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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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一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20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 》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合同专用章)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合同专用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中国
有效期限:__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 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定期系统保养服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外部设备:
平台软件:
应用软件:
服务方式:
每月提供 个工作日的现场服务,时间为:每月的
例行培训,每年一次
新增设备、软件应用培训
用户新人员培训
远程电话支持、拨入维护
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服务范围:(甲方需乙方提供服务的部门机构及所在地)
(2)乙方向甲方提供随时呼叫服务
服务内容: 服务器:
网络设备:
外部设备:
平台软件:
应用软件:
服务方式:
电话请求记录:金牌服务 7日/每星期 24小时银牌、铜牌。
正常工作时间(8:30-17:30,周一至周五) 座位电话响应:正常工作时间(8:30-17:30,周一至周五) 远程电话支持、拨入维护
与用户共同定义的响应时间
加急请求:与核心数据一体的产品,包括主服务器、安装在主服务器上的数据库和应用软件。
响应时间为:从 小时到 小时内,电话响应/动身出发。 紧急请求:主要网络设备、经常使用的非主服务器上的应用软件。
响应时间为:从 小时到 小时内,电话响应/动身出发。
一般请求:办公设备、普通网络设备。
响应时间为:从 小时到 小时内,电话响应。
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服务范围:甲方需乙方提供服务的部门机构及所在地。(详细清单见附件)
3、技术服务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
2、技术服务期限: ;
3、技术服务进度: ;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提出准确的服务请求,提供有关的背景资料、技术数据等;
(2) ;
(3) ;
(4) 。
2、提供工作条件:
(1) 积极配合乙方提出的配合请求,提供必须的工具软件,提供其他工作、生活条件。
(2) 允许乙方拔号访问软件正在运转的设备,享有与甲方员工同样的接触设备的权利。
(3) 负责监督、控制及管理软件的使用。负责实施信息保护及建立备用设施以防止软件或设备出现错误或发生故障。
(4) 应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软件的错误或故障报告给乙方。应该在收到乙方的解决办法后的合理时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这些错误或故障。
(5) 保存一份所有的当前程序和数据的备份。
(6) 约束其员工正确使用和应用软件。
(7) 甲方应指定熟悉软件操作的人员作为和乙方之间有关服务请求登记和报告的联系人。
(8) 在甲方需要安装使用非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时,由甲方自行提供软件介质,乙方可以协助安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出的配合请求,提供必须的工具软件,提供其他工作、生活条件。
3、 甲方对于乙方所完成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技术服务,应在完成服务后的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签署服务内容确认表,留与乙方备案。
4、其他:
5、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00(大写人民币 圆整)。
其中:定期系统保养服务费¥ .00(大写人民币 圆整);
随时呼叫服务费: 元/人日(大写人民币 圆整)。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定期系统保养服务费用:
合同生效后7(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共计金额为 ¥ .00(大写人民币 圆整)。
(2)随时呼叫服务费用:
计时方式:以乙方工程师出发开始计时,离开后结束计时,最小计算单位为0.5(零点五)人日。
付款条件: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服务工作单计算。
计算金额为:服务人日数量×单位人日金额。
付款时间:按月结算,第二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月的呼叫服务费用。
(3) 备件费:金额在20__元(贰仟元)以下,甲方可以委托乙方采购,费用每月结算。金额在20__元(贰仟元)以上,甲方可以委托乙方采购,费用甲方须先行支付。
(4) 付款方式:甲方自带汇票/电汇/支票;
乙方开具服务业发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账户名: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 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 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4) 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2、涉密人员范围:
双方参与及知悉项目的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
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______年内。
4、泄密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百分之十)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1、一方发生解散、破产、吊销情况的 ;
2、 ;
3、 ;
4、 。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如甲方对乙方某次提供服务的质量有异议,须在乙方提供当次服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整改。如果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就乙方服务质量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要求。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 未按约定提供工作条件或完成配合事项,或者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服务进度和质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中止提供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逾期付款达2(二)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负责返工或提供补救措施,但甲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缺陷的除外。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定期系统保养服务,部分或全部免收当次保养服务费用。
(3) 乙方未在规定期间完成呼叫服务,免收当次费用的部分或全部呼叫服务费用。
(4) 任何情况下,乙方因本合同履行所承担的责任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百分之十)。
(5) 下列情况下造成服务不符合约定,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a. 设备使用过程中因设备自身的问题而造成的故障;
b. 乙方服务范围外的其它设备出现故障而导致的系统故障;
c. 第三方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缺陷;
d. 甲方操作人员安装软件不正确,或在使用软件时违反操作规程;
e. 甲方安装盗版软件、与业务无关的其他软件、上网下载软件、玩电脑游戏等,使系统感染病毒、或破坏系统;
f. 甲方人员擅自变更设备配置;
