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东出资证明书(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股东出资证明书篇一
简阳市商源食品有限公司股东商乾因向德阳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300万元,由四川眉山有机联盟融资投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本人在简阳市商源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0%的股权质押做为这次担保贷款。
股东姓名:
2013年12月12日
简阳市商源食品有限公司股东付祥飞因向德阳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300万元,由四川眉山有机联盟融资投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本人在简阳市商源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0%的股权质押做为这次担保贷款。
股东姓名:
2013年12月12日
简阳市商源食品有限公司股东叶善文因向德阳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300万元,由四川眉山有机联盟融资投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本人在简阳市商源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0%的股权质押做为这次担保贷款。
股东姓名:
2013年12月12日
简阳市商源食品有限公司股东商光军因向德阳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300万元,由四川眉山有机联盟融资投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本人在简阳市商源食品有限公司持股70%的股权质押做为这次担保贷款。
股东姓名:
2013年12月12日
股东出资证明书篇二
广州市xxxx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张一张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广州市xxxxxx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100%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
1.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资,由20万元变更为100万元;增资部分:张一出资万元,张二出资万元;增资后:张一出资万元,占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 %,张二出资万元,占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
2.全体股东签章:
2013-5-14
同意旧章程作废,启用新征程。
股东出资证明书篇三
股东出资不足致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时的责任分担
2006年8月,李某、黄某、张某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万元,其中李某应出资2.5万元,黄某应出资1.5万元,张某应出资1万元。但李某、黄某实际各出资1万元,张某实际出资了0.4万元。公司成立后,领取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后进行经营活动。后因经营不善,累计拖欠某贸易公司(乙公司)货款人民币10万元。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及出资人李某、黄某、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清偿10万元货款。
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为: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本案中,因李某、黄某、张某实际出资额分别为1万元、1万元和0.4万元,其实际出资总额仅为2.4万元,并未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限额,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精神,该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应由开办该企业的出资人即李某、黄某、张某对公司财产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及出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张应予支持。
[案情]
2002年4月30日,山东省东营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作为生产的流动资金。双方约定年利率为7%。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连本带息归还。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该公司未向王某付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某公司、香港某公司出资组成的中港合资经营企业。因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参加企业年检,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因该公司还款无望,王某便将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诉至垦利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
[分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主体及责任承担发生了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两股东都应作为被告主体对该笔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汽车修理公司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经营受到限制,还款能力有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在其出资额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既然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其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均受到限制,其已不符合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所以对外应由组建公司的股东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仅由汽车修理公司符合被告主体资格,其两股东不符合被告的主体资格,该笔借款应有汽车修理公司独立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汽车修理公司系中港合资的企业,其设立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当对自己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其股东仅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独立人格与有限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就公司责任而言,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并非由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负责,而是通过公司以股东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汽车修理公司及其股东都应成为被告,但其承担责任不同,即:汽车修理公司对借款承担偿还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资产及债务承担清算责任。理由是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股东承担的有限责任是通过公司为外在表现形式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本案汽车修理公司因未年检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仅经营资格受到限制,但其仍具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完全符合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在此种情况下,其股东应对公司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算,具有清算责任。
她是股东吗?
广州的李瑞莲女士跟她的一个亲戚周新宇两个人共同组建了一家公司,叫金美实业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共是80万元,其中李瑞莲出资30万,周新宇出资50万元,由于当时李瑞莲人在广州,所以成立公司的一系列手续都是由周新宇一手经办的,公司成立之后,李瑞莲担任董事长,周新宇担任董事总经理,而且李瑞莲主持参加了公司每一次股东会和董事会。三年下来,公司效益非常好。但是周新宇却一直反对分红,于是公司内部逐渐出现了分歧,这个时候有人告诉李瑞莲,在金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单上就没有她的名字。李瑞莲到工商局一查,发现果然没有自己的名字,上面登记的公司股东是周新宇跟另外一个与公司毫不相干的人,叫黄建军。股东身份的证据,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讲这很简单了,股东嘛,股东就是有股份才能成为东家,首先她得证实自己确实有股份,那么在工商登记材料上无法证实自己拥有股份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证据来证实自己确实出了资,这是最根本的。那么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不知道她有什么样证据可以证实自己确实投入过30万元钱来组建这家公司。本案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时李瑞莲是委托她的女儿把这30万块钱汇出去的,她的女儿根据周新宇的要求,把这笔钱汇到周新宇担任法人代表的另外一家公司的账户上去,并且在汇款的凭据上还注明是“往来款”,那么这个证据对李瑞莲来说意味着什么?可以作为一个证据,但是能不能证明她这30万元是出资,这可能就变得很困难了。当然李瑞莲可以主张,我这30万就是出资款。那么周新宇可能就会反驳了,说你这不是出资款,那么这个时候,周新宇就需要举证,说明这30万的真实交易关系是什么。为什么让她做董事长,她在成立公司之后的三年期间,她是不是一直认为她是公司的股东,周新宇是不是也这么说的,还有比如说这个公司的客户,公司的一些雇员,他们是怎么认为的。我想在李瑞莲做公司董事长期间,她肯定是在明示里,给周围所有的人这样一个信息,我是公司的股东,所以我是董事长。那么看相关人员能不能提供类似这样的证据。
股东出资证明书篇四
股 东 出 资 协 议 书
公司股东:
经过各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 :欧格朗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欧格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之名为准。
二、公司经营范围:以健康产品带动的保险代理、互联网商城、金融信贷、餐饮、制造业,绿色农副产品、家居家装等。公司住所拟设在广州市海珠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全部为自然人。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出资人民币()万元,全部为货币。
2、()出资人民币()万元,全部为货币。
3、()出资人民币()万元,全部为货币。
4、()出资人民币()万元,全部为货币。
5、()出资人民币()万元,全部为货币。
6、()出资人民币()万元,全部为货币。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5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的约定足额及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体为:任何一方守约股东有权要求违约一方向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元。
若违约一方逾期 5日仍未足额履行其出资义务,所有守约股东达成合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七、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股东出资验资工作,以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工作(申请应在2018年2月1日之前向有关机关提出)。各股东应保证其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设立程序已实际停止进行,公司设立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股 东按出资比例承担。本条例外:如因股东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导致公司设立程序已实际停止进行,违约一方除独自承担公司设立所产生的费用外,还应依照本协议第六 条确立的违约金标准分别向每一守约股东计付违约金(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并不因本条而叠加计算违约金)。
十、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一、本协议一式
份,每一股东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件:下列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股东出资清单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2018年1月25日
股东出资证明书篇五
股东出资协议书
甲方: 西安鑫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一、西安鑫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位于西安市朱雀大街401号。
二、经营范围:酒店经营、委托管理、酒店咨询
三、出资方式及数额
1、乙方以_____ 出资,人民币_____元;(乙方给予甲方(壹万伍仟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甲方: 乙方:
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码:
四、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五、退股入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七、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八、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出资; 2)股东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保证,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十、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十
一、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股东出资证明书篇六
股东出资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编号:
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
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
_________(姓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