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计价的区别 工料单价法和清单计价法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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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计价的区别 工料单价法和清单计价法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篇一
先将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项目..从新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量.再套相应的定额算出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再将三者加起来为基数算出管理费.利润.全部加上就等于合价.再将合价除以工程量清单中按清单计算规则算出来的工程量就得到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计算其实很简单,定额的工程量与清单的工程量在很多时候是一样的,不需要单独再进行计算,如果你会总结的话,其实清单量与定额量不同的也就是那几个清单项,如土方(清单量不考虑工作面的宽度及放坡,而定额量却要考虑工作面的宽度及放坡),屋面的防水面积(清单量为面积,没考虑卷边,而定额量就要有卷边的面积,只要加上卷边的长度*高度就可以了),还有楼地面工程里地面的清单项就有3:7灰土垫层,它的单位是立方米,而清单里给出的是房间的面积,你直接用面积*高度就ok了,还有呢,不过我就说到这里,剩下的你自己总结吧!这需要你要细细地翻阅清单计价规则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对比就容易总结了,这是经验。
至于取费嘛,土建工程是按定额子目的直接费为基数取费的,就是人、材、机的总和了,而安装工程就不同了,它是按定额子目的人工费为基数进行取费的,不过这些在软件里都已经是设定好的,不过你是初学者一定要搞明白这个,不然的话,以后跟别人对预算的时候都不知道是为什么错的,因为这是基本功,一定要很扎实!我想问一下如果招标方和投标方算的工程量不一样怎么办?
投标方投标时只需报价,招标时提供的清单工程量固定的,不许更改。
不知道你老师是什么意思啊,一般综合单价由二级子目套定额组价组成综合单价。你们老师说的投标方的工程量是套定额时计算的工程量,基价由投标方套定额得来的,二者相乘后得到总价,再除以清单的工程量,得到综合单价,一般投标的综合单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更改。
那个你下载个智慧软件操作下就知道了
追问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工程量按理说不一定都是一样的,请问你做过类似的工程项目吗?希望多多指教,我没有这方面的实际经验,不太懂,呵呵
您上边说的智慧软件是什么样的软件?我在百度里没搜到,只搜到有炒股票的大智慧软件
回答
你说的工程量不一样那是最后结算时候不一样,工程量中标单位按时结算,但是在投标时候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只需报价即可。我也初学者啊。你搜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反正江苏这边都是用这个进行造价类工作的。
追问
真的太谢谢你啦~百度知道里边怎么能把你的答案采纳为最佳答案并且多给你一点分数呢?呵呵我还不大会弄,想多给你点悬赏。不差钱~ 材料价格综合指数怎么计算,有何用
材料价格综合指数,是指定额中取定的材料价格为基期价格,不同时期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为报告期价格测算的材料价格综合的变动情况。
材料价格综合指数,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的标准和依据。在投标报价或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应按基准日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或材料价格综合指数,对定额中取定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在竣工结算时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指数,与基准日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指数的差,超过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时,可对材料费进行调整。
综合单价中材料费的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材料费视为已按基准日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或材料价格综合指数进行了调整,并包含±5%材料价格风险;
2.基准日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指数与调整时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指数的差,超过5%材料价格风险时,方可对综合单价中材料费进行调整。
什么是综合取费?怎么计算?求高手解释一下!
