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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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年初,我镇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综治、司法、派出、民政、社保、国土、计生、财政、林业、水利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工作,划拨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同时要求各村、各单位均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和年终对单位及干部个人的考核中。对单位及干部个人依法行政工作实行平时掌握,随意测评,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透过这一系列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自觉学法,主动依法办事,自觉约束和规范行为,从而使全镇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首要前提。首先是在班子成员中开展带头学,今年共组织开展了5次法制学习,重点对《行政许可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其次是定期对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资料主要有强化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作风,学习上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手册,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和原则,开展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掌握执法技能和技巧。透过严格学习,努力铸造了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最后是“培养法律明白人”,对全镇领导干部“争做法律明白人”培训4次,其培训目的是要求领导干部要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这项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依法行政潜力。
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重要之年,我镇按照规划,继续实施法律“六进”工作。把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年,我镇分别开展五月综治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及“12。4”法律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组织镇党政、综治、信访、安监、司法、派出、财政、农经、国土、供电、林业、计生等单位参加的普法宣传队,深入各村广泛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纲要》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依据,办理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程序,办理时限,宣传中同时理解群众咨询,现场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向群众共发各类宣传资料22000余份,公示展60余幅,刷写大小标语80余幅,使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也能够自觉地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真正实现“还政于民”,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政务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优化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为此,我镇在镇政府大楼前制作了8块政务公开栏,定期将各单位部门的办理事项向社会公开,理解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求各村村务公开栏也要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全镇共开辟政务公开栏86块,累计公开各类资料360次,发放政务工作宣传材料1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90余次。同时要求各执法部门公开办事程序和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并按照公开资料理解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将本部门的办事规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服务承诺、问题咨询等向群众公开,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
为了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广泛开展了“和谐村镇”建立活动,建立和完善了矛盾调解机制,加强了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各村均建立了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并对各村调委会成员进行培训,用心开展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此刻: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二是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加大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潜力和依法管理水平,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发展。
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半年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十九大重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
1.领导重视,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网络。镇政府始终对依法行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镇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工作计划,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指导、检查和督促全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2.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城关镇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实施步骤,明确保障措施,为我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确立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为,法制型政府建设有序开展。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一是统一登记。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先由本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制定部门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或者经主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决定后,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统一编号。有镇办公室统一将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便于查阅和整理、归档。三是统一公布。镇政府法制办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并每半年公布一次已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登记、编号、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执行。
2.加大学习培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和培训考核,确保学习培训成果,举办法制宣讲教育活动5次,对镇上所有干部职工(包括4个社区),17个村村干部及相关村人民群众进行了法制宣讲教育,受教育3500多人次。
3.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载体,不断推进宣传教育向农村和企业延伸,组建法制宣讲组,深入村和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全年累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650多份,开展法律咨询设摊活动2次,接待咨询100多人次;开展法制电影进村、进企业活动,悬挂横幅5条,制作宣传标牌、标语10余块。
4.规范行政行为。引导和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守法,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理念,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做到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形成用制度管人,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
(三)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实施。
严格按照年初召开的机关行政效能工作会议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深化便民服务体系,做好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拓展工作,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二是完善社会稳定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不断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尽量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三是做好政府实事工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力争使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满意。
(四)改进作风、强化监督,阳光型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深入实施以“阳光决策、阳光工程、阳光财政、阳光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政务,打造“阳光型政府”。
1.提高重大事项决策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工作法,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设立政府公告等板块,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保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上传下达渠道畅通,指定专人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工作。
3.强化监督考核体系。开展年度行政效能、党风廉政等多方面考核测评活动,加强对机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落实人大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对镇年度重点(实事)工程建设、党委政府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工作落实,监督党风政风。
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不平衡,二是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进一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力度,确保应备尽备,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五)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
(六)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20xx年,赣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资料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赣州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应对推进法治赣州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资料,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持续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必须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礼貌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潜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期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国务院法制办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将赣州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用心争取、承接国务院法制办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法制办、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用心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用心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法制办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工作计划》,把编制法治赣州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资料,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一样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构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十九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务必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用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透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十分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资料、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职责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职责,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赣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带给法律意见推荐,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用心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赣州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带给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新规。《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今年出台后,我市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资料及对执法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办法》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贴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修订完善了培训考勤、考试规则和监考员守则等培训考试制度,重新编写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试工作,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市本级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执法人员1034名。在考试中,对37名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作了补考处理。
(三)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配合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检查问题,对宁都等4个县和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状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状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重点执法领域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3个市直部门报备的14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政策文件23个。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推荐书,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状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区)法制办和市直单位有关同志,专题学习研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明白”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该《意见》作出解析,印发至各县(区),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潜力。今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立案受理95件,不予受理9件,告知透过其他途径解决22件;目前审结80件,其中维持62件,撤销及责令限期作为12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1件,透过调解终止审理4件。
(二)用心推进行政调解。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市政府行政调解依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政府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加强对重点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行政调解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及专项经费“五个到位”。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主体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1165件,其中行政争议2520件,民事纠纷18645件,涉及金额2。69亿元,调解成功17863件,调解成功率84。4%。
(三)依法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在信访复查复核中,坚持用法律观点研判案情,分析事实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努力处理好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54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