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镇土地置换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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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土地置换实施方案篇一
新农村建设土地置换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方案的精神,我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村的土地置换方案。
一、新农村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由在规划内建房的用户平均分摊。
二、置换土地以同类、就近为原则。
三、置换土地以先近后远为原则(先在本组置换,后在本屯置换,再到外屯置换,而谁在本组、本屯、外屯置换则由村委会统一排号,以协商或抽签的方式处理。)
四、在本组、本屯置换的土地,上级一次性补助每亩一万元给被用作新农村建设土地的承包者(包括二次被置换的土地承包者);在别屯置换的土地,上级一次性补助每亩3万元给被用作新农村建设土地的承包者。
五、农户土地置换的具体地块,统一由村委会排号后,以协商或抽签的方式处理。
六、置换土地后,土地使用权也相应更换。土地使用权更换的面积以被置换土地承包证上的面积为准。超过承包证上的土地,超过的部分以开荒地处理。
七、开荒地置换也给予一定的青苗补偿,但土地权属为小组集体所有。
八、新农村建设规划内各农户的土地面积,原则上以原土地承包证面积为准,如农户对面积有异议时,也可以要求重新丈量。要求重新丈量的以重新丈量的面积为准。篇二:土地置换
因地制宜推进土地置换 探索新农村建
设的新途径
李 红
(霍山县委党校,安徽 霍山 237200)
摘要:土地置换,是保护耕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的有效手段,是解决当前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结构布局不合理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文章主要是针对该县的土地置换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关键词:土地置换;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中图分类号:s-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2-0034-2 0 前言
土地置换工作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抓手,搞好土地置换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它不仅对于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提高和改善我县农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也起着积极影响。霍山县下符桥镇新农村示范点圣人山村土地置换项目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的霍山县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置换项目,是县委、县政府针对该镇地处横排头淹没区水平线以下的地势低洼和涝灾频发地区而实施的民生工程,也是该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1 主要做法
根据县政府有关精神,该镇按照“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个“统一规划、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综合开发”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置换工作。为此该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1 基础工作做得细、做得好
如成立专门组织,宣传政策,确保宣传到位。并及时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政策,认真征求意见,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了使这项民生工程能真正惠及该镇低洼区的农民,为此镇政府对项目区的村民组进行了逐户调查土地权属、地类等,确保不错、不重、不漏。
1.2 实施科学的规划设计
在安置点的选择和规划设计上坚持“合理选址,科学规划”的宗旨和“尊重民意,合理选址和规划先行”的原则。为此镇村干部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反复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会同县国土局、规划局及搬迁户代表,确定搬迁安置点。并交县规划局进行规划设计,力求做到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3 多方筹措资金,解决资金不足
据测算,完成首批易涝地区农户的搬迁安置工作,资金的需求量大,因而县项目工程领导组通过多种途径来筹措资金;如使用置换计划的用地项目已收取的报批费用;水务部门争取的洼地治理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等,从而短期内解决了资金不足问题。
1.4 组织土地复垦,实现农业集约化生产,推动城镇化进程
居民搬迁后,应按照建设用地置换复垦方案,由县国土局和该镇政府共同实施复垦,两年内完成复垦任务。对于复垦的土地采取招标的方式招标进行承包,促进土地向种粮大户和产业化经营组织集中,从而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走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道路。
1.5 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对于安置点的建设,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高起点、高品位”的要求,加强对规划的搬迁安置点的供水、供电、排污、道路、通讯、绿化、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一次性配套到位,完善小区的硬环境。同时,积极推进新农村社区化管理,成立社区管理机构,拟定社区公约,实现民主化管理,提升小区的软环境,着力将安置点打造成全县新农村建设的亮点。2 意义及成效
2.1 有效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和零散村庄进行综合整治,较好地解决了村庄用地存在的分散、零乱用地粗放等问题,促进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有利于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
2.2 有效地解决了建设用地指标
本批次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可置换近500亩用地指标,用于全县城镇、工业企业建设,对于推进我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有着很现实的意义。
2.3 有利于加强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通过对项目区内居民实施统一规划,整体搬迁和集中建设,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因此,建成后的每个安置点都将是集安置房建设和水、电、路、通讯、排污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高标准住宅小区,大大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更好的促进了民生工程的实施,成为全镇乃至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2.4 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
通过土地置换项目的实施,将其转化成农民进城就业创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增加了当地居民的收入,同时也实现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有利于小城镇建设的发展,从而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农民素质有待提高
下符桥镇建设用地置换项目是通过土地置换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该项目的实施不仅能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群众彻底摆脱洪涝灾害的危害,同时也能有效地改善当地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推动镇域经济的发展。在农村土地置换中,农民自愿是前提条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是所有农民都能意识到土地置换后所带来的巨大改善,由于传统意识浓厚和狭隘的个人利益,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在旧房拆迁、补偿、搬迁等方面较为被动、主动性不强,这给项目的整体推进和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把农村变为社区、农民变为市民,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更是一项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内容。3.2 项目本身的局限性