在合同中有这么一句话“综合费率下浮;执行某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取综合费率65%(不含税),税前下浮6%”。这句话怎么理解啊?由于我刚学预算不懂,求大师讲解
在合同中有这么一句话“综合费率下浮;执行某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取综合费率65%(不含税),税前下浮6%”。首先综合费率包括企业管理费和现场项目经理的经费,税前下浮6%指的是综合费率有人认为由65%-6%变为59%。不过也有人理解为65%*(1-6%)=61.1%。结算时,综合费率就不是65%,我认为是61.1%,这就是合同的不严谨,1、定额中“综合费”指的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的合计费用。
2、定额中的综合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
3、、一般在清单报价时要考虑风险因素,也就是另加入风险费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计算标准的综合费,按定额规定80%计取,是什么意思啊?怎么计算?请前辈们指教,谢谢
你这个80%是谁定的.是甲方指定的吗? 按我的理解是综合单价在定额基础上按80%计取.就是你找完价差后综合单价取80%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相当于乙方在收费上让利的一种行为吧
追问
合同同规定的
回答
那你就正常套吧。强制修改综合单价应该就可以了。乘个80% 系数 清单计价规范如何计算综合费率 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直接费包括了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措施费又包括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是以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之和为基数按费率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都以费率计算,只有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不用费率计算,综合费率是指包括了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这些费用综合在一起的一个费率。清单计价模式下:除了规费和税金之外的费用的综合。市场上流行综合费率的说法,因为除非是造价人员才会对各种费用的费率十分清楚,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或业主方为了把控一个造价水平,一般以综合费率为多少来控制造价的高低。或者在邀标情况下,没有算清楚工程量之前,约定一个综合费率。
工程综合费率=(建筑工程费-直接工程费)/建筑工程费
间接费、利润和税金都以费率计算,直接费中的措施费也用费率计算,只有直接工程费不用费率计算,所以算综合费率时只需扣除直接工程费
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计价的区别 工料单价法和清单计价法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篇二
我国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分为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两种,其中定额计价法包括“单价法”和“实物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又称之为“综合单价法”,现简单说说“单价法”、“实物法”与“综合单价法”的区别
对于定额计价中的“单价法”,是指:首先按相应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中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然后直接套取相应预算定额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定额基价,然后直接得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汇总得出工程的总的直接费,再用工程总的直接费乘以相应的费率得出工程总的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最后汇总得出工程的造价。
定额计价中的“实物法”是指:在算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后套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定额消耗量,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分解为相应的工料机的消耗量,然后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单价后相加得出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机合价(即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再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汇总得出工程的总直接费,后面取费就与单价法是一样的。
可以看出单价法与实物法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计算出工程量以后的步骤。单价法和实物法的区别在于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机合价计算依据不同,单价法用“定额基价”直接计算,而实物法用“消耗量定额”和“工料机的市场单价”确定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机合价。不管哪种方法计算,所计算出来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都只包括工料机费用,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没有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等,换句话来说就是定额计价法中只能计算工程总的间接费、措施费、利润和税金等,在这种计价方法下我们无法得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间接费、措施费、利润和税金。因此我们将此种工料单价称之为“不完全单价”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之所以被称之为“综合单价法”,既然是“综合单价”,就是说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不仅仅包括工料机的费用,还包括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等,即在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机费用的同时就开始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等。这样就会形成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价格(综合价格)”,最后直接汇总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价格(综合价格)”就可直接得出工程的工程造价,我们将这种计价方法称之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再者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在于首先他们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算规则取自于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划分分部分项工程和计算工程量,而定额计价法用各地区的《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来划分和计算。
ytwzs 发表于 2009-11-13 14:57:00
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两者的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他们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基本一致。以下观点摘自徐金泉的宣贯提纲:
1)《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设置,参考了全国统一定额的项目划分,注意使清单计价项目设置与定额计价项目设置的衔接;以便于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能易于操作,方便使用。
2)《计价规范》附录中的“项目特征”的内容,基本上取自原定额的项目(或子目)设置的内容。
3)《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相关联,它是综合单价的组价内容。
4)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企业实际消耗成本报价,在目前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的情况下,现行全国统一定额仍然可作为消耗量定额的重要参考。
工程造价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近年来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的项目管理与国际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建筑业也逐步走向市场,国家急需规范新的市场规则,工程造价面临一场新的改革。特别是在加入wto之后,大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价规则已不可能适应国际惯例。
本论文通过两条主线来说明工程造价的管理方式。其一是:计划经济下的定额计价方式,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其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采用市场定价的方式,价格由市场决定。并对这两种计价方式的定义、基本方法及程序、在招投标中的应用等问题作了详细对比,以说明我国工程造价改革的必要性。
