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矿石的情况汇报(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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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采矿石的情况汇报篇一
篇1: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总结
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意见》(交安监发{2014}166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关于报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动态的通知》(交安监{2014}31号)及云南瑞陇指发{2014}147号、云南瑞陇指发{2014}182号文件要求,项目部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格监督检查,狠抓问题整改,全力推动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情况
(一)迅速行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筹建处领导第一时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传达《通知》精神,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公路施工领域的打非治违整治重点,特别是桥梁施工的整治重点。同时,对我合同段的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进行补充细化,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
(二)多管齐下,推进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一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全。继续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为载体,以组织考核评价为手段,将各项整治重点纳入到常态化的安全检查之
中,作为必须严格遵循的工作标准。二是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相结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施工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努力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盲点。三是坚持将专项行动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在全线开展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各施工队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隐患排查等。特别对桥梁施工、脚手架搭设、大型起重吊装设备、人工挖空、滑坡等地质不良路段等重点部位进行了隐患排查,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二、精心组织,强化督查,施工安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坚持安全检查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层层布置、层层落实,认真开展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检查,下大力气整治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通过2014年9月至11月施工安全集中整治,共整治现场安全隐患45处、发现现场违规行为15次,切实加强了现场安全的管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问题和不足个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也有个别施工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部分施工班组轻视安全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只片面地追追求生产效益,而轻视安全保障。
四、下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整治的成果。进行“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区域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
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集中整治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项目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打非治违法的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篇2: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刘(1)
托尔塔依农场五村
集中整治工作半年总结
(2011年11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2011—2012年度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重点乡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种稳定隐患,确保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此我组于今年五月二十日进驻托尔塔依农场五村开展集中整治,在县、场两级党委和县工作队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那些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哪些问题,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整治的原则,明确工作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结合五村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事务的管理,始终保持对“三股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注重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细致、到位为维护托尔塔依农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起到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现将半年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所在托尔塔依农场五村的基本情况
五村只有维吾尔族一个民族,总面积3.33平方公里,共有5个小队、368户、1574人,党员共 38名,“四老”人
员7名,十户长31名,共青团员22名、民兵12名,重点管理人口12人,贫困户57户,两委成员5名,宗教人士6名,有致富能手21名,种养大户35户,科技示范户15户,小学一所,教师9名,学生190名,局玛清真寺2座,早晚清真寺2座,耕地面积为4669亩,林果面积214亩,集体耕地1436亩,共有牲畜5200头(只),禽类7600只,人均纯收入1516元。
二、严以律己,高标准规自己行为
在集中整治期间,我始终坚持按照县委、政法委和场党委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驻扎在基层,把集中整治工作扎扎实实的抓好,做到了不因家庭、不因有私事而脱离岗位。在岗期间,在坚持不违纪的同时时刻告诫自己:为了农民群众的安全和阿克陶县社会稳定,再苦再累也是先把工作干好,决不能因为自己是国家干部而忘乎所以,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盼农民之所需才能对得住组织对我钔的信任。我是这样要求自己的也是这样做的,集中整治期间从未私自脱离岗位,时刻注意我的言行举止,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党员形象。