此次的土地置换和土地开发都在该镇的圣人山村完成的,它是以洼地治理为前提,这是由圣人山村的自然地理位置决定的,因而在政策、资金支持、规划、各部门配合方面并非具有这样“得天独厚”的优势。而且此次的土地置换是在我县
地势较为平坦、交通便利、经济较发达的范区,紧邻县城,区位优势明显,这对于我县占比例较大的深山区要实施此项工程则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4 建议与思考
4.1 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促进农村各项工作良性互动 要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摸清适宜土地置换的区域。在此基础上,结合镇村总体建设规划,编制土地置换与新农村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土地置换项目的模式和任务。土地置换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土地置换工程中,要加强民生工程资源整合,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规划时要与中心村建设、集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水利兴修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用规划整合这些工作,统筹兼顾,捆绑推进,争取到更大的政策支持。
4.2 把握关键,攻坚破难,实现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又稳发展
在土地置换工作中,调研普查、项目编制、土地整理和上报审批是四个阶段,也是四个关键。在调研普查阶段,要深入现场,摸清实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项目编制阶段,要因地制宜,做好规划,综合考虑复垦成本、置换成本等因素,排出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抓大放小先易后难,循序推进。在土地整理阶段,要严格按规划好的方案;要制定更加优惠的安置补偿办法,让农民得实惠;要做过细的群众工作,让农民乐于拆迁、愿于聚居、安于生活。
4.3 要把推进土地复垦置换工作放到拉动内需、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经济建设的全局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搞好土地置换复垦工作,要立足全局,长远发展,统筹城乡发展。
4.4 要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搞好土地置换工作也要从当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出发,因此不仅要落实当地农民的就业、创业。同时也要把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实现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努力朝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迈进。
4.5 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
制定并实施当前推进土地复垦置换的实施方案 逐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土地复垦置换工作计划和远景规划,并加以持续实施。
作者简介:李红,中级职称,现供职于霍山县委党校。篇三:关于晋宁土地置换方案的情况报告
关于晋宁土地置换方案的情况报告
2011年市政府将晋宁县20000亩土地配置给滇投公司,但古典王国在建设期间占用滇投约8000亩土地。在与晋宁县政府沟通后,晋宁县政府决定用昆阳周边地块作为古典王国占用土地的置换。共五个地块,地块情况如下:
1.地块一:面积为1409亩,其中现有村子面积约为280亩,用地性质以商业为主,位于昆阳镇南面;
2.地块二:面积为1800亩,其中现有村子面积约为530亩,用地性质以商业为主,位于昆阳镇南面;
3.地块三:面积为2051亩,其中现有村子面积约为255亩,用地性质以旅游、住宅和商业为主,位于昆阳镇东面;
4.地块四:面积为2135亩,其中现有村子面积约为215亩,计划建成国际商会中心,位于昆阳镇南部;
5.地块五:面积为2984亩,其中现有村子面积约为190亩,计划建成泛亚家居产业园。
地块四以及地块五距离昆阳镇较远,并且已经策划成为国际商会中心和泛亚家具产业园。地块
一、地块二以及地块三的用地性质简单,更靠近昆阳镇。综合以上优劣势建议选择地块
一、地块二以及地块三进行置换。
此报告
昆明滇池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20日 篇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庄墓镇2014年土地整治项目
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节约土地资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实际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调整、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确保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切实保障项目区农民根本利益,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程,规范操作、科学管理、提高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建设用地置换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着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农村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
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长丰县土地整治规划,要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行政村作为项目实施的行政村。
(二)项目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规划、设计补偿标准要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规范操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利。
三、项目实施方法
(一)明确职责
1、民为主。项目实施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召开项目所在地村民会议,征求意见,确保做到户户都表态同意,并签订同意实施的意见书,充分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施按规划设计顺利实施。
2、村负责。要明确“村两委”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确保项目所在村班子健全,有战斗力、号召力、有威信,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和新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镇指导。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统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项目实施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
1、统一拆迁标准。房屋丈量、登记、标准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要严格按照镇制定的标准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2、统一宅基地整理。旧村拆迁后,依据项目规划,宅基地统一整理成耕地,归还到原权属单位。
四、组织实施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组织
镇政府成立庄墓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组,组长:党委书记马家圣
第一副组长:镇长王世德
副组长:分管领导甄茂力
领导组成员:国土规划所长邓卫伍
财政所长闫媛媛
农办主任孙本龙
党政办主任郑浩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规划所,国土规划所所长孟令球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孟祥玲、严彩霞、李瑱、谢军。
2、工作职责
工作组及村两委职责:房屋丈量登记、协议签定、房屋拆迁、宅基地面积丈量登记、提供净地供整理、施工环境保障、工程质量监督。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国土所职责:制定方案、资料收集、技术指导、质量把关、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
3、宣传动员
召开项目涉及的村民组代表大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传项目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表明政府态度,争取群众响应、支持、配合。
4、召开专题会议
