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某种临时性情况、事故的报告。情况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七篇,大家快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在公司党委的精心指导下,我支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党委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广泛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带领农业公司党员干部为企业发展、职工增收、企业增效贡献自己的力量,现将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走访谈心谈话
自今年宗教工作安排以来,尤其8月6日学习公司党委传达农垦集团党员民族宗教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后,我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对党员开展了入户走访谈心谈话活动,我支部共有28名党员,没有宗教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行为。
二、及时组织学习。我支部及时组织学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原原本本的学,学原文,悟原理,区分民族、宗教,不能混为一潭。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看齐,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三、开展专题讨论活动。以支部为单位,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明锐性不强,为什么不允许共产党员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入党为了什么,在党要干什么展开讨论,党员同志都发表自己在学习过程对民族以及宗教的认识与理解,还有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惑,积极展开了讨论。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虽然集中学习关于宗教的文件,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但是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更深层次理解,学习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个人学习不够主动,常以工作忙、没时间为借口,不积极主动学习。三是学习的方式方法不够创新,缺乏学习工作特色。
五、下一步的打算
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二是改变学习方式方法,比如通过影像资料学习、学习会议上多增加党员之间互动活动等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理论修养,提高思考问题全面性,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齐心协力让我们的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每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XX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鼓人常综[]8号)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决定,对我局的工作进行评议。为确保迎接区人大常委会20工作评议的顺利开展,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接受人大评议工作,同时制定本单位迎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董新宇局长任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迎接人大评议工作。现将我局近年来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区民宗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区政府下达的“三定”方案,区民宗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事务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依法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流交往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民间信仰方面的政策法规,对涉及民间信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协助街镇及时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街镇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我区民族宗教概况
我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区域之一,全区共有畲、回、满等少数民族43个,5188人,人数为城区最多;同时我区也是XX市唯一五大教俱全的县(市)区。目前我区宗教活动场所31处,其中佛教15处、道教8处、天主教2处、基督教5处、伊斯兰教1处。据不完全统计,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达150处。我区于12月7日完成了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换发新版登记证工作,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机关由原先的XX市民宗局变更为区民宗局,我局成为区内所有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的主管机关,承担宗教活动场所日常事务的监督管理、服务指导、安全检查等责任,其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较以前大幅度增加,责任加大,任务加重。
三、以来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近年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紧紧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和全区工作大局,着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是热情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20以来共为25位居民群众更正了民族成份。二是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逢年过节都深入街镇、社区开展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活动,年以来共走访慰问了46户少数民族贫困户,送上慰问金2万多元。三是做好社区民族工作,按照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探索民族工作进社区的各种措施、途径和方法。鼓西街道西湖社区作为我区社区民族工作试点社区,成立了全区首家少数民族联谊小组,积极开展民族工作宣传、帮扶等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是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我局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投入2万元订做并发放民族团结宣传品份,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五是做好挂钩帮扶罗源霍口畲族乡工作,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挂钩帮扶罗源霍口畲族乡工作,区里及时成立由区长杭东任组长,谢谦华、刘建兴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罗源霍口畲族乡沟通联系,邀请霍口畲族乡领导到我区商讨帮扶项目,积极筹措落实帮扶资金,去年我区财政拨付了100万元帮助民族乡村改善生活生产条件。
(二)健全网络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我区注重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建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镇)、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把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和平安中心户长中延伸,确保“主体在区、延伸到街(镇)、落实到社区、规范到点”,切实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到基层。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六五”普法等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条例》等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再宣传再教育;每年举办一期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民宗厅政策法规处领导前来授课;定期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召开座谈会、学习会,以会代训,邀请省民宗厅、市民宗局、专业财会人员等为他们讲解宗教政策、财务规范管理知识等。近年来,我局共举办各类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培训人数近500多人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1000多份,有力宣传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了民宗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宗教场所负责人的管理能力。
(三)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自以来,根据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区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创建活动的8条标准和“四本三册二栏一载体”的要求规范运作,坚持“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注重发现并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西禅寺、花巷基督教堂等场所工作经验,抓典型带全面,“以点带面”推动其他场所的创建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我区的.西禅寺、花巷基督教堂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评为“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开元寺释本性方丈被评为“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按照分批达标工作进度,至去年底我局已完成两批22处场所的创建达标工作,力争全区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00%达标。