三、走村入户,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 进驻五村后,我走村入户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扶持力度、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成果及党的民族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关于宗教
活动管理条列、伊斯兰解放党的反动本质。新疆是我国不可分割的部分,新疆历史、23种非法宗教活动的鉴别、九年义务教育法、计划生育、学习和解释十七大精神、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先争优等等。通过与“四老”人员、党员、宗教人士谈话,村委会贴标语、横幅,以及个别人谈话的方式展开全方位的思想攻势,宣传工作做到了不留死角,让每一名群众感觉到了党的关怀。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过程中,分析揭露了民族分裂组织的本质,以及他们分裂祖国分裂新疆的险恶用心。这在思想不坚定的群众中起到了很大的影响,同时群众纷纷谴责分裂组织的恐怖行径,表示要提高警惕,坚决反对并抵制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危害祖国行为,宣传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阻断了恐怖势力赖以滋生和发展的气候环境,达到了预期目的。共组织学习人数600人/次。四、宗教事务人士、宗教活动场所
始终严抓宗教人士,通过对他们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辟勉他们误入歧途。同时,制定了对宗教人士进行每周一次了解谈话;十五天一次工作汇报;并由一位村干部、一位党员、一位宗教人士组成领导小组来管理和监督一座清真寺。所以,在五村,没有在一起念经诵佛的事件发生,也没有人煽动别人去做非法宗教活动。
五、重点人口,重点塔里甫、戴面纱、苏皮等人管理方 面
五村有重点人口12名,塔里甫人3名,戴面纱妇女4名,通过对她们教育、谈话、联系、取得了从思想上的进一步转变,明确了党的基本路线,了解到党的温暖,同时,让他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六、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矛盾也逐渐呈现多样化,怎么处理好各种矛盾考验着我们工作能力。这就在要求我们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给群众满意的答复,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乘机作乱,搞煽动,挑拨闹事,当发现问题苗头我就及时介入,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个别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治安、滋事惹事者;对破坏生产不服从政令、不执行场党委的规定、邻里不团结、村队闹矛盾的及时呈报有关部门调解处理,给农民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场,把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给农民提供一个安全、宽松的治安环境。我在五村集中整治期间,及时调节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解决群众实际相结合,预防、化解和疏导相结合的“三大原则”,对于广大农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都及时向场党委反映或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共妥善
处理了15起纠纷,致使该村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的事件,保证了人民矛盾在村内能够得到解决,减少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
七、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
五村共有外出人口15人,他们有的到外地打工,有的做生意,我及时对将要外出人口进行教育,要求他们将外出地点、联系方式给村委会报告,并随时与村委会联系,让村委会及时掌握他们的去向和情况。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我要求他们汇报来村的目的等情况。
八、对全村低保户的情况进行摸底
我刚到九村时,该村确定了63户为低保户,为了使党的低保政策在农村得到落实,我对全村368户进行了走访,了解他们真正的生活情况,并且对 63户低保户进行了核实,发现其中8户不符合低保要求,报村委会召开党员大会取消了他们的低保资格,把真正生活困难的55户纳入到低保户中。
九、扶贫帮困方面
1、我们下住五村后,在入户走访中得知,该村五小队有20多户吃不到自来水后,立即调来自来水公司人员为他们修复主管道,恢复了供水。
2、本局专业测量人员为五村新大队部免费测量。
3、为五村新大队部免费安装自来水。
篇3:阿热勒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正稿)
阿热勒镇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阿热勒镇委员会
阿热勒镇人民政府
(2011年8月)
尊敬地委艾委员,县委赵副书记、各位领导:
今天,地委艾委员、县委赵副书记及各位领导一行在百忙之中不辞辛苦,莅临我镇调研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关心、鼓舞和鞭策。在此,我谨代表阿热勒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就阿热勒镇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阿热勒镇长期处在反分裂斗争的最前沿。位于温宿县城西南,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北与县恰格拉克乡、清泉农场接壤,南与乌什县依麻木乡、阿合亚乡隔河相望,西与农一师四团接壤,东与阿克苏市为邻。镇人民政府驻地与温宿县城直线距离33.5公里。
阿热勒,维吾尔语意为“岛”。1949年前,属民德乡管辖。1962年成立阿热力人民公社。1985年设乡。2002年撤乡建镇。
全镇总面积198.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0.4万亩,人均耕地
4.5亩。种植业主要以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料为主,总面积11.2万亩。其中棉花5万亩,水稻1.73万亩,小麦2.73万亩(冬麦2.46万亩,春麦0.27万亩),玉米1.38万亩(正播
0.12万亩,复播1.26万亩),小宗经济作物0.3万亩,设施农业210亩。林果业以核桃、红枣为主,总面积7.3万亩,其中核桃5.5万亩,挂果1.78万亩,红枣1.45万亩,挂果1.33万亩。畜牧业以家庭养殖为主,年初存栏4.58万头(只),期内出栏
2.65万头(只),期末存栏5.2万头(只)。水产养殖700亩。
全镇总人口6049户、24732人,其中农业户口22910人。主要有维吾尔、汉、柯尔克孜、回等9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占总人口的90%,汉族占总人口的4%,其他民族占总人口的6%。辖15个行政村、82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有19个站(所)、1所中学、1所中心小学、辖1所汉族小学、14个村级小学及
教学
点、1 个镇卫生院、15个村卫生室。全镇社情复杂,部分行政村群众与乌什县依麻木乡、阿合雅乡、阿克苏阿音柯乡、老飞机场、红桥及恰格拉克乡8村群众关系密切,往来频繁,宗教氛围浓厚。2010年成立镇综治中心,设有伊协1个。有镇联防队员12名,其中县上发放补助8人,镇上自聘4人。有村联防队员54名,十户长279名。有清真寺45座,其中主玛清真寺24座,一般清真寺21座。其中3座为县级“五好”宗教场所,6座为镇级“五好”宗教场所,30座为平安宗教场所。有宗教教职员47人,其中哈提甫5名,伊玛木42名,助理伊玛木25名。全镇有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719人,落实“两项制度”的少数民族干部105人。有重点人口12人,“7〃5”解脱人员6人,刑事解教人员32人。
2010年,全镇完成地方生产总值2.93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2.2亿元,同比增长44.1%;第二产业238万元,同比增长5.3%;第三产业756万元,同比增长37.5%。劳务创收收
