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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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一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二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两篇】
范文一: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总则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安全会议 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伤亡事故管理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和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仓库防火制度 第十五章 仓库防火制度 第十六章 电、气焊防火制度 第十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
总结
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三、
安全员岗位职责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2、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4、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6、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7、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8、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9、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10、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11、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12、事故发生后“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十一章 安全和生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第十三章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第十四章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第十五章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第十六章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七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停送电规定。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二】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三
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
8、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 9、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0、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制度 1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范围内。
三、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四、月度自查。
每个月末,对本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以文件形式做好记录并保存。五、月度会议
每个月,召开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会议,并以文件形式做好记录并保存。六、年底总评。
每年12月31日前,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以文件形式做好记录并保存。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安全规章制度、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各项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二、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安全规章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范围内的安全。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三、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我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维护员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我厂生产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设备设施管理,确保生产和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序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过程和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的综合管理。三、职责
安全员负责组织主要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过程和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综合管理。四、要求
1、运行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机。
(2)坚守岗位,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照“听、摸、测、看、闻”的五字操作法检查,做到“清洁、整理、润滑、紧固、调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3)对本岗位的设备、管道、阀门按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4)做好本岗位专责区的清洁卫生,及时消除泄漏,做到文明生产。3、检(维)修计划编制
(1)检(维)修计划分中修计划和年度大修计划。
(2)在报检修计划的同时,分别编报备品备件、材料计划及工机具使用计划。(3)《设备检(维)修计划》中,应有安全设备设施的检(维)修内容。4、检维修实施
(1)应留存检维修记录单。5、保养
(1)清洗更换新油。
(2)按设备指定的油位和数量,加足所选定润滑油。
(3)维修保养人员要定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刻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记好巡岗检查记录。
7、新设备安装调试
(1)设备安装要求布局合理、安全可靠。(2)按照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安装施工图、设备的轮廓尺寸及相互间距要划线定位,组织基础施工。
(3)按照设备安装要求进行定位、找正、紧固。
(4)安装完毕,依次进行空负荷试车及负荷试车,直到达到额定工作能力。设备调试要在规定的温度、压力、转速等要求条件下进行。
(5)调试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安装单位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再组织调试,至调试合格。
8、新设备验收
(1)设备调试合格后,项目负责人进行安装验收。收不合格的,由安装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再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应为安全设施的齐全有效性、安全操作规程的可行性。还应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验收记录》。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本企业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预防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生产、消防、治安、交通和物流安全。二、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进厂实习、参观和施工、劳务等人员的安全教育。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制定我厂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督查安全培训的落实情况。 2、负责人对所属员工进行岗前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制定培训教材,报上级主管审批);对所属员工请假在半年以上的“复工”安全教育或其他原因离岗半年以上的人员复岗安全教育;组织对所属人员日常安全管理教育。
四、工作程序
1、每年的12月底,填写 《安全及职业健康培训需求表》,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由总经理汇总制定下一年度的《公司安全及职业健康培训计划》。2、依据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培训签到表》和《培训实施记录》等培训记录,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以便于改进。所作记录及时上报。
3、车间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合格后,发给上岗证。
4、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5、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填写《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相关内容。
6、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半年重新上岗者,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填写《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相关内容。
7、经同意进厂参观的人员,由接待人员组织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总则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是我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500元。
2、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300-500元; 3、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分别奖200-500元;
4、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成绩突出者奖500-1000元;
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100-300元。 三、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1)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100元/人;
(2)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50元/人,穿带钉鞋进入易燃易爆等区域罚款50元/次;
(3)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
(4)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100元/次;(5)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100元/起;
(6)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 2、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2)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3)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施、设备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 人;
(4)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5)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6)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人;(7)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安全标志、警示设置的准确与合理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消除和减少潜在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三、职责