(四)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认真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先行单位”活动;及时传达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每年都与各场所负责人签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定《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组织辖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员及街镇统战干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年都牵头举办一场大型消防安全演练活动,20xx年在开元寺举办灭火器材使用演练,年会同区消防大队在西门天主教堂开展人员安全疏散演练;定期组织街镇统战干部到场所检查,及时督促场所负责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强化场所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我局还针对各教不同节日开展专项检查,如:春节、元宵节、佛诞等节假日,加强对佛、道教场所的安全防火检查,要求不烧大香、明火不进殿等;圣诞节、复活节等时段,加强对天、基场所的检查,要求控制人数、防止踩踏、保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等;开斋节、古尔邦节时段,加强对伊斯兰教清真寺的安全检查,确保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五)抓好“四个专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换证工作。按照上级民宗部门统一部署,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换证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扎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换证工作。目前除清真寺外,全区已全部完成31处正式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的换证工作,剩余5处道教场所持有市局颁发的临时登记证,因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无法整改到位而取消换证。二是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作为全省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先行试点地区,我局积极配合市局、市级各宗教团体,做好教职人员的资料审核上报工作,目前我区已上报了112名宗教教职人员(不包括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三是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精神,采取调查摸底、动员培训、督促指导、沟通协调等举措,帮助宗教教职人员理解政策、释疑解惑,积极联系、协调市医保中心、区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开通快捷通道,帮助辖区宗教教职人员在较短时间内领到医保卡,截止去年底我区宗教教职人员207人办理了医保、116人办理了社保。四是抓好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对照《xx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验收评分表》标准,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制、会计制度、业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做好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各场所均成立了由场所负责人任组长的财务管理小组,配备由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并指定三人管理捐款箱,大部分场所均设立了对公账户(天主教归xx教区管理未设立),制定了财务制度,做到依规管理,我区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六)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xx年4月妥善调处市级老领导反映的三界寺噪声扰民问题,多次会同xx街道深入xx社区xx等场所,实地察看了解相关情况,并与xx街道领导商讨整改措施。在xx公寓老干部管理处,组织召开市级老领导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督促场所按照老领导的意见进行整改,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宗教工作的上访问题,如:xx基督教堂信徒因教堂拆迁安置延缓情绪激烈多次上访,我局积极介入做好教堂负责人及信众的思想工作,主动协调拆迁建设部门尽快选址重建,妥善解决xx教堂安置问题。
(七)广泛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20xx年11月举办城隍文化节,我局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主办、xx都城隍庙承办的首届闽台城隍文化节活动,来自省内外、台湾、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城隍庙83家,共200多人齐聚榕城参加城隍文化节联谊交流、颂典、踩街等活动,20多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xx都城隍庙组团20多人前往xx城隍庙开展绕境活动,5月下旬热情接待台湾省新竹市市长xx一行10多人到xx都城隍庙参访交流。9月中旬xx组织20多人到台湾参访,与台湾10个宫庙开展“田公信俗文化交流研讨”活动。12月下旬xxxx举办首届闽台古榕文化节,闽台两地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等300人参加开幕式,活动期间裴仙宫与台湾知名的树神信仰和吕祖信仰宫庙基隆代天宫结成“两岸古树信俗文化友好宫庙”,将两岸同根的古榕信俗文化作为重点交流内容。
(八)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扎实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去年组织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到XX县大洋镇,开展为失依儿童捐助活动。xx裴仙宫、观巷基督教堂等10处宗教活动场所为24个失依儿童捐款24000元。西禅寺方丈释赵雄亲自组织人员到XX区老年公寓慰问150位老人,送上礼品及慰问金18000元,并向区老年公寓捐款6000元。据统计,去年“慈善周”活动期间,西禅寺、开元寺、裴仙宫、花巷基督教堂等场所分别以助学、助困、助医、助老等形式捐款30多万元,帮助困难群体度过难关,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好评。二是充分保障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现我区宗教界人士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2人、省人大代表2人、省政协委员3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2人、区人大代表1人、区政协委员7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了解还不够到位,服务和管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基层个别统战干部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认识不到位,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执法队伍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五、今后工作措施
(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以“宣传政策、展示成果、奉献爱心”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学校活动为抓手,号召社会各界帮扶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推动民族政策落实,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营造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试点社区指导工作,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构筑“区-街道-社区”三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三要加强城市民族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调研。摸清情况,筹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础台账,进一步探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四要继续做好挂钩帮扶霍口民族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慰问帮扶少数民族困难户活动,为少数民族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二)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一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干部的行政执法能力;二要组织街镇统战委员参加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民宗局举办的乡镇统战委员履职轮训;三要组织一期街镇民宗工作分管领导、统战委员、统战干事参加的民族宗教政策培训,使街镇分管民宗工作的领导和干事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熟悉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水平,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一要贯彻落实中央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专项清理和查处整治。