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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通用6篇)

时间: 2023-07-12 15:15 小编: 李耀a

情况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某种临时性情况、事故的报告。情况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通用6篇),大家快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通用6篇)

第一篇: 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命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命案防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六项措施全力抓好命案防控工作落实:

一是各镇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绥江命案发案实际,认真分析发案诱因,找准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好防控命案发生的具体工作措施;

二是着力强化基层基础,最大限度筑牢基层“底座”。要紧紧抓住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村(社区)治保会建设契机,抓好基层综治维稳、治安防控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整合好镇村两级干部挂包片,治保主任(治安员)、调解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掌握好一线情况,真正让问题在一线解决;

三是着力推进基层平安法治创建活动。各镇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绥江”“法治绥江”创建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镇级主体责任和行业牵头指导责任,全面提升创建效果;

四是着力推进矛盾排查化解,最大限度消除命案诱因。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落实到基层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坚持强化日常排查化解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县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业务督导与指导,严格落实村级每十天、镇级每半月、县级每月一排查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多元化解矛盾机制的建立健全,积极探索矛盾化解“以奖代补”新机制,推动矛盾在基层及时妥善解决;

五是切实推进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县司法局要履行牵头职能,突出矛盾纠纷化解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培训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各自领域矛盾纠纷专业性调解工作,推动专业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年内全部建成并发挥作用,解决易发“民转刑”命案问题。

第二篇: 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扎实推进命案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7月2日上午,我镇组织召开20xx年命案防范工作会议。镇委委员、清溪公安分局长许冰以及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我镇今年的命案发案情况,部署了下阶段工作。会议还通报了近期我镇发生的刑事案件及发案特点,深入剖析了引发案件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牢固树立“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

为继续做好全镇命案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务必认清形势,树立决胜思想,提高对命案防范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务必落实措施,坚持综合防控,全力预防和消除可能引发命案的隐患;务必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命案防范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犯罪线索排查力度,深刻认清当前命案防控形势,压紧压实责任,广泛宣传违法犯罪的危害;各单位、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属事责任,齐抓共管,把命案控防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最大限度减少命案发生,为清溪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篇: 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构筑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并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006年,以命案防范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防范,实现了全年现行命案“零”发案的工作目标,成为全市唯一全年无新发命案的县,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日,县委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安机关命案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结出了我县公安命案防范工作的一些做法和经验。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命案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行“命案防范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小组成员的命案侦破与防范领导小组,局长是命案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派出所长和责任区民警为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对现行命案防范责任一包到底,使全体民警人人身上有担子、有压力,积极参与到案件侦破工作中去。二是健全和完善命案侦破快速处置预案。分管领导和警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做到接警出警快、现场勘查快、调查访问快、追缉布控快,抢抓战机,快侦快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锁定捕获犯罪嫌疑人。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命案侦破整体联动机制。规定各警种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积极参与命案攻坚,形成破案合力。四是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制定了《在命案攻坚会战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实行奖惩的意见》,从制度上健全了考核机制,把破案成绩列入效能考核,对破案有功人员给予政治和物质上的奖励并及时兑现。对巡逻失控,管理不到位,调处矛盾不深入、不及时导致命案发生;接警后反应不迅速,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和应及时抓获犯罪分子而未抓获的,对该派出所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主动进攻,以打促防

以深入开展“龙乡卫士杯”破案追逃防控竞赛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抢劫等多发性刑事犯罪”、“秋季巡逻防范”、“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以及“狂飙(一号、二号、三号、四号)”等集中行动。在追逃专项行动中,共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73人(其中外省上网逃犯36名),其它在逃人员32名,有效敦促9名逃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共摸排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57条,打掉涉黑犯罪团伙1个、涉恶犯罪团伙3个,抓获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5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起。如去年元月份打掉以张鲁豫为首的垄断范县至北京客运市场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团伙,涉案人员达50多人。该团伙是全省首例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团伙,这一案件是河南省第一起由县级公安机关主办破获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活动,使我县公安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先进行列。