一、定额计价模式建设工程定额,是指按照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划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确定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的标准。
反映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完成某项建设工程的各种生产消耗量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考虑的是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下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1、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在我国,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中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或标底。而标底则作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
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
用公式表明建筑产品价格的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建筑产品)的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中: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工人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台班单价)
(2)单位直接工程费=(假定建筑产品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预算造价=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工程量
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费单价法。直接费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按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价格和进入直接费的调整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后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编制办法。
(2)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税金外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其对应的图纸内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期性费用。而另一部分公共(综合)费用项目表属于竞争性费用,如: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保险费等。在投标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法计算,而竞争性费用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实力竞争报价。
(3)全费用法。全费用是由直接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种。一般项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除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以外的全部项目。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供工程任何部分施工或提供物、材料、设备、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所需费用的一项金额。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位合同,工程量清单按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构件为子目分部分项编制。同时对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以说明界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按工程部位性质分解为分部分项或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单价。经过比较投标单位所填单价与合价,合理选择最佳投标人。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与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得出的。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类似。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4)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5)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就我国目前实践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操作过程可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阐述。
(1)工程招标阶段。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
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等项由招标单位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计量规则填写。单价与合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以及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评定后填写。
(2)投标单位作标书阶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首先要对招标文件进行透彻的分析研究,仔细理解图纸。要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视招标单位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工程量误差进行调整决定审核办法。如果允许调整,就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种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如果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则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审核,只需对主要项目或工程量大的项目审核,发现这些项目有较大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这些项目单价的方法解决。
工程量确定后进行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量套用单价及汇总计算。工程量单价的套用有两种方法:工料单价法及综合单价法。工料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风险金、税金等费用计入其他相应标价计算表中。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材料价格差价、利润、风险金、税金等一切费用。工料单价法价格的构成比较清楚,但缺点也较明显,它反映不出工程实际的质量要求和投标企业的真实技术水平,容易使企业再次陷入定额计价的老路。综合单价法的优点是当工程量发生变更时,易于查对;能够反映本企业的技术能力、工程管理能力,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单价采用的是综合单价。
(3)评标阶段。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更为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在评标时坚持倾向于合理低标价中标的原则。当然在评标时仍然可以采用综合计分的方法,不仅考虑报价因素,而且还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按一定的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计分,按总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或者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办法,即先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在技术方案可行的前提下,再以投标单位的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因素,这样既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又有利于业主选择一个合理的、报价较低的单位中标。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预算定额单价法的比较
1、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淮”进行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虽然政府最近做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因此,这种方法操作起来不好掌握,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不优业主不满意,创优质工程施工企业投入必须加大,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
