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新的诱发犯罪的消极因素也进一步增多,刑事案件总量还会保持居高不下态势,尤其是流窜犯罪和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将更加突出,犯罪动态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形势下刑侦工作对策调研报告精选三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年,结合我县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实际,组织人员对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到各派出所、辖区刑侦中队、技情中队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向县局报告如下:
商水县公安局辖区的基本概况
商水县位于周口市西南部,西邻漯河市所辖郾城县,南连驻马店市上蔡县,东接项城市,北靠川汇区,西北、东北与西华、淮阳县隔沙河相望。面积1314平方公里,经度114°37东,纬度33°33北,海拔47m,人口115万,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下辖23个乡镇,场,607个村委会,人口115.8万。由于自然条件差,经济较落后,属国家级贫困县。县局刑侦大队下设六个中队,每个中队配有一部车,都配有对讲机。
一、加强责任区刑警队建设
责任区刑警队是刑侦最基层的队伍,是破案办案的主力军,我县现设有三个责任区刑侦中队,一个派出所刑侦中队,就目前进行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警力不足。我县辖区大,人口多,地处边境山区,点多、面广、线长是我县刑侦办案的主要特点,又属于刑事案件高发区,就20XX年的情况来看,全县共侦破发刑事案件254起,我县辖区较散,路线长,因责任区刑侦中队人员较少,办案人员多数时间忙于在路途中奔波和应负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无法深入辖区开展侦查破案
及刑侦基础工作,致使刑事案件破案率偏低、办案的质量不高、基础工作薄弱等。
2、经费欠缺,装备落后是制约刑侦工作健康发展的又一原因。目前,责任区刑侦中队每个中队有一辆警车,从车辆数量上无法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耗油量大。
二、切实加强刑事技术工作
刑事技术工作在刑侦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臵,是侦查破案的支柱。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目前开展法医、痕迹检验、影像、文检几个专业,为我县的刑侦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制约着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
1、人员素质相对不高,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目前的技术人员虽都是毕业于专业院校、且有多年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但参加工作后得到进修、培训的时间少,对一些新的专业知识、技术不能掌握应用。
2、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就目前的工作情况看,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的痕迹、文检、影像等几个专业较为薄弱,理化(毒品、毒化)、警犬等专业还为开设。
3、硬件设施不足,技术设备落后。从硬件建设方面来说,主要还是经费不足的原因,因近几年公安经费总体不足,许多先进的技术设备无法够臵。
三、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一线战斗实体,也是刑事办案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我县各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的能力较弱,主要存在以下
几个原因:
1、派出所民警最近几年变化较快,多为学校刚毕业不久的年轻民警,对刑事办案、现场勘查、保护业务不熟悉,接到群众报案后不能做好先期处臵工作。
2、派出所装备不齐,派出所的勘查箱内的工具材料不齐,需要及时提取、固定的痕迹物证不能及时提取固定。
基于以上几方面原因,要提高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的能力,除了要配齐派出所需的必要设备外,还必须加强对派出所民警刑侦业务的培训,目前,派出所民警多为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在学校里就掌握了很大一部份专业知识,如果在参加工作后,再从刑事侦查、现场勘查、痕迹物证的提取保护等方面给予培训锻炼,使其能够掌握应用,既提高了派出所民警对侦办刑事案件的积极性,又提高了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的能力。
四、刑侦基础工作薄弱