(三)及时化解各种民间纠纷和矛盾,有效避免命案发生

我县2000年以来发生的命案,其中3起是由于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6起是由于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3起是由于宅基矛盾引发的命案,4起是由于报复伤害引发的命案,由这四类民间纠纷和矛盾引发的命案占全部命案的80%,此类命案由纠纷和矛盾发生、发展、积累、激化的过程,具有很强的可防性,如果调处及时,方法得当,命案的发生完全可以避免。为此,该局党委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员制度。要求每名责任区民警在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三名以上信息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纠纷和矛盾,全力做好化解和调处工作。二是定期汇报制度。分管派出所领导每半月到派出所听取责任区民警对辖区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情况及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并对民警调处有困难的案件及时部署力量,做好进一步的调解处理。在县局每月例会上,各派出所长对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情况进行汇报,及时互通情况,总结经验。三是回访制度。对各乡镇派出所汇报的已调解处理的案件,由局领导带领局纪检、政工、办公室和治安大队的民警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对派出所民警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防止纠纷和矛盾进一步激化,引发新的矛盾冲突,避免向命案转化。2006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并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置。

(四)大力开展平安“零发案”建设活动,全力构筑社会防控体系

该局以平安范县建设为“总抓手”,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通过建立社区和农村警务室,积极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完善农村基层防控体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巡逻网络,提高了社会面的动态防控能力。特别是对新区、老城的夜市以及商贸城等案件高发区,抽调专门警力,集中进行昼夜巡逻防范。2006年,全县共发生十类可防性案件318起,比2005年下降了228起,同比下降了41.8%。命案、入室盗窃、社会面上“两抢一盗”、盗窃机动车等案件都得到了有效遏制。进入冬季案件高发时段后,该局制定了《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集中行动方案》,从11月20日起,利用40天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集中行动,由四名副局长分任指挥长,带领机关民警下驻各乡镇,分四个战区进行行动。采取警车、便车、步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增大街面见警率,全方位加大对社会面的治安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如12月5日23时许,濮城战区两辆巡逻车巡逻到辛庄韩庄村附近的公路上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经询问得知出租车司机在该地正在遭遇四名陌生青年人抢劫,四名嫌疑人欲对司机行凶时发现巡逻警车慌忙四散逃跑,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通过行动共破获抢劫、抢夺、盗窃等危害群众安全的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60余人,调处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为做好命案防范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坚持教育与打击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广造舆论声势

为在全县形成开展“命案攻坚会战”的强大声势,县公安局就“打黑除恶”、“追逃”专项斗争、“夏季打防攻势”、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等行动,在县电视台发表专题电视讲话,动员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杀人在逃人员线索,形成围剿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合力。对于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给予有杀人动机或正在预谋犯罪的人员以有效震慑。同时,为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加强社会面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该局选拔业务素质较高的民警,深入到各乡村,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教育。他们选取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典型案例,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有关条款规定,通过“以案讲法”等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防止因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06年,我县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14起(含带破隐积案),查处治安案件727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39人,其中刑事拘留142人。摧毁犯罪团伙30个,抓获团伙成员138人。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73人,逮捕115人,移送起诉163案242人。全年未发生一起现行命案,同比下降6起,整体上实现了“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的目标。同时,胜利破获抛尸于范县颜村铺乡孙庄村东的台前县“12·26”杀人焚尸案。全年共破获命案积案2起,命案积案破案率达到了28.58%,名列全市前茅。

第四篇: 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建立健全我镇命案防治机制,有效建设和控制命案防治防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中全会、市委五届八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必须预防和可以预防的理念,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制度治理,坚持群众结合、群众预防和群众治理,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全要素扎实开展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命案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收益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年我镇命案防控工作的目标是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确保20-年不突破命案指标,努力不发生命案,有效提高群众的收益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内容