。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特点。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基本上都附有工程量清单。这就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它具有以下的特点及优势:
(1)有利于企业编制内部施工定额,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企业在招投标时,必须参照标准定额,以标准定额为依据再套用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综合计算出单价。实际上,各单位比较的也就是材料、人工的单价和费用的让利,真正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降低单价的寥寥无几。但作为一种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结合自身的优势,进一步编制和完善企业内部定额将会是必然的。
(2)能够增加企业中标的可能性。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保价项目一般比较多,考虑到甲方一般会询价,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而可在报价中采取不均衡报价法,即预计工程量今后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要适当报高些,反之,则报低些。这样即使初期总价低也不会影响整个工程利润,而且会大大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3)杜绝了相互扯皮的现象,使工程能够顺利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单价是综合的,不可调的,而工程量除了一些隐蔽工程或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外,其它都有图纸或可实测实量。因此,在结算时能够做到清晰、快捷。
3、两种计价模式的比较。在建筑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一般都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在确定调整工程量的单价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比预算定额单价法更具有优势。因为预算定额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主要是采用了各地区、各部门统一编制的综合单价,便于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适应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但在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变化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采用预算定额单价法计算的结果往往会偏离实际水平,造成误差。价格变化波动越大,造成的误差也越大,这往往成为以预算定额单价法结算工程款争议的焦点。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因其调整的工程量单价是按以下三个原则确定的,故可避免此争议。其确定单价的原则为:
(1)投标报价中有适用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按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投标报价中有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参照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3)当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价格。若协商不成,可报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确定工程造价可以克服预算单价法的缺点,避免一个工程1年完工,却要决算三年的怪事情。因为二种方法在对待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方面所采取的处理形式不同,故对工程的最后结算也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可以避免工程结算的拖延,使工程顺利结算。克服施工时马马虎虎,决算时是一笔糊涂账的通病。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因为单价已定,剩下的就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断核对工程量。即使有增加项目,也是以补充综合单价的形式出现,这样工程一竣工,整个结算价也就出来了,真正做到工完账清,增加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计价的区别 工料单价法和清单计价法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篇三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招标人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或招标人编制标底及双方签订合同价款,工程竣工结算等活动,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平
2、还应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特点:
1、强制性;
2、实用性;
3、竞争性;
4、通用性; 主要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费单价法。直接费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按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价格和进入直接费的调整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后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编制办法。
(2)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税金外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其对应的图纸内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期性费用。而另一部分公共(综合)费用项目表属于竞争性费用,如: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保险费等。在投标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法计算,而竞争性费用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实力竞争报价。
(3)全费用法。全费用是由直接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种。一般项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除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以外的全部项目。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供工程任何部分施工或提供物、材料、设备、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所需费用的一项金额。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位合同,工程量清单按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构件为子目分部分项编制。同时对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以说明界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按工程部位性质分解为分部分项或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单价。经过比较投标单位所填单价与合价,合理选择最佳投标人。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与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得出的。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类似。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4)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5)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就我国目前实践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操作过程可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阐述。
