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钢材买卖合同纠纷(十三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一
需方: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标,供方对质量负责,供方将质保书随送货提供给需方。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螺纹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线材,按钢厂原吊牌或过磅计重量;圆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铁皮整件包扎,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款约定验收。如遇质量异议,由需方收货后_____个月内提出。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需方实际收到的货物签单作为结算的依据,并向需方开具税务发票。需方收到货及发票后______天内,支付供方应付款的________%,余款________月内付清。
十、如需方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如迟延供货,除赔偿需方损失外,迟延期间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供货物价款的千分之______计算;
2、如遇价格上涨停止供货,除赔偿损失外,应按未供部分货物的总金额的_______%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权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约付款,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计算。
十二 解决争议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钢材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的地点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历)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需货量约________吨。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历)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用电话、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乙方所需之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4.前两个月甲方的送货量只限定在____吨—____吨之间;此后每个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货量累计都不得超过____吨,并不得少于____吨;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货。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除线材按实际重量计算外,按国家标准理算。
六、钢材的价格:按送货当本优质钢价每吨加____元。
七、交货(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昆山市东澳钢材现货市场,由甲方代办托运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甲方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对此概不负责。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加上甲方同意对此800吨款项乙方可于合同终止前最后六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予以结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个月________元补偿,此项补偿款乙方应于每月结款日(即:每月____日)同货款一同结算;
2.对于甲方最初两个月(即____年____月与____年____月)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800吨货款外,乙方应于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其余货款;
3.若每个约定结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货量超过第四条第四款之约定,并甲方予以送货的,乙方应予该货物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对超出部分之货款用现金结算;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对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钢材货款(除乙方可延期结款的800吨钢材货款外)未在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甲方可中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总货款(含可延期之800吨货款及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因甲方所提供钢材不合格,并且没有及时予以更换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批不合格钢材相应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开始按所欠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待乙方结清相应货款后,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达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于终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结清所有款项。若逾期,则乙方应按所欠总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乙方每个约定结算月应按照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数量要求甲方送货,如未达到此数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于五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若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马钢、沙钢、西城、南钢、永刚、中天、日照、苏钢、杭钢、山西长冶、江苏鸿泰、无锡雪浪等厂家;
2.“约定结算月”:即从第一个结算日起至第二个结算日计一约定结算月;此后以此类推。
3.每月________日作为结算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即生效。
甲方单位:___________(章)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钢材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的地点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历)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需货量约________吨。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历)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用电话、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乙方所需之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4.前两个月甲方的送货量只限定在____吨—____吨之间;此后每个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货量累计都不得超过____吨,并不得少于____吨;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货。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除线材按实际重量计算外,按国家标准理算。
六、钢材的价格:按送货当本优质钢价每吨加____元。
七、交货(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昆山市东钢材现货市场,由甲方代办托运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甲方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对此概不负责。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加上甲方同意对此800吨款项乙方可于合同终止前最后六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予以结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个月________元补偿,此项补偿款乙方应于每月结款日(即:每月____日)同货款一同结算;
2.对于甲方最初两个月(即____年____月与____年____月)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800吨货款外,乙方应于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其余货款;
3.若每个约定结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货量超过第四条第四款之约定,并甲方予以送货的,乙方应予该货物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对超出部分之货款用现金结算;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对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钢材货款(除乙方可延期结款的800吨钢材货款外)未在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甲方可中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总货款(含可延期之800吨货款及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因甲方所提供钢材不合格,并且没有及时予以更换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批不合格钢材相应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开始按所欠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待乙方结清相应货款后,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达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于终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结清所有款项。若逾期,则乙方应按所欠总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乙方每个约定结算月应按照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数量要求甲方送货,如未达到此数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于五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若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西城、日照、山西、江苏、无锡等厂家;
