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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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汇编篇一
二、科普志愿服务是不为物质报酬,出于良知、信念、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科普服务和帮助的活动。
三、社区科普志愿者组织是由有一技之长或自愿为社区科普发展、建设提供服务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民组成,按自愿原则进行注册登记。
四、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提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工作理念,自觉参与社区各种科普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科普型社区的各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
五、遵循志愿服务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不收受任何报酬、礼品等。
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讨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科普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40个小时,并认真做好服务活动的登记和档案资料的整理。
社区科普活动制度
一、在街道科协的领导、统筹、协调下,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开展科普活动。
二、科普活动纳入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三、科普活动有专人组织、有专项经费投入、有齐全记录。
四、“北京科技周”、“科普之夏”活动有计划、有
安排,组织好5月“科普宣传月”、7月“科普文化节”活动。
五、定期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每月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1次。
六、每年开展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三次,中型活动不少于六次,每月举办小型科普活动1-2次,定期播放科教录像和开设科普课堂。
七、坚持科普活动室、科普培训基地及电子触摸屏的利用,办好健身、养生、保健等兴趣班,聘请有关专家举办科普知识讲座。
八、每季度更新1次科普橱窗。
社区与驻区单位资源共享制度
一、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提高”的原则。
二、开展共建活动,坚持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使社会单位的人力、场地、设备等资源最大限度的为社区提供服务。
三、发挥社区优势,努力为社会单位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四、社区开展科普等活动需使用驻区单位的资源时,应由社区居委会派人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派专人进行组织。
五、驻区单位视活动和投入情况,为社区科普活动提供服务。
六、为使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社会单位可采取低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资源共享。
七、社区科普活动组织者,负责教育居民爱护服务设施,遵守有关管理制度,保证使用资源的完好无损。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汇编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四条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街镇团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落实专人分管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八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统一发放《注册志愿者工作手册》,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汇编篇三
第一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二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四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社区老年人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老年科协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卫王社区孤老残弱志愿者工作制度
为倡导“奉献、关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切实加强对社区弱势群体(孤、老、残、弱)的帮扶救助,建立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志愿者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的服务原则,互相尊重,友好相待。
二、志愿者应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三、了解社区孤、老、残、弱的困难情况,针对其自身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四、积极开展“一助一”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形成长效帮扶机制。
五、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每年年初应制定对社区孤、老、残、弱的居民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年底应相应写好工作总结。
六、社区对孤、老、残、弱的志愿活动每月应不少于1次。
七、志愿者每次活动前都应告知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时,应佩戴统一的标志。
八、每次活动结束,志愿者服务人员都应及时填写相关的记录,并将服务情况详细反馈给社区志愿者服务站,以规范管理。
卫王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
为居民办实根据社区“服务在社区”“满意在社区”的宗旨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筹建为民服务网点,组织扩大志愿者协会队伍和服务内容。
二、热情接待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有接等,有记录、有反馈、有新意思。
三、坚持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向,积极事,为居民排忧解难。
四、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公道正派,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五、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发展各种形式社区服务,做好协调等工作,管好用好集体经济。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汇编篇四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在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塑造培育社会责任感和社区和谐文化。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困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一)服务内容
1、服务社区工作。围绕社区各项工作开展服务活动,主要开展志愿者文明督导、卫生督查、政策宣传、科学普及等活动。
2、服务百姓生活。围绕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定期上门服务。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军烈属、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生活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服务社区及周边环境治理。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社区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服务内容开展下列服务:
1、为社区空巢老人送温暖:采取“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定对象”的.“四定”方式进行服务。
2、为困难家庭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通过定期上门进行功课辅导、检查作业、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打扫卫生死角、拣拾垃圾、清理野广告等,从而美化社区环境。
4、进行信访工作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1、热情接待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有接等,有记录、有反馈。
2、坚持无偿服务,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
3、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公道正派,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4、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发展各种形式社区服务,做好协调等工作,管好用好集体经济。
1、分散活动。主要以家庭为单位。主要任务是为群众排忧解难;设点为群众提供专业性服务;维护治安,值班巡逻;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整治等。
2、集中活动。围绕搞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科普、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等社区工作,每月组织1—2次志愿者集体为民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汇编篇五
一、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六个有”: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志愿者每个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
(六)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组长,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全体社区成员,重点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汇编篇六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