行绩效。
11、付院长按1.2实行绩效。
12、院长按1.3实行绩效。
以上第9---11点按各线工作要求认真完成上级及医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年终验收工作达标按上述绩效实施;如年终验收或医院考核工作未达标,则绩效按0.8发放;如工作得到一票否决的其绩效则按0.6发放,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4、医师每看一个门诊病补助0.2元,(查门诊登记和合作医疗门诊报销记录)发现漏一个扣0.5元。
5、书写份合格住院病例补助4元,(其中护理2元)以月查看各种医疗文书以及电脑查对,按月统计补助。发现漏一例或书写不合格的病历扣10元。
6、医师发现一例传染病并按要求上报补助2元,以法定报告单为依据,按月发放。发现漏报一例扣5元。
6、值班(行政、医师、护理人员每天早、中、晚补助10元值班费,西药房每月150元,辅助科室单线的每月补80元。)
7、另时安排的医务人员工作,按另时安排的任务落实,一年统计。
8、所有无编又无资格的人员其绩效按90%发放。
第五十五条:行管公卫人员实行如下工作任务为绩效工资。
1、行政及公卫人员必须服务大局,全面按照各岗位的考核标准及分配任务完成。
①制订岗位工作计划,制订年月工作计划,制订村级管理工作计划,并向院长交写落实各项制订工作计划和年月总结及小结。
②完成各项目标考核工作,按目标考核方案一小项一小项去做,完成上级及本单位交办的另时工作任务。
③整理书写各种文书资料并归帐。
2、行管人员每月享受下列补助:
①、话费补助院长按实际发生执行、付院长120元、院委委员100元,科室主任50元。
②、院长、付院长享受每月院长津帖,标准院长180元、付院长150元,院委委员120元,科室主任100元。
③、所有下村、出差人员的补助标准按照平财行[]13号文件执行。其中下村人员按实际下村天数每天补助10元(下村人员下村必须向行管值班人员说明去向,行政值班并记录)
第 六十三 条。本院 将 成立制度管理执行办公室, 由 姜要明 同志 为执行办主任,具体负责制度落实、绩效考核统计、考核细则打分, 采 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原则。并每月向院长汇报执行情况及本月所出现的新问题 、 新情况, 再 具体研究解决。
第 六十四 条。本方案自x年1月1日起执行,所有条款因政策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经院长同意或 院委会讨论决定。
第 六十五 条。本方案作为奖惩、评聘、晋级、工资、绩效、福利依据。
第 六十六 条。因违反本方案、医院制度、劳动纪律。岗位职责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第 六十七 条。本方安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文件精神,全局上下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本次纪律教育学习月以“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主题,结合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及职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体会体系教育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此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学习教育效果,具有明显的警示教育作用,使自己深受教育,以下谈谈几点对本次学习的心得感想。
一、坚持大局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反对自由散漫
反对自由散漫并落在实际行动上。时刻提醒自己应该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市委、市政府、环保局保持高度一致,形成一个步调,保持一种声音,做到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干,不利于干事创业的话不说,做到个人服从组织。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令行禁止。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是非,保持底线,守住环保事业的每一道防御线。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树立正确观念。
学习是终身的事业,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加强对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政策理论、党章党性等重要思想和科学理论的学习,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要结合教学,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学习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养成正确的资源观、环境观、人口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只有掌握足够的知识,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才不会被时代淘汰,才能有所作为,才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
三、做到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平凡的岗位上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环保事业任重道远,任务艰巨,工作平凡,却意义重大,是关系到社会发展和千秋万代的永久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把环保工作做为自己的终身事业,刻苦钻研、不断进取,工作中要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虚心谨慎、踏实做人,严守纪律,在自身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为、为环保事业添砖加瓦。
四、求真务实,树立扎实的工作作风
对于本职工作,任何工作不论事情大小都要认真去对待,高质量、高标准的去完成好,不能应付了事,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连最基本的小事都做不好何谈其它工作,因此不论对待什么工作一定要做到求真务实,坚决杜绝无所谓的心态,树立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各级组织与领导的信任,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是自己得到锻炼提高。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让我深深的认识到应该从四个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第
一、提高政治素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要做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面对复杂的环境,时刻以党员标准对照自己,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第二、提高思想素质,加强学习,通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提升人格修养,要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第三、提高作风素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成为人民的公仆,要始终坚持初速求是的工作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第四、提高廉政意识,进一步严于律己,勿于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篇六
实行8小时工作制,“三班”轮流上岗,保持24小时有人在岗,特殊情况由矿领导另行通知。
1、矿长、工程师离矿必须向公司分管领导、煤管站请假批准同意后方能离矿,离矿期间工作必须下委托书,并且,矿长、工程师不能同时离矿,否则,从严处罚。
2、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经理、机电矿长离矿必须向矿长请假,安排交接好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离矿必须出具请假条,经矿长批示同意后,方可离矿,离矿2天以上的,必须报上级领导批示同意。其他岗位员工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矿长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特殊情况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及矿长同意并报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
3、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当月累计出现3天旷工或连续3天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一天按月总收入20%进行处罚,旷工2天在处罚的基础上扣除月奖金。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矿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全体员工须严格考勤,按矿上规定的岗位作息时间上下班,
如有迟到、早退每次处罚20元,每超一分钟加罚1元,以此类推。 4、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领导批准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享有相应待遇。
5、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
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6、在值班过程中,脱岗、串岗、睡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旷工处理(井下睡岗按重大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参照处理,知情不报者负连带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按责任等级、实际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7、每月3号考勤经矿长审核后报人事部。
1、对不服从管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拉帮结派,造成危害的,一次处罚500元以上。
2、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或交接班事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一次处罚100元以上,造成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按损失赔偿,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分别按责任等级赔偿。
3、全矿职工必须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矿内组织的安全学习或业务学习,对于不参加的,每次处罚200元以上。
4、全矿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矿纪,做到勤奋工作,诚实劳动、讲究职业道德。
5、凡是在矿内酗酒、无理取闹、辱骂他人、打架、违法违纪的,一次处罚不低于500元,矿级领导加倍处罚,造成的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篇七
1.0 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 管理部门及职责
3.1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 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出勤管理规定
4.1.1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 出勤纪律
(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 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 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 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 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 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 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 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 相关规定
(1) 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 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 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 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 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 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 请假程序
(1) 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 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 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 请假审批权限
(1) 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 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 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 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 事假
(1)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 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 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 婚假