二要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宗教场所”活动和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依法管理,以执法检查形式推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三要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解决场所换证工作遗留问题,继续协调推动解决宗教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四要积极开展以“教风”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宗教思想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四)成立宗教团体协会组织。坚持“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筹备成立XX区佛教协会、XX区道教协会等,同时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增强自养能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五)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到宗教场所查看宗教活动开展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二要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可能影响安定稳定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准确掌握情况。加强宗教疏导,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妥善处置各种突发应急事件。三要进一步解决宗教领域热难点问题。继续协助市局抓住地铁建设有利时机解决清真寺、花巷基督教堂长期没有解决的场所改造问题;主动协调建设、规划、房产、文物等部门做好因城市建设、道路建设或危旧房改造,涉及宗教等场所重建、修缮或拆建补偿等事宜,协助场所办理“两证”问题,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六)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一要持续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发扬宗教界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引导宗教界在服务社会、利益人群方面作出新的贡献。二要组织举办各种宗教民俗文化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榕台宗教和民间信仰文化交流,提升榕台宗教文化交流层次。
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位于xx县境内东部xx东南xx岭和xx沟之间高山峡谷带,距xx县城90公里,幅员109.4平方公里,海拔550—3269米,是全县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乡镇之一。全乡现有xx3个行政村,18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3081人,有xx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643人,占总人口比例20.87%,其中彝族人口633人,全乡辖区内无宗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场所。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乡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平时的具体工作,落实上级相关决策部署;明确了党委副书记赵曦为统战工作分管领导,陈艳为经办人员;建立健全了乡、村统战网络体系,明确各村支部书记兼任村统战联络员;完善了全乡宗教工作信息机制,了解掌握好信教群众动向和社会面相关舆情信息;坚持每月、每季度定期研判本乡宗教领域动态情况,查找和解决相关问题,截至目前我乡无任何群众存在非法传教行为,没有任何外来人员或组织在我乡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新增非法宗教场所。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通过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宗教事务领域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向各村组干部下发《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合法信教和非法传教的区别、一般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是临时活动地点)的管理、小型宗教活动的管理等,并要求各村组干部关注我乡宗教领域动态,尽到村委会协助乡政府落实宗教事务管理的第一线职责;向部分信教群众讲明邪教的危害和合法信教传教的重要性,要求信教群众如有组织小规模宗教活动必须上报村委会和乡政府审批,不得擅自随意举办。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情况
我乡主要从人员、场所、活动、舆情四个方面着手,通过加强与各村委会的联系,了解掌握信教群众动向和日常活动情况、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相关的舆情信息包括宗教内容的网络传播情况(含微信、微博、视频等)等,今年以来,对各村信教群众动向开展了摸底调查,并向各村组干部了解掌握了信教群众主要活动情况,暂时没有发现有任何突出问题或违规违法行为,全乡宗教领域信教群众活动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不存在任何突出问题。
(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按照《xx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20xx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扎实有序开展xx乡和古路村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对照雅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考核测评标准,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培养树立典型评选“最美家庭”、“绿色清洁家庭”,申报、推荐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科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改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事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完善各项制度,掌握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基本情况,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三、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认识不够到位,我乡贫困落后的面貌依然没有彻底的改变,民族文化传承程度不够等。
四、下步工作重点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努力改善基础设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加大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全乡干部群众进行定期不定期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培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与了解。
3、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尊重各民族的语言差异、风俗习惯差异和宗教信仰差异,鼓励和提倡各民族保持自身文化特质,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
根据人大调研通知要求,就我乡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辖X个行政村,总面积X.X平方公里,草原总面积X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X万亩,总人口X户X人,其中:裕固族 X人,占全乡人口的X.X%;汉族 X人,占总人口的X.X%;藏族 X人,占总人口的X.X%,是一个以裕固族为主,藏、回、土等少数民族居住的多民族聚居地。
有藏传佛教寺庙X处,殿舍X间,宗教教职人员X人。X年全乡经济总收入达X万元,同比净增X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X.X元,同比净增X.X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乡党委、乡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事业作为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抓领导,夯实民族工作组织保障。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全乡稳定作为全乡工作的大局,常抓不懈。为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确定了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宗教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乡X个村都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宗教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宗教情况和问题,部署和督促检查宗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工作动态,为抓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并做到年初专题安排,年终及时进行总结,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将民族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从而促进了全乡民族团结气氛的形成;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使民族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
积极从为维护民族团结、振兴民族经济建设中做出成绩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吸收党、团员,推荐到更高一层岗位上工作,在村两委班子建设中,注重选拔培养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分子进入两委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抓建设,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团结是两个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团结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坚定不移地把改善基础设施放在突出位置。X年至今,县宗教局共投资X万元实施了xx村道路修建,在x村修建水塔一座。X至今先后争取资金在X寺修建平安塔一座、筑面积为X平方米的大经堂一座。基础设施的显著改善,大大增强了民族经济发展的后劲。
