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名著读后感100字(八篇)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名著读后感100字篇一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经过种种磨难,他最终回到了自我的国家。读了这本书,我被书中所描述的一个个幻想国度里的每一种情景感染了,我有一种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的感觉,作者的想象力又极其丰富,令我又有一种进入科幻世界的享受。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一样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虽然有些作者表达的思想,我还不太理解,可是我很佩服书中主人公那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和“以德抱怨”、善待别人的处世态度,也让我懂得了要成功,不仅仅要有自信心,还要付出努力。我想,在我们的学习中不也应做到这些吗?
名著读后感100字篇二
等那一朵玫瑰的盛放,等那一段旅途的终点,等一首歌的落音,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从小王子离开612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开始,注定了这是一个刻苦铭心而又漫长的旅程,临别的时候,玫瑰还是那样的倔脾气,不肯委声的诉说不舍,像极了我们生活中那些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应对自我的亲人、爱人,还要死死捍卫着那副尊严的皮囊,直到远送离去的背影,落下斜阳草树中的眼泪。玫瑰当然明白,离开了612星球,她就不是唯一的玫瑰了,指不定是唯二还是唯几,所以她还是无奈自我的倔强,在朦胧中远眺着小王子的背影。想想我们是不是应当在特定的时候,能够放下自我的身段,去诉说自我的情感,人世间没有多少次表达真心的机会,我们应当好好的把握。
小王子之后遇到了别的星球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星球上的人。一个星球上的是自以为全宇宙最富有的一个男人,他坐在自我的小办公室里面,没日没夜的数着星星,他说全宇宙的星星都是他的,所以他要好好管理他们,就必须得每一天都这么数着。小王子不了解这么富有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个富有的人却觉得只要拥有了财富什么都能够做了。小王子唉声叹气的离开这个星球,留下了心中的一堆疑问。其实那个男人就像是我们生活中那些只懂得去拼命赚钱,而忽略了身边的完美景物的人。为什么要把星星当成钱财去占有呢?为什么不把它们当成美景去欣赏呢,一大片一大片的星空尽在眼底,没有钱财,权利,没有欲望,天下的所有都能够是自我眼中的一番美景。占有不如去欣赏,这是一个道理,有人能读却不必须能够读懂。另一个星球上的一个人也是很趣味的,小王子看到他的时候,只见他前一秒钟点灯,后一秒钟又把灯熄灭了,一向这么循环。
小王子问:“你在干吗呢?”点灯人说“我是一个点灯人,这个星球公转太快,天黑天亮很快,我必须不断的点灯灭灯。”小王子说:“那你为什么不一向跟着太阳一向走呢,这样你就永远不用点灯了,因为永远都是天亮着的!”点灯人笑了笑,说:“或许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点灯,这样那些需要照明的人才能够看到光亮。”小王子若有所思地离开了。点灯人存在的`意义是点灯,没错啊,尽忠职守,各司其职,是这个社会很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我存在的意义,医生存在的意义就是医治病人,不能为了少医治病人而去到一个很健康的地方,警察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治安稳定,不能为了业绩,而去到一个太平的地方,而减少自我工作次数。明白自我的本分,明白自我存在的意义,是升华灵魂的金钥匙。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名声大震的人,做一个默默的点灯人也不错,至少在自我一生的旅途中,以往为某某亮起过很重要的点点星光。
小王子曾到过地球上一处的玫瑰园中,他看到满园盛放的玫瑰,玫瑰嘲笑他说:“那里的玫瑰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漂亮,没有你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眼神更坚定了,他说:“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她是独一无二的。”背对着一片奚落,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园。“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上亿的人儿匆匆而过,身边有珍惜的人是因为我们都对彼此付出过时间,所以对我来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以后人生的道路上,相惜相伴。从大爆炸开始,时间就一点一滴开始被我们认知,消耗。把我们短暂的光阴消耗到别人的身上,说明他必定是珍贵的,无可代替的,光阴和人重叠在一齐,变成了珍贵的回忆,独一无二的回忆。不论世人怎样看这样的过往,对你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
圣埃克絮佩里为成人的世界写了一部童话,写美了世间的匆忙,点缀了夜里不曾亮起的星星,闪耀在地球这个谜一样的国度,投射出一片红心,照在了612星球那朵孤独的玫瑰上。小王子在沙漠中对我说,他想要回去看玫瑰了,玫瑰必须很孤单,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翘首以盼,他的漂流应当结束了。无怨无悔的玫瑰,忠诚的狐狸,娇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玫瑰,执着的点灯人,固执的醉酒人,自以为拥有全宇宙财富的数星星的人……所有所有都是现实社会中不一样类型的人的投影,写得一针见血,深刻,引人深思。
我期望我能去到大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听一段完美的过往,整理人生,整理回忆。
一个人有一朵玫瑰,或许已经足够了……
名著读后感100字篇三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以往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名著读后感100字篇四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
一路上,又有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个徒弟。取经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在这段时间中,师傅多次被妖怪捉去,但孙悟空巧用计谋,保证了唐僧的安全。
他挥舞着能伸能缩的金箍棒,不辞辛苦,好药承受师傅的不信任。
师徒四人来到山下,要找吃的,一个妖精见了,就变成妇女,悟空一棍子打死了她,她把假尸留着在那里,师傅却以为他在乱杀人。白骨精又来了两次,都把假尸留在那里,师傅执意要悟空离开,悟空一气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到了危险,八戒用了激将法让悟空打败妖怪,师徒两人又和好了。
孙悟空聪明勇敢,八戒憨态可掬,滑稽可笑,沙僧吃苦耐劳,每个人都让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添加了乐趣。
《西游记》是我国文化的瑰宝,每个故事都生动有趣,让我念念不忘。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西游记》,这是四大名著之一。
在取经的路上,一共经历了100回,在100回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巧过火焰山那一回,我买的这一本《西游记》里面内容特别的深奥,幸好旁边还有解释,不然的话我会连一个字的意思都不知道,这一本书一共有746页,看这一本书如果不干其他事情,也要看一两天,在封面上,这么几行字,盖天地之数有,功须看西游记。欲知造化会无,明万物皆成善……想了老半天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哎?还是别想了吧!