(一)构建系统,构建防范网络。以综合治理中心为基础,

全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对易发案件关键路段和地段的监控监督,有效控制和震慑犯罪,减少可预防性命案的发生,加强对易引发聚众斗争、寻衅滋事的餐饮、夜市的调查控制,确保警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迅速控制局面,及时查处。

   (二)强化机制,管控好特殊群体。加强对精神病人、吸毒人员、刑释人员、重点青少年等人群的动态管控,落实稳控措施,切实掌握其日常活动、经济收入、交往人员等情况,同时深入推进“安宁工程”、“阳光工程”、“回归工程”、“育新工程”、“红丝带工程”和“雨露工程”,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参保、教育挽救、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等工作,防止其重新犯罪,切实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多措并举,化解好矛盾纠纷。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稳控、早化解”的工作原则,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网格化管理为主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管理体系,多渠道、多方式收集、排查化解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四)强化宣传,开展好创建活动。以“无命案”、“无刑案”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重点开展好和谐家庭、模范夫妻、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创建、评选、表彰活动,倡导不酗酒、不赌博、不沾毒、无暴力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夫妻互相忠诚、家庭成员间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平等和睦的婚烟家庭关系,倡导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的邻里关系。

   (五)加强防控,管理好社会治安。加强社会面防控建设,“一村一辅警”必须专职、专管、专抓,要以村组为单位抓好兼职巡逻防范队伍建设,开展十户电话联防、邻里守望、邻里劝导等群防群治,补齐防控短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命案防控工作,严防命案发生。对发生“民转刑”命案的地方,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派出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剖析、查找漏洞补齐短板。

(二)完善机制筑牢命案防控底线。凡有命案发生的,将由政法委牵头、派出所参与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责倒查组,立即开展责任倒查工作,对显性不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使矛盾激化,“枪、爆、毒”管理失控,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控制不力,重点人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发命案的,将严格按照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严肃追责。

第五篇: 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命案防控工作要求,根据202-年4月28日全省一季度命案形式分析研判会议精神,结合《乌当区202-年命案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命案防控工作,落实命案防控措施,现根据街道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的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全过程、全要素扎实开展命案防控攻坚工作,坚决遏制命案上升的势头,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2-年辖区命案防控工作目标是:辖区命案发案数、青少年涉命案数要比202-年下降。全面排查命案隐患、加强治安管控力度、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通过扎实细致有力的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命案发案,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命案易发重点时段防控机制。据分析,春节、清明节前后、暑期是命案易发高发时段,各社区居委会要紧盯这三个时段制定《重要时段防控方案》,围绕婚恋家庭等易“民转刑”矛盾纠纷,返乡农民工、外来人员、闲散青少年、精神障碍患者、酗酒滋事人员、刑释人员、吸毒人员和城镇街面、餐饮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开展治安风险排查防控,建立《重点群体、重点部位排查管控工作台账》,形成命案重点防控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格局。

(二)加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由派出所建立治安警情研判机制,开展“一分析三报告”工作,对辖区“警情、案情、舆情、社情”进行分析,就治安形势、矛盾纠纷等专题研究并定期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政法委。办事处各部门、各居委会要定期分析形势,组织对辖区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小区深入摸底排查易激化为刑事案件的婚恋家庭、经济往来、邻里关系、土地资源权属、征地拆迁、控违拆违等纠纷,按规定开展“民转刑”风险评估、分级分色预警,层层明确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化解措施,分级化解处置,限期化解销号,防止小纠纷、小隐患、小事件、小问题发现不了、解决不掉、处置不好而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问题。要加强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激励政策,提高化解实效。

(四)加强突出问题整治。各社区居委会要立足本地实情,以安全感调查和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结果为导向,把易滋生命案的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出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派出所对每一起命案都要深入剖析发生的原因,查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清引发命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到位;查清作案工具来源,相关重点物品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查清可防性部位和重点区域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查清重点人口排查和服务管理是否到位;查清接警、处警工作和救助受害人是否及时到位;查清抓捕工作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到位,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控和重点整治。

