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收银劳动合同(九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前台收银劳动合同篇一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九)严谨操守,严于律已。
(十)全休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以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打卡。打卡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打卡或代人打卡。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
第四条 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可随时陈述。
第六条 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五)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尽妥善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六)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
(七)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前台收银劳动合同篇二
1、 提前十分钟到店准备交接、换工服、佩工牌
2、 查看交接本,看是否有上班次总部或店长交待任务。
3、 与下班次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要事情表达清楚,无误,保持后续工作。
4、 钱财交接清楚。
5、 收款时,钱币保证过机两次。如有第三者重新付款,勿忘重新两次过机。
6、 收货前确认有无要求退货,换货,遵循先退后收原则。
7、 保证收货真实,正确,单据与实物一致。
8、 商品日期不符合标准,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模糊难以辨别,不予验收。
9、 包装破损,外表生锈,罐装变形,饼干类压碎,不予验收。
10、 收货时不得堵住购物通道。
11、 商品排面数量不足时及时补货,货品做到先进先出。
12、 补货前后及时清理剩余垃圾,多余货品及时归放仓库。
13、 所有商品正面朝外。
14、 商品凌乱及时整理,并检查条码,包装是否破损,如有发现,及时下架,并记入交接本。
15、 每日销售高峰前后,须有一次全面理货。
16、 理货做到:“整齐、美观、饱满”,原则。
17、 价格签与物品保持一致,缺货时,价格签取下保存。
18、 物品保质期责任到个人,分片管理,保质期不足三分之一,进入预警商品,必须上报店长,未按此规定操作造成损失,由片区负责人承担责任。
19、 防损防盗,发现盗窃,以保证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
以减少损失为第二原则,员工互相配合,报警暗语:“,你看下韦经理是不是来了”。发现偷藏商品处理用语:“请问你是不是还有商品没有结账。”
20、 商品根据门店情况,定期做彻底卫生工作。(最长不超一星期)
21、 商品做到:“无灰尘、无渗漏、无异味、无摸痕”。
22、 门口区域卫生整洁,无杂物、无污渍,不得堆放垃圾、扫把,每日需清扫 次。
23、 值班人员必须有一人站立于收银台内,顾客进门后,要真诚喊“欢迎光临”,逗留时间较长或有疑惑,须真诚询问,“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离开时响亮喊,“请慢走”。
24、 收银时做到三声响,“一声报价、二声收银、三声找零”。
25、 入袋时要先大后小,先硬后脆。
26、 进行收款录入时,有顾客不停谈话,要保持警惕。防止假币、诈骗。
27、 仔细核对,保证不漏录入商品。
28、 统一接电话开头结尾用语,有订货时,立刻记下顾客电话、详细地址、商品明细。
29、 送货时备好找零,送货原则,不进入顾客房门,不嬉皮笑脸,有问题立刻返回。一般10分钟送达商品,最长不超20分钟。
30、 送货达到时,统一用语,做到有礼、有节。
31、 有事向店长请假,店长批准方可准假。
前台收银劳动合同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_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一般规定
一、公司经营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各项现行管理规定,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不得无故拒绝;
三、凡员工行为违反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可视该行为情节轻重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本《员工手册》载明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四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聘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需求情况编制定岗定编报告和人员聘用方案,呈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执行内部调配工作或实施公开招聘。
第五条 员工的聘用分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和续聘等情形。
第六条 公司采取逐层聘用的方式聘用员工,即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决定聘用;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决定聘用。
第七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录用或续聘: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雇佣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工作,后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审查认定学历和工作履历有故意欺骗行为者;
五、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者。
第八条 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时公司须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等考核录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时,相关择录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实行叁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间,公司将指定人员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体内容主要以本《员工手册》为准。
第十条 员工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将与试用部门负责人一起对员工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考核),经有关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员工的续聘工作按本《员工手册》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岗位、岗位等级、考核、奖惩、解雇等事项,公司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逐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 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为壹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第十七条 连续服务期的要求
对经公司出资培训后的员工,除经公司同意其离职外,必须遵守经培训后连续为公司服务的期限要求:
一、参加境内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1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
二、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在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约定。
三、公司为其出资攻读大学本科的,连续服务期为4年;攻读研究生的,连续服务期为5年。
四、如双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连续服务期。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公司内的岗位等级,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签定劳动合同后,可办理劳动合同鉴定手续。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三、经仲裁和判决而终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五、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一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第二十条二、三、四、五款所列条件之一出现时;
二、员工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条件出现。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按本《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及时协商是否续订的有关事宜;
二、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在此之前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不间断地达到十年,或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担任某项重点工作的员工,公司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与其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同意续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如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可将其调离原岗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离任审计。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手续。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是否同意续订。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后,员工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员工未能按期予以书面答复,即视其为不同意续订,公司可按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公司从事信托或固有业务、计算机、财务、机要保密、劳动工资等项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