2.“约定结算月”:即从第一个结算日起至第二个结算日计一约定结算月;此后以此类推。
3.每月________日作为结算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单位:___________(章)?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甲、乙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各委托代理人的单位证明各一份。
(合同总共四页)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四
买受人
签订地点: 计量单位:
合同编号
出卖人
收货单位
到 站
品种
规格
型号
产地
等级
单价(元)
总数量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数量
路局
车站
专用线
月
月
月
1
2
买 受 人
出 卖 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帐 号
通讯地址
帐 号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话
邮 编
电话
a
1.本合同按《_____》等有关规定执行。
8.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2.运输方式:
9.违约责任:
3.结算方式: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交(提)货地点、方式:
5.验收意见:
6.检验标准、地点、期限及费用负担:
11.其他约定事项:
备注
买受人:(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出卖人:(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五
供方:
需方:
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就需方“__”项目的钢材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供钢材品种、材质、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家
1、线材(q235)φ6.5mmφ8mm;
2、圆钢(q235)φ10mmφ12mm,9米定尺;
3、螺纹钢(hrb335、hrb400)φ10mm~φ32mm;9米定尺;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上述产品。
主要供货厂家为:线材____常州中天、永钢、萍钢;
圆钢____湖州富钢;
螺纹钢____常州中天、江阴长达、江阴西城、萍钢、沙钢、永钢、新兴铸管。
如遇上述厂家断档,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认可,方可改供其他钢厂产品。如无特殊情况,供方不得供应以上厂家之外钢厂的产品。
二、供方所供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即螺纹钢gb1499.2—_标准、圆钢、线材gb1499.1—_标准,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抄件)。
三、计量:圆钢、螺纹钢定尺、理论计量交货;线材以出库磅码
单为准。具体数量以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施工单位收货人签收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价格
每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清结款项一次。以送货当月的杭州市当月《杭州造价信息》中供应价相对应品种规格下浮30元/吨作为结算价。如遇当月《造价信息》价格调整,则调整部分在下月结算时一并清结,不影响当月正常结算。
需方在每个结算期满及收到供方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15日内向供方付清应付款项。(第一次付款时,扣减供方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供方无违约的需方至迟在在工程主体结顶7天内向供方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杭州市三里洋码头等。
交货方式:由供方代运至需方工程现场,运
杂费及装卸费等30元/吨已含在单价中(发票另行开具)。
六、每月25日需方预报下月用材计划,以便供方备料。需方对所报计划实际变更不应大于±10%。如果变更数量大于±10%,则供方需另行组织采供。供方在接到需方具体送货通知后三天内将钢材送至工程现场。需方须具备必要的卸货条件并及时收验货。
七、异议处理。
关于质量异议,需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产品标准和使用标准验收和使用钢材,需方不得使用未经复检合格的钢材,否则产生后果与供方无关。如遇对钢材存有质量异议时,需方可随时向供方提出。供方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48小时内先调入同规格、相应数量的双方无异议的钢材以确保工程使用。有异议钢材如经判定确为不合格产品,供方负责退或换,并承担相应的运吊费用。如果未能按约送入钢材,则每延期一天,供方赔偿5000元。
关于计量异议。需方对供方所供钢材存在计量异议应在收货当时提出(但不得拆件),供方在接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处理,需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结果才予签收。
八、关于违约责任
为使本合同顺利履行,双方约定:如供方延期送货,每延期一天,赔偿需方100元/吨,同时需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如需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供方所欠款项的0.8‰的滞纳金,如需方延期付款时间超过10天的供方可停止供货,如超过30天的供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 代表(签字):
需方: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让人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出让采矿权,矿产资源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因社会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二条国家保护受让人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山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采矿权矿区位置位于_________市(县、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矿区面积_______平方公里(小写_________平方公里),出让的矿种为_________,储量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采矿权四至范围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矿区范围图),开采能力(生产规模)为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为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本合同采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缴付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
第七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五条规定的价款及下列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采矿权价款。
2.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五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六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八条受让人在本合同规定矿区范围内开采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规定的矿山开采控制性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
2.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矿山三率符合要求;
3.按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4.接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年检、各类图纸交换、开发利用报表。
5.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规定对矿山开采迹地和生态进行恢复治理。
6.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矿山安全三同时制度。
7.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把矿区范围内将破坏的土地生态予以恢复,并经出让人验收后,无偿移交出让人,出让人应将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连本带息退还受让人;受让人未恢复或者经出让人两次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该保证金由出让人直接用于土地生态恢复治理。
