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共同出资协议书(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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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协议书篇一
出资人:b公司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 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 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三
投资人一: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 项目,项目注册形式为: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营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经营的,应对其他合营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四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第一条 合伙名称:
第二条 主要经营地点: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
第五条 出资金额、期限、方式
(一)合伙人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五万元 元;合伙人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五万元 元;合伙人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五万元 元
(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款项应于 年 月 日,交到本合伙在 银行开立的共同账户中,账号: ,此为各合伙人自愿加入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若在合伙事务投入过程中需要继续追加出资的,各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
(三)本合伙大约需出资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财产仍为个人财产,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3、经营管理合伙事务,购进常用货物,维护管理合伙的财产物品;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依据,对本合伙产生的利润及盈余依此比例进行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同时依本合伙的出资比例缴纳出资款项;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有同等权力,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证据证明),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3)个人丧失清偿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事务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4)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异议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起诉,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估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伙债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新的合伙人。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组织解散后15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第七条第二款办法办理,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交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组织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的充分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其它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凭证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 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生效。
合伙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五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合伙投资人就合伙投资承租柳州市 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 生产线一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投资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1、 ,身份证号: 住所:
2、 ,身份证号: 住所:
二、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万元
出资者
名称货币实物合计出资比例%缴付日期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四、投资的转让
1、合伙投资人向合伙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2、合伙投资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伙投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五、合伙投资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投资协议终止:
1、合伙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合伙的其他事由,经双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合伙投资协议终止前发生的合伙债务,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债务。
合伙期间所购置的机具设备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产成品等,在合伙投资终止时的资产评估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合伙人单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3、投资双方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伙人签字:
签定日期: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七
合作人数:三个 (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专门提供家庭装潢、店铺装潢及工、矿厂房基础建设装潢、维修安装服务及客户特别定制服务等.
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 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 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五条 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甲/乙/丙 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 2.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4. 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 第六条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1. 共有投资人增加:① 承认本合同; ② 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 共有投资人退出: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③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④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 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1. ___________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 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④ 支付合作债务; ⑤ 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 其他资产人的权利:① 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 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①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合同范本,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如有遗失或损坏, 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 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八
投资项目:__________公司
合作人数:三个(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甲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一条 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专门提供家庭装潢、店铺装潢及工、矿厂房基础建设装潢、维修安装服务及客户特别定制服务等。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五条 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
2、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
第六条 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① 承认本合同;
② 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② 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③ 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④ 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 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 ___________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
①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④ 支付合作债务;
⑤ 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其他资产人的权利:
① 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 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 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④ 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
① 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② 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 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 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
共同投资人乙:
共同投资人丙: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资金
1.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甲乙双方,甲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乙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进程投资,按阶段结算。
甲乙双方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实行多退少补。投资金额未达到其投资比例的一方,应当在双方结算完成后三日内,向另一方补足。
如双方就投资金额退补事宜协商不成的,则项目经营所得或拆迁补偿款等收益的分配比例自动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资金不足向第三方借款筹资的,该借款系投资者一方的个人借款,计入其投资金额。借款一方不得允诺第三方参加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分红等事宜。
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分工合作,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审批等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负责与当地村委会、村民等协调涉及土地的一切事宜。
2.乙方负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品采购。
3.甲乙双方共同管理项目具体施工建设、施工安全等其他事宜。
三、经营管理
项目投入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项目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乙方负责财务、人事等日常经营管理。
四、收益分配
1.甲乙双方以实际投资比例分配项目经营所得的净利润收益。
本协议所称净利润为项目经营过程中除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以外的净收入总额。
2.本项目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被征收、拆迁,所得款项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分配。
五、债务承担
1.因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产生的合理债务,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因其中一方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任意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投资金额,应当补足差额,并按照应缴纳投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十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投资方
1、姓名: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的成立
1、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____%;
2、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____%;
3、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____%;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第四条诚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同时,公司对投资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在合同期满时如无违规,违约和无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第五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3、公司股东从公司所借资金如期不还,公司将以股东所在公司的股金代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保密
1、一方对因房地产经纪公司入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乙方在入股期间所接触到的所有与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有关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其中不限于:甲方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和方法、客户名单、房源信息、经营价格和手段、经营方式等 )均为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终止与否, 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乙方除不得使用、对外披露该商业秘密之外,亦不能转让第三人使用。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本合同投资各方及公司各执一份。自投资各方及公司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十一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投资方
1、姓名: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的成立
1、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____%;
2、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____%;
