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八篇文章(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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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八篇文章篇一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推进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在机关形成人人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的规定要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全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垃圾类别的普及,让机关和社属企业人员全面知晓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和责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垃圾分类做到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经区社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华辉同志任组长,白光武、吉庆国、曾学明同志任副组长,李登武、杨芳芳、徐红、李明等同志任成员,推进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办公室,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一)准备阶段(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按照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本单位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20年4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股室、社属企业要认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设施设置
1、机关院内: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厨余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卫生间设置小型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小型其他垃圾桶。
3、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厨余垃圾:食堂和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纸杯、水果皮核、枯枝树叶、剩菜剩饭等等倒入厨余垃圾桶。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机关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机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机关集中投放点。
1、提高认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社属企业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结合机关支部开展的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垃圾分类专管员管理制度
1、监督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对产生的厨房垃圾进行分类。
2、检查保洁员每天是否对办公室瓜果垃圾进行严格分类。
3、监督清洁员是否配备四类垃圾回收专用桶和专用垃圾袋。机关内设置垃圾集中点,放置配有四类垃圾标识的垃圾桶。每个办公室各配一只可回收垃圾桶和一只易腐垃圾桶,公共区域加配一只有害垃圾回收桶和一只其他垃圾回收桶。
4、监督食堂每日下午下班前将厨余垃圾放至垃圾集中点相应桶内。
5、可回收物应督促保洁员收集,直接卖给废品收购者或送至再生资源回收中心;易腐垃圾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每天收集、运输;其他垃圾按原收运方式每天进行收集、运输;有害垃圾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
6、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要求清运垃圾。
垃圾分类宣传员工作职责
1、宣传员可通过发放垃圾分类资料、视频培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培养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推广垃圾分类,为规范并贯彻垃圾分类制度,宣传员负责本社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等人员的培训。并对社属企业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详细讲解垃圾分类流程及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3、为达到更好更长久的宣传效果,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从而达到宣传的效果。
4、宣传员对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应讲解到位,使保洁员每天做到定时定点对垃圾桶进行清洁和处理,并更换垃圾袋、厨余垃圾桶不得与其他区域垃圾桶混合使用,垃圾桶必须配备齐全,按顺序摆放,随时保持垃圾桶及放垃圾桶区域的清洁,确保周围环境干净,垃圾桶有损坏及时上报并更换。
5、宣传员对专管员履行的职责要宣传到位,使专管员每天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的管养工作,督促保洁员每天处理办公区域垃圾和厨余垃圾,保持周围环境整洁。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要告知专管员及时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要求清运垃圾。
垃圾分类保洁员工作职责
1、保洁员负责机关内的清洁卫生和清运工作,清运垃圾要迅速及时、全面彻底。每天必须定时定点清理各个垃圾桶内的垃圾,厨余垃圾桶不得与其他垃圾桶混合,并集中处理不得有遗漏。
2、垃圾桶必须要配备齐全并按要求摆放,最右边摆放厨余垃圾。
3、保持垃圾桶的清洁卫生,将垃圾桶摆放点散落的垃圾清扫干净,确保周围地面干净整洁。
4、对机关内垃圾桶的损坏情况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将损坏情况及时上报。
垃圾分类督查员管理制度
1、督导员负有对机关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指导、监督的义务,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垃圾分类督察员需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知识和技巧,参加分类指导中心组织的知识讲座及知识考核,配合、参与垃圾宣传小组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
3、垃圾分类督查员需对保洁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
4、垃圾分类督查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坚持文明引导,使用文明用语、规范用语。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八篇文章篇二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
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
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1.办公室内产生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要分类投放到办公室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满后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四个集中投放点;
2.办公室内产生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卫生间洗手盆旁厨余垃圾垃圾篓内,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放到大院内四个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内;
3.办公室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到各幢大楼下有害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定期收集放到集中储存处;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2.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3.现场发现各部门(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在各公共区域投放垃圾不分类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本方案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八篇文章篇三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长安电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推进长安电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一)准备阶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长安电信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长安电信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长安电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实施智慧垃圾分类管理。一是采用智能技术,进行智慧垃圾投放,用手机指导员工进行分类。二是实行员工垃圾分类积分制。三是采用大数据进行垃圾分类数据化管理。四是实行垃圾分类云监控溯源。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局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厨余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等倒入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
3、可回收垃圾:(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1、提高认识。全局员工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八篇文章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100%的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 xxx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县级干部任副组长, 各科室(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本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分类原则
按照《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为方便投放,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区分不同的垃圾:红色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蓝色为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绿色为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灰色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二、实施范围 四、实施步骤 1. 开展宣传发动活动。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网站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2.。
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局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局属事业单位按要求配置分类垃圾箱,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各类垃圾品种如下: 1.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2. 易腐垃圾:指餐饮垃圾、厨余垃圾等易府性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的食材、剩菜剩饭、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等。
3.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灯管,废药品、温度计、血压计,废油漆、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四、有关要求 1. 认真领会,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每一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2. 严格分类,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我们每一位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 加强监督,取得成效。各下属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八篇文章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精神,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置,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和率先垂范的导向作用,切实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单位卫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卫生机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环境,提升人员品质。