(五)加强“民转刑”命案防范。要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系、机制,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民转刑案件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实排查调处工作,广泛发展治安信息员,拓展苗头隐患信息收集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基层自治手段作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行“邻里劝导”制度,营造守法尚德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防范命案的发生。同时,社区居委会每月3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定期向公共安全办公室报送《“民转刑”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台账》。

(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各社区居委会要在辖区组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模范夫妻、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创建、评选、表彰,倡导不酗酒、不赌博、不沾毒、无暴力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夫妻互相忠实、家庭成员间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倡导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的邻里关系。要加强婚恋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化解婚恋纠纷,依法打击、处置家庭暴力行为,发挥好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对赌博、酗酒、高额彩礼、家庭暴力、婚外情等问题的约束作用。

(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建立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信息动态交换制度,充分发挥人脸识别、智慧门禁等系统的动态采集作用,全面排查掌握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的基础信息,全面排查掌握外来人口中的前科劣迹人员、违法犯罪人员及其所涉婚恋等纠纷,防止涉及外来人口的案(事)件。

(八)加强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各居委会要组织对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开展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学龄期的可采取劝学、返校等方式,继续完成其义务教育;超过学龄期的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措施;对适宜送专门学校的按程序送专门学校矫治和接受教育,不能发生漏管失管现象。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辅导、关爱保护和防侵害等安全教育,解决好其家庭所涉矛盾纠纷,防止发生伤及儿童的重大恶性案事件。

(九)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监护和衔接管理。建立基层部门联动排查和信息动态交换机制,常态化开展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甄别、登记报告和社会危险性评估,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一历五单”衔接管理制度,确保就诊或出院的患者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跟踪管理好长期在外返乡的精神障碍患者,全面落实有奖监护政策,建立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安全防范常识教育及异常行为报告机制,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规范管理率、面访率、服药率、规范服药率特别是精神分裂症服药率,有肇事肇祸倾向的要“应治尽治”。

(十)加强特殊及关注人群服务管理。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和人户分离刑释人员户籍地、居住地安置帮教“双列管”措施,加大对其所涉矛盾纠纷的排查、疏导力度;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和管控措施,严防重新犯罪;加强吸毒人员教育矫治、戒毒治疗、康复训练,确保不脱管失控。加强对矛盾突出、心态失衡、性格偏执、酒后暴力、扬言报复重点人员的动态排查并纳入重点管控,加强思想教育、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跟踪帮扶、危机干预,关心关注创业就业失败、常年外出突然回乡、大龄单身等人员思想动态,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十一)加强城乡治安防控。派出所推进“智慧街面巡防”项目建设,加强专群结合、视频实兵结合的联勤联动,实行棋盘式布警、网格化巡逻、扁平化指挥,加强夜间、背街小巷、餐饮娱乐场所等案件多发时段、区域巡逻防控力度,提高社会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升街面控制、应急处突和打击震慑能力。

(十二)加强治安重点行业场所管理。派出所要开展治安混乱、隐患突出的复杂场所和黄赌毒等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顿容易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餐饮夜市、歌舞厅、棋牌室、中小旅店等,压实经营者治安防范责任,开展从业人员治安防范培训,推动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发挥好筛人、控物、看场的重要作用,对赌博和酗酒后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打击处理,第一时间发现冲突、制止暴力。持续开展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严管严控枪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加强农村剧毒农药销售管理,有效防止“刑转命”案件发生。

(十三)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开展“中小学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率、监控报警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三个100%督查,落实法制副校长等制度,建立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和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排查台账,因地制宜开展防刀斧砍杀、防驾车冲撞、防欺凌、防性侵等安全教育,建立防治校园暴力、欺凌长效机制。