2、担任某项重点工作,工作未结束的;
3、与公司另有约定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1)经常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0次的;
(2)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
(3)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4)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领导,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虚假病假证明欺骗公司,经查证属实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为他人或本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获取经济收入的;
3、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弄虚作假,为个人或小集团骗取经济利益和荣誉,情节恶劣并查证属实的;
(3)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够刑事处分的;
(4)违反《_治安处罚条例》,赌博、吸毒、卖淫、_、盗窃等,不够刑事处分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内部资料为他人做证,造成公司经营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除第1项外,均属于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以上属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员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不属于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范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对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手续
一、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与公司协商同意,员工应在30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员工引用本《员工手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条件,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解除手续;
三、公司提出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出出具书面通知,并在出具书面通知后及时为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赔偿。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xx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连续服务期的费用赔偿
在公司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连续服务期内,因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偿还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其赔偿计算公式为:
f=(a-b)/a*c
其中f为违约赔偿额,其中a为连续服务期限,b为连续服务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c为培训费用之和。
培训费是指培训期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基本薪酬和福利、交通费、住宿费、教育培训费、培训考察费等。参加多次培训的,本款所提c为多次培训费用之和。
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办理。
第二十八条 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公司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给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员工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员工因本《员工手册》规定的过错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其争议的处理按《xx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签定、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档案制度,按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各项手续。
二、按照本《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需拟定书面通知的,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对方。
三、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公司应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抄送失业保险等机构,按规定转移员工的社会保险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有关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争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解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员工培训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培训体系主要由新员工上岗前的职前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三部分组成。
第三十三条 职前培训目的
一、使每一位具备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快理解公司文化,经营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尽早融洽到员工队伍中,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二、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 职前培训内容
一、讲解公司创业史、现状、经营范围及奋斗目标;
二、讲解公司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介绍公司人员;
三、讲解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四、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 在岗培训和自我培训
一、公司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发展需要,建立员工在岗培训的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的各项专业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持续提高专业知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或接受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公司将酌情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对学习成绩优异并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包括薪资晋级、职位晋升等奖励;
三、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各项在职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公司在制度上承认员工在社会上有资质的机构院校获得的各种学历、学位、资格和技能证书;公司将根据员工自我培训取得的成绩及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酌情给予鼓励或奖励。
第五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员工享有的权利
一、员工正式录用后,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享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权利;
二、公司员工不因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视;
三、女性员工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工作权利;
四、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的权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五、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六、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公司应结合自身和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员工享有的基本薪酬为基础,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福利;
七、公司员工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活动;
