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中考停止选考(五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北京市中考停止选考篇一
近日记者获悉,2014年鞍山的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中考总分变为800分满分;中考生人数或将比今年增加2000人左右;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4年我市高中将全部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准初三生将成为这一政策的首批受益者。
满分800分毕业升学两考合一
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即开学升入初三的学生)将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和健康,总成绩为800分。其中地理与生物、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合堂考试。目前,2011年秋季入学的学生生物和地理学科已经结课,并进行了先期考试,成绩保留备存,等到2014年学业考试时,再参加其他8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要求全部取消择校计划
据了解,辽宁正在按国家要求,制定和提高高中生均经费标准,逐步降低高中择校生比例,2014年将全部取消择校生招生。“2014年择校计划取消后,统招公费和指标到校各占多少比例目前还未确定。”据相关人士介绍,一旦取消择校计划,将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形:一种是将原择校生名额彻底取消掉,只保留原公费生名额,相当于是高中“缩招”;另外一种是,总招生名额不变,将择校生名额转变为公费生名额,而这种情况中又要分为指标到校和公费竞争线两种可能,如果是扩大指标到校名额,则对“弱势”中学很有利,考进重点的几率相对大些,但是如果是将名额都划入公费竞争线内,则对“优势”中学更为有利,使得原本需要花钱择校的学生可“公费”读重点。
此外记者获悉,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将不断扩大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从2013年秋季入学新生毕业升学时开始,也就是2016年的初中毕业生开始,鞍山一中公费生计划数的80%直接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市内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费招生计划数的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省三好加分或将成最后一届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从2012年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取消省“三好”学生(优秀
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的政策。其他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完全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并全部纳入招生计划。2014年的中考生是在2011年秋入学的,也就是说,他们很有可能成为最后一届享有此项加分政策的学生。
中考人数或增加2000人左右
据介绍,今年我市参加中考的人数为23287人,这也是近十年来除2007年以外,我市中考报名人数最少的一年。不少家长觉得这是人口越来越少的大趋势促成的,这也意味着以后的竞争程度会逐渐降低。可是有心人会留意到今年中考时,我市初二学生首次尝鲜进行地理和生物考试,参与人数达25369人,比今年的中考生要多2100人左右。
相关人士分析,尽管这个数字不可能百分之百精准,因为还会有一些分流或弃考的考生,但是这绝不是主流,也就是说,25369人这个数字不会与2014年的中考报名人数产生大的差异。“不过,从历年的数据来看,除去2007年和2013年外,鞍山市中考报名人数大多集中在2.5万人以上,这属于一个正常值。”
北京市中考停止选考篇二
初中课程辅导:http:///wangxiao/chuzhong/
2014年北京中考择校生已经确定取消。专家分析,取消择校意味着通向重点高中的通道被压缩,学生想进入名校需要有更高的分数。
择校问题多多 如今门槛增高
据了解,近几年择校生问题引发诸多讨论,随着择校名额的公开和竞争的加剧,择校生的入校分数已经与正常录取的学生仅差一两分,甚至分数相同。但由于择校名额的存在,这些学生要为一分之差多付出3万元的学费。文新学堂中考专家分析,取消择校意味着通向重点高中的通道被压缩,2014年的名额分配约在12%~15%左右,入学门槛增高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如果学生想进入理想中的高中则需要有更高的分数。
政策主导,“占坑”不再可行
此前,择校和“占坑”引发的不正当的竞争与不公开的暗箱操作,曾引起家长非议及舆论关注。
此前于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了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而且《意见》再次重申,严禁公办中小学校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参与民办学校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
北京市中考停止选考篇三
北京全面取消中考择校生优质高中3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 人民日报》(2014年02月19日 12 版)
本报北京2月18日电(记者赵婀娜)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北京市拟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并在全市优质高中进一步提高名额分配比例,将区域内各优质高中招生总计划的30%分配到区域内的所有初中。优质高中名额分配不再“推优”,完全按成绩录取。同时,各区县要加强对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项目、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的管理,逐年减少各类特长生的招生比例。此举旨在让更多一般初中校的学生有机会进入优质高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据介绍,参与优质高中名额分配的优质高中主要是市级示范高中,还有一些受认可的普通高中,具体名单由各区县确定。名额分配的方法为,根据各初中校初三毕业生占全区初三毕业生的比例,计算出名额分配计划数。
北京市教委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2014年北京市参加“名额分配”的优质高中共83所,招生总规模24604人,初步测算“名额分配”招生计划7384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来源于3个方面:2013年“名额分配”招生计划3021人,2013年择校生招生计划1426人,其他2937人由市教委根据各区情况新增部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以及各区县通过普通高中的内部结构调整来解决。
北京市具有升学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京籍按京籍对待的8种人)、具有连续3年正式学籍均有资格参加优质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报名参加名额分配招生坚持自愿原则。具有升学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区域内优质高中对本校的名额分配计划,并结合自身条件可选择5个志愿学校自愿报名。
优质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将采用单独批次,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名额分配计划未完成时,从未完成名额分配计划数的初中校按照考生成绩依次补录,直至完成名额分配招生计划。
此前有优质高中校长担心,通过名额分配招收上来的学生质量不够高,对此相关人士介绍,名额分配不会对优质高中形成负面影响。以清华附中(优质高中)为例,2014年,清华附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中,预计分配给优质高中初中部33人,占36%,分配给其他初中学校59人,占64%。经预测,清华附中生源质量将不会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原因如下:一是“名额分配”录取时,将形成两个队列,即优质高中初中部学生队列和一般高中学生队列。因清华附中属于排名靠前的优质高中,考生志愿应排在平行志愿的前列,因此均会选拔到两列学生中的分数相对较高的考生;二是提前招生和统一招生两个批次的考生依然按照原来的考生分布呈现,该校依然可以选择到优质生源。
名额分配将对一般高中提出更大挑战,以北京二龙路中学(一般高中)为例,2014年,初步拟定该校招生计划120人,与上年持平。由于2014年北京市西城区初中毕业生略有减少,同时进入优质高中的学生增多,预计一般高中校的生源质量相对降低,对于这些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更大挑战。
名额分配会引导一般初中进入良性循环。以北京二龙路中学初中部(一般初中)为例,2014年该校有升学资格的毕业生84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24人,预计该校将至少有24名考生考入优质高中就读。而2013年该校仅有5人考入优质高中。从数据看,“名额分配”政策的调整将大大提高一般初中学校学生进入优质高中就读的机会,引导这些学校逐步进入良性循环,对于下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缓解小升初“择校”压力将起到重要作用。
北京市中考停止选考篇四
河北石家庄今秋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发布日期:2014-06-09 07:19字号: t | t 我要评论(0)
摘要:昨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昨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进一步抑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等问题,《方案》接连调整了中考择校生比例、高中分配生比例和高中班额,并取消了初中择校生的分配生资格,通过系列政策的配合,从制度上遏制择校热现象。
变化 :高中分配生比例提高到90%
