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请示报告(4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请示报告篇一
我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的事业单位,负责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龙村五千三百多群众的子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神圣责任。现有在校学生807人,教师29人。10多年前,为了普及两基,建起了一幢三层共1010平方米的教学大楼及580米长的围墙。
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学校的部分设施老化严重,如教学楼的窗户老化腐烂、教学大楼经市防雷检测中心定为不合格、以及紧靠路边的围墙出现较大的裂缝和倾斜。所有这些,对师生和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目前学校经费短缺,无力更新和维修。现特向人民政府申请援助,给大楼装上铝合金窗、安装避雷针和维修围墙,所需资金约8.24万元,恳请政府审批。(附件)
xx小学
日期
请示报告请示报告是下级组织或个人就某件事情、某件工作、某一问题作出决定而需要向上级报告,或难于解决需要请求上级审查、批示时使用的文体。一般分为三部分: 1、称谓。写明接受请示的组织或个人名称; 2、内容。要写明请示的问题、单位、姓名、基层单位或个人的处理意见、要求。申请的事情或理由最好分段写,以便接受申请的一方把握要领。如申请的理由较多,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谈认识; 3、结尾。可写“特此报告”、“当否,请批示”等字样。最后要写上申请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时间。
请示与报告是两种容易用错的公文,造成用错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在历史上,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公文种类中,只有报告没有请示,其规定是“对上级陈述或请示事项”都用报告。这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了问题。1957年国务院秘书厅专门发出通知,提出“报告和请示必须分开使用”,“报告中不能写请示事项”。但这只是一个意见,未形成正式制度,因而没有引起普遍重视,在实践中反而出现了“请示报告”这种不伦不类的文种。另一方面,有些上级机关的领导干部对于下级机关请示工作,往往用“打个报告上来我们审批”的说法代替要下级机关写请示,这也造成了下级机关报告、请示不分的情况。现行的《公文处理办法》已经明确了报告与请示是两个不同的文种,因而不应该再出现二者不分的情况了。
第一、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和掌握情况,它所涉及的工作或事项,可能尚未进行或办理,可能正在进行或办理,也可能已经完成或办毕。因此,报告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而请示中的工作或事项,必须经过上级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办理。因此,请示必须事前行文,切不可“先斩后奏”。毛泽东说过:“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第二、行文内容不同。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作专题性报告;也可以一文数事,作综合性报告。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便于上级机关及时审批。如果在一份请示中写了几件事项,上级机关在审核时可能会因为有些事项尚需研究而不能立即批复,从而延误本可立即批复事项的办理。
第三、行文目的不同。报告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或者提出意见、建议,一般无需上级机关批准。请示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必须要求上级机关及时给予批复。
第四、处理方式不同。与下级机关发出报告和请示的目的不同相对应,上级机关在收到报告和请示时的处理方式也不同。对报告一般只作为“阅件”在一定范围内传阅,然后立卷归档。面对请示则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及时批复。
第五、行文重心不同。报告是陈述性公文,以叙事为主。请示是请示性公文,以说理为主。
请示报告篇二
xx乡xx所大楼建于20xx年,现四楼会议室楼顶出现裂缝,每当遇到下雨天,特别是下大雨时,屋顶就会有水渗入。
漏水主要引起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屋顶漏水严重,导致会议桌椅被水淋湿发霉;(2)漏水处墙面天花涂料脱落严重,会掉下许多的涂料碎屑和粉尘;(3)漏水渗入电路附近,易造成电线老化,引起漏电短路等情况。
经过几次小的修善均未得到改观,为保障四楼甚至整栋大楼财产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排除隐患。特向县局请示修整,彻底修复楼顶裂缝,并对四楼天花板裂缝处墙面进行重新粉刷。请县局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xx乡xx所
20xx年xx月xx日
请示报告篇三
2。赠送形式:购物卡:4600元
3。宴请单位:市房管局及市物协、xx派出所
宴请地点:安排在嘉年华会
为此,物业公司申请节日费用4600元
xx年xx月xx日
请示报告篇四
(一)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前,必须报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二)临时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办主要领导同意。
(三)凡是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秘书处登记按程序阅处,经办主要领导批示后,有关处室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凡是上级和上级部门直接给处室发文,或上级领导口头给处室交办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按程序报办领导审批后办理,重要重大事项由办党组讨论决定后办理。
(一)上级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由秘书处报办领导批示,相关处室按照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批示的办领导报告结果。同时,将原信访件连同办理结果交秘书处存档。
(二)机关处室在接待信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访动态,应及时向办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办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包括向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处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处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机关处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直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主要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