四、抓宣传,营造民族发展优良环境。
通过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宗教事务领域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创新引导方式,积极采取学习恳谈、走访交流、座谈讨论、宣讲辅导、典型示范和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
广泛深入地持久地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和群众息息相关、效果上由群众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加大重大节庆日期间宗教相关规定的宣传,以宗教界人士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促进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抓稳定,建立和谐民族关系。
乡党委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从解决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了干部包村、党员包片的责任制,每月确定工作重点,实行月汇报、季测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机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针对农牧民群众办事交通不便、路途遥远、办理时间过长等问题,由财政补贴,开通X—X的班车,解决行路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代理制,目前,共设立便民服务代理中心X个,代理点X个,配备代办工作人员X名。
第5篇: 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族宗教事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赣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
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曹瑞荣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陈萍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
二、围绕“两个共同”,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
2、全面启动了全市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向全市通报表彰了第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授予了9个对口支援单位“全市第一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制定了《**市开展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实施方案》(瑞府办发〔20xx〕14号),组织10个单位自20xx年3月起至20xx年12月止,连续5年对口支援我市1个民族村,10个民族村小组。对此,我局切实抓好对口支援的联系、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督查和组织协调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和资金。目前,10个对口支援单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赣州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20xx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整村推进”了安治畲族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把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点,安排统战部、民宗局共同挂点,并由我局副局长任工作组长。目前,该点破旧猪牛栏、厕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阶、通户便道、余坪硬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进月”活动检查评比中评为前第5名。
5、开展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活动。编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小册子,分发给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及各少数民族村组干部,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稳定。
三、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两个《条例》,强化依法管理,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1、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举办了4期乡镇民宗助理员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经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培训内容,我局将派员在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授课。
2、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活动不达标场所督查活动。对去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评定的不达标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人员深入到黄柏、大柏地等7个乡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指导场所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实地指导。
3、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活动场所财务检查工作。6月中旬,我局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赣州市率先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向各宗教团体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瑞民宗字〔20xx〕5号),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了对两个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总结推广了经验、发现处置了问题,并向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报了检查结果。
4、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处置力度。一是开展了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国庆前夕,我局召开了各乡镇民宗助理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建立了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包案处理、妥善化解,确保了我市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的稳定。二是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6月初,我局会同象湖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象湖镇东升居委会辖区的1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确保了上级提出的年内不出现新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目标实现。三是拓宽了信息渠道。在基层宗教界代表人士中选聘了多名维稳信息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发现、处置宗教不稳定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月份以来,我市重点工程龙珠寺的道路建设已全面推开,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征地补偿问题,我局积极加强同国土、象湖镇和瑞明村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使该路的建设顺利进行。争取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城南教堂整体搬迁新建教堂的选址征地问题,在城市用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了迁建用地,并于今年5月确定了选址地点。
四、加强自身建设,勇于开拓创新,全面提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推进了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2名干部参加了市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使我局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达到了3名,增强了执法力量。
2、有效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一是建章立制。制作了《**市民宗局机关效能制度汇编》,落实了岗位、职责、奖惩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提高效率。严格按规定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便捷。三是转变作风。深入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开展下访活动,登门纳谏,上门服务,有效协调解决了龙珠寺道路建设、市基督教堂迁建选址征地以及将沙洲坝镇七堡村兰屋村小组报批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等问题。四是强化素质。开展了“一天一自学、一月一讲座、一季一论坛、一年一评学”主题学习活动。局领导带头作专题讲座,全体干部大兴调研之风。在上级民宗系统杂志、网站上稿30余篇,其中《江西省**市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在国家宗教局主办的《中国宗教》20xx年第7期刊发,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