入580万元,同比增长13.1%。年末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466元(比全县年末农牧民人均收入7183元低717元),同比增长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00元,同比增长60.4%。全年累计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1350万元。
二、今年上半年维稳工作情况
(一)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两项制度”,对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寺和与宗教人士定期谈话制度进行不定期督查,将“两项”制度的落实与个人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全镇105名少数民族干部对45座清真寺每周至少走访2次以上,全面了解掌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思想动态。二是配齐配全民宗、统战干部,做到专职专用。1名党委委员专门负责民宗统战工作,4名专职干部专门从事民宗统战工作。三是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的“双向”管理,每周四集中宗教人士、每周五集中信教群众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上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5场次,受教育宗教人士977人次、受教育群众2100人次。(二)加大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清查排查力度。一是先后组织机关、站所、村组干部647人次,开展摸排18次、清查12次,清查流动人口3210人次,重点人口144人次,两劳释放人员360人次,出租房屋1318户(次)。二是对全镇183户出租房屋实行实名制登记,编挂门牌号183个。三是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社会治安责任书183份。落实责任,防范治安问题发生。四是严格落实治安卡点责任追究制,对出入车辆、人员坚持不漏查、漏登一车一人,严格盘查、检查。向县上争取资金4万元,开工新建阿热勒大桥执勤守卡点,改善执勤守卡条件。上半年共检查
过往车辆9万车次,过往人员30万人次,查处违法治安管理人员3人,重点人口12人,奇装异服、留大胡须37人。
(三)扎实开展重点区域整治和重点人口帮教转化工作。一是今年1-3月确定3个村为重点排查整治村,5月以来确定6个村为重点整治村,抽调安排镇村两级干部,配合县上安排的2批集中整治工作队开展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二是进一步调整充实重点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由综治办具体负责,以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为主体,以机关、站所、学校为依托,分成3个区对12名重点人口进行全面管控。三是安排10名下派帮教干部与10名帮教对象同吃、同住、同劳动。对2名不在阿热勒镇的重点人口,安排2名帮教干部,对其亲属进行监控,不定期深入其亲属家中,掌握了解情况,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一有信息和动向,随时报告。四是对3名分管稳定工作的领导每人分工5个村,对5名综治干部每人分工2个村,对联系村组的科级干部、站所干部及村干部,按照联系村组的分工,把全镇12名重点人口、6名“7.5”解脱人员、32名刑事解教人员、23名不放心人员、5名重点上访户分到人头,实行包干负责稳控,强化责任和推动落实,务求实效。
(四)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跟踪管理工作机制,采取每周一排查的方式,强化对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上半年累计走访3200人次。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上半年共接待群众上访35人次,化解上访问题29件。四是建立信访办公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研判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35件次,其中镇上自行解决31件次,向 县信访局上报4件次。
(五)加强“建党90周年”及“7〃5”两周年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保持高压态势,落实各项维稳措施。一是开展集中统一大清查行动。进入5月份,共出动车辆83辆次、2476人次开展大清查6次,清查4829户、24500人。查出5名人员为“三无人员”移交派出所处理,查获“清真”字样和阿拉伯文字洗手壶159个,有清真图片的暧瓶4个,非法宗教宣传字画2幅。二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重点时段和敏感节点抽调10名干部每3天对重点人口、两劳人员、不放心人员进行一次走访排查。三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镇联防队员协同派出所民警每天对巴扎周边重点区域巡逻检查,累计190余次,查出穿奇装异服9人次,及时批评教育纠正,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四是组织对巴扎文化市场不定期检查12次,严厉查处非法宣传品。五是充实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机关、站所干部、村队民兵编组,按照预案演练18场次,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三、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一)突出整治重点问题。根据县委安排和我镇社情实际,确定重点整治2010年以来我镇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一是参与暴力恐怖活动、参加反动组织、非法越境时有发生的问题。二是部分村民宗教狂热思想严重,外出学经、强迫他人学经现象突出的问题。三是重点人口、“7.5”事件分流解脱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外出人员分散,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四是失学、辍学学生数量急剧增加的问题。五是“十个一”活动落实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不清,觉悟不高的问题。六是维稳工作机制不建全,群防群治组织作用不发挥、维稳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七
非法开采矿石的情况汇报篇二
县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汇报
__县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情况汇报 __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尊敬的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今年以来的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打非”工作成效和采取的措施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全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打、抓、罚”等强硬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打击煤炭非法开采工作,全县2646口无证小煤窑已彻底关闭,炸毁井口1076个,炸毁率达40%;炸毁煤坪535处,拆除、没收非法煤矿机器设备978台、矿车1373辆、钢轨29934米、电缆线75967米,没收非法矿产品850吨,炸毁、拆除非法矿工棚、厂房3471处;行政拘留非法矿主72人,刑事拘留6人,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的嚣张气焰,小煤窑非法开采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私挖滥采泛滥成灾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如期实现了非法开采零目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普遍称赞。