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的战略思考和建议(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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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的战略思考和建议篇一
[关键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评估系统,信用等级
浙江省的70.6万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占了99.9%,它们在安置就业、分散投资风险,为大工业提供配套服务以及促进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与此同时,中小企业的良好发展为形成有竞争力的大企业打下了基础。制约银行给中小企业放贷的最大障碍是资金安全及利益保证和贷款成本不成比例的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便提上了日程。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现状分析
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调查统计,截止2003年6月底,全国信用担保机构已达966家,共筹集担保资金总额286.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121.8亿元,占担保资金总额的42.5%。966家担保机构已累计担保企业48318户,担保贷款100035笔,累计担保总额1179亿元,累计实现收入28.2亿元(其中担保费收入20.9亿元,投资收入5.1亿元,其他收入2.2亿元)。浙江省也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现状
浙江省就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提出鼓励多种形式、多渠道组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积极探索建立再担保机制。可由政府牵头,企业参加,采取股份制或会员制的形式;也可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群体共同出资设立担保组织。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获取担保业务收入的单位,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免征营业税3年。
据省统计局统计,目前全省有125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中66家被纳入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全省担保机构资本金达13.13亿元。按法人形式分:企业法人形式的107家,事业法人形式的8家,社团法人形式的10家;按出资人性质分:政府出资95家,其中政府完全出资33家。担保资金投入总额13亿元,其中各级政府共投入资金6.97亿,民营企业出资4.55亿元,个人投资1.48亿元。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最高为1亿元(省商业厅出资),平均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左右。至2003年6月底,全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累计对外担保19593笔,担保额共157亿元,在保企业3639户,在保余额37.97亿元,25家担保机构代偿148笔,代偿金额3687万元,坏帐损失1835万元。
浙江省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特点
主要特点是机构发展迅速,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资金放大倍率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增强;代偿率、损失率较低,社会效益突出。以杭州为例。至2002年底,杭州市共有担保机构38家,注册资金总额29,754万元,其中各级政府投资10,8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机构12家,增加注册资金近1.5亿元。
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运行情况
年份担保机构
(个数)资本金总额
(万元)资本金放大倍数担保户数
2001年2614,9081.77倍69
52002年3829,7542.8倍150
1年份担保笔数
(万元)担保总额
(万元)担保费收入
(万元)纳税总额
(万元)
1999~2001年
累计1,31374,66153989
2002年2074148,6321,444168
调查资料表明,杭州市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金从2001年的573万元增加到2002年的783万元,受保企业数增加了1倍多,平均担保总额从2872万元增加到了5876万元。这说明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得到了提高,中小企业对担保的需求也有较快增长。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
1.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偏小。我省125家担保机构,每家担保资本金的平均数为1050万元,其中规模最大的也不过5000来万元,且只有2家,担保机构规模小,在银行眼里的公信力就会打折扣,其担保潜能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释放。
2.缺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目前我省担保风险几乎都是由担保机构一家独扛,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担保资金放大倍数也偏低,一般只有3至5倍。实际上这也反映出银行对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仍多少存有疑虑,未敢倾其全力进行合作。
3.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和控制机制也呈空白。从目前来看,尽管我省担保机构的代偿率并不高,但随着担保业务面的扩大,风险正在一步步加大。如果没有相当的风险补偿机制,势必会影响担保机构的正常发育。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创新
担保机构在向每个具体项目融资时必须按市场规则处理,严格把关。这是因为,第一,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是必然现象,对它们的融资支持是帮助优者去取胜,而不是保护劣者免遭淘汰。第二,政府金融机构也好,信用担保机构也好,它们既不是慈善救济机构,也不是财政机构,只有按照金融活动规律办事,才能长期维持下去,否则就无以为继。
因此我们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潜力、偿债能力等设立一个信用评估系统,以便于担保机构掌握、审查,以使那些资信条件好、信用等级高、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加入担保体系,获得担保,实现有效融资,促进其发展。同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确立不同的担保比例,采取不同方式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可能地降低风险。
信用评估系统
我们认为可以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现状、信用记录和发展前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评定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以真实反映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为此,我们设计了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系统。
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系统是一种包含了建立数学模型并运用计算机技术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统计、计算及量化分析并对企业进行评级的系统,授信机构通过评分判断客户的风险度。它包括了两部分内容:一是对企业的信用报告进行信息汇编;二是比较情况相似的客户的信用行为,给予每一项因素一个点数,所有点数的总计就是一个评分,从而预测企业未来还贷、及时还款的趋势,确定企业的级别。
一般来说,如果能与银行建立起较好的协作关系,那从企业的账户可获得的信息主要有:企业主要的购货渠道;是否有大量的应付款;企业主要的销售对象的情况,包括销售的数量、销售对象的支付方式;企业工资和劳动保障开支;企业职工人数的稳定性;企业部分管理费用的支出;企业销售的增长情况和已有的流动资金的大致规模等。但这些信息的获得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获取信息:
第一,企业财务标准。
定量分析:对各类财务数据的分析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反映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盈利能力、经济实力等方面的指标。