以阵地控制、刑嫌调控和刑事特情为方要内容的刑侦密侦工作是刑侦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刑侦密侦工作又是刑侦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侦查破案的基础和手段。目前,我县刑侦基础工作薄弱,主要是刑侦民警对密侦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致使密侦工作推动和支撑侦查破案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全县侦查破案的方法简单、模式单一、效率低下或发案后无法下手、久侦未破就是刑侦密侦工作滞后的具体表现;其次是刑侦警力、经费不足,广大侦查员只能应负于日常的办案,没有充足的时间和必要的经费来满
足基础工作建设的需要。
解决刑侦工作问题与困难的出路和对策
一、加大投资力度,加强设施建设,确保刑侦工作的顺利开展基层中队基础薄弱,办公住房紧张,办公环境脏乱差,使公安干警难以安心工作。改善环境,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大事。
二、狠抓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安干警执法公正公平,刑侦大队处在基层,接触广大群众最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这支队伍建设得如何,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牢固树立面向基层、强化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把加强刑侦队伍建设作为基层队伍建设的着力点,以此带动促进整个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和进步。
一是加强对公安干警的教育管理。教育公安干警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不法行为,创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环境。
二是增加干警数量,强化技能培训。警力严重缺乏,影响公安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把增加干警编制作为当地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公开招考各类警校毕业生,也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一部分政治坚定,思想敏锐,热爱公安工作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刑侦队伍中,这部分人经过培训以后,可以胜任公安工作。
三是要开展争创活动,增强干警必胜信念。为适应形势要求,商水县公安局推出了值班签到好、环境卫生好、请假销假好、档案整理好、破案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群众反映好等“九好”活动,在全体
干警中树立“争一流、创佳绩、比贡献、促发展”竞争意识,增强干警的必胜信念,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健全制度,加快改革,提高执法效率。在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快警务改革,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总之,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是搞好一切工作的保证,要真正做到打防管控一体化,必须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于微小处抓管理,于细微处抓防范,通过狠抓基层基础建设,达到创优环境服务小康建设的总目标,把打防管控等工作落实到基层,使刑侦工作真正发挥固守公安工作前沿阵地的作用,成为打击犯罪,预防犯罪,保一方平安的战斗队和指挥所。
犯罪手段将出现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并存的特点,并逐步向类型新型化、手段智能化、危害严重化等方向发展,我们的刑侦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新形势对刑侦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近年来,刑事犯罪发生了重大变化,最主要的、具有规律性的重大变化有两条:一是刑事犯罪数量增多,种类增多。二是刑事犯罪活动的区域和领域扩大了,手段升级了,侦破难度加大了。流窜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系列犯罪等犯罪现在已是司空见惯了。这两个方面的变化,使公安机关的打击犯罪工作难度增加,新形势下的刑事犯罪形势严峻复杂,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群体性事件呈高发之势。
暴力犯罪程度进一步加剧,杀人犯罪案件数量继续上升,尤其是以侵财为目的的杀人案件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新的形势下,外来人口直线上升,而大部分的外来人员的法律意识簿弱,另一方面外来人口的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各方面矛盾较多,引发一些纠纷,产生群体性事件。
2、传统犯罪案件居高不下。
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盗、抢、骗等侵财型传统犯罪更加猖獗,其中盗窃案件仍高居刑事案件榜首,并且向系列化、集团化、流窜化趋势发展。以“两抢”为代表的街头犯罪案件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着城市社会安定。在传统犯罪领域中,流动人员犯罪占据大部分比重,“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比率增高。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两劳”释放人员管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新类型的犯罪种类不断增多,黑恶势力犯罪明显在增加。