g. 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统故障。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3. 。
第十二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乙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并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者双方之间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存在生效的书面合同的约定,乙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做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乙方授权以乙方名义、以乙方业务员名义发出业务订单,接收、验收或确认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乙方,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甲方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其个人承担,无权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甲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以及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不对乙方同类业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乙方到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甲方违约及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00%(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内容与附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章)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 号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向甲乙双方客户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险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合作,实现互惠共赢、资源共享。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并指定乙方为甲方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合作单位;乙方应严格按照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兼业代理相关规定,为甲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甲方推荐甲方保险事故车辆到乙方维修,乙方应当对保险事故车辆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2、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客户信息平台,每月互通投保数据和送修数据。双方共同建立车辆配件价格信息平台,定期互通配件价格信息。
3、甲方的________保险服务专线和乙方的售后服务热线共同建立二十四小时事故和困境救援网络,为双方客户提供全天候服务。
4、甲方为乙方提供与机动车辆保险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乙方为甲方保险事故车辆损失的确认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
5、双方相互提供长久稳定的宣传渠道,维护双方的客户资源、企业形象和信誉。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国家保监会及行业协会相关规定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并按规定标准范围内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乙方应开具兼业代理发票。
2、甲方负责对乙方销售等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每年不低于4次培训,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随时进行培训。
3、甲方有权调整业务的承保条件及业务政策,但必须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并在通报后次日生效。
4、甲方应及时、完整的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等。
5、甲方有权向乙方定期收集车辆配件价格信息,建立相应配件价格数据库,对双方配件价格出现差异的情况,及时与乙方沟通达成一致。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提供配件价格信息或为甲方提供不真实的配件价格信息,所产生配件价格争议给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通过乙方代理投保的客户出险时,甲方保证100%推荐客户到乙方修理厂定损维修,并确保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进行救援和协助处理事故。
7、甲方为了保证双方互惠共赢,除乙方销售保险车辆外,凡甲方承保的同品牌车辆(含本省其它地区及外省在______出险的事故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优先推荐给乙方维修。
8、甲方每月汇总乙方代理保险业务数据及推荐事故车辆数据,双方进行核实。对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以实现互惠共赢。
9、甲方设立专人负责协调客户的保险理赔服务、疑难案件处理、事故车辆送修等问题。
10、甲方利用自身的经营服务网络,对乙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优势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客户宣传、介绍工作。
1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配件价格下浮一定的百分比进行事故车辆配件报价,各车型的下浮比例为:车型:配件价格下浮比例x____%车型。
12、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维修价格标准及时合理核定事故车辆维修价格,协议中未约定维修价格的车型,应按照有价有市、适当给付管理费的原则,及时核定维修价格。
13、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组合,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
14、自签约之日起,甲方每年按照乙方业务完成量对乙方进行合作星级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随乙方的星级不同而有所区别。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销售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乙方建立业务台账,台账应逐笔列明保单流水号、代理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代理手续费等内容。业务台账应指定专人登记,并在月末汇总核对一次,以此核对确认的台账信息作为手续费用结算的依据。乙方向甲方索取代理手续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
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
3)中介行为符合《保险法》及本合同各项约定;
4)乙方中介的保险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根据保险费减少数额相应调整甲方的中介手续费。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承保规定执行,所承保的车辆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服从甲方核保规定。乙方应正确引导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确保投保人本人在投保单上签字、对公客户(单位为投保人的客户)盖章,认真审核其投保单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合理性,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的内容及含义。承担因投保人未签字盖章、未履行说明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证明资料及交易记录的核对、登记、留存工作,认真填写《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补充单》,留存客户身份证明资料的影印件。
