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八篇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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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八篇心得体会篇一
州司法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项工作要按照州创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与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伊犁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相结合;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相结合。继续大力实施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乡(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简称“七进”),把进机关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
其中,第一季度以定方案、大宣讲、大培训为主题,创新形式、扎实有效地继续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第二季度以自治区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意义深远的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对上半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小结。第三季度在继续开展大宣讲、大培训的基础上,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有、三抓、三做”回头看。第四季度,结合全年工作表现评选出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室、模范个人和模范家庭。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整理档案,迎接年底绩效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巩固民族团结创建成果提供保障。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重组伊犁州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完成好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信息、简报的起草、上报、存档工作;负责做好工作记录、记载、文字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负责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各部门落实自治州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和创建活动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完成好活动各阶段的小结以及活动总结工作。
(二)凝心聚力,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使党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干警职工深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历史》、《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进一步认识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开展针对性强、面对面、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十三五”创建总目标,做实功、办实事、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
1、继续开展扶贫点扶贫帮困活动。确定不同层面的、不同形式的结对子主题教育活动,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组织的关爱,送到各扶贫户手中。深入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心连心、鱼水情”党群心连心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对口扶贫点开展工作。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通过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开展“比重视支持、比团结和谐、比文明守法、比敬业奉献、比互助友爱”活动,积极营造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室,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氛围。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3、围绕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4、组织观看题材丰富、意义深远的爱国、敬业及民族团结题材的影片。
5、在机关继续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活动。在前三年的创建活动中,机关已经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为进一步促进机关干部之间、机关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民族情谊,继续提倡“你到我家吃月饼、我到你家吃撒子”活动。
6、按照创建办的要求,发挥宣传栏作用,制作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宣传海报,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7、利用“民族团结趣味运动会”为平台,搭建起机关各民族同事间民族团结的桥梁。
8、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作用,积极为伊犁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爱心帮扶。
9、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伊犁州涌现的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及个人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10、继续深入开展“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人,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事”活动,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活动,把评选的过程作为一个宣传教育的过程。
11、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办法和好人好事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创建的浓厚氛围,每月上报民族团结创建内容信息不得少于两篇。
12、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在职培养(培训)教育工作力度。
13、利用法制宣传日,结合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4、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机关活动,要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自身工作,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
15、发挥自身行业的优势,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同时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的好办法、好措施,进一步丰富“细胞工程”创建的内容。
16、将法治教育纳入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学计划,对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由优秀宗教人士组成的宣讲队伍,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
17、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弱势群体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不和谐因素。
18、依托法制宣传平台,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去极端化”法制教育活动,面向八县一市范围,组建州直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宣讲组,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报告会。
19、继续开展“学唱一首民族团结的歌,做一件民族团结的事”活动。
20、继续组织本单位人员不少于1次就近参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21、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平台和支部学习平台,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小课堂,既有主讲、也有互动,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谈对民族团结的感悟,做到全覆盖。
(一)局机关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根据此方案,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设置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内容的宣传牌,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三)在各类主题活动、节庆活动中,要因地制宜冠名民族团结创建举办各类活动。
(四)要按照此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突出特点,创新自选动作。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八篇心得体会篇二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八篇心得体会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谐共济、和谐发展,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十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举起各民族大团结旗帜,统一全国两个共同和民族团结示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领导,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平的临夏精神,坚定建立三个不可分离和四个共同思想,坚持绵延力量、长期功劳,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活动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的方向性。凝聚大众,凝聚人心,加强各民族交流融合,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根据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致力于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造活动的全权垄断,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引导,促进各民族交流融合,全力打造全国两个共同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结合各自的实际,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执行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训练相结合,强调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民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看富民兴陇专题指导讲座,不断提高各民族干部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众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部员工三个不可或缺(汉族不可或缺少少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不可或缺少汉族,少数民族也不可或缺)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建立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强大多数地税务干部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示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气氛。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入机构、乡镇(街道办公)、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构评价活动,形成创建活动的良好结构,同时
3、开展法制宣传教学活动。必须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地区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
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八篇心得体会篇四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举措。新形势下,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第三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大代表的重要思想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民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持民族团结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良好和快速发展,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谐建设做出贡献。
第二,创造范围和目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建设活动在两个以上民族成员共同居住的机构社区村开展,示范经营者建设活动在少数民族个人经营者或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者开展。(具体制作标准见附件)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城乡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逐步延伸至基层,夯实基础。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者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构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者活动过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以3年为目标,建设5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公司社区村经营者),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着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审查检查和报酬。
3年内,对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者的确定,各县(市区)民宗局申报,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审查推荐,省民宗委审查检查方法进行。迄今为止被省民宗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不再组织审查检查。
评价检查每年一次,10月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员会(局)将推荐名单提交省民宗委员会,11月份省民宗委员会按民族团结进步标准向各地推荐的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者进行评价检查,通过检查的,省民宗委员会授予卡片,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被省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构(社区村经营者)的,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以优先申报示范集团。同时,省民宗委以适当的方式表扬组织实施创建活动的民宗工作部门和个人。
四个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民宗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组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谭徽担任,副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担任,成员由省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宣传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和创办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建立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指挥,管理领导自己抓住,科室具体负责,建立一级抓住一级,层层抓住,层层抓住实行的创建活动机制。必须调动相关人员组成精致的工作专业班,派遣到工作单位的社区村和经营者,帮助指导工作的建立。市县乡三级应根据《省2012-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目标创建方案经典,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效。
