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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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报告
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督查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从督查的情况看,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大都能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责任意识有所增强
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清醒认识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牢固树立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主责主业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加大。
(二)工作措施不断强化
多数单位党委(党组)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计划和责任分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基本做到“四个亲自” (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狠抓作风建设,推进专项整治,强化纪律审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三)有力推进中心工作
各级各单位普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按照“四个一同” (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的要求统筹推进,并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如,各镇(街道、风景区)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村(居)“两委”换届风清气正、区人社局设立基金监督室加强社保基金内控管理、区卫计局建立专项资金备案制度强化对到位资金的督查、区城建局通过查办案件确保危房改造资金落实到位等。
二、存在问题
(一)理解认识有待深化
部分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理解和认识浮于表面,开会部署多,具体落实少,特别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掌握不全、执行不到位。多数纪(工)委、派驻纪检组“三转”不够深入,离专职专责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纪检监察所需的业务知识掌握也不够熟练,履职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二)工作举措需要规范
部分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规范,如未按要求对相关资料留档或上报、未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或廉政谈话内容不符合要求、权力运行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等,特别是多数镇(街道、风景区)未按要求设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室和标准谈话室。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台账不够健全,特别是抓作风建设中查处的问题未留档并同步上报区纪委,对相关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也未进行资料收集和汇总。
(三)宣传教育亟待加强
部分党委(党组)开展警示教育的力度不够,特别是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的不多,未触及灵魂深处。部分单位党风廉政学习流于形式,多是传达学习文件或案例,开展廉政党课针对性不够,契合度不高或实用性不强。同时,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亟待提高,多数单位未完成宣传工作任务,报送的信息也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少数单位长期“零”报送。
(四)专项整治不够深入
各单位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不够,特别是“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中,多个单位“零”报送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多数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或督促检查,偏重于业务工作本身,未将其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既没有深入挖掘党员违纪线索,也没有报送宣传稿件或问题信息。
(五)纪律审查要有突破
部分纪(工)委纪律审查工作存在较大差距,多个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没有实现“零”突破。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发现党员违纪线索能力不强,依赖上级纪委线索移送,特别是在大要案上没有实现突破。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坚决纠正责任意识递减、措施流于形式等问题,真正做到担责、尽责、督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地有声、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学习、研究,结合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强化监督举措
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要切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分析、准确研判本级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态势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提出意见建议;要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整改落实
各级各单位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整改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严肃问责;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经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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