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工作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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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一
7月13日-7月14日,县民政局计生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17个乡镇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民社办”)下半年计生综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1、所有乡镇民社办都引导村(居)委会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村(居)民自治和城镇社区建设工作范围。
2、大部分乡镇民社办明确主任和一名民政干部负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3、各乡镇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失独“空巢”老人都进行不同形式的慰问和救助。
4、河口、石潭、云湖桥、易俗河等乡镇民社办资料齐全、工作规范,能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落实计生综治工作。
1、个别民社办在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计生综治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
2、有部分民社办未将计生综治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3、个别民社办没有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人员分工没有及时进行调整,没有按照年初签订的计生综治工作责任状安排部署计生综治工作。
4、部分民社办没有按要求将“空巢”老人救助和因节育手术事故导致生活困难对象的救助进行分类归档。
1、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要认真对照年初签订的《民政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补齐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2、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落实。各民社办要切实将计生综治工作当成本职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全年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3、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效果。要将社会救助工作与计生困难对象救济工作科学结合起来,努力完成任务,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xx县民政局
20xx年7月16日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二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近期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下旬到6月中旬。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省各委办厅局和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检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分别对省级机关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进行检查;省纪委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1、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
2、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和报销凭证,以及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一)集中检查。
1、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商务、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商场、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违规销售商业预付卡情况。尤其要重视检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
2、抽查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
3、暗访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
(二)信访核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更为隐蔽的“四风”行为,要快查速结,回应社会关切。
(三)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通报曝光。省和各地各部门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认真履职,严格执纪。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横下一条心,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克服懈怠情绪,在“常、细、长”上狠下功夫,抓住五一和端午节这个重要节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正风肃纪。
2、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节假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合理调配人员力量,重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3、加强研究,创新方法。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总结新鲜经验,顺应形势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建立长效机制。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三
按照市交通运输系统20xx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精神及区纠风办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猇亭区交通运输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全区交通运输部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4月22日和28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和全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后,我局先后两次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4月28日,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省、市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出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日程安排表,突出交通特色。“一把手”亲自审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听取意见,班子其他成员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形成合力,为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会后,我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并召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上报各单位工作方案;迅速搭建了信息交流平台。把“履行尽责”活动与交通工作实际相结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把握重点环节,坚持广纳谏言、强化自查自纠、及时抓紧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加强督办检查,做到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同步推进,5月9日和6月28日先后两次召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督办会,明确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成员协同抓”的相关工作责任分工,以此形成了一层抓一层、逐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为深入推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宣传。通过建立宣传载体,在局办公楼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办公室醒目位置建立了学习专栏,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收集局机关各科室在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整理归类,选择其中的部分信息编排简报3期;同时在局网站设置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态、领导讲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文件等栏目,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丰富宣传手段。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关心交通,监督交通,我们及时在猇亭政务网等宣传平台做出公开承诺,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履职尽责,严格正风肃纪,严守廉政“红线”,主动接受监督五大方面做出郑重承诺,通过公开各种业务的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监督渠道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找准交通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便于集中整改,我局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一是面向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服务对象等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利用现阶段开展的非法码头整治和农村公路“户户通”工程工作期间向群众及企业征集意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期间共计下基层走访4次,召开座谈会2次;二是在局办公楼门口设置了征求意见箱;三是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2个,分别设立电子信箱和意见箱1个。共计发放征求意见函98份,征求意见建议11条。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本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成立以科室为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开展检查,并将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及时就地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做好记录和说明,事后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对确实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耐心向群众说明,为群众指明反映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6条。
进一步强化机关科室和各单位的责任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在全系统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单位配合抓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严”当头、精准施治、真整真治,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社会的关切、赢得群众的信任。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四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8.5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县督查室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及中心工作开展了督查,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决策的落实及中心工作的开展。截止12月12日共编发各类督查材料20篇,其中,《督查汇报》6期,《督查通报》14期。
(一)突出决策督查,确保年初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今年,县督查室在全面把握领会县委、县政府决策的基础上,对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项目,开展了一系列的督查。我们重点组织了对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决策督查活动,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提高督查工作地位。
一是对督查内容坚持由一把手县长把关签发,并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
二是大力加强督查室硬件设施建设。今年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为督查室配备了一台电脑和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极大地方便了督查工作。
2、灵活运用工作方法,注重树立督查工作权威。为提高督查工作实效,我们在每次的大型督查活动中,都特别注重树立督查工作权威。
一是通过领导亲自参与督查权威。每次在部署和安排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领导都要亲自布置督查室如何督促查落实。
二是通过充分运用督查权力树威。督查室有督查活动组织权、情况调查核实权、工作情况通报权等权力,运用好这些权力对提高督查权威,推进工作大有帮助。如:为了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今年,我们先后对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单位清沟任务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各项重要会议出席情况、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机关公务人员培训班出席等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督查。截止12月12日被通报表扬的单位有41个,其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单位有29个,通报表扬二次的单位有7个,通报表扬三次的单位有5个;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有49个,其中被通报批评一次的单位有36个,通报批评二次的单位有12个,通报批评三次的单位有1个。
