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律培训的通知(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培训的通知篇一
根据省、市法制办公室统一部署,拟定于20xx年6月举行20xx年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为做好培训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培训
(一)培训内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中的行政赔偿部分,以及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培训时间:6月16日-17日(周四、周五)两天,培训地点:衢州市委党校(衢州市世纪大道686号)。
培训采取封闭式教学的模式,由市委党校集中管理,培训期间食宿自理,费用标准为480元/人,交费方式为公务卡或现金。请学员于6月16日上午8:45前到市委党校学员楼总台报到,办理入住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三)培训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已报名并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系统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采取网上无纸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题型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各题型分别占总分的20%、27%、36%和17%。
(二)时间:20xx年6月25日(详见准考证)。
(三)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西区江源路18号计算机综合实训楼)。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衢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xx年度衢州市级法定培训班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的通知》(衢价费〔20xx〕4号)并结合具体情况(无教材),本次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为:部门126元/人、乡镇156元/人,该培训及考试费用请在6月10日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账号:1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如有疑问的可向区法制办咨询(联系人:应静颖,联系电话:,515605)。
(二)参考人员可进入“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首页上的“执法考试在线练习”进行在线练习和模拟考试。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法律培训的通知篇二
各科室:
为了使新入职的员工尽快了解医院文化,熟悉医院环境,使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我院文化及工作有一个细致、全面的了解,尽快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近期将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要求各科室积极组织新员工按时参加。
医院文化建设、规章制度,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护理法律法规,院感及传染病防控,医院信息化建设,个人安全防护,公文书写等内容。
培训地点:五楼会议室
培训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14日2:00-6:00
报到时间:20xx年9月1日9:00-12:00
报到地点:人力资源部
xx医院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培训的通知篇三
全校师生:
20xx-20xx-1学期我校“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即将展开。本次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现将报名、培训及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需先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按操作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并在申请提交后一个工作日之后再次登陆个人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情况。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现场缴费。未在网上报名并经审核的考生,现场不予收费。
2.报名时间:
①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0月28日-11月2日。
②现场缴费时间:20xx年11月3日全天,8:30-17:30。
3.现场缴费地点:新校区文政楼三楼303室(面向第三教学楼右侧附楼)。
二、培训
1.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11、12日(第11周周六、周日)。
2.培训地点:新校区第三教学楼阶梯教室(面向第三教学楼左侧附楼)。
3.请务必参加培训,届时将核对个人信息、领取测试准考证等。
三、测试
1.测试时间:20xx年11月18、19日(第12周周六、周日)。
2.测试地点:新校区文政楼三楼“云南省国家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即现场缴费地点。
3.测试场次、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除需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外,还需上传电子照片。照片为个人免冠证件照;尺寸要求为高度567像素、宽度390像素;背景请使用白色或蓝色;格式为jpg。请务必按要求将照片自行处理后再上传,请勿使用大头照、生活照或风景照等,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
2.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登陆账号及密码,后续相关通知(诸如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分班;证书领取时间、地点等)均可在个人报名系统中查询。
3.请各位考生务必确认好自己的时间再报名。报名期间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186x4628(阿同学)。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培训的通知篇四
各市属印刷企业: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和《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教育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渝文委发〔20xx〕119号)等有关规定,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须参加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且考试合格,并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方能经营印刷业务。为提高印刷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我委定于20xx年12月6日至12月7日举办“20xx年度全市印刷企业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报到:20xx年12月6日早上9:00—10:45;11:00正式上课
培训:20xx年12月6日—20xx年12月7日
二、培训地点
秀泉映月温泉花园酒店(重庆市巴南区东泉镇正街102号,联系电话:023—66459838)
三、培训对象
重庆市辖区内持《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市属印刷企业各派1名负责人参与培训。
四、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将进行现场闭卷考试,成绩连同参训情况将纳入印刷企业本年度年检审核内容,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
(二)培训期间严格考勤纪律,各企业参训人员须提前安排工作,避免缺勤缺考。
(三) 本次培训委托重庆市印刷协会承办,各印刷企业请将参训人员名单于20xx年12月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
(四)本次培训免培训费,食宿自理,详见市印协通知。
联系人:韩烈俊 韦会强,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
法律培训的通知篇五
各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宣贯工作,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我局决定于20xx年10月18日(星期二)召开20xx年深圳市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单位法规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福田区侨城东路20xx号)
三、参加人员
(一) 全市经营植介入和无菌医疗器械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代表,欢迎其他经营企业报名参加;
(二)全市各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代表;
(三)市局医疗器械流通处,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监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主要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解读和培训。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时派员参加,10月18日下午14时开始签到,14时30分准时开始培训。
(二)请各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将参加人员回执(附件)于20xx年10月14日(星期五)12:00前传真至83070758,联系人:胡甜,电话:;也可以通过我市医疗器械监管qq群直接报名(经营环节群号:193274354,使用环节群号:486551898)。
特此通知。
附件:20xx年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单位法规培训参加人员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