3、推进了中央苏区民族史研究工作。20xx年,争取国家民委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xx年,将中央苏区民族工作研究成果制作成《伟大的探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民族工作》宣传册,得到了民族工作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又争取省民宗局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研究”向国家民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国家民委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并把中华苏维埃时期民族工作与民族理论研究列入了国家民委20xx年度研究课题。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对口支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20xx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两个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面推进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按照(瑞府办发〔20xx〕14号)的要求,做好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好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三是加强同上级民宗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切实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缺项目、少资金的瓶颈问题。四是深入推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史研究工作。争取争取国家民委拨付专款在我市兴建“中央苏区民族工作史陈列馆”。
(二)落实“六项措施”,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为主抓手,在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在全市推行“宗教工作包乡挂点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两个《条例》。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以社会各界为对象,以“三支队伍”和宗教界为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宗教政策、抵御渗透、维护宗教和谐的广泛社会基础。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佛教“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双和谐”、“双五好”活动。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0xx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赶超战略、加快新三明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民族工作要紧紧围绕“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民族团结进步窗口”的目标,推进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各民族交往较交流交融,全面促进全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工作要继续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发挥宗教界正面作用,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破解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动新时代三明发展作出新贡献。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精准脱贫,加快民族乡村全面小康步伐。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贫困村脱贫攻坚暨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推进会精神和《三明市深化精准扶贫20xx-20xx年行动计划》,加大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25个民族村、11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力度,壮大集体经济,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瞄准建档立卡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加大政策资金整合力度,着力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措施。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争取各方面资源,开展“圆梦工程”、“温暖工程”、“增收工程”等帮扶活动,支持投入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和小康建设。二要发挥民族政策资金叠加优势,抓好抓实省、市关于帮扶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市、县、发达乡(镇)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机制,开展新一轮市直单位挂钩帮扶43个民族村工作,培育民族乡村自身“造血功能”,增加自我发展能力。三要继续争取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扶持,推动民族乡村“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就业”不断优化升级;倾斜帮扶2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帮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少数民族群众增产增收。继续做好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发展扶持工作。四要支持民族乡村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和民族民俗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通过优势产业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加大对民族教育、卫生、科技等民生方面投入力度,深入实施“民族教育提升工程”“健康扶贫和畲族医药保护发展工程”“科技支撑民族乡村发展工程”,持续补齐民生短板。重点支持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协调落实少数民族普通高中学生从20xx年秋季起免学费政策和少数民族助学金制度;继续帮助民族乡村卫生院所改善医疗条件,开展医疗专家赴民族村义诊活动,培养畲药人才、培育畲药产业;联合省厅举办各类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增强脱贫致富能力。
二、展示三明形象,全力做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承办参赛工作。一要联合市体育局做好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承办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省民运会在我市举办圆满、安全、顺利。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拟于20xx年11月在我市举办,预计参会人员约1200多人。二要认真抓好我市射弩、板鞋、蹴球、高脚、陀螺、武术、表演等各个参赛项目的组织集训,组团参加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三、传承民族特色,着力弘扬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要整合各方资源,争取各类资金,加快推进第三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指导永安柯山、汀海、宁化治平、湖背角、明溪官坊等5个少数民族村打造成环境美、生态优、村民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做好第四批特色村寨试点村调研申报工作。二要编排选送《古傩寻踪》等节目参加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积极参与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丰收节、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乡镇交流会和福建省第七届“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等活动。继续指导民族乡村开展“三月三”畲族文化节、回族文化节等活动,宣传展示我市民族民俗特色文化。三要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收集、挖掘整理和民族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形成新局面。一要不断提升依法服务管理民族事务的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民族工作。二要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文化、大众化。三要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指导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列东中学、永安市民族中学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完成三明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民族民俗展馆建设,努力将展馆打造成国家级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五、树牢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一要强化宣传培训。将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列为落实“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宣讲,让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掌握、遵守新修订《条例》。搭建学习宣传培训平台,组织开展网络学习宣传和知识竞赛活动,实现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并着力扩大社会知晓面。二要深入推动实施。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和方式,把实施新修订《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全面落到实处。三要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新修订《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重新梳理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明确新增和变更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和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根据新修订《条例》完善规章制度。