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一)理顺管理体制。针对过去我县在“打非”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以“打非”养“打非”的不利局面,县政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了煤炭管理体制。一是成立了由渝平任组长的煤炭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打非整顿办公室、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组、整顿乡镇有证煤矿工作组、整顿县属国有煤矿工作组、督查暗访组。二是县政府明确由一名分管副县长主抓煤炭工作,年产煤10万吨以上的乡镇也要明确一名主抓领导。三是调整了县煤炭工业局职能,充实了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班子,组建了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副科级单位)。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地位。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县国土、公安、安监、纪委(监察)、工商、经委、环保、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在打非工作中的职责,使“打非”工作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二)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县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亲临现场指挥“打非”工作,极大地鼓舞了“打非”士气,坚定了“打非”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打非”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落实“打非”工作专项经费。县财政每月拨款12万元,专门用于全县打非工作,杜绝了“打非养非”的现象。
(三)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打非”氛围。县乡两级多次分别召开“打非”工作大会,并利用《致全县务工
2 人员公开信》、电视台编制专题栏目、报社出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打非工作进行宣传。二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摸清了非法矿的数量、位置、名称、生产规模、作业规律、业主情况等第一手资料。三是资料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煤炭产业发展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落实专人完善了“打非”工作软件资料。
(四)打击措施过硬。以“炸、抓、罚”为“打非”主线条,以乡镇为“打非”主战场。三条线集中优势兵力,采取高压态势、利用铁的手腕,超常规手段,轮翻作战,给非法小煤窑以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联动、默契配合,收到了明显地整治效果。同时,集中时间公捕公判一批涉煤案,起到了极大的震摄效果。
(五)监管措施有力。一是建立举报制度。各涉煤乡镇和部门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新开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鼓励群众举报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国家工作人员暗中参股分红和充当非法小煤窑黑后台保护伞行为。五一期间,为了监控我县非法开采行为,出台了的举报有奖制度,对非法矿及矿主进行了公示,凡举报属实,由县产业办将奖金直接打入账户,并实行节假日加倍奖励。二是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乡镇安排人员、车辆和暗线,对非法小煤窑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实行部门督促协助乡镇制度。将各涉
3 煤职能部门分解落实到全县22个涉煤乡镇,由部门对乡镇“打非”进行重点协助、督促。四是实行“打非”工作情况公开制度。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六是加强明查暗访。督查暗访组先后多次深入一线,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阶段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玩忽职守的“打非”工作责任人员了进行严肃处理;对参与非法采矿活动、支持非法采矿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依据党纪、政纪有关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对“打非”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加强责任追究,仅一个镇就一次处分了5名领导干部。
(六)长效机制健全。一是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凡是出现死灰复燃的非法矿井,其矿主一律列为煤炭开采不良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技改立项。对暴力抗法擅自启封三次以上者,在县内不得再审批从事煤炭行业。二是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
4 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工作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工作中,“打非”工作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工作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5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工作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二是个别单位和工作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6 目前正处于“打非”工作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工作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工作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工作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工作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工作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7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工作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工作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工作经费,保障“打非”工作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工作的正常有效动转。
8(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工作。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工作力度。面对“打非”工作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工作。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工作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工作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
9 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谢谢大家!