第十条受让人在受让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出让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应按规定办理开发利用方案、环保、水土保持、矿山安全、地质灾害等评价审批手续后,持本合同和采矿权出让价款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权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未领取《采矿许可证》,受让人不得开采受让人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
出让人应在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十二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其在受让矿区范围内的一切活动,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需要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山企业名称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签订采矿权出让变更合同或者重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且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原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
第十四条出让人保留对本合同采矿权的矿区范围的调整权,因调整矿区范围,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必须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五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采矿权价款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并投入生产满________年后,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但必须依法办理转让手续。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采矿权经批准转让的,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采矿权的开采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开采年限减去已经开采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七条本合同约定的开采年限届满,若该采矿权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的矿山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尚有资源可继续开采,受让人要求继续开采的,应当在届满前30天向出让人提交延续申请书,出让人应当批准继续开采,但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十八条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对矿山土地生态破坏进行恢复整治,经发证机关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受让人交回《采矿许可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采矿权,并依照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超过本合同规定期限30天以上缴纳价款的,自第31天起,对滞纳价款按天加收1‰滞纳金;超过6个月不缴纳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应当赔偿出让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并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必须按时提供出让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否则,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采矿权价款的2%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提供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退还采矿权价款。
第二十一条出让人自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超过____日未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应给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第____日起计算,每日1000元。出让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七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价额
品名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元)备注
总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标准:钢材规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钢材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钢材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钢材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钢材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钢材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 %的违约金。
2.所交钢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八
合同编号:
甲 方: (以下简称供方) 乙 方: (以下简称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1.订货方式:需方应提前天将所需钢材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日内或按合同约定时间把钢材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钢材,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按照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供应价格: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或车板交货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或装车费)、利润、税金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需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供方应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合同期内,单价是否调整按以下第种方式约定:
(1)不作调整。
(2)以合同签订当日为基准点,到货当天为结算点,实际结算单价=到货当日“我的钢铁-”市网价±固定价元/吨。
(3)其他约定。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需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合同数量与实际需要数量相差正负20%时,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结算时的收料签认单须同时具备物资验收人员、物资主管、项目领导的签认方可生效,仅有一人签认的收料单为无效收料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组成合同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投标文件补遗或承诺;⑷招标文件。
在钢材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钢材质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有效的标准)。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可明确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运杂费如由需方负担,第一条款中价格约定内容相应删减)。
四.计量、验收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螺纹钢按理论重量检尺交货,线材检斤,检斤磅差为±3‰,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钢材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钢厂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每月日结算或供应数量每达到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具体如何付款项目斟酌、仔细约定)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注意所参照的标准的有效性),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其它约定。
八.供方在其向需方递交的钢材采购投标书中的承诺,与本合同各项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首选我方公司住所地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货款两清后失效。可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供 方:(公章) 需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九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1 表中钢材单价=基准价+综合费用。此单价为乙方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交货价。其中,基准价按照价格确定,综合费用包含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各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1.2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7.2条为准。
2.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3. 质量标准: 。
(提示: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如约定螺纹钢gb1499.2-20__, 盘条圆钢/高线gb1499.1-20__及相关国家标准等。)