(十四)开展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要制作涉婚恋家庭纠纷、口角琐事纠纷、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和涉青少年、刑释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总结一批命案防控方面的经典案例,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和“以案说防控”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针对住宅防控薄弱环节,要开展防入室伤害犯罪,冷静处理婚恋家庭、邻里等纠纷,及时申请调解、及时报警求助等宣传教育。加大对各类纠纷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引导群众养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习惯。

(十五)建立健全社会情绪监测和疏导服务机制。注重研究社会心理疏导和社会治安案件的伴生性关系,推进心理咨询、疏导队伍建设,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热线和走访、座谈等方式、手段,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群体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专班专抓。办事处统筹协调、派出所发挥主力军作用,办事处各办公室、各社区居委会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命案防控工作,派出所、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命案防控工作专班,同时,加强政法综治部门经费保障,切实解决有人做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解决问题彻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狠抓如实立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居委会每月3日前报送《“民转刑”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台账》,对重大苗头隐患要立即报告。

(三)开展一案一查和督促整改。对一案致3人以下死亡命案,报区委政法委组织专门调查组开展调查,查清发案原因和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问责、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区委政法委。对重大刑事案件和一案致3人以上死亡命案,按程序报请区委政法委组织调查处理。

(四)抓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落实综治领导责任作为综治工作的首要抓手和突破口,健全和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督办机制,充分用好表彰奖励、诫勉谈话、黄牌警告、综治平安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综合治理政策,特别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命案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因重视不够、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命案发案数、青少年涉命案数比202-年不降反升、命案高发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黄牌警告。

(五)狠抓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办事处、派出所、各社区居委会要将命案防控攻坚目标细化,并加强发案动态监测。将命案防控工作纳入平安乌当建设考评并加大权重,严格兑现奖惩.对于命案发案数、青少年涉命案数、命案发案同比上升起数全区最高的,或年内发生一案致3人以上死亡命案的,或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案致2人以上死亡命案的街道办事处开展挂牌整治。

第六篇: 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法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等可防性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命案防范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法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等可防性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有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夯实命案防范“一把手”责任,以防范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对易引发命案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细,全力攻坚化解,努力做到矛盾隐患70%化解在村级,30%化解在乡级,有效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党政主责,明确责任分工

这次攻坚工作由政府牵头,综治办组织,政法部门为主,调动各级各部门参加。

1、各村、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排查整改工作,对大问题,重要事项,要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研究解决,亲自主持化解,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攻坚工作有力开展。

2、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分管领导,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3、各村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驻村民警是基层责任人。要组织村干部、网格员、信息员、辅警、志愿者等人员,以及上级部门下沉人员,对辖区逐户、逐单位开展排查,落实管挖措施。

(二)开展集中排查

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镇集中排查、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排查作为攻坚工作的主要基础,组织机关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排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1、重点领域排查:围绕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领域开展排查,重点问题排查,围绕婚姻(感情)变化、两地分居、招婿、失独等特殊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集上访活动等问题开展排查,重点人群排查,围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闲散少年、流浪乞讨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失人员”(生活失意人员、心态失短人员、行为失常人员)等开展排查。

2、镇政府部门负责组织,重点从两个方面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排查,对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排查研判;重点案件排查,对近年来受理、办理的各类民事、刑事、治安、行政和调解案件排查研判。

(三)及时化解矛盾

按照“边排查边化解”和“分级负责,及时化解”的原则,确保各类矛盾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1、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由排查人员当场化解,必要时由村组干部联合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并向镇综治中心报备。

2、对较复杂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人员及村组当场化解不了的,上报镇综治中心,由镇综治中心组织人员成立专班,进行专班化解,实现“大事不出乡”。

3、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镇村两级化解不了的,上报县综治中心解决。

4、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逐一核对登记,建档立卡,逐人落实乡村两级包保责任人,逐人落实救治救助,随访帮教,监护管控等帮扶措施,督促化解矛盾,解决诉求。

5、对政法领域矛盾隐患。由政法单位负责,实行责任领导和私办人员包案化解制度,综合运用理、法、情手段跟踪稳控,积极化解,确保实现结案事了。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把宣传教育作为命案防范的基础工作。

