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治工作总结(三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法治工作总结篇一
在领悟过程中,老师给咱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咱们明白了经济法规,领悟合同法,领悟婚姻法,领悟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明白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咱们更就应透过领悟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我的行为。
透过《法律基础》课程的领悟,使我自我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明白,很感性的认识,此刻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透过领悟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领悟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领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思考。
法律知识是咱们必备素质之一,咱们务必透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联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咱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咱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我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咱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咱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我的综合潜质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我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领悟中,我感觉到自我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忙,它主要说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资料,,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领悟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必须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构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习并领悟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透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资料,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明白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明白到了咱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领悟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咱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咱们应尽的义务。在领悟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性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必须的寻求法律救济的潜质。
乡镇法治工作总结篇二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全局性活动,是一项提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民心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新时期新形势下,务必坚持以人为本,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在全民中树立法文化观念,全面推动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公民本身既是施教者也是受教者。普法不是由一群人向另一群人灌输法律知识,而应是一种互动的、双向的交流活动。此外普法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而意识的构成是自觉的主动的,不可强迫的,这就要求在普法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和民本精神,使普法活动成为一项“民心工程”。
“以人为本”就要注重“因材施教”。普法教育的对象,范围广,层次多,理解潜质千差万别,因此要根据不一样对象的特点,针对性设置与其社会主角相近的资料,采用不一样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
“以人为本”还要坚持把握普法的时刻性和空间性,增强时效性。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总是在必须的时空范围内活动,普法教育要取得预期效果,务必恰当地把握好时刻和空间,了解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服务中心,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景。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普法创新,增强普法的艺术性。受教育者,虽本质上对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实际上往往不钟爱枯燥的说教与老一套的做法。因此,只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公众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
坚持“以人为本”需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普法已走过了启蒙阶段,早期经常运用的集中式、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因此,此刻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增强普法的科学性。20年的普法,使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此刻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期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因此,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内在需求。只有满足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普法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心理学角度来将,只有普法的资料、形式贴合普法对象的个人需要时,他才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用心的态度。因此,咱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zk168。)、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乡镇法治工作总结篇三
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仅能够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对咱们进行疏导,为咱们排忧解难。为了让自我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更多的营养,最近对《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一书进行了通读,重点对第三部分与第四部分的第三十一讲与第三十四讲进行了精读。读罢,合上书本,静坐书桌前,感悟颇多。
虽然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有所区别,但其中做人、做事的道理却是相通的。法律知识不仅仅能够适用和指导公务员的行为,也能够适用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
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在修正案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些年来,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逐步深入人心。20xx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都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透过五个“普法”阶段及这么多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目前的法治建设就已经到达了一个成熟和完善的阶段,就中国目前整体的法治形势来看,咱们还不能说是十分乐观,违法犯罪的现象仍然超多存在,在某些领域甚至有增无减,再加上一些新型犯罪形态的出现等等,这些都让我国的法治建设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咱们也更清醒地看到,公职人员在学法用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潜质与领悟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对于咱们来说,学好法用好法是十分有必要的。
法律与咱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必须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不仅仅有义务去加强自我的法律修养,提高自我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咱们农科院和职工的合法权利,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我联系《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一书,结合自我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领悟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咱们科研事业单位与一些法律是息息相关的,比如:知识产权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法》、《农业法》、《种子法》、《土地法》以及《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咱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咱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咱们务必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用心主动加强学法
我的专业是法学,加之这也是我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因此我知晓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对学法有了更多主动性和用心性。我常常透过网络、书籍,查阅超多的法律、法规及条例,领悟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据此整理出一些与科技产业工作相关的条文、条款以备工作需要时随时参看。工作之余,我还与做法律工作的兄弟姐妹讨论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用心地向他们请教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我主动领悟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发奋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多样化的法律知识领悟方式不断地充实着我的头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使我能更主动的去领悟,工作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及时依法处理,若遇难题就找专家边问边学,不断地增强学法用法的用心性和自觉性,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也有所提高。
三、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潜质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的工作也是和法律有密切关联的。如对我院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条款、格式及合法性提出修改推荐和意见;在女职工工作中要尽可能地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等。这些都要求我不仅仅要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而且还要懂得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领悟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我院的实际状况紧密结合起来,透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稳定中、发展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理念的思想和管理水平;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才能为我院的发展保驾护航。
“汇百溪方能成大海”,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十分渺小、十分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咱们的自身合法权益及我院的合法权益,还需大家共同领悟、共同发奋。能够透过以下几个方式进行。一是坚持理论领悟中心组学法制度。根据具体状况,各研究所与处室能够每年度组织职工集中领悟法律知识若干次,领悟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以备事后进行查阅与温习。二是坚持培训制度。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一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针对我院的具体状况对广大职工进行培训。也能够以谈话的形式,让广大职工与聘请人员进行应对面的谈话,解除大家的迷惑之处。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因此最关键的还是咱们每一个人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自我在我院的工作实际,确定自我需要领悟的资料,加强自身的法律涵养。如果愿意的话,还能够结合自我的工作实践,撰写一些自我在学法用法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读死书不如不读书,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咱们领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以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将自我的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轨道当中,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本所、本处室的各项事务,发奋提高自我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透过领悟《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法律又不是万能的。我国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就应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基准线。法律只能对咱们的外部及最基本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咱们在不断提高自我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我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