此外,企业选择的会计程序与处理方法可能导致账面价值和实际资产价值不符,例如,如果企业选择的坏帐准备率过低,将可能导致账面资产价值虚增,而且该现象也同样普遍存在于企业的研发成本、专利和行政费用等方面。
校正企业有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的差异。例如,企业若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可能使得公司的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市场价值,而土地的账面价值则远低于市场价值。对于无形资产而言,因不具备有形资产那样可供参考的市场价值,它的价值将面临较大幅度的调整,甚至可能降为零。因此,通过对企业账面价值,可以得出关于企业的更加准确的资产价值,从而确定该企业的投资价值。
在对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之后,还要考虑到企业清算价值企业清算价值,是指企业在面临解体、清算时,其资产的迅速变现能力和企业对所负债务在短期内的清偿能力。在遭遇不期而至的被清算的情况下,企业的许多资产(尤其是类似发明、专利和不动产等)的变现价格,要远低于它们在企业继续经营时所体现出的价值,或者经过精心准备后、和买方之间进行过长期讨价还价后的价格。并且,这种清算价值还应将各种变现成本考虑在内。
定性分析: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判断还应包括以下几方面:是否为朝阳企业;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合乎现代企业制度;技术、产品的创新能力;是否有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企业的人格化。未来企业的营运成本和收入的多少及其实现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未来的营运策略和管理战略。而股权结构会通过管理水平、发展目标(包括经济的和非经济的)等一系列因素对营运策略和管理战略产生影响。因此,在测算企业未来收益时,必须将公司股权结构考虑在内,并赋予一定的权重。
第二,行业风险和企业经营环境分析
此部分是对企业所处行业状况、市场状况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分析,定性考虑公司的资信状况。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社会、人口、政策和技术变化分析;行业容量分析;行业周期性分析及影响企业经营的决定性因素分析,如竞争的特性、价格、产品质量、销售渠道及销售网络、产品概念或形象、产品细分程度及其他因素。
第三,企业竞争力分析。
主要从企业的竞争能力(主要市场份额、产品的主导性及其影响市场价格的能力)、维持高水平经营绩效能力(产品细分化程度、市场分布状况、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分散程度及其生产的成本优势)、企业规模和企业职工队伍和技术素质(技术素质主要考虑劳动者的组织结构和实际操作能力,机器设备的加工能力、加工质量和加工品种、工艺水平、科研力量和新技术及新材料的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
第四,企业经营管理分析。
从管理层应变能力(与行业风险和企业经营环境结合起来分析)、企业的经营战略、管理层风险倾向、管理一贯性和可信性、管理层变动和管理模式进行分析。
第五,信用状况分析。
信用状况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结算中延期付款的行为或资金的借贷关系,是影响企业资信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对贷款企业的资信等级评估方面来说,更是如此。主
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的战略思考和建议篇二
关于创业创新的一些建议
最近,国务院通过了 《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具体出台五项新措施,从税费优惠、创新融资方式、促进人才发展、政府简政放权等方面为“双创”加油添力。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措施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活力,有助于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创业难”问题,对稳增长、促就业、调结构将发挥重要作用。在此之前,南京市就出台了各种政策,对优秀项目和创业人才给予资金和场地方面的支持,鼓励海内外人才来宁创业创新。2011年开始实施《南京领军型文化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五年来共引进高层次人才约3000名。《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自2012年公布以来,已扶持10624名大学生成功创业。
可以看出,南京市一直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创业创新工作。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科技体制与创业创新趋势不符,科研人员创业存在诸多限制,积极性不高。长期以来,我国科技人才、科技成果主要集中在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现行制度在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上,没有完全理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之间的关系。由于科技体制改革滞后,目前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
二、企业孵化器功能单一,孵化效率不高。现在政府开办的的企业孵化器大部分只提供一般性服务,例如场地租赁,与第三方合作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一般性商务代理服务和制定战略、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但在市场分析、专业知识培训等方面做得不够。企业进出机制不够合理,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三、没有统一的人才、项目信息平台。有些人才出于套取扶持资金的目的,利用政府部门信息不畅,将同一项目在各个地区重复申报来获利。同时,没有官方的信息平台来为人才、企业服务,资源不能共享。
四、创业成本较高,政策扶持面不够广。一些载体虽然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但对创业者和创业项目有一定准入要求。政府也倾向于扶持一些高科技的项目,普通项目的创业者很难获得政策方面的优惠。
建议:
一、改革科技体制,顺应时代需要。制定合理的人事政策,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正大光明出来兼职创业,鼓励科研人员自主进行项目研发和市场推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明确个人和单位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属和利益关系,在保证个人权益的同时兼顾原单位,通过入股、利益分成等方式,保证原单位的合法权益,从而调动人才和单位积极性,从根本上释放创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二、完善企业孵化器功能,改革服务模式。在核心的投融资服务需要提供专业的服务,包括协助获得政府资金、申请担保贷款、直接向企业进行投资、与风险投资结合等。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制定科学合理的进出机制,一方面对入驻孵化器的项目要有所筛选和侧重,另一方面要适时淘汰,释放更多的资源给后来者。同时要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利用市场化手段对孵化器内的项目保持实时跟踪和辅导,提高项目成功率。和第三方合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性创业、创新平台,打造新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模式。
三、建立南京市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人才、项目需求信息。针对高校毕业生刚刚走出校门、走进社会的实际情况,多渠道与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联系,大力宣传南京市本未来发展前景和用人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回家乡创新创业。另外,加强政府、人才、企业三者之间的沟通,让各级政府及市场化的基金投资人能及时关注成长中的科技中小微企业,做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
四、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降低创业成本。对初创企业项目加大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政策。通过大力发展各类科技基金、引入市场化的投资机构等,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对大学生创业工作要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支持,通过提供免费的场地或者优惠租金等方式,降低创业成本,调动万众创业的积极性。转变政府培养人才培养模式,依托专业机构或者大学生科技园、创业园等载体为入驻创业青年提供创业辅导课程、加强培训,全方位推动创业、就业工作。
