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岗位练兵方案设计(4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岗位练兵方案设计篇一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劳动保障工作业务为重点,以营造争先创优干一流的浓厚学习氛围为出发点,以提高业务素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培养一专多能的优秀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以“学业务、练绝活、当能手”活动为载体,通过岗位练兵,充分调动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内在动力,使一大批懂政策、善管理、会服务,精通业务、胜任本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尖子脱颖而出,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广泛参与、人人受益、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法灵活、便于操作的原则,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三、活动内容
着眼劳动保障中心工作,重点从就业政策、劳动法规、基础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工作能手,主要设立五大板块:
(一)围绕就业政策,设立“劳动政策一口清 ”。要求对各级出台的就业、创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了如指掌,运用熟练。
(二)围绕劳动维权,设立“劳动法规通 ”。要求熟练掌握劳动保障法规条文,并运用自如。
(三)围绕基础管理,设立“工作台账问不倒 ”。要求对所分管台账基本情况有问必答,应对自如。
(四)围绕窗口服务,设立“窗口服务满意能手”。要求善做服务对象的思想工作,讲究会话艺术,会沟通协调,善表达说服,能化解容易发生的各类问题和矛盾,使之带着情绪来,带着微笑走。
(五)围绕计算机操作,设立“微机操作能手”。要求熟练操作微机和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打字内容,并且无差错。
四、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8月中旬 )。局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各单位要进行层层发动,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增强参与意识,激发和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岗位练兵方案设计篇二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根据甘高法(20-)48号文要求,结合林区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争先创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立足岗位,扎实训练,通过全警参加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林区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一)全警参与。充分认识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林区法院队伍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两级法院已授衔司法警察和已呈报待审批警衔的人员,都要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保障参训人员得到落实。
(二)立足岗位。按照省院要求的“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两级法院要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苦练基本功,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切实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使每个司法警察都要适应岗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要求。
(三)突出重点。围绕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能力这条主线,认真贯彻“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值庭、押解、看管、安全检查、参与执行、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体能技能等重点科目训练,整体推进岗位大练兵工作。
(四)注重实效。林区法院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要紧紧围绕林区法院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林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提高司法警察工作能力为目标,即要加强司法警察基本业务技能的训练提高,也要根据近年来林区两级法院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和训练,切实提高两级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
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重点抓好下列训练科目的落实。
(一)队列基本动作。单个警员队列动作;分队队列动作。
(二)基本体能。1分钟俯卧撑(男警),1分钟仰卧起坐(女警);100米跑,1000米跑(女警800米);5公里越野。
(三)基本技能。手枪对固定目标射击,警戒具的使用方法,单警装备的使用方法,擒敌技术(基本功、擒敌拳)。
(四)专业技能。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等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重点学习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工作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1日-3月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知》和《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林区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最高法院、省法院的相关文件;根据上级法院训练大纲,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准备训练教材、器材,落实参训人员和教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7月底)。分院司法警察支队及各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训练教材》和上级法院的《通知》中规定的科目,自行组织施训。通过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使参训司法警察能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努力实现“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警务技能明显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日-8月底)。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明确的训练标准和省法院《通知》所明确的考核项目、内容,由分院组织对各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岗位大练兵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对象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所有司法警察。
(四)总结评比阶段(9月1日-10月底)。各基层法院上报岗位大练兵活动工作总结;分院司法警察支队、各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做好迎接省法院检查考核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法院要切实把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妥善解决司法警察的工作与训练矛盾,及时解决训练经费、器材、教材和场地。加强练兵活动的管理,严格遵守训练制度和纪律,手枪实弹射击训练中,院领导要亲赴现场监督指导,切实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训练制度。要保证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制度,推动教育训练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林区两级法院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要求,全面实施司法警察首任和上岗必训,司法警察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司法警察年度训练必须落实。严格训练,以良好的成绩和精神面貌迎接上级司法警察部门的考核检查验收。