(1)工程招标阶段。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等项由招标单位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计量规则填写。单价与合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以及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评定后填写。(2)投标单位作标书阶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首先要对招标文件进行透彻的分析研究,仔细理解图纸。要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视招标单位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工程量误差进行调整决定审核办法。如果允许调整,就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种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如果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则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审核,只需对主要项目或工程量大的项目审核,发现这些项目有较大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这些项目单价的方法解决。
工程量确定后进行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量套用单价及汇总计算。工程量单价的套用有两种方法:工料单价法及综合单价法。工料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风险金、税金等费用计入其他相应标价计算表中。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材料价格差价、利润、风险金、税金等一切费用。工料单价法价格的构成比较清楚,但缺点也较明显,它反映不出工程实际的质量要求和投标企业的真实技术水平,容易使企业再次陷入定额计价的老路。综合单价法的优点是当工程量发生变更时,易于查对;能够反映本企业的技术能力、工程管理能力,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单价采用的是综合单价。
(3)评标阶段。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更为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在评标时坚持倾向于合理低标价中标的原则。当然在评标时仍然可以采用综合计分的方法,不仅考虑报价因素,而且还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按一定的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计分,按总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或者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办法,即先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在技术方案可行的前提下,再以投标单位的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因素,这样既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又有利于业主选择一个合理的、报价较低的单位中标。清单计价优势:
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基本上都附有工程量清单。这就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1)有利于企业编制内部施工定额,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企业在招投标时,必须参照标准定额,以标准定额为依据再套用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综合计算出单价。实际上,各单位比较的也就是材料、人工的单价和费用的让利,真正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降低单价的寥寥无几。但作为一种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结合自身的优势,进一步编制和完善企业内部定额将会是必然的。
(2)能够增加企业中标的可能性。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保价项目一般比较多,考虑到甲方一般会询价,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而可在报价中采取不均衡报价法,即预计工程量今后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要适当报高些,反之,则报低些。这样即使初期总价低也不会影响整个工程利润,而且会大大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3)杜绝了相互扯皮的现象,使工程能够顺利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单价是综合的,不可调的,而工程量除了一些隐蔽工程或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外,其它都有图纸或可实测实量。因此,在结算时能够做到清晰、快捷。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定额计价法是我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旦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曾提出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没有对定额管理方式及计价模式进行根本的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也曾提出过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实际上由于目前还未形成成熟的的市场环境,一步实现完全开放的市场还有困难,有时明显的是以量补价量价扭曲,所以仍然是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出现,摆脱不了定额计价模式,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计量和工程计价。工程量在一个地区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定额计价方法的特点就是量与价的结合,经过不同层次的计算形成量与价的最优结合过程。
计价软件是把手工做预算的方法、计价规则、取费标准、定额子目融入到计算机程序中而开发出的计算机软件叫定额计价软件。国内使用比较广泛的定额计价软件有造价大师和广联达。
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在我国,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中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或标底。而标底则作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
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
用公式表明建筑产品价格的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建筑产品)的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中: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工人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台班单价)
(2)单位直接工程费=(假定建筑产品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4)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预算造价=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 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淮”进行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虽然政府最近做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因此,这种方法操作起来不好掌握,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不优业主不满意,创优质工程施工企业投入必须加大,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既有区别又有共性,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联系: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的是,现行定额或准备重新编制的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传统观念上的定额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消耗量水平、单价、费用定额的项目和标准,而现在谈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关系中的“定额”,仅特指消耗量水平(标准)。原来的定额计价是以消耗量水平为基础,配上单价、费用标准等用以计价。而工程量清单虽然也以消耗量水平作为基础,但是单价、费用的标准等,政府都不再作规定,而是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价格。”虽然同样是以消耗量标准为基础,但两者区别是很大的。可以进一步理解为,目前政府仍然发布的消耗量标准不仅仅是推荐性的,还应该是过渡性的。建筑施工企业竞争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的竞争,而劳动生产率高低的具体表现就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消耗标准,它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消耗量水平,所以在淡化政府定额之后,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定额一一即消耗量标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该抛开政府发布的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而使用企业自己的消耗量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编制出反映企业自己的消耗水平,反映企业实际竞争能力的报价书。