非法开采矿石的情况汇报篇三
__县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情况汇报
__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尊敬的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今年以来的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打非”工作成效和采取的措施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全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打、抓、罚”等强硬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打击煤炭非法开采工作,全县2646口无证小煤窑已彻底关闭,炸毁井口1076个,炸毁率达40%;炸毁煤坪535处,拆除、没收非法煤矿机器设备978台、矿车1373辆、钢轨29934米、电缆线75967米,没收非法矿产品850吨,炸毁、拆除非法矿工棚、厂房3471处;行政拘留非法矿主72人,刑事拘留6人,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的嚣张气焰,小煤窑非法开采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私挖滥采泛滥成灾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如期实现了非法开采零目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普遍称赞。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针对过去我县在“打非”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以“打非”养“打非”的不利局面,县政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了煤炭管理体制。一是成立了由渝平任组长的煤炭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打非整顿办公室、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组、整顿乡镇有证煤矿工作组、整顿县属国有煤矿工作组、督查暗访组。二是县政府明确由一名分管副县长主抓煤炭工作,年产煤10万吨以上的乡镇也要明确一名主抓领导。三是调整了县煤炭工业局职能,充实了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班子,组建了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副科级单位)。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地位。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县国土、公安、安监、纪委(监察)、工商、经委、环保、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在打非工作中的职责,使“打非”工作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
(二)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县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亲临现场指挥“打非”工作,极大地鼓舞了“打非”士气,坚定了“打非”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打非”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落实“打非”工作专项经费。县财政每月拨款12万元,专门用于全县打非工作,杜绝了“打非养非”的现象。
(三)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打非”氛围。县乡两级多次分别召开“打非”工作大会,并利用《致全县务工人员公开信》、电视台编制专题栏目、报社出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打非工作进行宣传。二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摸清了非法矿的数量、位置、名称、生产规模、作业规律、业主情况等第一手资料。三是资料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煤炭产业发展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落实专人完善了“打非”工作软件资料。
(四)打击措施过硬。以“炸、抓、罚”为“打非”主线条,以乡镇为“打非”主战场。三条线集中优势兵力,采取高压态势、利用铁的手腕,超常规手段,轮翻作战,给非法小煤窑以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联动、默契配合,收到了明显地整治效果。同时,集中时间公捕公判一批涉煤案,起到了极大的震摄效果。
(五)监管措施有力。一是建立举报制度。各涉煤乡镇和部门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新开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鼓励群众举报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国家工作人员暗中参股分红和充当非法小煤窑黑后台保护伞行为。五一期间,为了监控我县非法开采行为,出台了的举报有奖制度,对非法矿及矿主进行了公示,凡举报属实,由县产业办将奖金直接打入账户,并实行节假日加倍奖励。二是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乡镇安排人员、车辆和暗线,对非法小煤窑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实行部门督促协助乡镇制度。将各涉煤职能部门分解落实到全县22个涉煤乡镇,由部门对乡镇“打非”进行重点协助、督促。四是实行“打非”工作情况公开制度。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六是加强明查暗访。督查暗访组先后多次深入一线,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阶段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玩忽职守的“打非”工作责任人员了进行严肃处理;对参与非法采矿活动、支持非法采矿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依据党纪、政纪有关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对“打非”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加强责任追究,仅一个镇就一次处分了5名领导干部。
(六)长效机制健全。一是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凡是出现死灰复燃的非法矿井,其矿主一律列为煤炭开采不良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技改立项。对暴力抗法擅自启封三次以上者,在县内不得再审批从事煤炭行业。二是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工作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工作中,“打非”工作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工作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
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工作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
二是个别单位和工作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正处于“打非”工作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工作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工作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工作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工作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工作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工作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工作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工作经费,保障“打非”工作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工作的正常有效动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工作。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工作力度。面对“打非”工作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工作。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工作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工作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非法开采矿石的情况汇报篇四