(二)做好宣传,树立典型。各地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民族团结进步开展良好的公司社区村经营者定为创造点。结合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建立先进的典型,及时宣传推进。
(3)加强协调,密切合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各业的密切配合和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创办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责团结合作的工作合作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庄,要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大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四)明确责任,加强保障。为了确保创建活动落到现场,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必须将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分解和量化任务,执行到单位,执行到人。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举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多个部门为创建活动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5)强调重点,重视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活动任务困难,责任重大,必须坚持不懈,不能有暂时的思想短期行为。重点实现六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616对口支援工程11对口支援工程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平安部门构建和谐社区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相结合,与文明部门文明乡村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接近实际生活,促进创建活动的稳步发展,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八篇心得体会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县民宗委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洪广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对创建活动的要求,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拓洪广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治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依法依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奠定基础。
(二)坚持民族团结。立足“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全镇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全镇民族大团结、齐发展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放在民生福祉上来,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坚持齐抓共进。把创建活动与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以工作促创建,以创建推工作,构建齐抓共进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全民参与。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优化环境,共促发展为目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航之年。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总体思路,助推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今年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任务是: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民族工作举措,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打造民族氛围浓厚、经济发展有力、生态环境优美的和谐新洪广。
(一)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各村(居)、学校、企业、家庭、宗教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二)大力提升“七进”活动
1.创建活动进机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宣讲和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广泛参与。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
2.创建活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创建活动纳入全镇中小企业文化建设,关心各族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融入到与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乐”的民族团结的大环境中去,掀起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民族团结创建热潮。
3.创建活动进学校。推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联合学校在全镇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书画展、诗歌朗诵、发放民族知识宣传手册、设置民族知识宣传展板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把学校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4.创建活动进社区。切实将民族工作纳入社区党建、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中,依托现有社区管理平台与服务体系,形成“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引导社会化、宣传长效化”的社区民族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倡导各民族形成相互信任、紧密团结、互帮互学、共同发展进步的良好风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5.创建活动进乡村。结合实际把创建活动纳入行政村总体发展规划中,将各村经济文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结合少数民族生态移民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服务,促进民族工作不断发展。
6.创建活动进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种在每个家庭里”的目标,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谐文明教育、特色交流等进家庭活动,使家庭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点,为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认同感,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7.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在全镇宗教场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端正教风,自觉抵御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促进全镇宗教领域呈现出爱国爱教、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在宗教场所开展升国旗、爱国歌曲大合唱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宗教界人士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洪广镇经济社会建设。
(一)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广场
精心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建设群众学习新时代新思想、感受民族文化力量的新家园,在全镇形成“加强民族团结、共促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乡村振兴与和谐稳定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为建党100周年献礼。让民族团结文化广场成为最欢乐、最具人气的地方。建设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
(二)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
全力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让大舞台不仅是老百姓讴歌幸福美好生活的展示平台,也是民族文化的展示平台和民族团结的凝聚平台,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在推进民族团结文化繁荣发展与创新,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舞台。
(三)创建民族团结文化一条街
倾力打造民族团结示范一条街,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深入每一位上班、回家的群众心中,进一步倡导群众树立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幸福家园,共创和谐洪广。打造地点:暖康北街。
(四)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公园
努力打造欣荣村民族团结文化公园,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七进”为抓手,以服务各民族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公园开放式教育的优势,通俗直观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增强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线,引导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创建地点:欣荣村广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镇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有效纳入到党建、综合考核评价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等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注重协同配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宣传、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常抓不懈。做到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结合我镇民族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巩固特点、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积极挖掘优势和潜力,精心打造具有洪广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八篇心得体会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八篇心得体会篇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省民宗委2019年工作部署,结合宿迁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牢筑“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做出积极努力。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扩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渠道,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完善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少数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将5月份定为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宣传、扶贫济困、义诊助医、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全局全年工作,结合专项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等“六进”工作。一是结合机关单位工作职能,联合教育、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住、就学、法律咨询、义务就诊等便民服务活动。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在民品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三是结合城市民族工作,通过印发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风民俗等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主题讲座等方式,在社区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同时完善社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络工作机制,构建基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四是结合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工作,开展民族村“石榴籽”共建活动,促进7个少数民族村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创业致富。五是结合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工作,在宿迁学院、宿迁中学开展“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六是结合“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在社会各界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举办拉面技能大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拟于4月份组织举办“宿迁市民族团结杯拉面技能大赛”,通过活动载体宣传展示民族饮食文化,推动拉面业健康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建和谐,共谋发展。
4、举办少数民族村组负责人学习培训班,推进民族村同步全面实现小康。结合贯彻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市民族村组负责人参加少数民族村组发展建设培训班,学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村组干部工作能力、提升提高少数民族村组发展致富能力、拓展特色村寨发展思路,实现少数民
1、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工作网站、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造势,努力营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围绕工作内容与有关单位和部门、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积极进行联系沟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宣传、引导、报道等活动。
3、总结展示。对全年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总结,并集整理活动资料,通过报刊、网站等公众平台,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各地民宗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地民宗工作部门要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制定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落实活动保障措施,主动与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及有关社团组织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按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广泛宣传,确保成效。各地要广泛宣传造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展示创建成果,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为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