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的战略思考和建议篇三
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的战略思考
发布时间:2008-8-27信息来源:
全国工商联 辜胜阻武汉大学 肖鼎光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在创业创新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但是外部融资难和内部动力机制弱仍然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两大瓶颈。因此,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打造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经济政策新环境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0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dp的58.5%,缴纳的税收占全国的50.2%,中小企业还吸纳了75%的城镇就业人口。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65%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大量高新技术产业化也是由中小企业付诸实施的,中小企业在创业创新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但是外部融资难和内部动力机制弱仍然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两大瓶颈。因此,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打造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经济政策新环境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内外交困
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六大难题
创业创新融资难、融资缺口大。初创的中小企业一般资信不足又无固定资产,想从银行获取贷款相当困难。“中关村发展”课题组对中关村964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显示,70%-77%的企业主要资金来源是内部积累。
规避技术创新风险的机制不健全。有关研究表明,约有50%的中小企业在创立后的3年内死亡,剩下的50%中又有50%的企业在5年内消失,即使是再剩下的这25%的企业也只有少数能够熬过经济萧条的严冬。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发达国家一般通过风险投资分散企业创新风险,而我国的风险投资还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分散创新风险的需要。
技术基础薄弱、创新人才短缺。中小企业投入能力有限,缺乏必需的科研设施和科研人才,导致其创新能力低下。江苏省的调查表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最大的困难是人才短缺,江苏省72%的民营科技企业缺高级技术人才,35%的企业缺高级技术工人。
社会化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平台不完善。我国针对一般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存在数量少、专业化水平低、协同程度低、运行不规范、服务功能单一等问题,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难以解决,严重制约其技术创新进程及效益。
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竞争环境有待优化。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中小企业的支出所占比例很小。另外,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中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要有一定的比例,但我国政府采购没有这样的要求,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的很少。而且,中小企业之间在相当大范围内存在低水平过度竞争问题,这大大降低了其创业创新的收益预期,也挫伤了其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创业成本较高、创业环境不宽松。地方政府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成本。浙江省工商联在某市调查发现,地方政府向企业征收的各项税费和基金竟然多达375种。
标本兼治
营建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
提高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水平。一是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一些市场经济国家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的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它们运行模式虽各不相同,但在融资运营机制、业务开展等方面值得我们借鉴。韩国中小企业银行是由政府设立的专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其国内7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与该行有融资业务往来。韩国法律还明文规定,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银行的贷款业务比率不能低于80%。国家控股的法国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共有37个分支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和担保业务,该行每年提供中小企业需求资金的20%。
二是发展社区银行。社区银行或中小银行资金少,其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更重要的是社区银行为本社区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信息优势。
三是完善金融服务。例如,要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需要有形资产作抵押的特点使其成为一种备受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崇的融资方式。因此,探索知识产权质押的有效方式、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试点,有利于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创新融资困境。
四是规范发展非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一般比较容易通过各种人缘、地缘关系获得临近中小企业的“软信息”,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方面具有信息优势。规范发展非正规融资需要在保护合法契约基础上,对其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拓展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渠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各阶段的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技术创新活跃程度、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同,企业的资金需求强度、资金筹措能力等也存在较大差异。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拓宽这些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一是推进风险投资的发展。风险投资已成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主要融资方式,据统计,美
国90%的高技术企业都是靠风险投资发展起来的。推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不仅要加大对风险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还应加快发展风险投资母基金和天使基金。设立风险投资母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特定项目投资,可以成十倍、成百倍地放大风险投资的数量。天使投资属于风险投资,是一种投资额度有限的个体或者小型商业行为。我国应尽快制定天使投资的专门扶持政策、构建天使投资网络,以完善风险投资结构。