以计算机网络为手段的高科技犯罪迅猛增长,并造成传统犯罪发生变化,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严重,侦破难度更大。黑恶势力犯罪有所抬头,暴力护赌、非法拘禁等严重犯罪大量存在。
二、刑侦工作中所突出的新问题
面对新形势所带来的各种挑战,刑侦工作暴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刑侦工作的现状、发展规律具有代表性,对刑侦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在此笔者以论文的形式与大家共同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1、机制问题:派出所与刑侦侦防协作
破案的主力军是刑侦部门,派出所应是管好辖区内的治安和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协助刑侦部门破案、打击犯罪。但在基层调查中发现,出现了两个极端:(一)派出所不再承担刑事案件的破案指标任务后,很多派出所感觉责任轻松了,没有了任务的压力,在没有了任务压力的同时也感到已经没有多少事情可干了。(二)刑侦部门将刑侦破案、打击的任务全部下给基层派出所,刑侦部门承担办理重大案件、协助派出所办案和考核派出所办案三大任务,出现派出所民警忙得乱转,而刑侦部门有的民警无事可干的现象;刑侦部门与派出所的协助问题日趋严重。
2、刑警素质和办案质量问题。
当前出现的新问题还有刑警素质和办案质量问题。做刑侦工作对刑警队员是考验,这个问题涉及的不仅是磨合期,而是一个刑警素质的问题。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涉及的知识面知识类型要求干警是办案的全才,实际上对刑警是个很高的要求,可以说很多干警做不到。什么都要懂一些,什么都要会一些,尤其涉及刑侦工作的内容,如果不懂,工作就不顺利,一些干警对此感到难度大,难适应,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也不可能。
3、认识偏差,定位困扰,导致对刑侦基础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目前,少数刑警甚至个别领导对刑侦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不愿做认真细致的基础工作的误区。有的认为基础工作量大,侦察破案都忙不过来,没有时间搞,也没有精力抓;有的认为搞基础工作投入大,见效慢,可搞可不搞,即使搞也是流于形式;有的认为破个大案可以名利双收,基础工作搞得再扎实也是幕后铺路,注定只能默默无闻,提拔无望;有的认为刑侦基础工作是派出所的事,导致刑侦部门与派出所在履行职责上相互推诿,各种信息资料散乱无章,无人会抓,无人会管,无人愿管,或者是粗枝大叶,应付检查。
4、刑侦警力严重不足制约了刑侦工作的开展。目前,武宁县局刑警大队现有警力25人,仅占全局总警力的10%,除去技术人员和大队领导,实有侦查员更少,但却承担着全县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的接处警和侦破工作。在这种工作量大、警力有限的情况下,难以有效地开展好刑侦工作。
5、经费窘迫,投入乏力的问题。目前,刑侦部门很多工作均需要资金投入,而现在我县刑侦部门的办案经费等很大一部份要靠自己解决。由于经费的窘迫,刑侦工作投入少,科技含量不高,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一方面影响了基础工作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刑侦工作的发展。
6、刑侦技术手段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刑事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也在不断地增加和提高,逐步呈现出暴力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的趋势,而传统的刑侦工作理念已经很难适应这种新的复杂的形势。
三、完善刑侦工作的新对策
针对上述出现的诸多新问题,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应该不断改进传统的刑侦工作理念,探索全
新的工作思路。新形势对我们的刑侦工作来言无疑是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因此,推进和完善刑侦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升破案攻坚能力。
破案攻坚能力不但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更可能使真正的犯罪分子因公安机关工作能力或疏漏而逍遥法外。分析一些案件失败的原因,虽各有其客观因素,但在侦审过程中暴露出的主观问题也却是关键所在。要提升破案的攻坚水平,必须重点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牢固树立强化打击现行犯罪意识,采取专案攻坚、挂牌督办等有力措施,力争快侦快破杀人、涉枪、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时运用并串侦查、预审深挖等各种方法重拳打击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路面“两抢”、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牢牢掌握社会治安大局。