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综合管理。四、程序要求
1、设置原则
(1)对存在危险的设备、设施、场所或人员集中过往的区域(场所)必须设置;
(2)安全标志或警示标志必须设置在醒目位置,使员工有足够时间安全的阅读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且安全标志、警示标志使用的安全色和对比色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颜色范围和亮度;
(3)安全标志或警示标志的大小及材料的选择、设置形式、形状、所处位置等应与车间协调,美观。
2、设置地点和内容
以下设备、设施、场所或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警示标志:
(1)变压器(室)配电箱及一些有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设施:当心触电、有电危险
(2)易燃易爆的场所或地点: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3)有人员活动区域的旋转、传动机械设备或其附近;当心伤手、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4)坑、井、沟、池附近:当心坠落
(5)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时,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6)消防设备设置点的通道旁:消防通道,严禁占用(7)固定的危险作业场所;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8)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口:安全通道、紧急出口、安全出口、消防通道
(9)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当心火灾
(10)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场所: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
3、标志的分类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4、管理要求
(1)设置处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安全标志或警示标志的前面不得有任何阻隔物。
(2)采用附着式、悬挂式或柱式等固定方式安装。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应和支架牢固联接,不得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3)应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保证安全标志标识完整,色彩清晰。
(4)设置高度一般为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局部标识时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5)使用固体式安全标语,禁用行、草字体书写;且内容简洁、通俗易懂,具有针对性,严禁空洞;
(6)单字安全标语的边长不小于500mm。
(7)各种安全标志或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5、安全防护
(1)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
(2)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处,需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三、工作程序
1、隐患的发现、整改及验收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需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及验收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隐患情况”、“整改措施与要求”和“完成时间”栏,传至总经理。
(2)总经理接到通知单报告后,负责对不符合事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3)对检查出的隐患,应进行分级,并及时填写《隐患汇总登记台帐》。(4)对于可以自身条件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联合相关人员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采取的方法和措施。b.经费和物资的落实。c.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d.治理的时限和要求。e.相应的安全措施。
2、统计分析
安全管理小组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将隐患情况以文件形式做好记录并保存。
3、有关记录由安全管理员负责长期保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制度 一、目的持续对本企业范围内所有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为消除事故隐患奠定基础。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三、职责
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四、工作程序
1、六种典型危害
a 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等; b 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
c 机械危害:造成人体砸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扭伤、冲击伤、切断伤等;
d 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害等;
e 人体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f 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2、识别的方法
(1)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将其作为重要依据和线索。(2)收集本厂和其它同类单位过去已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3)通过收集其它要求(如:顾客的要求等)和专家咨询获得的信息。(4)通过现场观察、座谈和预先危害分析进行辨识: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过程、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谈:召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对现场观察分析得出的危害进行补充和确认;
预先危害分析:新设备或新过程采用前,预先对存在的危害类别、危害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模拟分析和评价。
3、风险控制的策划
a 风险控制的策划应首先考虑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其次考虑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最后考虑个体保护。
b 在一段时期内需采取专门措施控制时,应建立详尽的实施计划。c 紧急情况下的重大安全风险,应制定应急预案。
d 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编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e 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f 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g 加强有关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预控和减少职业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促进公司健康、安全生产经营。二、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活动。三、职责
1、上级领导负责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危害体检,并建档管理,以及发现职业病例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的责任。
2、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委外进行检测,并根据结果向企业所在地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3、财务部负责职业卫生经费管理。 四、工作程序
1、职业健康管理
(1)本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a 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b 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c 职业危害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生产工艺过程中,对会给员工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环境质量进行改进,不可避免的也要加强防护措施。
(3)对职业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及时的治疗、疗养。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4)根据国家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定期识别本厂所需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由有资质的单位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存入档案。
(5)安全管理小组根据检测结果,在检测地点设置标识牌并做好记录。(6)安全管理小组对报警装置、应急预案、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职业危害场所防护器具一览表》。(7)各种防护器具、现场急救物品、设备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填写《职业危害场所防护器具校验和维护记录》。
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1)公司在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安全管理小组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并定期维护,并建立《职业危害警示标志台账》。
3、职业危害申报
安全管理员填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本企业所有员工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能够快捷、有序、有效地采取各种应变措施,及时控制处理险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日常管理及事故发生后的救援。三、职责
1、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指挥工作。
2、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评审、备案并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相关工作,相关人员需积极配合。 四、工作程序
1、应急预案
(1)企业依据应急预案编制,在进行危险源分析基础上,编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2)针对易发生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中暑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2)明确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的责任人,编制《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一览表》,由责任人对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3)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的检查、维护、保养,应按要求进行,由责任人每月填写《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2、应急演练
安全管理小组在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时,应包括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安全管理小组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事故救援
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以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