二是加快发展三板市场,完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已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成功试点,应积极动员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合格投资者进入该系统,将其加速覆盖到其他国家高新区内的未上市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将会成为未来“三板”建设的核心,大量暂时达不到上市门槛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先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交易,待条件成熟后通过转板机制进入创业板。
三是积极发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债券市场。2005年美国债券发行规模大约是股票发行规模的6.5倍,而2006年我国发行的企业债和公司债仅相当于同期股票筹资额的44%。我国高新区企业债券的成功发行,曾极大缓解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需求压力,促进了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因此,可以进一步探索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融资债券。
四是积极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要以现有产权交易市场为依托,积极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使其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以及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融资场所,并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资本退出渠道,促进技术与资本的高效结合。
五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上市。据统计,2006年第一季度,有18只中国概念股在nasdaq、香港主板、香港创业板以及新加坡主板上市,筹资量达13.09亿美元,其中包含有5家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的中小企业。相关部门要完善国内中小企业境外上市的服务设施,帮助中小企业完成境外融资。
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服务体系。政府要推进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支撑服务平台的建立,该平台有助于缩短中小企业产品的开发周期、降低创新成本,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政府要鼓励大企业以分包等方式对中小企业技术转移和扩散,对技术转移给予税收激励;推进中小企业同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增强企业依托社会资源联合创新的能力。
行业协会在技术创新中具有降低产业化交易成本、维护合法权益等特殊作用,可以考虑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发挥协会对中小企业创业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同时要健全生产力促进中心与技术市场在中小企业技术测试、技术咨询、技术转移、创新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服务功能;重点加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科技评估、员工培训、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加快中小企业网络信息化进程,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能力。
推进家族企业治理机制转型,培育创业创新文化。中小企业家族化治理的排外性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和技术创新。因此,需要建立“互信、分享、共治、多赢”新模式,解决“家族企业对外部不信任”与“外部对家族企业不信任”的双重信任危机,促使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由封闭走向开放,由独享走向共赢。
中小企业创业创新需要有一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的文化氛围,还要有宽容失败的制度保障。要在社会上营造崇尚自主创新、尊重创新人才、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宽容创新失败的风气,使创新成为社会习惯,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文化支撑。
提高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群体竞争力。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产业集群的作用。对于开发区产业集群,建议国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选择一批重点高新区,由中央和地方共建,力争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方面有所突破,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集群。对于以市场力量推动的、为创业创新服务的产业集群,需要政府为其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在市场准入方面,提高政府的管理服务效率,缩短企业注册时间、减少审批环节,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降低进入门槛,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使中小企业在竞争中有一个外部成本较低的成长环境。
来源: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发布时间:2007-5-14
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的战略思考和建议篇四
3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起到2018年,实施七大行动计划,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辽宁省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平台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
福建:2016年省级众创空间要达100家以上
福建省多举措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省级众创空间要达100家以上。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福建省将构建“双创”平台载体,探索支持科技人员“双创”的新模式及完善众创公共服务功能等。今年,福建省级众创空间要达100家以上,支持各国家级高新区建设1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平潭加快建设台湾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
扶持推动“双创”平台载体建设。福建省将重点支持各地发展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依托农业科技园区打造一批支撑特色农业和乡村创业的“星创天地”。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推进众创空间等载体服务模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众创、众包等方式开展科技活动,推进网络平台众创,积极推广研发创意众包。
完善众创公共服务功能。福建省将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放宽社会资本准入,加大财税和金融扶持,补助企业和创客围绕自身研发项目而需对外委托的科技创新服务的费用。
支持科技人员“双创”。加快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支持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提高科技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获得的收益奖励,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企业科技创新股权改革。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主动承接企业研发课题。
2015年,福建省推动各地建设众创空间近300家,产生49家省级众创空间,创业团队近1000个、创客人数5000余人;新增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60家,新认定省级孵化器9家。
