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怎么写(6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篇一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业务电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黄金交易代理业务的有关事项特订立本协议。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黄金交易业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严格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代理操作在交易所的所有黄金交易业务。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晚上21:00至2:30(周五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动,以交易所实际开市时间为准)。
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须按照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光大银行的阳光借记卡作为资金清算账户,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甲方指定营业机构进行变更。客户开户签约后两个交易日方可进行代理黄金委托交易。
乙方在满足以下4个条件的前提下,可向甲方申请解除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代理协议。1、个人客户的交易状态为正常。2、个人客户当日账户无成交和欠费情况。3、个人客户当日没有发生黄金买卖委托和提金申请。4、个人客户当日没有库存余额。
乙方可通过甲方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甲方按乙方委托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报,上海黄金交易所按自动撮合的方式进行实物黄金交易,成交后甲方代理乙方进行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交易品种为au99.99、au99.95、au100g,标价为人民币/克,价格保留两位小数,交易单位为手及其整数倍。au99.99及 au100g,每手100g,au99.95每手1000克,买卖委托起点均为1手;au99.99提货单位为1000克或其整数倍; au100g提货单位为100克或其整数倍;au99.95提货单位为3000克或其整数倍。
交易成交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资金清算及黄金交割手续。客户可以自由选择提取或不提取实物黄金,如需提货,可以到甲方指定网点或网上银行发起提货申请。提金申请成功后不得撤销,提出的黄金不得再入库上市交易。
客户提货申请时,将按0.3元/克的标准冻结提货保证金,实际清算时以上海黄金交易所运保费、溢短差清算金额为准扣划。
客户对所提取的实物黄金的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提金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向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的仓库提出,同时需提供提货确认凭证、金条质量证明书。
黄金买卖交易成交后,甲方按黄金成交价格的0.15%向乙方收取黄金交易代理手续费,并代上海黄金交易所收取0.05%的交易手续费及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可按照甲方规定查询资金账户状况,在甲方营业时间内在网点打印交易明细。
乙方的个人账户如出现欠费的状况,系统将自动个人客户的黄金交易账户状态设为“冻结” 状态,个人客户无法进行任何交易。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由客户承担。
因受到国内国际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黄金价格可能会发生波动。乙方承诺已充分理解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的风险,充分认识到由此可能遭受的损失,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和损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及预测仅供乙方参考,乙方确认其交易请求或委托是根据自身判断所做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的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承诺遵守甲方的相关交易规则和制度。
因国家有关部门管理规定、政策变化,或者因发生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甲方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可克服因素,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或修改,经补充或修改后的条款与协议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除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条款对其生效前已经达成的交易不产生效力。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其中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本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篇二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网站运营商)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_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变动。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7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续费事宜,但这并不意味着乙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0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主要地点在________。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小时。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________元人民币,此笔费用属预付款性质,甲方之后发生的业务费用可以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实际收到甲方款项后的根据实际金额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仅供域名及空间相关服务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附件
8.1 代理价格表
8.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附件
代理价格表(略)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篇三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黄金交易代理业务的有关事项特订立本协议。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黄金交易业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严格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代理操作在交易所的所有黄金交易业务。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晚上21:00至2:30(周五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动,以交易所实际开市时间为准)。
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须按照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光大银行的阳光借记卡作为资金清算账户,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甲方指定营业机构进行变更。客户开户签约后两个交易日方可进行代理黄金委托交易。
乙方在满足以下4个条件的前提下,可向甲方申请解除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代理协议。1、个人客户的交易状态为正常。2、个人客户当日账户无成交和欠费情况。3、个人客户当日没有发生黄金买卖委托和提金申请。4、个人客户当日没有库存余额。
乙方可通过甲方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甲方按乙方委托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报,上海黄金交易所按自动撮合的方式进行实物黄金交易,成交后甲方代理乙方进行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交易品种为au99.99、au99.95、au100g,标价为人民币/克,价格保留两位小数,交易单位为手及其整数倍。au99.99及au100g,每手100g,au99.95每手1000克,买卖委托起点均为1手;au99.99提货单位为1000克或其整数倍; au100g提货单位为100克或其整数倍;au99.95提货单位为3000克或其整数倍。
交易成交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资金清算及黄金交割手续。客户可以自由选择提取或不提取实物黄金,如需提货,可以到甲方指定网点或网上银行发起提货申请。提金申请成功后不得撤销,提出的黄金不得再入库上市交易。
客户提货申请时,将按0.3元/克的标准冻结提货保证金,实际清算时以上海黄金交易所运保费、溢短差清算金额为准扣划。
客户对所提取的实物黄金的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提金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向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的仓库提出,同时需提供提货确认凭证、金条质量证明书。
黄金买卖交易成交后,甲方按黄金成交价格的0.15%向乙方收取黄金交易代理手续费,并代上海黄金交易所收取0.05%的交易手续费及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可按照甲方规定查询资金账户状况,在甲方营业时间内在网点打印交易明细。
乙方的个人账户如出现欠费的状况,系统将自动个人客户的黄金交易账户状态设为“冻结”状态,个人客户无法进行任何交易。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由客户承担。
因受到国内国际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黄金价格可能会发生波动。乙方承诺已充分理解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的风险,充分认识到由此可能遭受的损失,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和损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及预测仅供乙方参考,乙方确认其交易请求或委托是根据自身判断所做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的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承诺遵守甲方的相关交易规则和制度。
因国家有关部门管理规定、政策变化,或者因发生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甲方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可克服因素,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或修改,经补充或修改后的条款与协议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除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条款对其生效前已经达成的交易不产生效力。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其中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本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篇四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交易代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
1.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现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交易所的现货交易。
2.甲方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执行乙方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将乙方的资料在交易所登记备案,并取得乙方在交易所的客户编码,乙方通过甲方在交易所的全部交易行为,以该客户编码为唯一标识。
二、资金与实物
4.乙方的最低开户资金为_________元。(1-3万元)
5.乙方卖出实物前,需委托甲方将实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取得仓库的入库单;乙方买入实物前,必须将与成交金额相当的货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三、指定事项
6.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7.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清算确认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和黄金入出库执行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9.乙方的以下地址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
四、指令下达
11.乙方通过甲方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下达,书面指令须有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下单方式甲方需保留录音记录。
1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资金或实物是否足够,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13.乙方在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向甲方要求撤单。
