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首次办理护照流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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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护照流程篇一
内 容
一、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学历验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调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或者单位代扣代缴证明原件);
4、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
首次办理护照流程篇二
公民申领护照的条件及程序
一.申办对象
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属于出国劳务的,需提交经营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经营公司出具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
6.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证件及损毁的原因说明;因证件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暂住我市,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接待厅(鄂城区凤凰路特1号,莲花大桥南端市公安局一楼办证大厅)顿表,或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表格填写;
2.提供相关材料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接待厅与民警见面,接受询问,在接待厅由民警对申请人现场采集人相资料;
3.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由民警打印申请回执单,交申请核实无误后签名,一朕由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一联交申请人,对材料不全的一次说清;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书面答复。
4.交工本费。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按收费标准收费。申领换领200元/本、加注20元/项、补领400元/本。
5.领证。自申领材料齐全,受理申请之日起匕日内办结领证,申请人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领取或由特快传递送交收件人,领证人凭回执单领取。
四.关事项
咨询电话: 3752349,3752735,传真 3851191
首次办理护照流程篇三
首次申办电子护照须知
一、申请条件
户口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居民(南宁市六县:横县、宾阳、武鸣、上林、马山、隆安的居民除外)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活动出国均可申请护照。
二、受理部门
1、户口属南宁市区的居民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户口属横县、宾阳、武鸣、上林、马山、隆安的居民到各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3、户口属广西区内其他市县,在南宁市暂住至今满一年的居民可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资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一份。
2、提供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并提交广西区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申请人须到广西区内具有出入境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照,照相馆名单请登录
查询。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3、交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注:未满16周岁免交身份证,但须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信息资料页及变更资料页;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对于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要求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向所属单位查询),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如实填写备案人员证明:《关于同意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可到南宁市出入境管理分局领),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注:属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须提交市委组织部批件;副厅级以上在职干部申请须提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件,副厅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申请须提交单位党委(党组)批件;副省级以上在职干部须提交中央组织部批件;副省级以上离、退休干部须提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件;属国资委管理的干部,须提交国资委批件;其他人员须提交单位人事或者保卫部门批件。
现役军人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并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户口属区内其他市县的居民须提交在南宁市连续暂住至今满一年的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下载)。
四、办理时限
1、普通护照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
注:需补充材料的自材料补齐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十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迁移的,如原籍地属非按需申领地区,公安机关须发函到原户籍所在地进行核查,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间内;姓名中含生僻字的申请材料,公安机关须进行造字,造字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办理特快专递的,投递时间不计在办证时间内。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加急办理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五、收费标准
首次办理护照费每本200元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接受面见,并如实回答有关询问。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亲笔开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须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公安机关无法判断的,申请人须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待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公安机关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4、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复印。
5、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
6、申请人须在护照签发后6个月内领取,到期未取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宣布作废并予销毁。
※
7、申请表格的签名须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
申请往来香港或澳门旅游须知
一、申请条件
本市常住户籍居民(含武鸣、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县居民)和定居国外,回国后暂住南宁市的中国公民,申请前往香港或澳门旅游的,均可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g字签注)或团队签注(l字签注)。
三、受理部门
1、户籍属南宁市区的居民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户籍属武鸣、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县的居民到各县公安局。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护照,在南宁市暂住的,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武鸣、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县暂住的,分别到各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申请方式
1、申请人须亲自到受理机关申请,接受面见,并如实回答有关询问。
2、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六十周岁的申请人和在同一受理部门、持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五、申请资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一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供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并提交广西区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申请人须到广西区内具有出入境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照,照相馆名单请登录