湖北省政府出台新政 七大行动计划搭建返乡创业平台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起到2018年,实施七大行动计划,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
七大计划涉及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整合创业园区、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完善基础设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创业培训、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等方面。
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即整合各职能部门涉及返乡创业的服务职能,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行动计划,即以市、县为主体,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以及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园。
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就是将返乡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绿色农产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挖掘、升级、品牌化。
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包括支持电信企业加快提速降费,加大交通运输及物流等基础设施投入,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计划,即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培育工作,发展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即组织实施湖北创业培训计划、农村青年电商培训计划、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创业培训工程,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可享受培训补贴。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行动计划,即健全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科技服务,发挥重点龙头企业、创投机构、社会组织等作用,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河北省大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自今年起,河北省将聚焦三大目标,实施四大工程,强化四项举措,落实四大保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发展快发展。
聚焦三大目标
规模进一步做大。通过孵化一批、创办一批、引进一批、转型一批、提升一批,2020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8万家,今年要达到4万家以上。
实力进一步做强。通过政策聚焦、重点扶持,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2020年科技小巨人达到3000家,挂牌上市企业达到400家,今年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700家。
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加快园区、基地、产业集群建设,着力围绕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大健康服务和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高性能新材料等领域,培育50个以上市场竞争力强、国内影响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实施四大工程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规律,对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上市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施梯度培育、差异扶持,分类施策、分层帮扶。
初创期——苗圃工程。对于初创期企业,重点给予种子资金、天使投资、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方面的精准服务,帮助企业渡过成立初期的“死亡谷”,推动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快速扩张。
成长期——雏鹰工程。对于成长期企业,重点提供银行贷款、保险担保、风险补偿等方面的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实现新产品扩产、提高市场占有率。
壮大期——科技“小巨人”工程。对于壮大期企业,重点在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实施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发拳头产品,壮大自主品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腾飞期——上市工程。对于上市期企业,重点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市辅导、股权投资等方面精准服务,帮助企业与“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进行有效对接,打造行业领军企业。
强化四项举措
政策上聚焦。创新政策支撑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积极借鉴先进省市的政策措施和有效做法。面向重点企业,特别是排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技术水平领先、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在领导重视、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实施政策聚焦,推动企业迅速成长壮大。
工作上聚力。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协调推进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加强督导检查,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按照“年初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对已经落实的跟踪问效,正在落实的狠抓进度,尚未落实的查清原因,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每年进行一次全省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人才上聚合。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实施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三年内引进100个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新建100家高水平的院士工作站,引进1000名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选派1000名高技能科技特派员。重点面向京津,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建制引进50个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的产业创新团队,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骨干支撑。加快培养一批战略型、创新型、开拓型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环境上聚势。建设一批创业信息、技术咨询、金融支持、人才培训、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系统、便捷高效的服务。建立技术供给、企业需求、典型案例、专家人才、科技政策等信息库,在商事制度、税收减免、项目申报、规划环评、土地审批等重点环节简政放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一站式服务。着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经验,创办企业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强磁场。
落实四大保障
真重视,构建举省抓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体制,建立党政同抓、部门协同、产学研联动的创新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科技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结合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构建“领导重视高站位、部署实施全方位、措施有力抓到位、长期坚持不移位”的举省体制。