文章标题:县打击非法采矿汇报
__县打击非法采矿汇报
__县打击非法开采情况汇报
__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尊敬的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今年以来的打击非法采矿作简要汇报:
一、“打非”成效和采取的措施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全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打、抓、罚”等强硬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打击煤炭非法开采,全县2646口无证小煤窑已彻底关闭,炸毁井口1076个,炸毁率达40;炸毁煤坪535处,拆除、没收非法煤矿机器设备978台、矿车1373辆、钢轨29934米、电缆线75967米,没收非法矿产品850吨,炸毁、拆除非法矿工棚、厂房3471处;行政拘留非法矿主72人,刑事拘留6人,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的嚣张气焰,小煤窑非法开采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私挖滥采泛滥成灾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如期实现了非法开采零目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普遍称赞。其主要做好以下:
(一)理顺管理体制。针对过去我县在“打非”中存在的多头管理,以“打非”养“打非”的不利局面,县政府及时调整思路,进一步理顺了煤炭管理体制。一是成立了由渝平任组长的煤炭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打非整顿办公室、打击非法小煤窑组、整顿乡镇有证煤矿组、整顿县属国有煤矿组、督查暗访组。二是县政府明确由一名分管副县长主抓煤炭,年产煤10万吨以上的乡镇也要明确一名主抓领导。三是调整了县煤炭工业局职能,充实了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班子,组建了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副科级单位)。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打非”的责任主体地位。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县国土、公安、安监、纪委(监察)、工商、经委、环保、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在打非中的职责,使“打非”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
(二)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县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亲临现场指挥“打非”,极大地鼓舞了“打非”士气,坚定了“打非”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打非”的整体推进。二是落实“打非”专项经费。县财政每月拨款12万元,专门用于全县打非,杜绝了“打非养非”的现象。
(三)基础扎实。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打非”氛围。县乡两级多次分别召开“打非”大会,并利用《致全县务工人员公开信》、电视台编制专题栏目、报社出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打非进行宣传。二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摸清了非法矿的数量、位置、名称、生产规模、作业规律、业主情况等第一手资料。三是资料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煤炭产业发展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落实专人完善了“打非”软件资料。
(四)打击措施过硬。以“炸、抓、罚”为“打非”主线条,以乡镇为“打非”主战场。三条线集中优势兵力,采取高压态势、利用铁的手腕,超常规手段,轮翻作战,给非法小煤窑以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互相联动、默契配合,收到了明显地整治效果。同时,集中时间公捕公判一批涉煤案,起到了极大的震摄效果。
(五)监管措施有力。一是建立举报制度。各涉煤乡镇和部门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新开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鼓励群众举报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国家人员暗中参股分红和充当非法小煤窑黑后台保护伞行为。五一期间,为了监控我县非法开采行为,出台了的举报有奖制度,对非法矿及矿主进行了公示,凡举报属实,由县产业办将奖金直接打入账户,并实行节假日加倍奖励。二是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乡镇安排人员、车辆和暗线,对非法小煤窑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实行部门督促协助乡镇制度。将各涉煤职能部门分解落实到全县22个涉煤乡镇,由部门对乡镇“打非”进行重点协助、督促。四是实行“打非”情况公开制度。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六是加强明查暗访。督查暗访组先后多次深入一线,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阶段性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玩忽职守的“打非”责任人员了进行严肃处理;对参与非法采矿活动、支持非法采矿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依据党纪、政纪有关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对“打非”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加强责任追究,仅一个镇就一次处分了5名领导干部。
(六)长效机制健全。一是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凡是出现死灰复燃的非法矿井,其矿主一律列为煤炭开采不良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技改立项。对暴力抗法擅自启封三次以上者,在县内不得再审批从事煤炭行业。二是严格实
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的信心和决心。在中,“打非”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
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
二是个别单位和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正处于“打非”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经费,保障“打非”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的正常有效动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力度。面对“打非”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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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的信心和决心。在中,“打非”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
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
二是个别单位和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正处于“打非”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经费,保障“打非”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的正常有效动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力度。面对“打非”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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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采矿石的情况汇报篇五
...国土资源局
关于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现将...开展对矿山非法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情况以及全年打击非法矿业规范矿业秩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现有矿山企业000家,其中金属矿山000家,煤矿00家、非金属矿山00家;000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