六、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开展主题引导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宗教加强思想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宗教中国化”实践活动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展示、培育和弘扬宗教界爱国主义精神,支持宗教界举办各种形式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书、培训、体验、研讨活动。二要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宗教界积极参加省厅各类培训活动,推动建设学习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负面清单”机制,打造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财务管理、安全工程建设、非法出版物整治等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融平台”;开展佛教活动场所星级管理工作。三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支持宗教团体依法加强宗教内部事务管理,在指导教务、管理教职人员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指导市道教协会做好换届筹备工作。
七、加强引导服务,发挥宗教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要支持宗教界在公益慈善事业中发挥作用,推进宗教慈善活动形成新常态。二要支持宗教界在文明城创建中发挥作用,鼓励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公共文明督导、社区自愿服务等活动。三要支持宗教界在对外交往中发挥作用,以“慈航文化”、 “萧公文化”等为重点,深化闽台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仰交流,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积极支持佛教界参与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大活动。
一、工作总结
1.大力开展民族宗教法规宣传教育。在全市宗教界部署实施以《宪法》及《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普法工程,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均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按照“五个一”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嵊州市基督教堂创建成为省级普法基地。在嵊州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开设宗教政策法规相关课程,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统战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举办4期各类培训。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部署开展升挂国旗专项活动,实现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全覆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嵊州市惠安寺被评为20xx年度绍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助学、助业、助困”三助活动,全年共资助本市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9名、高中生16名,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及侨眷困难家庭13户,共计发放帮困助学资金9.7万元,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民宗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宗教工作力量配备,市民宗局具有3本行政执法资格证。民宗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管理反应机制,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51个已登记编号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部纳入乡镇(街道)全科网格管理。围绕平安宗教场所
“1+9”创建指标体系,依托浙江掌上宗教APP,常态化开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通过宗教场所月度自查、网格员月度巡查、平安巡查员月度督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了一批宗教和民间信仰领域的安全隐患,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四个平台一张网”的作用在宗教领域得到体现,基层宗教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3.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及时成立市民族宗教团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团体换届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换届工作,对宗教团体班子进行了专门考核,在此基础上择时召开了嵊州市基督教两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嵊州市佛教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嵊州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四个团体均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实现了新老领导班子的政治交接和平稳过渡。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共筹集300多万元,完成了惠安寺、城隍庙等5处重点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完成第三批6个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提升宗教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宗教财务信息化管理,制订《嵊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年内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个宗教团体全部完成财务上线注册登记。
二、20xx工作思路
1.优化少数民族团结服务。重点依法依规办理少数民族各项事务,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民族政策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宣传活动,有针对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深化示范点品质再提升,新对象培育再挖掘。健全完善各区域少数民族“万人互助”网格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在帮困解难、矛盾调解和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指导少数民族联谊会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助学、助困、助业”三助行动,切实发挥联系广泛和桥梁纽带的组织功能。
2.加强宗教领域依法管理。深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和宗教场所升挂国旗活动,引导宗教界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帮助宗教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推进将宗教和民间信仰有关事务纳入全科网格管理,重点开展宗教(民间信仰)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高水平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按照“1+9”创建指标体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考评,促使宗教场所平安和谐有序。有效开展以“治热、治乱、治假、治俗”为重点的“四治”工作,加强重点时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机的安全检查,持续净化宗教领域生态环境,促进宗教场所生产安全。着力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切实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3.促进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健全落实宗教工作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定期开展民宗工作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帮助和促进民宗干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各宗教场所协调内部关系,调整管理组织,规范日常管理。统筹推进宗教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宗教大数据智慧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宗教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宗教工作“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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