真投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撑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及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真服务,构建全要素、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快政府职能从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更加注重抓战略、抓高端、抓基础、抓环境、抓监督,更加注重向创新链前后延伸,更加注重优化政策供给,当好科技创新的“引导员”、科技服务的“集成商”,变政府“端菜”为企业“点菜”,形成全链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真考核,构建可量化、可激励、可约束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研究制定“河北创新指数”,从创新投入、创新主体、创新人才、创新平台、创新成果、创新环境等方面,量化评价区域创新能力,努力使鼓励实干实政的导向更加鲜明、更加有力。
上海将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表示,上海将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吕国强表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专门强调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其中多项政策措施与中小企业密切相关,包括:一是简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流程,通过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将质押登记权下放上海,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建立统一的专利、商标、版权信息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免费获得相关信息服务;三是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通过线上、线下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四是加大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制定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办法,支撑企业“走出去”。
天津市出台九项措施支持“双创特区”聚人才
为综合发挥自贸试验区的体制优势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优势,天津市3月出台九项措施,通过实行特殊政策、特殊体制、特殊服务,支持“双创特区”加快集聚人才,在滨海新区率先建成人才改革试验区。据了解,九项措施涵盖平台建设、海外人才居留、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流动、人才评价、人才公共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支持政策,惠及“131”创新型人才及其团队、新型企业家、博士后、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京津冀人才、大学生、外国专家、留学人员等8类海内外人才。
特区建设引才聚才平台有何支持政策?
适度放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条件,特区内企业所属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的,给予30—5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对企业建立市级研发平台且刚性引进2名以上高层次研发人员的,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吸纳大学生创业企业10户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资金扶持。海外留学人员到特区创办科技型企业,可优先申请创业启动和择优资助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特区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有何支持政策?
在特区设立“双创特区”引智专项,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方面的要求,对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滨海新区项目的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0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实施京津冀人才资质互认互准。
对于大学生到特区创新创业有何激励政策?
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将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六项政策的办理权限和补贴发放一并下放到滨海新区,由新区快速拨付创新创业资助资金。
为特区海外人才提供哪些居留工作便利?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可直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国专家局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入选市“千人计划”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可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国专家局上报市政府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放宽申请人就业单位类别、职务级别及居住年限的条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国高层次专家,经聘用单位推荐,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经市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申请2—5年有效期工作类居留许可和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签证。
对于创新型人才培养有何支持政策?
对特区内企业、院所申报“131”创新型人才团队项目给予倾斜,经认定的“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在其3年建设期内,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年20万元资助,依托单位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对入选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的人才,市人才发展基金按照每人4万元标准给予资助,人才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4万元标准进行匹配资助。实施大学生创业导师授业计划,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导师授业补贴,每成功创业1人,再给予创业导师3000元一次性奖励。
对于人才和智力双向流动有何支持政策?
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带项目、成果到特区离岗创业,3年内可保留基本待遇,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3年创业孵化期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单位按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做好岗位聘用工作。
特区职称工作有哪些改革创新?
取消参评职称须在津工作满一年的限制,凡与特区注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当年即可参评。经特区认定批准,参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免试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允许外籍人员按照天津市相关职称政策参评职称。天津市高校、院所工程类教师、科研人员在特区企业任职或兼职1年以上的,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聘)同等条件下,其在特区经历和业绩可作为优先条件。
特区人才可享受哪些便利公共服务?
实施“一张绿卡管引才”制度,在特区建立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分中心,方便引进人才就近办理工作关系接转、落户、外国人工作许可等服务事项。设立社会保险专门经办窗口,快速办理京津冀三地流动人才社保转移接续。实施外国人统一管理,实现外国人工作许可和证件的一口办理。
对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有何支持政策?