1、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格、微信、微博、电视广播、报刊、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标语、手机彩铃、说唱团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法治教育,“以案释法”,和谐关系为主的宣传。

2、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工作与走访排查工作同步进行,由各村、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开展法治教育,政府单位负责深入学校、企业、基层开展送法下基层“以案说法”,法治教育等活动,并广泛张贴标语口号,营造宣传气氛。

3、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宣传。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利用大喇叭、微信群、书写墙体标语等形式,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以农村地区老年群体,务工人员,“三失”人员为重点,把依法正确处理家庭、婚恋、债务、土地权属纠纷等作为重点内容,更正“此案释法”“以案释理”等开展宣传。加强心理疏导体系建设,推进“心理医院”和“流动心理服务站”建设,坚持动静结合,兼结合,努力把各类社会不良心态和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

(五)加强打防管控

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强化社会打防管控。

1、加强对现行命案打击。对已发生的命案,集中优势警力、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确保程序合法,实体为正,把每一个命案都办成铁案,起到震慑、教育、矫正的作用。

2、加强社会全面治安防控。在农村落实“一村一警”和兼职巡逻制度,实现巡逻防控全覆盖,无遗漏。

3、行业单位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内防建设,在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区域,强化入侵报警、电子围栏、隔离防护、视频监控等硬件建设,强化空点值守和全时段巡查,提升单位整体防范水平。

4、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加强对易产生命案的娱乐场所、餐饮夜市、中小旅馆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街道广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偏僻路段部位的夜间巡逻防控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新型网络犯罪治理,打击盗抢骗等工作。

(六)建立联动机制

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中心负责,行业部门联动的命案防范协调联动机制。

1、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作用。政法部门要从日常受理群众求助举报,接警;审判诉讼,调解纠纷中,发现可能造成“民转刑”,“刑转命”的隐患苗头,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2、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妇联、共青团、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看护、流浪人员救助、未成年人教育等工作,筑牢社会防设。

3、充分发挥信息、网格作用。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微信群、APP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社会治理信息、通过周点评、月总结、季讲评等,实现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矛盾隐患的实时掌控,跟踪化解,推动命案防范工作扎实开展。

(七)开展“以案促改”

开展命案预防“以案促改”活动,剖析命案成因,查找治理漏洞,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基层治理机制。

1、坚持逢案必改。围绕新发生命案,案发地村、单位第一时间启动“以案促改”,制定工作方案,剖析命案成因,制定查摆问题传单和整改措施传单,并在适当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多种形式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2、坚持分类整改。案发地村、单位组织专班人员,围绕案发前期工作是否到位,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全面深入查摆剖析,找准问题症结。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普遍性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把命案防范攻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镇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

1、定期排队。镇综治办、每月对各村各单位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命案发案情况进行排队通报,对工作落后的,直接向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电话提示。

2、实行两级例会。由综治办组织对乡对村、村对组每月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隐患形势,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

3、开展调查。对发生的重大命案,或者有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或者初查发现有失职失责情况的,以及短时间内命案持续发生的村、单位、镇综治办将会同纪检等部门逐级调查,联合调查。

4、及时移交线索。对于因重大失职责任导致“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可能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5、完善工作台账。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建立矛盾隐患排查台账和矛盾纠纷化解台账。

6、加强信息报送。实行月报制度,各村各单位要确定此项工作的联络员,每月5日前向镇综治办报送上月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总台账。

(三)严格责任追究

1、加大对案发地问责力度。对发生一起“民转刑”可防性命案的,属于村(责任单位)挂牌督办;对连续发生2起命案或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命案,实施一票否决;对短时间内多次发生命案的村、单位,实行逐级调查,从严追究问责。

2、追究失职人员责任。对政法部门在办理案件、审判、调研、诉讼、执行等环节,处理信访稳定,群众求助等过程中,因工作棚架、失职等,造成“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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