(三)开展竞赛,激发练兵热情。在训练中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等竞赛活动,做到人人争先创优,以优异的成绩为林区司法警察争光添彩。
(四)落实责任,保证质量。各基层法院要实行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考核成绩将作为司法警务工作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要加强对岗位大练兵进行监督检查,对训练不达标的要补训。
为加强对林区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大练兵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实效,分院成立了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由副院长-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主任。
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院工作,认真研究,搞好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并将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分院司法警察支队。
岗位练兵方案设计篇三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和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根据沧州中院安排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17年度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结合本职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练什么,重在提高能力水平的原则进行。以干警的业务素质、技能水平和工作作风为核心和关键,以培养一批“优秀办案能手”、“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执行员”、“优秀法警”、“优秀书记员”、“优秀智审使用能手”等优秀人员为抓手,从实战出发,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发掘干警司法智慧,实现法院工作与干警个体素质同促进、共发展。
二、活动内容
1、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活动成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中心组学习、讲党课、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
2、全面开展业务素质培训。坚持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集中面训、专题研讨班、法官讲堂、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进行。
在完成相关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一方面,进行基本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业务知识的培训,重点是《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涉及立案、执行、国家赔偿、司法鉴定等相关内容;另一方面,着重加强我院法官庭审能力培养,通过优秀法官庭审观摩等培训方式,提高我院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保障庭审程序的公正、严谨,以庭审程序有效性,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3、深入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按照立足岗位、紧贴实战、注重实效的要求,结合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司法保障等工作特点,广泛开展技能大练兵。
(1)练庭审技能,提高调解水平,通过探索庭审方式改革、组织庭审观摩、加强调解技巧交流学习等形式,提升法官综合审判能力。
(2)练文书制作技能,通过开展裁判文书评查、研讨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与创新、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方式进行技能训练,提升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
(3)练执行技能,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以此指导今后的执行工作,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法官的调解和执行能力。
(4)练行政技能,行政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技能,重点提升综合文字能力,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行政保障。
(5)练记录技能,对每名书记员的记录进行抽查评比,开展书记员记录竞赛,提升书记员的记录能力,促进审判记录更加全面、客观、准确、高效。
(6)练司法技术技能,结合司法技术部门的职责职能,全面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得司法技术工作更加客观、真实、科学,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7)练法警技能,对法警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如擒拿技术、警械具使用、突发情况处置等演练,开展法警大比武活动,以开庭和执行保障为重点,着重提高法警的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等实战水平,提升法警的司法保障实战能力。
这次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由各业务庭、执行局、法警队、司法技术室、综合部门等全体工作人员全员参加。重点抓好政治、法学理论学习,本职岗位应知应会基本知识的学习,强化业务技能的实践锻炼。
业务岗位技能练兵,要根据岗位特点,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评查和业务岗位技能演练等活动。审判人员以庭审为主,书记员以庭审记录为主。对庭审活动逐案观摩,逐案评议。裁判文书从今年上半年审结的案件中选取。
立案岗位技能练兵,主要围绕接待服务礼仪、规范用语、诉前劝导调解机制建设、立案标准的把握、审判流程管理的规范性等内容开展。
执行岗位技能练兵,以实战案例为基础,加强对执行疑难案件的研究,提高执行干警业务素质,争取做到无执行积案。
司法技术部门练兵,着力提高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的能力,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
司法警察岗位技能练兵,司法警察支队在岗位练兵期间,要开展一次大比武活动。在认真学习司法警察条例、工作规则的基础上,围绕押解、看管、值庭、队列、擒拿格斗、警械具使用等内容进行法警技能培训演练。
综合部门岗位技能练兵,进一步提高综合部门人员文字功底、办事水平和组织策划能力,大力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在专业知识上下功夫,为审判执行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本次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要结合我院20-年工作部署,掐好时间节点,及时进行考评工作。各项考评由业务对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成立考评工作小组,考评工作结束后,在我院内按类别分别评出“优秀”。获奖个人可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
5月份,进行智审1.0系统使用考评工作,评出“优秀智审使用能手”,由审管办牵头。
7月份,进行书记员技能考评工作,评出“优秀书记员”,由政治处牵头。
9月份,进行法警技能综合大比武,评出“优秀法警”,由法警队牵头。
12月份,进行审判技能考评工作,评出“优秀办案能手”、“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由审管办牵头。同时,进行执行技能考评工作,评出“优秀执行员”,由执行局牵头。
此次活动分为动员准备、组织实施、考核验收、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4月1日—4月15日)。3月31日前,要召开大练兵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干警参加大练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此次岗位练兵活动由政治处统一部署并制定实施方案,提出要求。审管办、执行局、法警队等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别组织落实。
