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为某些原因,导致自己不能够在自己的省份参加考试,就需要关注一下当地的异地高考政策,帮助自己可以顺利的参加高考,小编今天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异地高考的利弊的相关信息,欢迎大家阅读。
好处是有助于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减少流动性,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并且可以享受和本地一样的待遇,使得教育更加公平;坏处是使得部分地区的教育出现埋没的情况,也会增加教育的复杂性。
异地高考有助于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减少流动性;有助于解决学生在就学地与原户籍、学籍地之间的繁琐的传出转入,方便了学生的报考,减轻了外来人员的压力;有助于平复社会舆论的压力,减少不稳定因素;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并且可以享受和本地一样的待遇,使得教育更加公平。
异地高考也会使得部分地区的教育出现埋没的情况,也会增加教育的复杂性;城乡教育资源差距进一步拉大,可能会导致农村无教育的状况出现,农村教师流失成为必然;制定专对外来考生的政策,潜伏不安因素;制定其他政策,如抬高户口准入门槛、划定外来人员居住区域、划定外来考生就学的学校等政策而造成外来人员仍旧无归属感;造成本地考生的不理解与不满,增加了不稳定因素;大学生源素质仍旧不会显著提高。
各地的“异地高考”政策均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水平相适应。
北京市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5项条件分别为: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上海市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其子女可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其子女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重庆市规定
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本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本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广东省规定
2016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对于不符合在广东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广东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湖南省规定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湖南省报名参加高考,普高毕业生须自高中一年级起就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职毕业生须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时,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学籍证明材料;报考少年班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学校发给的准考证。
辽宁和黑龙江省规定
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本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本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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