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主要学什么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有哪些专业2022,学的很杂,所以就业定向并没有想产品设计或者动画的就业定向那么明确,主要学二位动画,三维建模,视频剪辑,网页设计,CG插画,微电影拍摄,学的不精,还有各种纹样设计,色彩构成之类的,所以选择方向也很多。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除公共基础课外,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电视画面编辑、视听语言、电视艺术美学、西方新媒体艺术(外教授课)、造型艺术基础、雕塑与三维造型、三维动画、计算机图形学、数字音视频制作、动画运动规律、数字摄影与摄像、数字高清原理与应用、电视制作新技术、数字影视特技、数字影视合成技术、影视剪辑艺术与实践、电视频道与栏目包装、数字影视作品创作等。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毕业以后的可以选择的职业很多:动画,后期特效,游戏,影视,广告,互联网,光环境设计等。
游戏是集音乐、美术、文学等多种艺术形式于一体的高科技文化,数字游戏设计是将科学、艺术与人文知识有机融合并产生巨大商业价值的典型范例。
数字影视制作方向是以CG技术与艺术为核心,以宽带互联网络为基础,深入数字高清应用领域,进行以数字电影、数字电视、网络多媒体艺术为主的数字艺术的探索与实践。
网络媒体设计方向是基于网络的发展和多媒体技术、艺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是致力于融合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的跨媒体艺术形态的设计和应用。
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为4年。4年总学时数应不低于2600学时;每学年学时数应为700学时左右,每学期学时数应为350学时左右;每20学时计1学分,4年总学分应控制在160学分之内。
学生通过学习各门课程修满总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可获准毕业;毕业环节完成并经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备强烈的服务社会意识、责任意识及创新意识;
3、具备自觉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敏锐的时代意识;
5、在掌握本专业类学科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为完备的、符合专业方向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协同能力;
7、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审美能力和严谨务实的科学作风;
8、身心健康,能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1、系统掌握设计学的基础核心及该专业核心知识;
2、了解设计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性和中国国内外设计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研究动态,以及设计学基本研究方法;
3、能够运用艺术、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观察和认识设计问题,具备一定的哲学思辨能力和文学素养;
4、对相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5、加强印刷、包装、媒体传播等领域的视觉规律研究及设计表现的学习及实训。
1、了解所学设计学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并掌握一定的创新创业基础技能,掌握设计创意、表达、沟通、加工的基本方法,掌握文献检索、设计调查、数据分析等基本技能及研究报告、论文撰写基本规范;
2、能基本胜任本专业领域内一定设计项目的策划、创意、组织及实施;
3、具备相应的外语、计算机操作、网络检索能力;
4、可用1门外语熟练进行学术检索与信息交流,能够查阅和利用相关的外文资料;
5、具备制作图形、模型、方案,运用文献、数字媒体以及语言手段进行设计沟通及学术交流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性传播、普及与应用设计知识的能力。
设计学类专业课程体系主要由通识教育、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三类课程组成。
通识教育课程为公共基础课程,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理工类以及艺术、体育、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等课程。
基础教育课程为各设计类专业通用的公共专业基础课程,主要由基础理论教学和基础实践教学两部分课程构成,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设计方法及创新理论等知识体系。
专业教育课程为专业知识传授及能力训练课程,由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组成,内容包括各专业领域的课堂授课、社会实践、岗位实训和职业实习(包括面向生产与市场的应用实践性课程以及社会活动)等。
专业选修课程由反映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类学科前沿、学术特色以及具有应用价值的知识单元构成。
除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理论课程外,应开设体现专业教育要求的理论课程。
通识类课程主要包含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理工类、艺术、体育、外语、计算机应用教育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人文意识、公民意识、责任意识、科学意识和艺术品位。
基础类课程由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两部分组成。
1、公共基础课程主要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安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大学体育等。
2、专业基础课程教育是学生进入专业学习的基本能力教育,主要包括各设计类专业通用的专业基础知识课程、基本理论课程与基本技能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中外设计史(含专业设计史、地域设计史等)、设计概论、设计方法、造型基础、设计表现、设计技术(含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思维、创新理论等。
专业类课程主要指反映学科前沿和学校特色、深化专业知识的课程,是设计类各专业设置的核心课程。
设计学类专业开展的实践教学类型包括专业类实验(工作室、实验室)课程、专业类社会实践、专业类实训、专业类实习以及毕业设计(创作)与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等内容。