当然,就目前阶段而言,在企业还没有或没有完整的定额的情况下,政府还需要继续发布一些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供大家参考使用。这也便于从定额计价向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转移。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广还将有助于进一步淡化政府发布的平均消耗量定额,从而推动企业建立自己的消耗量标准。
其次,要理解工程量清单与定额的关系,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量价分离”。量价分离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改革中的一个热点,也有些同志认为量价分离是工程造价工作改革的一个标志。一些定额的重新修编或是有一些改革举措的出台,经常会遭遇到这样的提问,“是不是量价分离了”?本来量价分离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定价已经取消,量价合一的模式必须改革,是对改革的一个总体要求。随着工作的具体化,一些地方的新版定额不再出现基价或合价。这本是一种表现形式,也都引发争议。主张列出“基价”的同志认为,应从方便操作的原则考虑及满足长期的习惯经验。我认为,上述做法从程序步骤上来看是可行的,结果目的也能达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要求也是能够满足的,这个问题解决了,计价规范和定额衔接上了,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法将是非常顺利的。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1、计价依据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定额计价: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调价系数政府定价。清单计价:企业定额市场竞争定价
2、反映水平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
3、项目设置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一般按照工序划分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一般是按综合实体进行分项的,每个分项工程一般包含多项工程内容。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好处是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
4、项目编码不同
定额计价采用各省市各自的项目编码。清单计价则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
5、编制工程量不同(1)编制的主体不同。
在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人与投标人按设计图纸计算。在清单计价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3)需要计算的工程量不同。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各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填写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至投标人。二是组成清单项目的各个定额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计价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执行相应计价定额组成综合单价。
6、单价组成不
定额计价的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单价是工料单价,属于不完全单价。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风险因素。属于完全单价。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7、计价原理(计价程序)不同
定额计价的原理是按照定额子目的划分原则,将图纸设计的内容划分为计算造价的基本单位,即进行项目的划分,计算确定每个项目的工程量,然后选套相应的定额,再计取工程的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得到整个工程造价。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按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由投标方根据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清单项目的单价分析,然后进行清单填报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
定额计价未区分施工实物性损耗与施工措施性损耗。工程量清单计价把施工措施与工程实体项目进行分离,把施工措施消耗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编制原则一般以工程实体的净尺寸计算,没有包含工程量合理损耗,这是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本质区别。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
定额计价的思路与程序是: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差价+规费+税金
清单计价的思路与程序是: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
8、评标采用的方法不同
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清单计价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又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9、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一般情况下单价是相对固定下来的,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减少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因素。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清单项目的数量没有增减,能够保证合同价格基本没有调整,保证了其稳定性,也便于业主进行资金准备和筹划。
10、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11、计量单位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单位均采用《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基本单位。它与定额计量单位不一样,编制清单或报价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第4位数四舍五入;以“m3”“m2”“m”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
定额计价为了使单位估价表更精确,一般使用人工土方100 m3,机械土方1 000 m2,砌砖10 m3,砼10 m3,模板100 m2,门窗100 m2,楼地面、屋面、抹面、油漆100 m2为计量单位。
12、计价格式的区别
根据《计价规范》的要求,清单计价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以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包括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及配套使用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包括封面、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同时对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定额计价是以定额分项工程的单价计价,定额计价时,确定直接费和各项费用计算的表格形式是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
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计价的区别 工料单价法和清单计价法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篇四
08清单计价规范与03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区别
1、使用清单计价的工程范围改变
原03规范规定国有大中型投资项目可以使用清单计价,而08改为是国有投资项目或以国有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都要用清单计价,即不论工程造价多少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都用清单计价,民间投资的工程不论大小也可以使用清单计价。
2、大大减少了施工方的承包风险
08规范规定,在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但材料价格有波动,则承包人可承担5%(含5%)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发包人承担5%幅度以外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在编制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应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系数。
3、四统一改为五统一
03规范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工程量”四统一,08规范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项目单位、项目工程量”五统一,多了“项目特征”。