二是牢固树立对犯罪团伙坚持露头就打和除恶务尽的意识。对普通团伙要坚持日常打击和专项斗争,坚决予以摧毁;对各种黑恶势力要坚持彻底摸排,露头就打,尤其对重大黑恶势力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力争一网打尽,铲除“保护伞”;同时加强调查研究,严厉打击境外黑社会犯罪渗透活动。
三是牢固树立侦破效率意识,力求用最短的破案时间,最少的人财物力资源,运用便捷的侦查措施,保证最高的办案质量,提高破案率。
四是牢固树立探索建立长效打击犯罪工作机制意识,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斗争和日常打击工作的成功经验。
2、提高刑侦执法水平。
日益进步的法律理念和原则,要求刑侦工作要在法制化的基础上,以法律的手段,公平、公平、公正地处理各种经济与社会关系。公安刑侦工作应当将打击犯罪和侦查破案纳入法制轨道,加强自身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在刑事执法中,必须真正做到依法侦查,切实增强证据意识、法律意识、诉讼意识和时效意识,对每一起案件既要查清全部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又要严格遵守关于办案期限、侦查方法与手段、法律手续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提高打击犯罪效能。
3、夯实基础工作。
新的社会形势下,社会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不断提高,犯罪的智能化和反侦查能力也将不断增强,公安机关传统的侦查手段将遇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加快对现有各项刑侦基础业务建设的系统整合,以运用当代先进计算机信息技术和推进责任区刑警中队刑侦网络建设为载体,尽快组建市县两级职能涵盖犯罪资料、刑嫌调控、阵地控制、特情耳目四大内容,专司搜集、分析和处理犯罪情报信息、并能够主动进攻的刑事情报专门工作机构,建设一个分级成网、集中高效、远程查询和信息共享的刑事情报工作体系,培养一批能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将信息工作与破案工作紧密结合的新型侦查员,利用刑侦信息网络对大量零散、孤立的各种信息进行查询检索、网上追逃、串并分析、线索梳理、指纹比对等,完善“网
上作战”工作机制。要树立发展的眼光,夯实刑侦基层建设,重心下移,筑牢根基,深入组织开展刑警中队创等级和县市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等级评比活动,扎实推进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两大基础建设,发挥好一线基层实战“尖刀”作用,以尽快改变当前基层工作薄弱、后劲不足的落后状况。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明确夯实刑侦基础工作的现实意义。基层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刑侦基础工作,正确处理好侦查破案与刑侦基础工作及其它业务工作的关系。刑侦基础工作是刑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工作服务于侦察破案,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系统工程。刑侦、派出所民警都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侦察破案的基础工作观念。尤其是在当前刑事犯罪日趋智能化、职业化、专业化,犯罪手段和特点不断翻新,新型犯罪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要对付日益严重复杂的刑事犯罪,做到先发制敌,刑侦基础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有这样,刑侦工作才能争取主动,刑侦业务基础建设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
(二)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刑侦基础专(兼)管员的业务素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专业培训,努力提高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加强对刑侦基础专(兼)管员及侦查员的培训,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请有经验的专家介绍工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以促进整体工作的开展。要不断提高刑侦民警建情、管情、用情的能力和指挥艺术,使特情队伍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布局严密、管理规范的网络化体系。刑警大队的专(兼)管员还要经常对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只有业务素质过硬了,才能使基础工作在侦查破案中发挥实效。