从这一本书中我还知道了,唐僧又叫三藏,孙悟空是孙行者,沙悟净是和尚,猪悟能是八戒。
孙悟空为老大,八戒第二,和尚第三,当然唐僧比他们都要强。
我认为这本书特别的好看,所以我推荐你们看哦!
名著读后感100字篇五
最近又开始看《红楼梦》,当看到薛宝钗为博得别人一个赞赏的眼神,连过生日看戏也得“捡贾母喜欢的点”,处处以别人为重,最终忘却了自我,真切地体会到她其实多么的可怜可悲。也以往用“现代”的眼光看林黛玉,觉得她孤傲清高,不合群,真的是个活在海市蜃楼里的无用女子。然而,她的玲珑心思,于花开之时便见花落之凄,那份明了、心气、才华,在芸芸大观园里,犹如一枝傲雪寒梅,独立于世。在一次又一次的品读中,从单纯的了解情节,到赏佳句美言,到品意境,到看字句背后的作者匠心,析人物性格命运,书中的人物,如同我的朋友,越走越近,逐渐为我了解,为我好恶。
书如人,人亦如书。
友谊就像酿酒,经年愈久,味道越浓。第一眼的印象可是是大致分类,如书的体裁,有散文、诗歌、小说、随笔,也有说教八股文。这第一眼,极为浅近,却又十分重要。喜欢小说的人看到诗歌,必然少一份深入品读的热情,而热衷政事的人看到说教八股文,则会有莫大的兴趣。没有热情,也许会错失一生的缘分;拥有兴趣,也许就握着了打开一个世界的钥匙。
然而,仅凭第一眼,我们无法了解一个人。一本包装精美的书,里面也许全是空言滥言妄言,甚至谎言。人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书亦有斯是陋书,唯其言馨。要真正了解一个人,还得花时间读他。正所谓观其言而察其行,要像读书那样,静静地用心读一个人,读外表,也读言行,还读内心。有的人,第一眼很“对眼”,然而相交下来越走越远,最终甚至避之不及;有的人,第一印象可是如此,慢慢交往却发现他的众多好处,心中不免窃喜幸好未曾错过;也有的人,从见面的那一刻,恍若隔世重逢,从此相知相惜……好书难求,好友难得。
读书,必须要读细节,细节处可得文章之真义。读人,最好和他共过患难,患难时方可见人之真情。你生病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嘘寒问暖、端茶递水的那个人,你失落的时候体贴问候、尽心开解的那个人,在凌晨两点还为你开着手机、肯听你唠叨的那个人,欣赏你的梦想同时会提醒你踏实前进的那个人……这些,都是你应当要珍惜的人。
人格是用一笔一画写成的。老子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生活中,许多感人的东西都来自细节;学校里,许多伟大的力量都来自细节。人格浓缩在细节里,学校的精神和风貌也能够经过细节处透视。
生活和工作也是如此,赢得别人对自我的信任不容易,但如果你注重细节,也许你已经赢得了一半。人不必须能使自我伟大,但必须能够使自我崇高。长期培养,严于律己,从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一桩桩具体小事做起,我们的人格才能高尚,我们的学校才能完美,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期望。
铅华洗尽,本色方露。狂沙吹尽,金玉始现。书亦如人,仿佛千变万化。人亦如书,其实万变不离其中。读书,就静静地读,直到看书不是书,看它物却见书的境界。读人,也静静地读,读出真性、真情、真义。
名著读后感100字篇六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其中的人物特点鲜明,唐僧、八戒、悟空、沙僧已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情节曲折离奇,令人百看不厌。
从小就听人说孙悟空神通广大,长大后一看却不以为然。孙悟空多半是自己降服妖怪少,请众神帮忙除妖多。我们常常讲求自力更生!常常鄙视那些借助他人力量的人!总觉得他们靠别人成功――不算好汉!但现在一想,孙悟空的本领确实大,大就大在他能利用外界的力量帮助自己成功。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事情需要像孙悟空一样学会利用外界的力量帮助自己,可以让我们少碰很多壁,少走很多弯路!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例子:
有一个小男孩,在沙滩上想要移走一块对他而言是非常巨大的石头!可惜,他用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移走那块石头!就在他坐在沙滩上嚎啕大哭的时候!他的父亲走过来问他,为什么不用上他所有的力量!