八、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各项管理细则;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高效,对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报告,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六、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七、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八、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九、其他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
第六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班有效打卡时间为7:00时至8:30时;下班有效打卡时间为17:00时至 21:00时。
第四十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规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四十一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二条 考勤事项的惩处办法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工作纪律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请假及休假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和周日属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天数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具体探亲假期为:
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员工探亲假的往返路费自行承担,探亲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五条 病假。员工因病、伤必须住院治疗,须持医院有关证明报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不享有奖金,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5天内(含5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52%/×请假天数;
二、5天至1个月(含1个月):基本薪酬×64%/×请假天数;
三、1个月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请假天数。
第四十六条 丧假。员工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七条 婚假。员工结婚可休假3天;晚婚可另增加一次性连续休假12天。婚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八条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享有90天产假;晚育享有120天产假;无故超过规定假期者,按病假处理。女员工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九条 事假。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应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请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3天内(含3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64%/×请假天数;
二、3天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请假天数。
第五十条 公休假。公司员工工龄满5年的可申请享有公司提供的公休假。工龄满5至10年的(不含10年,下同),公休假为5天;工龄满10至15年的,公休假为7天;工龄满15至20年的,公休假为10天;工龄超过20年的,公休假为14天。员工公休假期间享100%基本薪酬。员工已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公休假。
第五十一条 员工的医疗期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享有医疗期。具体按劳动部《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请假规定
一、员工申请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休假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待批准休假后将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休假完毕后,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注销假期。无故违反规定未办理销假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八章 薪酬及福利
第五十三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员工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按岗位等级取酬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保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指定的机构,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员工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资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五十五条 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岗位性质和等级,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并以此作为支付薪酬的依据。员工工资水平随岗位和等级的变动而变动。
第五十六条 员工工资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项目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失业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规定应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前1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五十八条 员工从较低级岗位调整到较高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高级岗位的最低档次执行;员工从较高级岗位调整到较低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低级岗位的最高档次执行。
第五十九条 员工因调整岗位及等级,工资的调整自岗位或等级调整之日的下月起执行。
第六十条 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六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管理和处理的职权。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薪酬发放明细的核定;财务部负责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严禁相互打听工资水平。因相互打听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十三条 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员透露公司薪酬结构和工资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员工手册》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五条 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员工手册》的内容,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本《员工手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与本《员工手册》相抵触,按本《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员工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前台收银劳动合同篇四
1、收银员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所在收银机,进行班前准备工作,欲期不到者,按迟到论处。
2、收银员在营业场内,身上不能带有现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可能产生的公款私挪现象。违者罚款5—10元。
3、收银员在进行收银工作时,不可擅自离开收银台,以免造成钱币损失,或引起等候结算的顾客不满与抱怨。如每发现一次者,纳入当月考核,对情节严重者罚款5—10元。
4、收银员不能为自己的亲朋好友结算收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可能产生的,收银员用收银职务的方便以低于原价的收款登录到收银机,以企业利益来图利于他人私利,或可能产生的内外勾结的“盗窃”。违者除补尝损失的5倍外,罚款20—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收银台上除茶水外,收银员不能放置其他任何私人物品,因为收银台上随时都有临时决定不要的孤儿商品,如有私人物品也放在收银台上,容易与这些商品混淆,以免他人误会,违者除纳入当月考核外,罚款5元。
6、收银员不能任意打开收银机抽屉查看数字和清点现金,因随意打开收银机抽屉,既引人注目造成不安全因素,也会使人产生对收银机营私舞弊的怀疑,或造成不安全的事故发生。如有此类现象发生者纳入当月考核。造成安全隐患者,追究其经济责任。
7、不启用的收银通道须用链条连接,以免顾客混出卖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失,如有此现象者,纳入当月考核,对造成经济损失者除陪偿所有经济损失外,罚款5—10元。
8、在备用金的留放方面:多次因备用金留错而造成长短款现象者,根据次数多少纲入当月考核。
9、除两名收银组长外,其它收银员一律不能进行退货业务,否则按违纪论处,情节严重者罚款5元;对于商品打折业务,须经相关领导签字许可,不可私自打折,若发现,除对折让金额个人承担外,并处以折让金额1—5倍的罚款。
收银员引起顾客投诉处罚制度
1、因操作失误,造成多扫而引起顾客投诉者,除纳入当月考核外,即每次扣5分。
2、收银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扫商品者,除按漏扫商品售价2倍金额陪偿外,每次罚款5—10元。
3、因收银员态度原因而引起顾客轻微抱怨者,每次扣分5分;引起顾客强烈不满者,每次依据情节轻重处罚10—2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即被媒体报道者,当月下浮基本工资的10%。