(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 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 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 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 探亲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 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 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 法定假
(1) 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 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 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 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 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 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 考核办法
5.1 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 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 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 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 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 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 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 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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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篇八
加强廉政意识,确保科学发展(一) ——纪律教育月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参加纪律教育月活动,我个人认为,只有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廉政意识,确保廉洁从政,才能确保科学发展,取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丰硕成。下面,我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认清形势,增强廉政意识
自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以来,我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只有加强纪律教育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彻底改变“贪、奢、赌、犯”的问题,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廉政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教育,构筑拒腐防线
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不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我们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构筑牢固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严于律己,做到廉洁自律
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增强廉政意识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规定,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执行纪律要求,遵守《廉政准则》、《廉政守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洁身自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不做,不奢、不贪、不赌、不犯,不参与“黄、赌、毒”及杜绝“吃、拿、卡、要、占”的不洁行为,杜绝违法案件的再次发生,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干部职工中树立良好形象,在廉洁自律中作出表率,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干净干事创业,共同推动医疗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切实贯彻党章,用其指导我们开展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推动实践。
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我们党的这一指导思想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经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反复检验,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必须切实用这一指导思想指导和推动我们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学会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同时在实践中检验、丰富和发展党的理论。
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并不高,简而言之,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既干事,又干净。所以,我们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既干事又干净,坚决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跑官卖官、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要用党章严格要求自己,
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抵御各种诱惑,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既干事,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踏踏实实为人民做事、谋利益,让方方面面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又干净,就是要求党员要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在任何工作中都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说起来简单,实际上要做的很多。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坚持用党章规范言行,确实抓好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而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专断;要严明组织纪律,坚决杜绝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良现象,切实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严明经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活动,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等行为;要严明群众工作纪律,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查处这些问题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和廉政成效取信于民。只有把这些事情做好了,抓实了,人民群众高兴了、满意了,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算是有成效,也才能算是把科学发展观学习好了,认真贯彻落实了。
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加强卫生院管理,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增强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科室应按时开诊,并保证随时接诊病人,科室不能按时开诊或提前收诊的,发现一次扣罚科室20-100元。
第二条:职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发现一次扣20元,两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扣罚当事人100—300元,旷职一天扣罚当事人200—500元,旷职两天按落聘下岗处理。
第三条:脱岗一次(30分钟以内)扣罚本人50-100元,脱岗超过30分钟的,扣罚本人100-300元,造成极坏影响的,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第三条:上班时扎堆聊天、干私活、打毛衣、出科游逛、上班洗澡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50元;上班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将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0-500元;上班聚众赌博,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0-800元,其中发起人和案发科室当事人扣罚1000-1500元。
第四条:医务人员上班时间应衣帽整齐,佩戴胸卡,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应着淡妆,不要浓妆艳抹,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5元;进行医疗操作时,不准戴首饰,要戴工作帽和口罩,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在从事医疗活动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引发医疗纠纷的,扣罚当事人20—50元;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和规程执行,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100—200元;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主动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杜绝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100元;因硬、顶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100—200元;因推诿、敷衍病人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第六条:为保证卫生院医疗及财产安全,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凡在医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程序、玩游戏,扣罚当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当事人的,以2倍扣罚科室。
第七条:在卫生院重点消防部位吸烟者,每支烟头100元,重点消防部位有药房、药库、物资库、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财务科、收费处、住院处、档案室、病案室、配电室、中控室、计算机室、氧气站、手术室(含门诊)、食堂操作间等。
第八条:宿舍、科室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子、烤箱、微波炉等),特殊情况需经院保卫科批准备案方可使用,违者没收电器并处50—300元罚款。
第九条:保持科室干净整洁,每天要搞好科室卫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检查中卫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诊室和病房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给予警告,连续发现三次给予通报批评,连续发现五次扣罚科室100元;在卫生院消防重点部位吸烟者,按第七条处理;公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50-100元,医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100-150元。
第十条: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准停放楼内、室内,发现一次扣罚本人10至30元。
第十一条:事假需提前24小时向科室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需出示证明,违者按旷工论处。
批准权限:各科主任、护士长向主管院长请假,职工向本科室主任请假,权限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长3天。
急诊看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向科主任或卫生院人事部门出具急诊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处方、收据及门诊病历手册。
其他各种休假均应事先请假并在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执行本规定第二条。
第十二条: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向职工传达各种会议精神,未传达的(三天内),每次扣罚科室领导50元。
第十三条:要在全院提倡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不能搞好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不能相互协作、乱传闲话、吵架者扣罚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罚100-300元/次,情节严重者同时停止其工作,按待岗处理。
第十四条:所有职工必须服从院部及科室领导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科室可处以100—500元处罚,造成极坏影响的,院部给予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院部将对遵守劳动纪律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年终将给予评优选先奖励。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x5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