4. 计量方法
4.1 按理论重量结算;
4.2 按过磅重量结算;
以上计量方式中材料公差应在国家标准要求范围之内。
(提示:应约定明确,如螺纹钢、圆钢、型材按照理论计量,高线以过磅实际重量计量等。)
5. 交货时间及方式
5.1 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 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5.2 交货地点: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未交付甲方前,灭失、损毁风险由乙方承担。
(提示:地点约定应具体详细,如供货地点较多或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建议约定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5.3卸货由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方承担。
5.4 包装方式: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6. 验收:
6.1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
6.2 每批钢材的有效材质证明书等原件,应随货同行及时交到甲方收货人手里,必须确保质保书与钢材批号的对应。
6.3 每捆包装上至少须附有两个标签,清晰地标明生产厂家、钢材牌号、炉批号、规格、重量等。
6.4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供货数量或重量,乙方应配合甲方的检查。
6.5甲方有权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产品交检验部门检验,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技术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货品按照合同6.6条的约定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6 甲方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提示:甲方提出的异议中,应明确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不符合情况及其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6.7 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现场接收(指定收货人为:),产品经收货人对外观、型号规格、数量检查合格后,由指定收货人在乙方出具送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指定的收货印章均视为甲方有效确认。产品签收的,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6.8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12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7. 货款结算与支付
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7.2 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提示:本条可根据本单位结算管理进行约定)
7.3 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项。
(1)货款一次性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提示:如不适用一次性支付货款情况,则本款删除)
(2)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日内,甲方按业主当月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提示:如不适用分期付款方式,则本款删除)
7.4 支付方式: 。
(提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转帐、信用证支付等方式,但在约定承兑汇票方式时,应注明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7.5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乙方指定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 。
7.6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8. 甲方的义务
8.1 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8.2 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3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应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8.4 按合同约定对物品进行检验和验收。
9. 乙方的义务
9.1 乙方保质保量提供服务,所供钢材必须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钢铁公司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9.2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9.3 乙方应做好所供钢材进场工作,保证顺利卸货退场,确保供料正常进行。
9.4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调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所供应的多余产品。
9.5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其他义务: 。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10.2 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视工程进度情况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产品,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4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6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7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并保证货物无权属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0.8 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
11.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①提交 法院进行诉讼;②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12.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2.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2.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十
甲方:(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销售方) 法定代表人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承建的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钒深加工项目中所需钢材由乙方提供,为此,特达成如下钢材买卖协议。
一、钢材品种及数量:
所需钢材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二、钢材价格
钢材结算价格组成:_网站价+组织费+吊装费+运输费=合同价。
1、_网价:甲方必须提前两天提出进货计划给乙方。
2、乙方负责车辆运输到四川威远钢铁有限公司。
三、钢材的质量验收及交货方法:
1、建材:盘元、圆钢、螺纹钢,型材:槽钢、角钢、工字钢、焊管、板材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盘元以过磅计量为准。建材和型材以理论重量计算为准,甲乙双方当场验收,并在送货单上标明该批钢材的重量,单价和金额,以供货_网的所供钢材指导价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并附甲方所需一切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甲乙双方授权代表须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甲方在收到货后三日内应对该批钢材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出现质量异议,甲方须在收到货的五日内通知乙方,并附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单,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到现场取样送质检部门复检,如依然不合格,则乙方应立即收回不合格钢材并马上组织合格钢材送到工地。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货到工地后组织人员及时验收卸货,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按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钢材款。
2、乙方义务:
按甲方所提供的计划单及时供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给乙方结算方式为月结,盘元每吨钢材的单价组成是:_网上的价格/吨+150元/吨资金占有金+130元/吨运输费+30元/吨吊装费=钢材单价/吨。
螺纹钢每吨钢材的单价组成是:_网上的价格理论重量计算+130元/吨运输费+30元/吨吊装费=钢材单价/吨。
钢板每吨钢材的单价组成是:_网上的价格/吨+100元/吨资金占有金+130元/吨运输费+30元/吨吊装费=钢材单价/吨。按过磅重量计算。角钢/槽钢每吨钢材的单价组成是:_网上的价格/吨+130元/吨运输费+30元/吨吊装费=钢材单价/吨。按理论重量计算。
2、乙方从送货之日起(以第一次送货开始)每月的20日之前甲方必须付清乙方所供的全部钢材款。
3、甲方给乙方付款:现金或网转,甲方支付30%的承兑汇票。
4、乙方给甲方所供的全部钢材(型材、建材)不开任何发票(增票、普票),将发票费用作为一个月的资金利息,只以送货单作为结帐依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在当月内未付清乙方钢材款,送货后第二个月按每天每吨4元计算作为乙方的资金占有金。