14.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应当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15.乙方需要入库或提货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实物入库、提货及出库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交易所仓储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五、通知事项
(1)乙方或其授权人到甲方营业场所领取。
17.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清算单后,乙方如未及时领取或未及时收到当日成交单和清算单,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索取,否则视为甲方已经送达。
1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成交单和清算单上记载的事项有异议,应在次日开市前向甲方提出,在次日收市前不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19.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通知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账户管理
20.甲方在交易所指定银行开设交易专用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资金;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代管乙方交存的黄金。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分户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清算单中报告可用资金和可交易黄金的余额及划转情况。
2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和黄金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2)为乙方支付的仓租和运保费;
(3)乙方的交易手续费;
(4)乙方未履约的违约罚款;
(5)甲乙双方签订的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2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23.乙方用于交易的资金和黄金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金和黄金用于自身经营活动或为他人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甲方因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从事黄金代理业务时,乙方的资金和货款不得用于抵偿甲方的债务或挪作他用。
24.甲方有责任如实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资信和业务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获利保证。
2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七、费用
26.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黄金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附表执行。
27.乙方支付给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八、免责条款
28.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9.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协议生效和修改
30.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1.本协议如有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十、账户的清算
33.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乙方的委托关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34.甲方因故不能从事在交易所的代理业务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资金和实物转移至其他乙方认可的可经营代理业务的会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5.乙方可以通过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协议。双方终止委托关系,甲方必须及时向交易所办理乙方在甲方名下的注销手续。
十一、纠纷各处理方式
(1)提请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
十二、其他事宜
37.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篇五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学院(新校区)行政楼107室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指定代表联系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代理合作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珠宝、陶瓷、翡翠等货品委托给乙方销售,并由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该珠宝饰品进行销售。
2.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所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来确定委托货品的多少。
3.甲乙双方承担各自邮寄费(运费,保价费等)用(甲方承担寄给乙方的快递费,乙方承担退/换货快递费)。
4.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地址需长期有效,如有更换需及时通知对方。
5.每批货乙方需保证一件货物的销售量。
工行:62220xx7,江西省景德镇市新长支行;
(一)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以甲方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理保证金,亦可以对该保证金进行经营管理,并且保证资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报价表,以及品牌相关推广、销售指导。
3.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在一周内退回全部委托货品,逾期不受理。经甲方确认乙方退回货品完好无损后,不影响二次销售后,全额一周内退回乙方保证金。
4.对甲方公司管理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以及货品代理价格、公司运营模式等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依法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证甲方翡翠等珠宝首饰不损坏、不丢失、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证金为担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关珠宝首饰销售,所借货物以所缴纳的保证金为限,所借货物总额价值不超过所缴纳的保证金总额。在双方约定的60天一个周期,甲方以其代理价拿货给乙方,在此周期结束日,乙方已售货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未售货物需原样退还给甲方。
6.若乙方在双方约定周期内损坏、丢失、偷换甲方货品,根据双方协商赔偿一定金额给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赔偿给甲方金额,甲方有权以乙方保证金折抵相应货款。
7.为保证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准私自掺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更不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有发现,取消代理资格,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8.为了不扰乱市场,不损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销售货物的价格浮动不能超过建议零售价的50%,不得狂乱甩货。
9.每次邮寄过程中双方都要保价并且当快递派送员拆包,如有和对方描述不符的货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丢失,明确责任后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二)补充
1。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一年内不得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决定终止代理商资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运营。依法进行清算。
2.双方保密责任。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就代理合作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该信息。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持续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第三条 其它
(一)解决争端方式。
1.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当地法院判决明确责任后,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即以所缴纳保证金的30%;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二)税费的承担、
1.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双方销售所产生的税费以及其它费用由各自承担。
(三)补充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主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此协议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篇六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项目
1、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____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
注册的域名数量为_________个。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拥有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和/或,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3、甲方申请域名注册应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5、甲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
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6、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7、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第三条合同金额
1、本条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3.1.1普通注册:指甲方未同时租用乙方虚拟主机而委托乙方进行的域名注册;3.1.2虚拟主机型注册: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虚拟主机同时又委托乙方进行一个域名注册;3.1.3特别优惠注册:是指甲方预先向乙方按照拟注册域名个数足额付清款项后进行的得到乙方价款优惠的域名注册。
2、普通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前两年含域名管理机构年费),_________个域名,合计_________元,第三年起每年_________元。
3、虚拟主机型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国际域名特别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_________元。
5、国际域名虚拟主机型特别优惠注册;在租用虚拟主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特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域名人民币_________元3.6本合同全部金额为_________元。
在域名注册成功后,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记录中的某些项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注册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费用每项人民币_________元/次。
第四条服务期限在本合同中,对于普通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国际域名为两年,国内域名为一年;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_________元支付乙方。
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域名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2、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3、如果甲方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3、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8、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9、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_____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