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集体建设用地 转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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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 转让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承包范围
__________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总承包管理
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
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
(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3)招标文件;
(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
(5)中标通知书;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为_______________个日历日,开工日: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五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五日的,自第六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1)、(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进度
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
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集体建设用地 转让篇二
出让方(土地所有者):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土地使用者):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甲方确认其拥有本协议中涉及的土地出让使用权,并同意将该土地的使用权及在该用地上的投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用有偿方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
第二条 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基本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
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
3、地上附着物为_____ 。
4、土地使用权及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1。
5、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年限:永久使用。
第三条 其他权力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转让期限
1、 本协议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永久使用。
2、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协议所述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
3、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对该土地使用权提出任何主张
第五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包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 ;
2 、乙方在受让后在协议所提的土地上所做的一切规划设计,甲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也无需向甲方出示任何依据;
3、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等原件资料交付给乙方;
4、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 。 账号为 。
5、甲方收取乙方转让价款,应开具证明予乙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履行义务和权力
1、出让期间, 如国家法律、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需征收本协议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 协议中所述土地所得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属乙方,甲方无需对乙方所剩余的出让年限给予补偿。
2、在分配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时,甲方应得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中关于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责任,退回所有钱款。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6. 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8、乙方签订协议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9、出让期间,国家法律、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需征收本协议中涉及的土地,乙方承担所造成的风险。
10、如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因城市规划、政府需要等原因,其变更的土地性质,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建设用地 转让篇三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xx]44号)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现有宗地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为 ,宗地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转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的用途为 。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征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依法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调整土地流转收益,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转让后,乙方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_ 月 _日至 年 _月 _日止。
第五条 转让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总金额 万元,其中转让土地金额 万元。
第六条 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由乙方按流转合同规定于每年 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缴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
第八条 本合同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甲乙双方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条款。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所有者各执一份。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二〇〇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集体建设用地 转让篇四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_________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________
4、地号: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
7、建筑面积:_________
8、现状:_________
9、抵押、查封情况:_________
10、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亿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土地转让后,原出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履行。
第六条 转让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延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县、区)签订。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和附件(图)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送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