1、专业类实验(工作室、实验室)课程
工作室专业类课程采取基本理论教学与研究性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和全程参与;以案例教学法为主轴,组织具有案例教学特征的单元内容展开专业技能训练;实验室专业类课程则根据专业领域特征相关前沿技术、创新项目展开实验性教学与研究。
2、专业类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教学内容包含美术馆、博物馆考察,设计市场及企业机构的参观见习,城乡社会调查,以及专业教学课程中的乡村写生、基层采风等。
3、专业类实训
专业类实训是指以专业体验为出发点,在校内外设置实训基地,创建全过程学习平台,在专业教师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掌握1门专业工作技能的学习方式。实训方式包括项目实训、策划实训、市场实训、创业实训等。
4、专业类实习
专业类实习是指以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为目标,选择与专业领域相符或相近的社会机构,在专业性工作岗位进行专业能力训练与合成的学习方式;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专业类实习应设定实习机构与专业指导教师双轨指导、评价的负责制。实习方式包括设计岗位实习、管理岗位实习、生产加工岗位实习。
5、毕业设计(创作)与毕业论文(设计报告)
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是设计学类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学生应在此环节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在完成毕业环节的过程中得到从事本专业设计和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训练。
选题须立足于专业前沿,理论联系实际,尽可能选择与生产、生活、科研、教育相关的研究性命题,有一定的创新性,鼓励与企业机构合作,鼓励选择实际的设计问题,考虑社会关注热点。选题过程中应对相关领域的学术背景进行充分了解,掌提合题基本资料、熟悉前人研究成果、知晓相关理论与研究方法;能够明确选题的研究范睛与创新意义:选题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并通过一定的论证过程最终确定。
设计学类各专业的师资队伍,应根据专业的学科内涵、培养目标、学生人数、课程设置和授课时数等需要确定。各专业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10名,另可根据专业需要从社会聘请一定数量的主讲教师。生师比应控制在11:1~20:1。
设计学类各专业专任教师的知识范围应覆盖专业知识体系所含的知识领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职称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其中至少应有正高级职称者1名,副高级职称者2名。年龄结构合理,30~55岁的专任教师不少于总数的2/3。稳定的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设计学类各专业专任教师要求具备相关的专业学习或专业背景,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并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条件。
1、学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除保有一定数量的、可覆盖设计学各专业知识体系的图书、期刊、文献、影像资料外,每年还应增置一定数量的国内外设计专业数据信息库以供在教学中查询使用。
2、学校应具备开放式的网络硬件及软件服务的平合,方便学生和教师自由便捷地获取网络知识和相互交流。
3、重点院校生均设计学类专业图书不少于100册,生均年购进图书不少于20册;师范院校和地方院校可以略低于此标准,但生均图书不少于50册,生均年购进图书不少于10册。
1、各高校应具备基本的教学空间、办公场所和教学设备,能满足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教学场地应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生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配备必要的互联网、计算机终端、影像文献录制、储存、打印、播放等各种设备。
2、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教研工作室、工艺实验室、教授研究室,以及展示、讲座、讨论、师生交流等教学辅助空间。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合共享。
各高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微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
新设设计学类专业,开办经费不低于350万元(或教育部规定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每年的正常教学经费不低于75万元(或教育部规定的金额);并制订计划,每年按一定比例增加,用于教学师资培训、设备更新和展示条件的改善,以及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等。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高校应制定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
对专业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管理评审、教学评估、公众监督,以及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责任人及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建立起对教务运行、教学过程、教学经费、设施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计划修订、实践教学改革等全方位、分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日常管理、定点管理和定期管理相结合的三级管理机制。
日常管理:由院长(系主任)负责对执行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定点管理:由专门的质量管理组织或个人对教学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管理。实施定点管理的组织有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等,个人则有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代表等。
定期管理:由学校和学院组织定期的管理评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认证)、专项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