(三)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管理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想在基础工作上取得好的成绩,就必须在基层所队建立一套较为完善、规范、实用的管理工作机制。要以侦查破案需要为前提,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刑侦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刑侦、派出所的基础工作内容多、项目杂、工作量大,因此,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寻找一套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工作规范,明确队、所各自的职责,让刑警、派出所民警按章操作,以推动刑侦基础工作的良性运行,最大限度地为现实斗争服务。
(四)加强横向协作与联系,强化基础工作的整体效能。要进一步理顺队所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派出所的优势,坚持队所基础共建,搞好三结合:一是将刑侦刑嫌调控工作与派出所人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将刑侦阵地控制与派出所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将刑侦情报信息工作与派出所治安管理信息工作有机结合,依托信息网络,完成刑侦、治安基础工作信息系统的数据整合,实现队所资源互用、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信息,协调工作步伐,确保打防融为一体,形成强大合力。
(五)加大投入,提高刑侦基础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实现刑侦基础工作队所的有效结合,就必须解决目前队所情报资源不能共享的症结,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技术装备,逐步实现刑侦基础工作信息网络化,并依托网络实现刑侦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刑侦基础工作的科技含量,服务现实斗争,提高实战功能,达到及时、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目的。
20XX年9月14日至20XX年9月26日本人参加20XX年第六期轮值轮训、战训合一训练班后回原单位调研,笔者通过在我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技术中队工作,并在诸位领导和技术员的指导、建议下,了解到我区刑事技术的现状,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思考,写此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新刑事诉讼法已经正式施行近一年,刑讯逼供已变得人人得而诛之.社会的进步呼唤先进的侦查破案手段:“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向科学技术要警力”,“科技强警,科技强侦”等战略发展措施和工作目标,极大地推动了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和业务建设.通过本次学习、调查,笔者认为,要落实”科技强警”战略措施,在深化刑侦改革的同时,刑事技术领域同样面临改革.从我区刑事科学技术现状及工作总体发展来看,刑事科学技术体制改革和建设高素质,高水平,具有强战斗力的科技队伍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本文结合我区的刑事技术工作现状,谈些看法、设想:
一、现行的刑事技术机构:各级公安机关设刑事技术机构,分省、市、县三级,分别隶属同级刑事侦查部门管理,属刑事侦查大队中的技术中队,为案件侦查服务。
二、刑事技术体制的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县刑事技术体制及队伍
素质能否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要求?能否适应《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笔者认为刑事技术的发展总是滞后于法律的发展,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刑事技术改革和业务基础建设步伐缓慢,制约了刑事技术队伍的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突出表现在:其一,思想观念不适应,思维方式还停留在以前的老框框,老路子上;其二,素质不适应,相当一部分技术员缺乏法制和侦查业务基本知识;其三,技术队伍不稳定,调动频繁。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一个能有效推动前进的刑事体制问题。第一,刑事技术没有一个领导核心和宏观指导与协调的管理机制,管理体制陈旧,运行机制不畅,刑事技术人员从行政管理上归入公务员和公安机关刑警系列,长期以来,隶属于刑侦职能部门。但是由于刑事技术的特殊性,笔者觉得它不是行政行为,而是一种科学技术活动,普通的行政管理势必措施不力,领导的重视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刑事技术的命运,作出点儿成绩来了,领导拍拍你的肩膀——好好干;若半年都出不点儿成绩来,领导又发话了——好好整顿整顿。如此,刑事技术有如童养媳,这势必阻碍刑事技术的发展与建设。公安部没有一个独立建制的刑事技术管理机构,使全国各地刑事技术机构上下不统一,刑事技术隶属刑侦职能部门,任务庞杂,工作关系不顺,多头领导,职能不清,上下呼应不灵,没有形成统一整体,影响功能发挥,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就缺乏建设、发展刑事技术的基础理论,刑事技术理论浅薄,狭窄,几十年来在一个固定的圈子里徘徊,挣扎,迄今为止,还没有走出的迹象。第二,刑事技术队伍人员不稳定。刑事检验、鉴定工作是一种特殊的,高层次的