镇党委、政府召开项目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项目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点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民理事会组织。
五、拆迁采取货币补偿
(一)拆迁范围
庄墓镇已批准的项目区内。
(二)拆迁补偿标准:
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补偿标准合理适当、要求从严、落实从紧的原则,切实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规定执行。必须据实与涉及农户充分协商签订协议,按时发放。各村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奖惩措施
1、对拆迁户奖励:鼓励农户自行拆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5日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10%奖励,逾期不再奖励。在拆迁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拆迁对象户如放弃自行拆迁房屋,在签订协议之后,按上述时间主动清理完自家室内外财物及附属物,将房屋及附属物交付给镇领导小组,由镇政府统一组织拆除的,参照以上奖励政策执行。
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搬迁并交房、交宅基地的,建房过渡期间一次性补助拆迁户每户1000元房租费,作为临时安置费。
七、复垦整理
项目区的宅基地,通过复垦整理后,要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增加可用耕地。按照“田平、路直、林配套”的要求,做好项目区土地复垦整理工作。
(一)土地平整
根据地形地貌特点,机械施工,分层次整平,符合设施农业精耕细作要求。田块和格田面积根据地形而定。
(二)道路
结合项目区内地形和原有农村道路,布置生产道和田间道。便于农户生产,满足小型农用机械操作。
(三)资金
土地平整所需的费用均由政府统筹安排,无需群众自筹。
庄墓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8日 篇五:杨镇土地置换项目实施情况督查方案
红杨镇土地置换项目实施情况督查方案
根据党委安排,对本镇范围内六个村土地置换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按照《红杨镇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由镇党委督查室牵头,国土所、财务代理中心抽调人员参加,成立督查小组,负责本次督查工作。
镇土地置换实施方案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无偿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面积平方米。对该水源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水源地的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利。上述与水源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二、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算。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约定的使用期限前在水源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入使用期限。
三、土地用途
1、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用途为乙方生产取水用地。
2、在水源地土地使用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水源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土地交付使用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五、该合同所约定水源地为土地置换(甲方因开发区规划需要征用了乙方原水源地,详见《拆迁补偿协议》),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费及任何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水源地之土地使用权。
2、甲方应支持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
5、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该水源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乙方: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3、乙方有权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七、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八、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并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九、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十一、其他规定
1、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2、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镇土地置换实施方案篇三
《土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
《土地置换协议书》正文开始>>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无偿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面积平方米。对该水源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水源地的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利。上述与水源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二、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算。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约定的使用期限前在水源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入使用期限。
三、土地用途
1、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用途为乙方生产取水用地。
2、在水源地土地使用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水源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土地交付使用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五、该合同所约定水源地为土地置换(甲方因开发区规划需要征用了乙方原水源地,详见《拆迁补偿协议》),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费及任何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水源地之土地使用权。
2、甲方应支持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
5、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该水源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乙方: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http:///hetong/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3、乙方有权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七、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八、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并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九、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
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十一、其他规定
1、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2、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镇土地置换实施方案篇四
土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廖炳,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乙方:廖兴伟,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就土地调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村级道路旁,面积13.5×11.5㎡(原廖兴川的老屋基地转廖炳)。