一、打击违法非法采矿及违规情况
按照年度矿业执法工作重点,将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矿业活动规范矿业秩序贯彻于全年工作始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坚管相结合,坚持巡查发现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和持超期证开采等违法违规采矿行为为重点,全面规范矿业秩序,消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局把打击非法采矿做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确保管死管住。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对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严密排查,对矿区附近村庄、单位、隐蔽角落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四不放过”。
特别是对000000000等关停煤矿及矿区周边的村庄和铁矿、莹石矿及其它洞采矿山进行全面逐一检查。从1月份至今,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60余人次。共排查矿区附近村庄25个,资源开采矿山103家,其中地下开采矿山33家。特别是0000非法采点,更是死看死守。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对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其他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台账。
(一)特别是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组,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行动人员、排查范围和打击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抽调矿山执法大队、监察、矿管、地勘、储量、地环等相关股室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副局长带队,按照不同区域、分清重点进行排查。同时召开所长会议,要求各国土所对辖区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做到对非法开采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
(二)对全县27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实行强化监管,特别是曾发生过以采代探行为的矿山企业,通过加强巡查监管、人员包矿、落实责任等措施,防止以采代探出现反弹。其中00矿业、00矿业、00矿业、000矿业、00矿业这五家探矿企业更是巡查重点。今年先后对这几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并对金茂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对其他四家存在以采代探行为的企业也进行了立案。
(三)加强有证矿山的监管,在矿山实测中发现,00灰石矿、00灰石矿存在越界采矿。我局责令其退回矿区范围内
采矿,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针对非法盗采容易死灰复燃的特点,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弥补国土部门单兵作战的弱点和不足,在联合行动中,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20余人次,成功取缔0000非法采矿点2处,并立案调查。此外,我局还成功取缔了无证采矿点5个,分别是000无证采莹石、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金。
二、打击非法采矿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实际,以采代探是我县打击非法采矿规范矿业秩序的重中之重,受政策因素原因,还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矿业监管重点和难点。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非法采矿坚决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彻底取缔,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坚决做到查处、取缔“两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照动态巡查责任分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始终保持对非法矿业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勘查采矿回潮。
三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配合,加大违法采矿人员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严惩严处,全面消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非法开采矿石的情况汇报篇六
关于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及非法
采矿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城镇建设管理,保障土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城镇规划依法顺利实施,坚决制止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违法采矿行为,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县府发【2010】117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县委办发【2010】3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通告》(第4号)精神,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各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非法采矿进行集。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安监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务电力局、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抽调专业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3-4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由分管负责人带队组成集中整治工作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抽调的人员分别为:①国土局6名,②建设局6名,③水电局4名,④安监局4名,⑤电力公司4名,⑥工商局2名,⑦广电局1人。
(二)明确各部门责任
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非法采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非法采矿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靠实责任,敢于动真碰硬,确保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非法采矿工作取得实效。
国土部门负责对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耕地中修建砖厂(挖砂、取土)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制定,用地审批手续、采矿许可证办理。
建设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行为查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水电部门负责对河道采挖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已经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
电力部门负责对各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采矿企业供电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已经供电但未取得合法手续的企业和个体进行断电处理。
工商部门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进行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查封扣押设备;对无《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不予颁发营业执照,已经颁发的要予以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