2、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不符合和厂家的货,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授权代表:
甲方指定王鹏安、钟平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二位同志为甲方钢材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以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一致协议,由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九、此协议共计三页,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后可达成补充协议,所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十一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__集团杭甬客专三工区与就本本次废旧钢材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1、废旧钢材预计重量为出具钢材合格证明,若违规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协商结果,乙方按照协商价格/吨购买本批
废旧钢材,预收款按照预计总重量吨计算,预收款总价值为 元。结算时以实际过磅数量及协商价格计算总价值,预收款超出部分的金额,带预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如果运输废旧钢材的实际数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数量时,需先再次预付废旧钢材超出部分数量的协议价格后才能将货运走。
3、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日内按协议价格将废旧钢材预收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废旧钢材预收款到帐后,方可提货。如果中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款不予退还。
4、废旧钢材交货地点为:
5、运输、拆、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在交清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预收款后 日内运走所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废旧钢材。
6、废旧钢材以甲方指定电子秤过磅数量为准,如在货物称重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舞弊现象,视为违约,如违约,立即清场且预付款
不予退还。
7、在废旧钢材的运输、拆、装、卸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资质,如果因违反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废旧钢材提货装车时,应以墩模和槽钢等分别装车不得混装,影响核算,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款不予退还。
9、乙方应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交警和城管人员管理,并承担处理运输过程中与地方村民发生的一切纠纷费用。
10、乙方将所有废旧钢材买走之后,双方结清全部货款,甲方 给乙方开具收据。
11、其他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之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十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 工程机械矿山设备整机生产项目 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总量 约90 吨左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材数量与质量
第二条 合同价格
钢材价格合同价为准,需发票加130元/吨。
第三条 钢材质量及验收方式
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乙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对该质量异议,以永川区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数据为最终结果。超出七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所供的钢材质量无异议。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检测费)提供每种型材的合格证、质保书或检测报告。
第四条 垫资金额、垫资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钢材数量 约90 吨。
2、甲方为乙方垫资期限为180天(6个月)从货到乙方场地之次日起计补,垫资货物从提货之日计算资金利息3% 利息不计复利。
第五条 提货地点及计量方式
1、提货地点:甲方货场。乙方将每批次建筑钢材供货计划提前7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为乙方备足货源,满足乙方建设需要。
2、计量方式:过磅计量。以乙方指定提货人 吴兆伦 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书面通知的供货计划时间三天内完成每批次供货。
2、甲方延期供货或甲方未按期足额供货的,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款的数量向甲方支付3元/吨/天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篇十三
买 受 方: 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 段项目部 出 卖 方: 祥瑞达钢材销售部 工程名称: 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七、十号楼(三标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格
本合同钢筋单价按以上表格中单价执行,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钢筋市场单价发生变化,本合同钢筋单价不作调整,买卖双方对此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2.1 合同总价款:按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价。交货总量不得
低于本合同数量。
2.2 支付方式: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供货,在20xx年春节前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50%,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部供货完成后,第二次供货到货后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合格后无供方责任时一个月内支付完全部货款。
2.3 交货地点:本项目工程工地。
2.4 交货时间:20xx年十一月十五日前。 第三条 计量
3.1 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量。买卖双方确认交货钢筋规格、数量的单据应由买卖双方书面委托人签字有效,并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和结算依据。
第四条 供应时间和地点
4.1 出卖方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钢筋供应通知后,在规定时间 24 小时内将钢筋送至指定地点。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5.1 交货地点钢筋下车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5.2 本合同所指钢筋规格、质量为国标。 第六条 双方的义务 6.1 买受方的义务
6.1.1 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6.1.2 完成钢筋供应前的准备工作,并应提前 12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方供应钢筋的时间、规格、数量等。
6.1.3 保证施工工地道路畅通,照明良好,水电设施齐全。
6.2 出卖方的义务
6.2.1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标准供应钢筋。
6.2.2 按时供应钢筋,提供所供钢筋的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6.2.3 在钢筋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方,并与买受协商处理办法,不得对买受方施工造成损失,否则出卖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7.1.1 买受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出卖方有权停止供料,买受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2 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7.2.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2.2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3 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和预期损失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8.1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战争和国家宣布的严重自然灾害。 9.2 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9.3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签订地点: 拉萨市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 二 份,卖方执 二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受方:(公章)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
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段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出卖方:(公章)祥瑞达钢材销售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