(二)组织实施(4月15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各自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法院全年工作任务,结合工作特性,制订开展活动的操作细则,明确业务素质培训的具体计划,确定岗位技能练兵的具体科目,提出作风转变的具体要求。做到人人受到培训、人人得到锻炼、人人有所提高。
(三)考核验收(5月15日至12月15日)。本次练兵考评工作与实施工作同步开展,按照工作安排,各相关部门负责好考评组织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我院对大练兵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各责任部门要通过综合分析,拟定“优秀”人选,在考评结束后10日内将考评结果报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表彰(12月15日至12月31日)。对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分别进行总结,对评选出的先进予以表彰。
1、加强领导。为了抓好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我院成立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金旭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滕金江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由审管办、执行局、法警队等相关责任部门正职组成,具体负责大练兵活动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
2、抓好落实。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开展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照统一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务求做实做细,抓住重点,突出亮点,以务求实效为重要标准。坚持按纲施训,突出岗位练兵的实用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3、保证质量。要坚持大练兵活动与审判工作密切结合、相互促进,以大练兵促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以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检验大练兵效果。要扎扎实实、注重质量,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同时,要注意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向大练兵活动办公室反馈。
4、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岗位练兵活动,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完善机制制度建设。改进完善法官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司法能力大幅提升、司法形象全面改善,形成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岗位练兵方案设计篇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统一部署,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年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和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年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有序进行和顺利验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国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通过立足岗位、全警参训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向训练要体能,向训练要技能,向训练要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全警参与、立足岗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充分认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司法警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警参与。要立足岗位,严格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组织司法警察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苦练基本功。要突出重点,围绕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能力这一主线,突出体能和四项规则等重点科目训练,整体推进岗位大练兵工作。要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以提高司法警务能力为目标,服务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司法警察大队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实行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内容、定时限;包任务、包落实、包质量、包安全。要加强对岗位大练兵活动各阶段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努力确保岗位大练兵活动顺利进行。
我院成立以党组成员,副院长常庆育为组长,法警大队队长沙马格夫、法警大队政委陈建均、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光洪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指挥。领导小组由沙马格夫负总责,负责与岗位大练兵活动有关事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的承办。
四、训练对象
岗位大练兵对象为法警大队全体司法警察,包括兼职法警以及以工代警人员。
(一)基本体能。1分钟俯卧撑(男警),1分钟仰卧起坐(女警);100米跑;1000米跑(女警800米);5公里越野。
(二)基本技能。手枪射击;手铐使用方法;警棍及警棍盾牌术;擒敌技术;法律法规知识;队列基础。
(三)警务专业技能。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等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各类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
(四)综合保障技能。警务活动组织指挥、计算机基本操作与应用、公文写作、机关参谋协调能力等。
此次岗位大练兵由法警大队组织,按照相关知识技能、集中学,整个活动分为“动员准备、组织实施、考核验收、总结评比’’
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3月1——3月25日)
在省法院2月25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会后,我院及时按照最高院,省高院以及州中院的安排和部署,分析训练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搞好深入的思想发动,为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26——6月20日)
我院法警大队在做好动员准备的基础上,根据州中院的集中培训,按照岗位大练兵的内容和要求,邀请县武警中队的教官进行指导,并对每一名司法警察在集训开始时和结束时的体能、技能、专业技能各项目进行测评,努力强化能力,规范内容,统一动作标准,达到人人参训、人人合格的目的。在整个训练期间开展切合实际的、针对性的、多样性的训练,将岗位大练兵活动走向实际、引向深入。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6月20日——10月31日)
考核贯穿岗位大练兵过程始终,每个阶段由院党组分别对全大队和个人的训练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7月以前完成对全体司法警察的考核,准备迎接7月份州支队考核验收;8月份继续深化岗位大练兵成果,查缺补遗,再次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11月1日-12月31日)
对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进行自查总结评比,于11月5日前将自查评比结果报中院法警支队,对在岗位大练兵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训练不达标的责令补训,重新考核。
积极与院党组汇报,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切实做好大练兵保障工作,要把岗位大练兵活动期间所涉及训练场地、器材、经费等列出具体项目,由单位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