根据《方案》规定,2014年,石市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90%,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石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石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变化 :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为10%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的中招录取过程中,石市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
变化 :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方案》明确提出,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从2014年新入学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方案同时明确,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变化 :高中班额不超过56人
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石市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班额管理,班额以不超50人为宜,最大班额不超过56人,严格控制借读生。
四大政策调整抑制择校热
对于今年中考政策的这四大变化,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四项政策调整相互配合,都是为了抑制择校热的出现。“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低到10%以后,公助生的比例就提高到90%,这就意味着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招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中考考试享受公助名额的考生多了,有利于减轻考生的学费负担,这一变化也为石市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提高公助生中分配生的比例,可以让非热点学校的应届初中生考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机会更大,这样家长在给孩子挑选初中学校时,就会做出慎重的选择。限制高中班额,则有助于高中学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该负责人表示,最后明确规定从2014年初一年级开始,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将从源头遏制学生、家长的择校动机,“要知道分配生是享受下浮5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在每一分都很珍贵的中考中,这项政策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中招分四个批次
进行网上录取
今年石市中考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市内五区所有考生,各县(市)、矿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以远程网方式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市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各县(市)、矿区报考
本县区属高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石市中考招生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分为a和b两类,其中一批a招收音乐、体育、美术和书法专业考生的高中学校;一批b招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第二批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三批为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四批为高职专科(含“3+2”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
20所省示范高中
分配生范围不同
据了解,市区招收分配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共20所,包括:市1中、2中、4中、二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精英中学。
在分配生比例上,1中、2中、二中西校区、15中、24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3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市2中、二中西校区、24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精英中学分配生面向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分配生比例参照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
市内五区、开发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范围以京广铁路为界,铁路以西的学校面向桥西区、新华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铁路以东的高中学校面向开发区、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
此外,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农村县(市)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4所学校公助生计划的90%,依据各县(市)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以县(市)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10%公助生指标实行统一录取。六类考生中考可加分
石市今年有六类考生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一、初中阶段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初中阶段在省级中学生体育比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单项前五名;初中阶段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石家庄赛区除外);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且在报考当年经过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照顾10分。
二、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录取分值”为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10%的标准,照顾分数录取;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照顾分数录取;其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10分的标准加分照顾录取。
三、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四、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按石家庄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
五、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六、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学生奖励5分。以上照顾分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
一项,不累计加分。
北京市中考停止选考篇五
择校生入校管理试行办法及承诺签字
第一条:为加强择校生的教育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择校生,是指户籍不在本学区、学生本人及家长迫切要求到我校读书、经学校批准在我校就读的学生。
第三条:《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择校生在校学习、生活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学校将择校生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择校生要按在校生标准要求自己,文明守纪,勤奋学习,努力成才。
第五条:学校要求择校生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纪守法。
第六条:学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择校生,取消在我校学习的资格。
1、不尊敬老师,不服从学校和教师管理的,经教育,无显著改变的;
2、早晚自习,“两操”,上课迟到、缺课较多,且认识态度较差,无显著改变的;
3、在校不努力学习,各科考试成绩在c等级以下;
4、在集体活动或公共场所,有极不文明的言行,造成极坏影响的;
5、吸烟或喝酒,被学校、老师、同学发现,经教育,无显著改变的;
6、故意损坏公物、打架斗殴、偷窃扒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在校外起哄闹事,教唆他人打架闹事等行为,情节严重,有过任何一次的;
7、与其他学校学生和校外小青年来往密切,严重影响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8、夜不归宿、无所事事,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的,经教育,无显著改变的;
第七条:择校生联系人应协助年级主任、班主任对所介绍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如果择校生参与恶性打架斗殴事件,除对择校生进行违纪处分外,联系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不得推卸责任;
第八条:此条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从2011年8月起执行。
第九条:择校生试用期为一学期。
择校生、择校生家长、择校生联系人三方承诺遵守以上条款,并签字。
择校生签名:
择校生家长签名:
择校生联系人签名:
霍城县第四中学
201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