查询,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3、交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注:户口簿复印件须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信息资料页及变更资料页;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对于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要求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委托他人代办申请的应提交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申请,或由监护人代办申请。监护人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暂住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向所属单位查询),按干部管理权限或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单位证明可以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表格背面的“单位意见”一栏中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也可以按申请表的规定要求另行文出具。
注:属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须提交市委组织部批件;副厅级以上在职干部申请须提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件,副厅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申请须提交单位党委(党组)批件;副省级以上在职干部须提交中央组织部批件;副省级以上离、退休干部须提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件;属国资委管理的干部,须提交国资委批件;其他人员须提交单位人事或者保卫部门批件。
现役军人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并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8、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该证。
9、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0、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提交的材料和复印件均使用a4纸。
六、审批时限
1、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十五个工作日。
2、再次申请签注:十个工作日。
注:需补充材料的从材料补齐之日起计算审批时限;需要函调或调查的时间不计在审批时限内。取证日的计算方法:申请后次工作日开始计算。
七、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一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港澳台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首次办理护照流程篇四
换发护照申办材料 :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领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2张。
2、提交北京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并交验原件。
3、提交原护照资料页、签发页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如另有加注信息,请提供相应证明。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7~10个工作日
普通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项次。
首先要说明的一点,之所以整理下面这些资料,就是因为找不到官网有非常详细的说明,比如去办之前不确定是否一定要带小孩过去,在网上查,有的说需要带小孩有的说不用,有的说带着小孩去办过了,人家办公人员说其实不用带过来的。我还是希望咱们国家的政府部门可以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事。这次去了,我专门问了咨询处,人家说了“我们这就没电话”,呵呵。我们这周刚在原崇文站办的,第一次去还真就没带小孩去。。。
另外,崇文站已于2011年12月彻底取消,因为东西文武4个区已经合并为两个了,所以大家也别去崇文站办了,可以跨区的,就近吧。
准备材料:
1,一张2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大头照照片 2,身份证、户口本、旧护照(若有的话)原件
3,身份证、旧护照照片当页、户口本户主页、护照办理者户口页复印件各一张
4,换照费用共220元,护照费200元,加注费20元;首次护照200元
需要注意:
1,护照若过期,已经没有延期一说了,直接申请新护照,所以你也不用跟他们瞎废话了。
2,护照换证后,成人有效期变为10年,不满18岁为5年。3,护照照片可以提前在照相馆照好
4,中午也办理,只不过开的窗口少,周末人较多 5,可以跨区办理!办理流程:
1,进屋先拿申请表,填表贴照片
2,去扫描屋,扫(将来护照上的照片来自于扫描的这次,而不是你提供的照片)3,排队办理新护照
4,交费
5,10个工作日后带着办理者身份证和凭条自取,可代领
首次办理护照流程篇五
首次申请
(1)申请条件
——广州市户籍居民。
(2)申请程序
照相—领表—填表—验表—交表—领回执—缴费—交缴费单—领证
(3)申请渠道
——省属单位人员可选择向省、市或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局三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属单位人员可选择向市或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局二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属单位及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分局、县级市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要求在单位所在地申请,但不用提交单位意见的非登记备案人员,如无法提供工作证或其他证明,原则上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军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统一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
(4)所需材料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相片1张;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加注:曾用名、外文姓名或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汉语姓名不一致的,须提交户口簿、公证书、前往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或移民申请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有效护照。
(2)护照到期换发:提交护照的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3)护照损毁:提交损坏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4)护照遗失或被盗: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如在国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交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b.备注:a.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c.需面见申请人,他人不能代办。
(5)办证时限
——15日。
备注:1.选择特快专递领证方式可以提前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收取费用。2.取证日的计算方法: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6)办证收费
——200元/本。
(7)领证方式
——选择特快专递的,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选择回公安机关领证的,到原受理部门领取。
广州市户口,可以前往广州市你户口所在的区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
一、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一定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二、办理费用:
护照200元,拍照大概15元左右。
如果你选择快递服务,快递费用是在你收到护照时才付的,15元。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数码照相: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数码照相点拍照。
3、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4、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5、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6、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7、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注意事项:
1、请带上黑色笔(不能带铅珠笔),因为出入境是不提供笔的。
2、注意你的容貌,因为你要到出入境拍照。
3、在填写资料时,“前往国”那栏,可以随便填写一个国家的名字。
4、如果你不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是不需要填写工作单位那一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