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项目开发合同4篇模板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开发合同1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经甲乙丙三方平等且充分友好协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囯城乡规划法》等法规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政策,为推动本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变和改善龙场村群众的居住环境条件、发展地方经济,本着诚信、受益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位于老凹坝乡政府东北面10公里处,因建设村庄规划和整治需求、群众承诺、政府诚信,将自己的承包土地《集体所有土地、“长700米、宽60至80米,共计77亩”》与丙方合作建设开发新农村集镇。为广场1个、街新建一条《长650米左右,人行道宽共计4米、街宽硬化16米、下水道、电和水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丙方投资承建给甲方统筹安排给乙方使用。
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群众诚诺将自的承包地《集体所有77亩》土地与丙方共同新建村庄开发建设,丙方负责前期集镇“街道”主干道路、地下管网、绿化配套资金的投入建设。
1、丙方承建后免费偿还甲方77间门面,统筹安排给乙方“每间4、5X12、5米”宅地基作为迁居群众居住用房,房物由群众自行修建,但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要求。
2、剩佘宅基地:归丙方所有,由丙方全权进行该项目的销售,甲、乙双方和当地群众没权参与销售等事由。
项目工程甲、乙、丙签协议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运作周期结朿。
1、甲方对村委会及村民群众工作的协调,保证该项目运转正常。
2、所涉及民事纠纷均有甲方和乙方出面协调解决,丙方进入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协调解决所及项目内地界的电杆、光缆线、树苗和青苗的清理。
3、在建设过程中,如涉及供水、供电、石料场,由甲方和乙方负责协调解决,确保丙方该项目顺利实施。
4、在规划、拆迁及建设过程中,提供所需的资料,不得无故拖延。
5、本协议签订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本协议必须由村民委会讨论通过;群众参与,政府貝体落实。
2、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各种拆迁工作,并做好拆迁群众的各项安置工作,拆迁过程中,做好群众思想教育、群众性事件等的处理工作落实。
3、年月日之前,乙方确保丙方顺利进场,做好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4、本协议签订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本协议签订后不得与他人洽谈,签订协议后,将本协议约定共同开发的土地交由他人开发或其他人合作开发。
6、承建后期工作中的水、电设施,由乙方指向定位,丙方把“管网、线网”安装落实。
1、丙方负责建筑方案,建设施工图及其他基础设施施工图的设计。
2、丙方负责工程施工,组建工程队的选定和工程队的施工管理及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销售工作。
3、丙方负责工程资金的投资和工程项目的建设的一切工作,确保工程按预定工期结朿,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项目建成后,丙方可依照城乡房地产价格来定价,力求做到及照顾农民利益,又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效益,使新村建设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5、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宗地范围内的建设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丙方根据详规设计新村建设施工方案和户型,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详细规划实施,力求做到设计新颖,美观实用,符合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6、丙方负责新村建设内的道路、绿化、供电和排水设施建设,并纳入建设成本核算;
7、配合甲方完成合作拆迁及合作建设的各项文件报批工作。
8、本协议签订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本协议签定后,丙方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规。
1、本项目不涉及拆迁,无任何拆迁费用、任何赔偿费用;
2、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按照协议规**期丙方进场施工,任何人或其成员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权利要求。甲方及乙方的成员“包括村民中的全部或部分”,不得无故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阻挠开发过程的实旄。
3、本协议内容经乙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决议,上报乡政府备案和批复,符合法律规定。
甲方、乙方和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本协议属于框架协议,甲、乙、丙双方履行本协议后,对本框架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有约定且补充协议未另行补充事宜,依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及国家政策的规定执行;法律及政策均无规定的,依行业通常惯例执行。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
甲方单位: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
乙方单位: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
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月日
项目开发合同2
研究开发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研究开发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双方均具备研发 项目的能力。为共同完成 项目的技术开发,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开发目的
2、 使用范围及方式
3、 合作开发的内容、形式、标准
4、 合作开发研究的地点、地域
5、 合作开发的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作开发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开发项目完成止,预计完成期限为 年 月 日。
6、 合作开发的完成
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等)。
投资总额为:
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 %;乙方占 %。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双方投资的时间为:
双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内共同设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的管理。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确认,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该投资资金。
1、 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 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 完成 的研发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向乙方支付补偿。
1、 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 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 完成 的研发工作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因作为本合作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获知该情况的,应当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开发项目部分失败或全部失败的,对于该失败的部分,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确认该部分失败之日起十日内就失败部分进行结算。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费取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
