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职场权益,辞职后的法律行动指南——如何正确申请劳动仲裁?掌握仲裁时效是维权的第一步。遵循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错过这个期限,机会不再,立即行动,深入了解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自己提出辞职后,只要每月超过仲裁的时效,是能申请劳动仲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者若为自主离职行为,原则上是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的。
然而,倘若劳动者并非基于个人主观意志而被迫失去工作,同时在失业之前曾与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一年,且已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并且具有求职意向和积极性,则可依法申领失业救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当事人在自主提交离职申请之后,只要每个月均未超出法定的仲裁时效期限,是有资格向相关部门依法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的。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劳动者针对劳动争议提起仲裁申请的有效期间为连续一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