提高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取消对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多不超过70%股权、12.5万美元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允许外资独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猎头、人才租赁、人才测评等专业化服务,帮助特区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的,给予2—20万元资金支持。
推动创业创新 山西今年要新创办小微企业3万户以上
在2015年新创办小微企业6.71万户的基础上,今年山西省力争新创办小微企业3万户以上。
为推动创业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今年山西省将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创客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丰富多彩的创业创新活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和活力。同时强化创业培训辅导,利用各类创业创新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开发针对不同创业创新群体、创业创新活动特点的培训项目,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质量品牌意识。同时健全创业辅导体系,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建立一支创业辅导师资队伍,加强创业辅导,开展贴身帮扶,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
今年,山西省中小企业局还将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创业基地积极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社区、创新工场,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加大各类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激发全社会创业兴业的活力和动力。
辽宁:发展专业空间众创 推进网络平台众创
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平台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释放创业创新能量;同时完善知识产权环境,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宣传,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营造“双创”良好氛围。
《意见》立足辽宁省实际,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等主要任务,并表示将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推进平台持续健康发展。
陕西省将认定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基地
为大力推进陕西省高校众创空间有序健康发展,陕西省科技厅拟在省内高等院校内组织认定一批众创空间,授予“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牌子。
主要支持建设创新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创业公寓和创业交流平台等新型创业创新组织。要求校企创新基地是由企业牵头成立,设立在高校院系的平台,并拥有固定的研发场地,高校科研人员不少于20个,每年开展的项目不少于10个,孵化的企业不少于5个;创业苗圃登记入驻的企业和团队在10个以上,每年开展的各类交流活动在10场以上;创客空间要求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拥有合法有效的加工和设计设备,会员数达到30人以上,每年开展的各类交流活动在10场以上;创业交流平台能有效促进创新创业者与资本、技术、人才、中介服务的对接,每年开展的交流活动不低于10场。符合条件的新型创业创新组织,可以在3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金融部。陕西省科技厅将委托陕西创新创业联盟组织专家评估、实地考察,对于符合条件的授予“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牌子的校园众创空间,并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山东18亿促就业形势稳定 落实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为进一步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推动山东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16年省财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失业保险基金,重点向促进就业创业倾斜,促进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一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3亿元,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其中,安排大学生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3亿元,重点用于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支持高校毕业“三支一扶”和财政困难县就业见习计划,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2亿元,重点用于实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训计划,促进公共就业体系建设,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二是从省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12亿元,重点扶持创业带动就业。2016年,省级将继续从省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奖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三是安排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3亿元,重点支持参保企业稳定就业岗位。2016年,省级将对在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参保、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省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上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50%给予稳岗补贴,支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
重庆小企业创业基地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
2015年,重庆市大力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全市认定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近150个,入驻小微企业近7000家,解决就业近40万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
近年来,重庆市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和支持各类运营机构,利用存量工业闲置厂房、科研楼宇、商务楼宇等打造载体,指导和鼓励小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有效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儿发展,初步形成了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其中,重庆网商产业园、陶家都市工业园成功入选首批95个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今年重庆市计划新培育10个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将进一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并利用工业用地建设基地,实行限价、定向租售,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低租金的生产活动空间。
四川省将成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
3月在成都召开的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座谈会提出,四川省将成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在行业领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遴选一批重点服务机构,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经过近4年的时间,四川省已初步形成以“一枢纽、多窗口”32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层”,22个国家级示范平台和50个省级示范平台为“紧密层”,802家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构为“松散层”的中小企业圈层服务体系。
服务联盟成立后,还将构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征集一批拥有丰富创业经验和资源的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担任创新创业导师,开展“一对一”结对辅导。
重庆市印发《方案》 从10个方面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从10个方面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方案》提出,力争到2018年,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10万人次,扶持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
重庆市从十方面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分功能区域明确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坚持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企业发展产业链配套,补齐现有产业链缺失环节。联系、吸引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协同推进返乡创业工作。在全市打造2至3个国家级返乡创业示范区县,合力搭建返乡创业平台。加强返乡创业金融支持,给予返乡创业农民工最高额度不超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返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减税降费力度。将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纳入gyb补贴范围,对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加强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
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返乡农民工创业,鼓励科研院所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科技服务。
陕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2年学籍 最高可贷款10万
陕西省政府3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回原籍创业的大学生,还可通过人社、科技、教育部门申请获得不高于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休学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将可保留2年学籍。
意见还提出,对在陕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离岗创业科研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于高校、科研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至少收益的80%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此外,我省还将成立“陕西创业学院”为“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提供项目咨询、诊断、评价以及法律咨询等服务。到2017年,全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数量将达到100只以上,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建成100万平方米创业创新孵化平台300家,各设区市至少建立1家示范创业创新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信息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