2、 甲方应当就取得完全的专利权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3、 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的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转让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权的取得,甲方应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10%的违约金;造成开发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3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的,每延迟给付一日,甲方按延迟给付部分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该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 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全部损失据实赔偿。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作开发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项目开发合同3
为了完善甲方正在新建的小区配套功能,为使有线数字电视分项工程设计、施工更加规范,确保有线数字电视的收视质量,提升业主生活品质,根据淮安市物价局文件(淮价服【20xx】23号)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
2.配套施工地点:
3. 根据甲方提供的小区总体规划平面图,乙方所负责施工的有线数字电视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 由乙方对小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勘察、设计。
(2)小区红线范围内室外管网的管道预埋(含人工挖填土、砌井、室外竖井箱的安装)、布线,机房内机架、交换机、UPS电源、光接收机、放大器和其它器件的安装及室内布线。
(3)对小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进行整体的调试、验收、开通信号工作。
(4)对小区内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实行终身免费维护。
(5)免收小区住宅业主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规划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双方友好协商,有线数字电视配套设施工程费按11元/平方米收取,甲方共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整 (¥: ),(最终结算以规划部门核准的竣工测绘面积为准)。
2.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收取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为: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50 % ,计人民币 (¥: ),乙方进行有线数字电视工程设计;
(2)乙方进场施工前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30 % ,计人民币(¥: ),乙方进场现场施工;
(3)乙方工程完成后,双方组织验收,合格当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20 %,计人民币 (¥:),结款后 7 日内,乙方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
3.乙方应于甲方配套工程费全部进账后向甲方提供总造价的正式发票。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资料后30日内完成设计。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设计费用及相关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完工后 7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 贰 份。
5.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直至该情况得到妥善解决:
(1)因甲方原因导致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施工计划或提出修改施工图;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款项;
(4)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5)出现洪水、飓风、暴雨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时;
(6)因路由办理、市政手续、土地性质等政府行为受阻时;
6.甲方应提前30日向乙方递交>,工期:暂定60天(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7.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方案为依据向乙方无偿提供不少于15平方米底层机房,以满足有线数字电视的扩容、升级以及维护。
3.甲方应确保所承建的单体楼内广电专用管道畅通,符合乙方设计要求,满足后期配套布线功能需要,服从乙方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指导。
4.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平面图、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道路平面图、办公地点、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证号、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5.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工程用地、临时供水供电设施,满足乙方施工条件。
6.负责协调乙方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
7.单项工程结束后,有线数字电视相关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在施工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毁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广电行业现行《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淮安市新建公共建筑及住宅有线电视暂行设
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
2.小区室外管道和室内外布线施工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且实行终身维护。
3.有线数字电视的使用与维护问题,由乙方负责向甲方业主予以说明。
4.后期业主入住后凭甲方(或物管)、乙方共同出具的证明免费开通有线数字电视。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现场工种相互交叉作业要合理避让。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逾期付款的按照配套工程费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按照合同暂定总价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根据甲方提供的小区业主入住信息,乙方免费为其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不再收取380元/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营业性用房和其它公益性用房不享受此服务,如需要安装有线数字电视,需到乙方营业厅按标准交纳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以及相关费用,业主如不愿缴纳,则乙方可以拒绝为其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此合同只限于双方流程,甲乙双方应共同保密,如因一方泄露造成损失,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3.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持 份 ,乙方持 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开户行:
账号:
项目开发合同4
转让方(甲方):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_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项目名称:___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___
项目规划条件:___
(1)占地面积: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___;
(3)绿地率___;
(4)限高:___
(5)总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6)地上面积:___平方米;
(7)地下面积: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___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计算,为___年;
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___;
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外销许可证号为___;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等。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
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处理: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万元。
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万元向甲方付清。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上述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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