三是通过刚化督查树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采取“一表彰二通报三扣分四建议”的奖惩手段,对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退缓、成效甚微的单位或个人,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对顶着不办,阻碍县委、县政府决策落实的单位或个人,我们如实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取消其文明单位评选和个人评优的资格。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全面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督查工作涉及到政策、法律、科技、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要求督查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实践经验。今年我们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督查人员的工作能力。一是抓书本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利用每周一的固定学习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开展自学。目前已做到2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二是坚持在督查实践中学习。县委、县政府每一项重大决策,需要督查室负责进行督查落实,促使督查干部必须努力学习业务,实践所需知识,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工作能力。平时经常与各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从而对全县工作有个大致的了解。
我们在努力学习的同时,还时刻不忘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平时工作中,除注重遵守按时上下班,要求办事不仅要快、细致,还要求高标准、实事求是,确保在工作中,不误时、不漏事、不出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负责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1、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及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督查力度不够。
2、督查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3、督查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机制。为进一步提高督查权威,加强督查力度,在县、乡两级政府聘请若干名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同志为督办员,从而切实加强乡镇和县直机关督查工作,逐步形成全县督查网络,使督查工作上下联动,运作有序。
2、进一步加大决策督查力度。继续实行督查工作与文明建设目标管理挂钩,与干部政绩考核和人事奖惩任免相结合,进一步树立督查权威。要紧扣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突出抓好工作的督查落实,坚持督严、督实的原则,狠抓政令不畅的典型,进行公开曝光,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
3、坚持既快又好的原则,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批办督查。做到事事有查办,件件有答复。
4、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可研准备、建设进展情况和引进资金的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力度。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重点是道路交通、消防以及洪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六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xx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20xx年xx月xx日
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篇七
各县(区)委组织部,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和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委组织部于20xx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长谭红杰多次强调,“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强化促进措施,建立问责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目标管理部门把党建工作定期督查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促使党建工作成为“书记第一工程”。
20xx年第一季度,市委组织部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市5个县(区)、巴中经开区的21个乡镇、41个村(社区),对20xx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20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按照点面结合、分级进行、梳理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面上情况;采取现场查勘、入户走访、征集民意等方式,重点督查点上情况。
此次专项督查共涉及3个大类13个小类,内容既包括中央、省委、市委印发的一系列有关重要文件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又重点督查了已转入常态化开展的“走基层”“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发现、总结了通江县火炬镇党委“六全”模式抓党建、平昌县云台镇党委“三抓三提升”夯实基础等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一)开展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全市5个县(区)党委和巴中经开区党工委均于2月底前,召开了县(区)委会或党工委会议,组织198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恩阳区委采取“分散述评、集中述评、书面述评”“三结合”方式,组织25个乡镇(街道)、55个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通江县委积极探索推行“核看述改”模式,通过现场核、流动看、集中述、承诺改,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赛党建,推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落实。督查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在深化落实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存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贯彻《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县(区)党委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拟定或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通江县委、南江县委分类确定了乡镇公务员岗位临时补贴补助标准,通江县拟把在乡镇机关的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纳入补贴范畴,平昌县按照3万元/乡镇·年的标准补贴乡镇办好职工食堂。督查发现,部分县(区)仍未及时调增乡镇公业务费标准,巴州区按1.2万元/人·年、平昌县按1万元/人·年的标准执行;各地违规借用乡镇干部问题仍然突出,督查走访的巴州区花溪乡、曾口镇、三江镇等地均有多名乡镇干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被区级部门长期借用。
(三)20xx年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均能按市委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具体情况见附表)。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自加压力,将新建活动场所三年任务努力提前到一年完成;南江县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及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资源;通江县将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用房与住宅小区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平昌县按照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新建场所要求,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目前已全面完成地基浇筑。督查发现,除南江县外,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普遍较重,特别是平昌县、通江县、巴州区,无活动场所的行政村分别达109个、79个、36个,面积在90㎡以下的行政村185个、350个、58个;各地普遍存在上报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与督查情况不一致,存在瞒报、谎报、多报、误报、漏报等现象;平昌县、通江县的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严重。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基本上都能按要求兑现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结合实际探索解决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南江县分别按照60元/届·月和40元/届·月的标准,按任职届数依次递增,分类解决“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会计)离职补助。通江县拟按30元/届·月·人、平昌县拟按20元/届·月·人的标准,调增补助标准。部分县(区)仍按2.5万元/年·村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没有及时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提高到3万元/年。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单独预算给组织部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以外,县(区)均未将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的工作报酬未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多数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仍未按要求由集体购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级党组织均能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开展整顿工作,20xx年确定的25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任务基本完成。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外,其余4个县(区)均未按要求倒排确定除村(社区)党组织以外的其他领域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或者整顿工作流于形式,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个别村级党组织整顿措施没有真正落实,造成后进的根本原因依然存在。如:恩阳区上八庙镇玉皇观村信访问题未及时化解、三汇镇长滩河村负债较重无力偿还;开展“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拿出真招、实招、硬招帮助解决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方案未及时制定,轮训工作行动迟缓;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走形式,督查走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多数不清楚省委、市委明确要求的具体流程。
(一)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将按照“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汇总考核”的方式,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在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需改进完善的不足,总结交流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二)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针对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委组织部将对照党建工作“三个责任”、对标“三个清单”,分县(区)建立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台账,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各县(区)委组织部、经开区党工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情况反馈内容和通报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市委组织部将在第二季度专项督查中开展“回头看”。
(三)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季度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区)委组织部、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整改工作牵头协调职能,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建立党建工作倒逼问责机制。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xx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