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装修合同(3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家装装修合同篇一
乙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大写)元(其中:设计费__元,管理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
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家装装修合同篇二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家装装修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5021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327-并参照《____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3598》及《____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总价结算:20元平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
第三方监理进行协商工作。在未经
第三方监理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
第三方监理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电工程保修_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