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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7篇

时间: 2023-08-15 14:58 小编: HLL

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篇一: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定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__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行动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个人。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等行为,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违规开展白内障手术、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记透析次数、虚记中医针刺治疗、串换高价医用耗材、违规配药贩卖、医保卡兑付现金等领域,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治理力度。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四)坚决查处各类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2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治理阶段(20__年__-__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在__月底前登录__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律系统,按照省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内容清单开展一次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签订上传依法执业承诺书;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国家、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开展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总结阶段(20__年__—__月)。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典型经验与先进做法,巩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按季汇总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和__月__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和量化统计表。市级相关部门按季将本部门工作情况和工作量化统计表按照报送时间节点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同时将本部门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省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医疗乱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__政务服务网等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核查,务必保障举报人的隐私安全等合法权益。市和区、县(市)两级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医疗乱象治理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处罚结果联合运用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迈上新台阶,守住人民群众健康底线。

篇二: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套骗医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挂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血液透析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血液透析、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伪造编造或提供虚假电子台账和购销存原始凭证的;编造病历、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分期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重复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阶段(20__年__月—__月)。通知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市级及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市级及各县(市、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表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县(市、区)的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安排做好迎接国家、省和我市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工作的准备。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__月)。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落实,进一步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对市管各医疗机构进行整治,将整治开展情况报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并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二)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三)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国家出台的医疗卫生严重失信行为方面的联合奖惩戒备忘录,搭建联合奖惩戒系统工作平台,发挥好平台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联动作用。

(四)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五)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六)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认真总结,按时上报情况。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县级联络员名单(含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详见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

篇三: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区卫生健康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卫字〔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河北建设大局,拉紧法律红线、稳守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制定辖区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级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区卫生健康局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将本单位活动方案、联络员名单及对外投诉举报电话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篇四: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篇五: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20__年重点工作要求和《20__年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医疗乱象整治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针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国家、省级和市级安排任务的医疗乱象,务求取得整治实效。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履行依法执业承诺。

1、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明确依法执业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

2、按照自查要求定期开展全面自查、专项自查和日常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执业行为立即整改,并建立相应的依法执业。

奖惩机制。

3、按照自查要求在院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主动收集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纳入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律法规相关培训。

量化指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率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率达到100%。

(二)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诊疗行为

1、持续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及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2、严禁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和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代孕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

3、持续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在20__年开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针对医疗美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

4、整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空挂科室或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师出租、出借、转让、空挂《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量化指标: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整治过度医疗,确保因病施治

1、整治大检查。一是推进检查结果互认。对照全省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内检查结果互认,逐步实现省域内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促进检查资料共享,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二是落实《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开展检查适宜性点评,对检查的适应性、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在机构内公示结果。

2、整治大处方。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自查作用,加强处方审核和点评,重点规范国家重点监控药物以及其他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神经营养类药物的院内使用情况。

3、整治小病大治。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等,充分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对医疗机构开展的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心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复苏室等科室诊疗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

(四)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1、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

2、重点检查核酸检测实验室及人员资质、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检测安全管理、样本运输管理、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环境设备设施管理、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3、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重点检查涉疫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确诊病人及无症状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各地是否严格执行涉疫医疗废物的运送贮存等方面。

量化指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率、新冠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在线监测率、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到100%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__年__至__月,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结合实际,督促各医疗机构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于__月__日前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坚持“规范有证、整治无证”的原则,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评估阶段。20__年__月,迎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有关领域抽查和评估。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根据实际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治整改,进一步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医疗乱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全面开展自查和整改。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

(三)密切协调配合。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对不属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照省、市级乱象整治工作要求,县级乱象整治工作由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执行。请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县卫生健康局,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

篇六: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医务人员行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健系统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与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规范管理和依法执业水平,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改进行业作风,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扎实做好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医疗机构狠抓整改落实,全力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一)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__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流程管控,进一步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血液采集、运输、保存、使用管理。

2、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计委第12号》、《护士条例》,学习教育要求全员参加;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执业。

(二)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检查

1、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设置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和医疗质量管理人员工作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情形。

2、重点检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使用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等行为。

3、重点检查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执行、临床路径实施等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4、重点检查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血液安全管理等重要环节管理,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

(三)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非法行医行为。从严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2、出租、买卖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3、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以及超出《医疗广告审査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5、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本单位或其他医疗机构检査、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6、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登记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四)开展“三合理”检查

1、合理检查方面。主要整治大型检查指征不强、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检查项目打包过滥、检查结果不准确、检查阳性率不高、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主要整治临床用药方法不合理、用药剂量不合理、给药时间不合理、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违规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主要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未按临床诊疗指南及操作常规治疗、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五)建立“三合理”检查制度

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每季度开展一次“三合理”检查评审,要求第三方机构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门诊处方进行点评。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对检查排名倒数的单位进行公示。

(六)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严格按照要求好病历保存,严査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漏记录以及丙级病历等现象。

(七)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违规统方、态度生硬等行为,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包括有章不循、落实不力、激励作用不强等问题;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检查对象

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

县卫健局成立__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医管科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方案部署开展相应的活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在医务人员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卫健局医政医管科806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要组织科室、医务人员逐条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容易产生不规范行为的主要科室和主要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于__月__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上报卫健局医政医管科806室。县卫健局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________、),认真受理群众对医疗乱象的投诉和举报。

(三)监督检查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卫健局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三合理、超范围行医、非法行医、超范围行医、不规范转诊、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医疗欺诈、虚假医疗广告等方面。

(四)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及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列入重管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县卫健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部署推进,抓好落实,全面做好卫健系统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压实到每一名责任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疗服务质量关系医疗服务安全,关乎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的重要性,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突出重点,确保成效。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医疗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检查为重点,以外部质量控制为补充,牢牢把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环节,扎实推进。在专项工作检查中,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导致人民群众严重不满,医疗乱象得不到有效整治的,以及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策划相关活动,大力宣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措施,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七: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卫医发〔20__〕__号)精神,结合__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责任单位:__卫健委)

2、打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__卫健委)

3、打击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__药监局、__卫健委)

4、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__卫健委、__公安厅)

5、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责任单位:__卫健委、__公安厅)

6、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责任单位:__卫健委、__药监局)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责任单位:__医保局、__卫健委)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责任单位:__市场监管局、__卫健委、__委网信办)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责任单位:__市场监管局)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__卫健委、__发改委)查处随意加价、私自收费、拉帮结派的护工问题。(责任单位:__卫健委)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和宣传动员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曝光违纪违规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温馨提示。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营造整治氛围和高压打击态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地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准备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卫健委及__级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医发〔20__〕__号)要求报送专项行动总结。__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全__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__卫健委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等部门参加。各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议,汇报阶段性工作成果,部署联合执法等有关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及联络处室如下:

(一)__卫健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负责按季度汇总__级各部门专项整治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联络处室:医政处)

(二)__委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联络处室:网络管理处)

(三)__发改委:将行业主管部门推送到__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联络处室:信用办)

(四)__公安厅: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联络处室:刑侦总队四支队)

(五)__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联络处室: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

(六)__医保局: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联络处室:稽查处)

(七)__药监局: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联络处室:药品流通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关系稳定大局,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重拳出击,持续高压。要以扫黑除恶为契机,把问题整改与线索摸排结合起来,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要举报线索和上级督办案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注重行动实效,不能简单以部署会议、印发文件、下达整改通知的数量衡量行动效果,关键要看违规行为停没停、改没改,决不能出现叫停不停、整改不改、罚了再犯、反反复复的问题发生。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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