4、增加“税前项目清单计价”
5、技术措施项目补充了广西的技术措施清单项目
清单项目新增“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材料二次搬运”的技术措施清单项目,如“桂010901001 里脚手架、桂011001001 构筑物垂直运输、桂011102001 矩形柱 模板制作安装、桂011401001 材料二次运输”等,编制清单计价必须对应输入清单项目。
6、其他项目费划分更明细
1)暂列金额: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列出,价格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作为参考。
2)计日工:03规范称为“零星项目”费用,08规范改为“计日工”费用,内容范围不变。3)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分包的专业工程服务费”及“甲方提供材料的现场管理服务费”两项目费用。
4)暂估价:分为“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检验试验费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即编制投标报价时,甲、乙双方都不能明确的材料价格作为投标的暂定价格,结算时可根据实际发生的价格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即未确定分包价格的分包专业工程,按分包估算价计算,如玻璃幕墙工程等。检验试验费暂估价: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数乘以规定的费率估算。
5)材料结算价与暂估价差:结算工程的材料价与投标的材料暂估价的差额。
6)现场签证与索赔汇总:08规范新增项目,把投标时没有考虑的,在施工过程中另外签证或发生索赔产生的金额进行汇总计算。
7、工程取费汇总的变化
1)工程取费汇总分为五大类,即“分部分项工程费用计价合计+措施项目费用计价合计+其他项目费计价合计+税前项目费计价合计+规费、税金计价合计”。
2)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3)取消“定额测定费”,编制的招投标报价已不含该项费用。
4)规费项目更加细化:把03规范中“其他规费”的“工程排污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详细列出。5)结算和预算的取费格式不相同,需分开设置取费格式。
8、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03规范只对编制招投标报价作了规定,08规范对整个施工全过程管理(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施工签证、施工付款、施工索赔、竣工结算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清单8.0与旧版本的区别
一、项目工程
增加项目工程的“编制说明”
二、档案管理
1、增加取费格式的选择,“投标格式=清单计价、工料机格式=工料机计价、结算格式=结算计价”。
2、右键菜单增加“生成结算“功能。
三、分部分项
1、增加税前项目费的处理,把原税内独立费项目改为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取费计算方式不变(不收管理费和利润),但所有税前项目清单全部单独列出明细。
2、增加暂估价的处理,暂估材料价可统一在“材料价格”窗一次设置完成,软件自动反算到相应的清单项目,得出清单项目的暂估价,是甲供材料的自动汇总至总承包服务费中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处,用户输入管理费率,自动计算甲供材料的服务费。
3、增加了“刷输入”功能,按定额编号以当前电脑内数据库重新生成定额价格,方便excel文档的导入处理。
4、增加同步计算功能,直接修改工程中的某条定额或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软件立即计算并显示当条更新的综合单价,调整综合单价更快速、直接、方便。
5、增加快速定位、过虑功能,原有条件过虑功能不变,另增加快速过虑功能,点击“过虑”则分部分项直接把描述和定额过虑,算式工程量直接把描述、计算式过虑,再点一次则恢复。
6、配比换算增加“按编号索引”功能,配比的换算功能增加了按编号过虑,查找速度更快
7、分析窗的资源库索引增加同步对应功能
四、技术措施
1、把原技术措施项目的标志由“项”改为“大项”,在“大项”内可以输入项目、定额或只输入定额计算;
2、增加技术措施的以“桂”字开头的广西补充清单项目。
五、其他项目
1、把原来的“零星项目”改名为“计日工”;
2、按新规范增加了“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签证与索赔汇总、专业工程暂估、材料结算价与暂估价差额”的处理。
六、材料价格
1、把原“工料机”窗口名称改为“材料价格”;
2、增加统一设置材料暂估价的功能,增加对应该查询信息价功能,在“材料价格”窗点“信息窗”按钮,生成材料对应信息价查询窗,可直接看到该条材料对应的每期的信息价,材料价格对比清析明了。(前提是信息价库保证输入有每年的信息价)
3、材料价格”窗增加材料对应信息价功能,在“材料价格”窗点“信息窗”按钮,生成材料对应信息价查询窗,可直接看到该条材料对应的每期的信息价,材料价格对比清析明了。(前提是信息价库保证输入有每年的信息价)
4、在右边功能键栏增加了网络下载信息价的按钮,在“材料价格”窗点“下载”按钮,选择各地材料信息价,软件自动下载当地最新的材料信息价,无需人工输入。
七、工程取费
1、费率的公式选择由原来的“上限、中限、下限”增加为“上限、中限、下限、下限+(上限-下限)*x%”的选择,费率范围更细化。
2、把旧版的多次创建取费格式和多次取费费率改为一键式创建取费费率,取费更方便。
八、算式钢筋
1、相比6.3以前版本增加了树状构件和钢筋图形输入。
2、增加了楼层复制功能
九、其他
1、新增结算界面,可以进行结算价与投标价的对比。
2、项目工程可作为施工进度预算的编制,软件中的项目工程可按不同时间段、不同构件或不同楼层,建立多项施工进度,可进行不同施工进度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的汇总,对不同时期施工进度价款的汇总统计。
3、改进了计算程序,计算速度提高50%以上
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计价的区别 工料单价法和清单计价法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篇五
写作提纲
绪论
我国改革开放后,逐渐由计划经济的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过渡,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传统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定额计价已经不适应时常经济的发展,与定额计价相比清单计价更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本论
一、什么是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 二、二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
三、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
2、竞争性;
3、通用性和实用性
四、定额计价的缺陷 结论
本文着重说明了什么是定额计价,什么是清单计价,以及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还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相比有哪些优点.事实证明在现如今的经济条件下,清单计价更能适应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建设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为了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和国际间承包工程的需要,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增进国际间的经济往来,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进入国际市场承包工程。
浅议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
一、什么是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
定额计价是指建设工程造价有定额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所组成的计价方式。其中定额直接费是套取国家或地区预算定额求得,再以定额直接费为基础乘以费用定额的相应费率加上材料差价等,最终确定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的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根据上述两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程序是不相同的。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是依照国家或地区所发布的预算定额为核心,最后所确定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信息平均价。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企业定额为核心,最后所确定的工程造价是企业自主价格。这一模式在极大程度上体现了市场竞争机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在综合单价中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其不同于定额计价模式,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差价表,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表中才知道工程造价。对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显的简单明了,更加适合于工程招投标。
二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