2、乙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河大地,面积13.5×11.5㎡。
3、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永久置换属于对方的土地。
4、由于地块位置的差别,故乙方补偿给甲方差价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并且在签协议时付清。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生效,生效后,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甲方廖炳在乙方廖兴伟的房屋继扇时不给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证人:甲方:
乙方: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镇土地置换实施方案篇五
2021年镇土地置换实施方案
各村(居、社区)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x省土地实施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x镇土地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方法:
(一)明确职责。
1、民为主。坚持村民自愿原则。项目实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保做到户户都表态同意,并签订拆旧建新协议书,充分调动项目区村民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施有稳定和谐的建设环境。
2、村负责。要突出村“两委”在新农村建设中负起责任,确保项目所在村班子健全,有战斗力、号召力、有威信,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镇领导。镇政府是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同一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落实项目实施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严格建设,统一标准。
1、统一提供宅基地。由规划部门本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确定新村选址和建设规模,并严格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明确建筑标准和宅基地面积,统一划分宅基地。
2、统一整理宅基地。旧村拆迁后,旧村宅基地必须统一整理成耕地,置换成城镇建设用地指标。
二、项目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4月10日——5月10日)
1、成立项目领导组。成立以镇长朱先斌为指挥,委员余和中为常务副指挥,抽调机关各部门干部和项目所在村“两委”及村民组长、党员代表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同时分成若干个工作组,划分包片范围,明确分工职责,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分工不分家,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2、村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5月1日——5月15日)。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组成。
3、召开专题会议(5月1日——5月20日)。镇党委召开项目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项目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4、宣传动员(5月3日——5月20日)。召开项目所在村村民代表大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传项目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表明政府决心,争取两村群众响应、支持、配合。
5、组织群众迁移坟墓(5月5日——5月10日)。进村入户做好坟墓核查登记,确定坟墓迁移补助标准(汉民墓300元/座)。确定坟墓迁往地,确定墓地规格,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好新墓地。
6、新村选址征询意见(5月10日——5月15日)。按照项目内容和要求,制定新村选址征求意见表,发放到项目区内群众手中,确保户户均征求到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表,综合考核,确定新村建设地点。
7、完成新居民点规划设计(5月10日——5月20日)。根据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在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新居民点地址,按照提出建房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农户户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新居民点规划设计,确定新房建设统一标准,并制作效果图和施工图。
8、完成项目区农户房屋丈量登记(5月1日——5月15日)。登记内容包括现有房屋类型、结构、面积、附属建筑物、所占青苗、林地及部分地面附属物。房屋结构认定以文件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为依据,房屋时间以每5年为一个时间段进行界定,分为楼房结构、砖瓦结构、土草结构。附属物以实际测量为准。
9、确定拆迁安置方式,签订拆迁与建房协议(5月10日——5月25日)。按以下步骤进行:
(1)签订协议。农户与镇政府签订拆迁与建房协议,在协议中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建房安置奖励补助标准、拆除搬迁期限、房屋建设期限、房屋建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房屋拆除搬迁。①按期完成房屋拆除并搬迁的农户,凭协议办理手续,由镇财政所为本户设立房屋拆旧建新补贴款专户,专款用于新房建设,原则上不予领取现金(自愿放弃拆迁安置的除外)。②未按期完成房屋拆除并搬迁的农户将不给予建房奖励补助,并根据所签搬迁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安置。①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农户,无论统建或自建,以农户与镇政府签订的拆迁与建房协议内容为标准进行安置。②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农户,如本户在外有房屋,按约定拆除后自愿放弃安置的,原房屋按规定标准给予拆迁补偿,并及时予以兑付补偿金。
10、进行农户房屋拆迁(5月20日——6月10日)。在农户提出房屋搬迁申请并获得批准,且签订了拆迁协议书,明确拆迁补偿和搬迁期限后,动员督促农户自行拆除原有房屋和协议约定的一切地面附属物。
11、完成项目区土地丈量(5月1日——6月10日)
(二)项目建设阶段(5月10日——12月31日)。
1、新居民点选址用地(5月1日——5月25日)。由村委会统一协调,与有关村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并按照统规自建或统规统建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2、新居民点规划建设(5月26日——10月31日)。
(1)镇政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科学具体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
(2)镇政府负责完成项目的选址、规划、报批等手续。
(3)搬迁农户必须按新居民点的规划设计要求规范建房,二层及二层以下可自建。
(4)项目区的农户建房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今后在新居民点之外,不再新批农户新建、改建或扩建申请。
(5)农户建设占地面积标准:农户一户职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160≤㎡/户。
3、完成土地项目整理(5月15日——6月25日)。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投标,由中标单位按规定整理项目区的土地,此项目工作必须在40个历日内完成。
4、完成项目区土地整理后的土地流转和再分配(8月26日——9月31日)。
5、完成宅基地及土地整理整村推进各项工作,组织整理资料,上报验收(9月10日——9月30日)。
三、在建房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
1、在拆迁安置建房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对消极怠工、不负责任、不按规定办事,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
3、对违反《方案》规定,不经调查核实,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补偿范围、改变补偿数额,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4、对违反《方案》规定,截留、挪用或贪污拆迁补偿款、建房补助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玩忽职守、不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集体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