到2020年底,各股室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照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为推进我单位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单位成立石城县妇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名单如下:
明确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前提条件。《管理规定》规定了生活垃圾“四分法”,即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类。《管理规定》在对分类类别作了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授权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作了规范。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4、其他垃圾。
(一)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备中。
(二)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标准,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可由统一收集运输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也可统一运输至符合要求的贮存库,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并综合利用和处置。
(四)源头减量,优化资源。推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刷。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配置标准,尽量实现共享共用,提高办公设备的利用效率。优先采购可以循环、资源化利用的可再生办公用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我会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类管理。办公室是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办法,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要加强对提供相应服务社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其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引导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本单位将适时对各股室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室)进行通报、约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室)要组织开展相关知识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习惯带进社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再生办公用品的使用,减少-次性物品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本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八篇文章篇六
为扎实有效推进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瑞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局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制定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加强源头宣传教育,推进终端处理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入、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垃圾分类制度为基础,形成全员推进、全员参与的绿色环境保护氛围,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机关工作生活环境,建设文明之城
成立市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忠华任组长、党委、纪委书记邹馀平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领导小组设在警务保障室,由李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政工监督室、监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推进、协调、指导、执行,具体工作由警务保障室协调。各部门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系人、监督制度,定期检查监督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
(一)制定健全规章制度。市局组织制定《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和
计划
安排表,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二)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瑞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宣传工作,确保所有民警工人都知道,每个人都参与。开展倡议宣传,各党组织必须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模范机构工作的项目。
体举措,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一楼大厅电视、宣传栏等媒介,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确保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建设。
(三)开展主题活动。各党组织要结合“七一”党员、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开展一次以“垃圾分类,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结合“双报到、双对接”(即机关各党组织与共建、挂点社区党组织报到、对接;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对接)“一月一主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对接社区,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进广场、进街道、进企业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大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规范垃圾回收桶配备。严把分类关,守住第一道关口,合理配备、增设和规范垃圾收集桶,方便投放与收集。在办公室内规范设立垃圾桶(篓),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个回收桶。
(五)做好收集转运衔接。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模式,与物业公司联系对接,签订生活垃圾回收合同,明确物业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的责任。
(六)切实做到垃圾减量。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化,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不使用一次性杯子。食堂优先采购净菜、洁净农副产品,推行“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
(七)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各单位自行管理原则,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各单位工作联络员、督导员要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乱分乱投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一)政工监督室: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城工作、内部绩效管理等考评。配合制定机关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负责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
(二)督察大队:牵头组织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垃圾分类检查纳入机关日常检查。对不认真履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市局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生活区的垃圾分类桶的采购、摆放、回收、运输等工作,负责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负责制作机关垃圾分类宣传公示栏。负责做好收集转运衔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书。
(一)分类标准
1. 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二)容器设置
办公楼层:在显著位置设立50-120升容量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个回收桶。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市局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推进,从细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职责。
(二)严格责任,落实措施。全体人员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务必严格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别正确投放,真正做到从我做起、落实好每一项分类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证成效。市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评,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工作不落实、不配合导致被上级通报或绩效考评扣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八篇文章篇七
为全面做好我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依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监督、激励约束、示范单位创建等长效机制,科学统筹、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作贡献。
2020年底前,实现我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益管理经验和模式。
按照“先分类”、“后处置”的原则,分两步进行。
(一)具体分类。
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其中:
1.可回收物。
是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种类包括: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饮料等纸包装;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玻璃窗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等;
(6)废电器电子产品:电冰箱、空调、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硒鼓墨盒、监视器、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手机、电话座机等;
(7)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2.有害垃圾。
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种类包括: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3.易腐(厨余)垃圾。
是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种类包括:
(1)蔬菜水果类: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类: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等。
4.其他垃圾。
是指除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种类包括: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二)投放处置。
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我馆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分好类的垃圾投放入我馆公共区域带有明显分类标识的垃圾桶内,对于体积大、整体性强或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旧办公用品、电器等大件垃圾,我馆工作人员将直接与环卫部门联系,由其单独进行回收处理。
为切实加强对我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成立我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电话:
我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将垃圾有效分类,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宣传垃圾分类及一些分类基本常识,努力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自觉参与示范引领”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