1计价方式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2.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混凝土,可以将同一项目的搅拌(制作)、运输、安装、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门窗也可以将制作、运输、安装、刷油、五金等综合到一起,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之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及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4.计价依据不同 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5.反映的成本价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的是个别成本,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
4.结算的要求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结算时按合同中事先约定综合单价的规定执行,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工程预算定额计价,结算时按定额规定工料单价计价,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5.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7.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是按实体的净值计算,这是当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是按实物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或操作裕度等因素。例如:混凝土工程中带型基础梁
工程量计量:计价规范和定额计量都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两者没有区别。
工程内容:计价规范给出的工程内容综合了敷设垫层;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地脚螺栓二次灌浆等三项内容,定额子目表现的则仅仅是其中的第二项内容,敷设垫层和地脚螺栓二次灌浆作为单独的定额子目处理。
8计量单位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是按基本单位如m、kg、t等。工程预算定额计价,计量单位可以不采用基本单位。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除基本计量单位外有时出现不规范的复合单位,如100m3、100m2、10m、100kg等。但是大部分计量单位与相应定额子项的计量单位相一致。不一致的例如:土(石)方工程中“计价规范”项目名称为“挖土方”,计量单位为m3:“预算定额”项目名称为“人工挖土方”,计量单位为100m3。
三、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
2、竞争性;
3、通用性和实用性
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竞争性表现在“计价规范”中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通用性的表现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实用性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
1、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传统定额方式下,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
2、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量价分离;传统定额是量价合一。
3、工程量清单,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利于施工企业间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定额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
4、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竣工结算的进行等;定额计价相对要不灵活一些。搞过几个装修工程,从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都采用的是清单,实际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工程造价都得到了合理的控制,也比较顺利,实现了甲乙双方的双赢。
四、定额计价的缺陷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计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准”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然政府最近作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鉴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定额计价存在的种种缺陷定额计价向清单计价转变是必然的。那么在定额计价向清单计价转变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目前已在部分地区试用,且受到施工单位的普遍欢迎。应该指出,对于招标单位,由于编制人员水平及图纸深度影响,工程量计算不可能做到100%准确,常常因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纸有偏差带来工程量复核等大量工作,这就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和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的工程量复核都提出更高要求。与此相适应的是,目前我国各地已建立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拥有相当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经人员和良好的计算手段。同时,作为独立经营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对其编制的工程量负法律和经济责任。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可以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考虑将其收入的一部分用来参加技术风险投保,这样,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量”的风险就可以合理分摊。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程量由招标单位提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清单与施工图纸所反映的工程量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很大,调整实际工程量的比例也会增大。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造价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队伍对工程进行严格控制,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施工合同管理也将与国际管理接轨,应严格按照fidic条款执行。
为解决清单编制和工程结算偏差问题,也可以在合同承包方式中考虑,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在签定合同前,中标单位与业主必须进行工程量复核工作,复核后经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后,以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的方式签定施工合同。即在没有设计变更和有关政策性调整时,工程造价一次包死,不予调整,这样,既能避免因招投标过程中时间紧造成的工程量计算偏差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减少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造价索赔,同时也方便了工程结算。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因应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报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这些都应引起业主方的高度重视。
本文着重说明了什么是定额计价,什么是清单计价,以及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还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相比有哪些优点.事实证明在现如今的经济条件下,清单计价更能适应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建设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为了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和国际间承包工程的需要,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增进国际间的经济往来,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进入国际市场承包工程。
参考文献:
安装工程预算
吴心伦
重庆大学出版社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李景云
重庆大学出版社
工程量清单计价
崔贺贤
中国计划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