科学技术工作,除了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只有理论与经验相结合,才能做好本项工作。鉴定人是以专家的身份参与诉讼活动的,许多国家称其为“专家证人”,“科学的审判官”,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其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相当于“法官的科学辅助人“。调查发现,我区刑事技术人员参差不齐,且极为不稳定,从相关专业毕业的少,大部分都为半路出家,做得好一点的,就放弃本职工作,往上升,当起行政领导。这严重影响并削弱了本来就不坚固的根基,使刑事技术队伍又面临新一轮的重建,更谈不上发展了。第三,刑事技术人员任务重,待遇低。虽然技术员在职称评定上,可以获得较其他刑警高的警衔,但这又有何用,在实际中,许多技术人员把专业工作的发展作为一生的追求,在比较艰苦的工作环境中,努力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不怕脏的精神,一人兼多项工作,既现场照相,又现场勘查,又要远程比对。在待遇相对较差的情况下,刻苦钻研业务,默默地无私奉献着。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员觉得技术工作十分苦,条件差,待遇低,提拔晋升的机会少,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技术工作“没职没权没钱没油水”,办事不灵活,技术岗位渐渐失去吸引力,致使队伍不稳定,这对刑事技术的发展影响重大。第四,干部管理机制在工作上是软约束,缺乏科学管理。如何科学,民主,公正地评价一位刑事技术人员,一是没有建立齐备完整的技术人员档案,无从系统考查;二是没有衡量学术成就,业务能力的考核标准,引入平等,公平的竞争机制,很多都是让能干、会干、肯干的拼命的干,“智者多虑、能者多劳”。谁的素质高,能力强,谁就辛苦得多。存在“吃大锅饭,会叫的孩子有奶吃”的不良现象。第五,对刑事技术工作认识不足,关心爱护不够。用刑技人员的话说“破不了案想技术,破了案忘技术”,甚至有时候将技术岗位当作对其他干警的惩罚手段,“干不好就调去技术队”,技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没被认可,用领导的话说“在基层里边,压根儿不用什么技术,吓唬吓唬一下嫌疑人就能得出个所以然来”。
三、刑事技术存在的不足。第一,刑事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不高。刑事技术人员大都是半路出家,法医不是正规法医院校毕业的,痕检人员也不是专门院校毕业的,大都是经过再培训而上岗。有专业院校毕业的,却得不到重用。由此导致如下缺陷:
1、侦查思维欠缺,侦查谋略不足。只能从事相对简单劳动而不能从事较为繁杂劳动,有线索时办案能力还可以,在没有线索情况下,如何去发现和寻找侦查线索以及突破口,谋略不足,缺乏创造性的工作思维和方法。
2、刑侦专业知识不精,对现场分析不透。注重的只是现场的指印的提取,而对其它物证,如足迹,工具痕迹,往往显得无能为力或视而不见。在现场分析时,对案件的性质,作案时间、手段、动机、方式等不能明确判断,没能很好刻画嫌疑人的人身条件,侦查方向不明确,侦查范围不清。
3、对现场微量物证运用不够,利用意识差(这与基层公安的技术装备有很大关系)。由此导致在现场勘查中,对细微的毛发、血迹等只能选择放弃,见而不提。
4、全局观念,科技意识不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无从体现。“势在必破”的敬业精神差,缺乏搞案子的激情,有时间玩牌,喝茶,而不去钻研刑侦业务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若搞案件,功利思想严重。如在指纹远程比对中,总抱着比对出重大案子的思想,这势必影响结果的准确性,甚至浪费侦查资源。第二,经费保障问题。技术队伍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装备是否精良,决定着现场勘查过程中获取物证的多少以及物证价值的优劣。如有多波段光源,对指纹的搜取不用那么盲目;有先进的照相机,就会使照出来的现场面更为形象;有活体指纹捺印仪,大大提高指纹捺印效率;有现场制图软件,可轻松进行现场制图…….这些都需要加大专业技术,专业手段方面的投入,落实刑侦津贴,保障办案经费,物质决定意识。各级领导应根据刑侦工作的需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解决警力,办案经费等实际问题。实践证明,办案经费的保障以及领导的重视对案件侦破起着决定性作用。第三,科技手段应用少。在案件侦查中,利用科技手段快速对案件资料进行串并分析,从分析刑事犯罪情报信息的串并案件资料去发现、寻找线索,往往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因此,必须大力提高刑侦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刑侦专门手段和基础工作的现代化,以提高发现、控制犯罪的能力。第四,科技手段应用单一。在案件侦查及现场勘查中,尤为看重指纹的作用,而对其他痕迹物证无能为力或视而不见,在提取指纹的方法上,惟有金粉和银粉二种方法,很多情况下造成因于客体反差小而无法拍照或提取的效果极为不理想。第五,在现场勘查方面,没能达到全面、客观、细致的要求。现场勘查时,只注重对中心现场的勘查,粗略地看一下来往路径;在提取痕迹物品时,不经排除就放进物证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