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遗产分配规则——精神病人遗产处理指南: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解析。未明确指定继承?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协商不成时,法院如何判决?关注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一文带你了解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精神病患者所继承的遗产未明确指出为个人单独所有,则该遗产自动归为夫妻共有财产。对于这类遗产的处理,首先应由配偶与精神病患者法定代理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案件将交由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形,并遵循优先考虑子女利益、女方权益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出判决。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精神病人所得的遗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说明遗产由继承人一人所有,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配偶与精神病配偶的法定代理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进行离婚处理之时,当双方达成了有效的书面婚内财产协议,则应严格按照该协议内容进行执行。一方归其个人所得的特定财产,自应属其本人所有。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应参照等比例分配原则予以处置,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也并无硬性要求必须实行均等分割,对此产生争执的,人民法院应依据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裁决。
值得尊敬的是,在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中,确实存在关于少分财产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已明确指出:“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若出现藏匿、转移、变卖、损害夫妻共有财产或者虚构债权等行为的一方,可据此由裁判机关判定适当减少或完全分配给对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要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若精神疾病患者所继承的遗产乃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且被继承人并未明确表示该遗产仅归某位继承人单独所有,则此部分遗产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关于此处,可先由配偶与其患有精神疾病的配偶之法定代表人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财产状况以及子女利益、女方权益及无过失方利益等因素出发进行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