4、收银员因吃饭倒班不合理,造成因顾客排队抱怨者,根据情节纳入当月考核。
收银员日常纪律考核标准及处罚制度
1、对激励机制、倒班不满,但又不当面指出不满原因而在背地乱说者,每次扣5分。
2、收银员工作区域即收银台脏、乱、差者,依据对超市危害严重性,对其纳入当月考核。
3、收银员因请假手续不清,而造成前台无人收款现象者,对收银组长。纳入当月考核。对当事人处以5—10元的处罚。
4、收银员未严格按照收银工作流程及服务用语操作和接待顾客者,每次每人扣5分,对类教不改者处以5—10元的罚款。
5、在微机硬件维护方面,由于违规操作或误操作而造成pos机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正常销售者,纳入当月考核,对情节严重者给予5元的经济处罚。
6、收银员不配合收银组长安排吃饭时间而造成脱岗现象者,每人每次给予5元的经济处罚。
前台收银劳动合同篇五
收银员是顾客对超市服务行为最直接感受的来源,收银员的热情程度、工作态度、为顾客解决问题的程度都是顾客直接感受到的超市的形象。
收银员职责:
一、给顾客优质高效热情的服务:代表良好的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超市营销实训室形象。
二、收银员在结算时须唱收唱付(不要将钱扔给顾客,应将钱和小票一起交给顾客):
1、唱收唱付,收顾客钱款时,要唱票 “您的商品多少钱”,“收您多少钱”找零钱时唱票 “找您多少钱”。
2、对顾客要保持亲切友善的笑容。
3、耐心的回答顾客的提问、解决顾客问题。
4、在营业高峰时间,听从当日值班店长(助理)安排其它工作。.例如:查价格,清理手推车,兑换零用金。
三、确保商品正确销售:
1、超市在促销活动中所发的广告或赠品确认后放入袋内。
2、装袋时避免不是同一位顾客的商品放在同一购物袋中的现象。
3、正确扫描条码,正确找零。
4、提醒顾客带走所有商品,防止遗忘在收银台上的事情发生。
四、保持收银台时刻整洁干净:保证收银台无除顾客商品外其他杂物。
五、仔细检查特殊商品:如值班收银台上的吸管、纸巾、口香糖、热柜里的饮品是否有缺货的情况,如有缺货情况,在非营业高峰期迅速补齐货品。
工作班次及工作流程:
前台收银劳动合同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 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1、 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 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坏的;
(5) 乙方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连续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 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 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 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 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力。(需医院开具医疗证明,医院级别:三甲医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1. 必须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如果没有完成当月指定的销售业绩,将按照工资的
1/100的比例扣除,超额完成当月销售业绩的,将按照超额部分的1/100的比例给予奖金。
2. 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 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 乙方因其他原因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 提出书面通知;
2. 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 交接工作
4. 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 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 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前台收银劳动合同篇七
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为工作时间
12 : 00 - 13 : 30 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 8 : 30 - 12 : 00 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 - 9 :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 3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 5 )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 1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 2 )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 3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5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 1 及六2 .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_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前台收银劳动合同篇八
1.收银归财务部管,是财务部派到楼面工作的部门。
2.收银部在楼面上班,员工纪律归楼面管,若因工作与楼面发生矛盾,由楼面负责协调,特殊情况由财务部、楼面部共同解决。
3.收银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挪用、抽取营业款,也不得代人签单、模仿签单、涂改单据。一经发现,公司将会严重处罚,并按贪污处理,若需涂改单据必须经总经理签字。
4.收银员收到签单时,务必核对有否总经理或董事批示方可接收
5.营业收入款每晚收工后巴点清并交总经理点清,若有任何差错由收银员自己赔偿,如钱多则将多出之数交回公司归入基金。
6.收工前点清银头数,交财务部存放,不得挪用银头数,否则按贪污处罚
7.收银部要配合财务部随时检查银头数,不得阻拦刁难,否则立即开除
8.收银员每晚收场后必须整理好单据,交审核处复核,如发现单钱不符,照价赔偿,当天必须结清
9.按规定做每日报表,交财务部复核制毛利表
10.收银部有责任完成董事局、总经理要求做的营业收入分析资料。
11.现金银头交接务必点清,避免发生误会
12.认真检查真伪币,尽量杜绝错收假币。如收回假币,收银员负责赔偿
13.听从财务部的安排,不得讨价还价,不得将手袋及其他私自人物品放收银处
14.收银繁忙时段不得离开收银处,宵夜由服务员送,节假日不得安排休假,上班时间不得离开本公司营业范围,特殊情况由经理批准。
15.收银员上班时间为晚上7:00~早上6:00一班制,务必准时上班,迟到按公司制度处理。
16.不管总经理及一切管理人中都不能在收银处借支营业款及银头数,如有特殊情况属公司事宜,可按情况处理
17.服务态度要认真、细心、准确、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完成任务
前台收银劳动合同篇九
1、员工入厂时必须凭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计生证和政府要求的其他_入厂手续,试用期满后,签订。
2、行政部审核员工证件的有效性及真实性。凡借用他人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或使用假证件的一律无效。上述行为一经证实,公司有权立即解雇。如有恶意伪造、冒用等情节十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3、员工入厂时,领取工作证一个,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离职时须交回公司。如遗失工作证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到行政部补办。
4、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厂区内必须佩戴工作证;上班时间要穿好厂服、并保持整洁。
5、员工应依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因故不能出勤时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6、员工应按时完成生产指标,如需加班应服从车间主任安排。
7、员工必须遵守厂规,服从厂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不得任意怠工。
8、从事机器作业等具有危险性或不利于健康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防火、环境等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9、员工要注意用电安全,没有电工证的员工严禁进行带电操作。
10、机械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章操作不听劝告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11、爱护公物及设施,不得私自拿取和损坏公司任何物品和设备。员工毁坏公司任何物品或设备须赔偿,如盗窃公司财物,一经查获,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2、禁止在厂区内(包括宿舍)酗酒、聚赌、打架及有伤风化的行为。
13、不得在厂区内(包括宿舍)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凶器、有毒、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14、严禁在车间或标明严禁吸烟的厂区内吸烟。
15、员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不准损坏或滥用消防器材设施。
16、任何人不得侵占公司财物、索受贿赂、包庇坏人坏事、隐瞒事实;若遇不公平待遇,则依公司投诉渠道解决,而不可打击报复。
17、不准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串通他人打空卡。
18、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带人进入宿舍及留宿。
19、严禁带异性在集体宿舍留宿;禁止一切有伤风化的行为及活动。
20、员工因事辞工应提前20天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经部门审批同意辞工后,按照程式交还一切工具及厂服、厂牌后办理离厂手续。
21、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安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