3、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____%;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第四条诚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同时,公司对投资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在合同期满时如无违规,违约和无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第五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3、公司股东从公司所借资金如期不还,公司将以股东所在公司的股金代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保密
1、一方对因房地产经纪公司入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乙方在入股期间所接触到的所有与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有关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其中不限于:甲方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和方法、客户名单、房源信息、经营价格和手段、经营方式等 )均为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终止与否, 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乙方除不得使用、对外披露该商业秘密之外,亦不能转让第三人使用。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本合同投资各方及公司各执一份。自投资各方及公司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身份证: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投资合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一、投资项目项目名称:福建x有限公司
二、项目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佰万整;小写:500万;
三、项目总投入金额人民币:壹佰万整;小写:100万
;四、个人投资合作方式和内容1 、合作方式甲方现持有茶业有限公司30%的股份,经过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下,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甲方所持有(茶业有限公司)的股份,投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五、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___________年,合作期满后自动解除合约,如双方自愿续约可另定协议续约。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乙双方拥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同时自愿承担赢亏责任,如乙方自愿参与项目的经营与管理或担任一定的职务,按公司劳动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和年初参与分红。2、甲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和公司运作管理问题等。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甲方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3、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最终归属权为福建韩香缘茶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所有,乙方在合作期间享有公司的利润分红。 4、甲乙双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股:⑴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⑵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⑶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⑷甲乙双方合同期满;
七、利润分配1、利润分配为公司经营过程的净利润(扣除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成本含税收);2、利润分红按年度计算,分红时间为每年农历正月份,如因财务方面的原因而推迟,所推迟的时间不得超过60天;3、利润分红按甲乙双方投资金额和所占有的股份比例分红:甲方占公司净利润的:__________% 乙方占公司净利润的: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担赢亏风险。
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中的条例规定则视为违约处理,违约方应赔尝损失方的一切损失;2、甲乙双方不得在正常经营期内抽出资金退股,任何一方违反规定需赔尝损失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抽出一定资金,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字;3、对不可抗拒因素的处理:如因各种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而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条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时,应把合同规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延长时间,延长时间根据所遭受不可抗拒事件时间相等。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公司注册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1式2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
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 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 合伙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 万元,计 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 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 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四 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五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七 . 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 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十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团体法人编号为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由担任总经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担任监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出资人签字盖章: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现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出资协议书,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资方
1.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1.2签订本协议的出资方或股东是:
1.2.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1.2.2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第二条 公司概况
2.1性质: 公司
2.2拟注册名称:
2.3注册地址:
2.4法定代表人:
2.5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整
2.6公司宗旨:
2.7公司经营范围:
2.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3.1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3.1.1甲方以 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51%。
3.1.2 乙方以 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49%。
3.2 甲乙双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方应于公司设立前,将其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 方负责监管);双方约定的其他出资事项: 。
第四条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4.1 出资人的权利
4.1.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 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4.1.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 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1.3出资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1.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1.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 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4.1.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 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4.1.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4.2出资人的义务
4.2.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4.2.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 后,不得抽回出资。
4.2.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2.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 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4.2.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4.3出资人的责任
4.3.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按其应出资额的10%的比例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10%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4.3.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 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手续办理
5.1经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 方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领取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他的相关证照,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5.2 方在负责办理公司的设立过程中, 方需全力配合。
5.3 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公司的全部设立事宜,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
第六条 协议的退出
6.1出资人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 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 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七条 股东会
7.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7.2股东会的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 董事会
8.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由甲乙双方各指派一人,分别为 、 。董事长由甲方人员 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人员 担任。
8.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 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8.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秘书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8.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 总经理
9.1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 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9.2公司总经理有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并有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9.3 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指派 担任。
第十条 监事会
10.1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 方指定的人员担任,指定人员为 。
10.2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10.3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利润的分配
11.1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1.1.1弥补以上一年度的亏损;
11.1.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 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11.1.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11.1.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 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11.1.5支付股东股利;
11.1.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 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2.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2.1.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12.1.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12.1.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12.1.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12.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12.3公司不能设立时,对于设立公司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 双方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3.1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出资协议,若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14.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人签字盖章: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共同出资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专门提供家庭装潢、店铺装潢及工、矿厂房基础建设装潢、维修安装服务及客户特别定制服务等。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五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
2.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
第六条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①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③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
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④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
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 ___________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④支付合作债务;
⑤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其他资产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
①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