小男孩哭着说,“爸爸,我用了我所有的力气,我已经尽力了”
小男孩的爸爸说道“不,你没有!因为,你没有请求我的帮助!”说完,小男孩的爸爸弯下腰,轻而易举的就把那块对小男孩来说是“巨大”的石头移走了!
我自己出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道数学题,百思不得其解。我绞尽脑汁,怎么也解不出。于是捧着数学题去找爸爸。爸爸看后思考了一会儿,用手指着这题目,给我分析了他的思路,我茅塞顿开,很快解出了那道题。
确实,当自己遇到困难时,外界的力量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这时的你就要有孙悟空的本领,紧紧地抓住这只有力的大手,助自己解决所处的困境。所以,朋友!好好借助你的资源吧!―――借他人之力,助几成功!
名著读后感100字篇七
放下《西游记》,我就犹如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电影。有懦弱而又诚心向佛的唐僧,有嫉恶如仇、重情崇义的孙悟空,有集贪,懒,色,馋于一身的猪八戒,有老实憨厚的沙僧。
书中讲述了师徒四人历尽了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以前我看过电视剧,如今读完《西游记》,我对里面的人物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孙悟空,忠心护主,一切妖魔鬼怪魑魔魍魉逃可是他的火眼金睛,护着唐僧西行取得真经,为斗战胜佛。孙悟空虽然有七十二般变化,却改变不了他身后的那根尾巴,以至于在跟二郎神斗法是被识破。孙悟空是贯通全书的人物,吴晨恩把猴子的调皮,灵敏,不服输的性格描述得淋漓尽致,造就了孙悟空乖张又不失圆滑的形象。
猪八戒,贪,懒,色,馋。被迫出家后,取经的心一向不是很坚定。梨山老母菩萨稍一试探,立马原形毕露。之后取经的一路上,八戒三天两头嚷嚷有散伙,所以虽然取经回来,但也只当了个金坛使者。
沙僧是整部戏里的和事老。原本是天宫中的卷帘大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只因打破酒杯被贬,坠入流沙河,整天吃人不日。后经观音菩萨点化归顺佛门。他任劳任怨,沉默寡言。号金神罗汉。
唐三藏虽然没什么特殊本事,他慈悲善良,收了三个得力的徒弟。他潜心向佛,一心只往西天取经普度众生,时常真假善恶不分。比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棒打死貌美如花的女儿,第二棒打死瘦骨嶙峋的老奶奶,第三棒打死风烛残年的老公公。唐僧气得把那紧箍咒来回念了二十多遍。可他哪明白孙悟空对他的好哇。
《西游记》让我懂得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确定了目标,不怕艰辛,收获肯定是完美的。
名著读后感100字篇八
小时候,最喜欢看电视里的《西游记》,看了几乎不下十遍,至今还爱看,这个寒假,我看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不觉感叹万分!
漫漫长路,多年跋涉,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为的是普度众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七十二变化。在西天取经路上,悟空付出了很多,他不仅本领高强,而且机智聪明,随机应变。当师傅落入敌手,他总是与敌人周旋,其中的坎坷都一一化解,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尽管猪八戒给大家的印象不太好,但我还是要为声“冤”,首先是错投了猪胎,变得人不人,猪不猪的,到哪都吓人,尽管老猪本性贪婪好色,但他在西天取经路上帮助悟空降妖除怪,出了不少力,他吃苦耐劳,善良正直(有时还爱贪点小便宜)。
在西天取经路上,沙僧肩挑旦扛的身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路上,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师傅,陪师傅打坐念经,任劳任怨。
唐三藏是取经人的核心,本着一颗慈悲之心,他经历了14年,风餐露宿,任何磨难都无法打倒他西天取经的决心。
唐僧师徒不畏千辛万苦,历经种磨难依旧不放弃,直到取得真经。
在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四个主要人物中,我最喜欢孙悟空。我喜欢孙悟空的神通广大,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变。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本事该多好!孙悟空把本事用在降妖除魔为民做好事上,想想我自己,有时仗着个高力气大专门与同学打架,真是害臊,以后我要向孙悟空学习,用自己的本事为同学们做好事。我喜欢孙悟空的勇敢和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或是妖魔鬼怪,都能勇敢地去面对,并且坚持到胜利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