3、乙方承诺全年为甲方代理保费不低于______万元,并认可甲方的考核办法。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销售、维修车辆的客户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维护客户救援网络。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真实的配件价格信息,如果乙方配件价格做出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配件报价收取客户的配件费用,包含甲方推荐的事故车辆及甲方赔付的三责车辆,乙方一定按照协商配件价格下浮的百分比收取费用,如发现不按照双方协商配件价格下浮比例收取,乙方应向甲方客户(含三责车)退回差价。
7、乙方应恪守诚信,不得有自己或协助客户伪造现场、扩大损失等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一经甲方发现,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售后救援车辆应配合甲方_______保险服务专线24小时全天候的救援调度。
9、甲方根据乙方投保车辆赔付率水平的高低,调整本协议第二条第十一款规定的配件价格,如乙方当年赔付率较低,甲方次年给予乙方更优厚的价格,如有乙方当年赔付率过高,甲方有权提出次年降低配件价格或代理手续费,相应减少对乙方事故车辆的送修。
四、保险费的划缴方式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保监会“见费出单”相关要求执行,即“先交纳保险费、再出具保险单”。乙方应要求其投保人通过转账或刷卡方式将其保险费交纳至甲方的保费收入账户,甲方在确认保险费到达甲方账户上后,再签发打印保险单证。乙方在甲方签发打印保险单证之前,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任何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以甲方签发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五、退保说明
1、投保人自保单生效后退保,投保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明资料,填写《保险事项变更申请书》,说明退保的理由,经甲方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办理手续,并扣除相关费用。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告知投保人。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法律规定情况外,不得退保。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按法院最终确定的数额进行赔偿。
七、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应加强工作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合作目标。
2、甲乙双方按照《保险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
3、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全面、认真地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双方业务合作的重要资料及事项透露给第三方。
4、本合作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一方如要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才能变更或终止。
5、本协议签订后,上年度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四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搬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搬场运输服务。搬运的具体物品见下表:
附加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近__________路。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近__________路。
车型:_____________吨位:_____________车辆数: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价___________________元楼层费_________________元
拼装、分卸_____________元装点超距费_____________元
卸点超距费_____________元贵重、超重_____________元
运距费_________________元路桥费_________________元
吊运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元
待时费另计,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小时。
(二)价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搬场验收完成时付清余款;
2.搬场验收完成时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履行期限
约定搬运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时。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一)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夹带危险品,易损或易碎品须做标记并向乙方说明;
(二)甲方应事先将搬运物品包装牢固、安全,不能包装和无需包装的除外。甲方委托乙方包装的,乙方应事先检查物品,保证运输安全;
(三)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停车条件,并协助清除搬运通道上的障碍;
(四)乙方应事先明示搬场收费标准;
(五)乙方应提供搬运必需的工具和辅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搬运物品完好无损;
(六)乙方在搬运中应轻装轻卸,在车辆允许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节约空间、合理装载。
第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搬场过程中造成搬运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乙方证明搬运物品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或者甲方的过错造成的,则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搬场过程中造成甲方房屋、设施或者公共建筑、设施毁损的,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内完成搬场工作的,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擅自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四)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五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 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军官证或贺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72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六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乙方母婴护理员到指定服务地点为甲方提供每日24小时母婴护理服务,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服务时间每月为30天,无休息日。
2.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__ __元(大写__x仟元整__)。其中: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元;在正常情况下,服务费按周薪进行支付,即每工作七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七天服务费,第一周扣除定金_ _元。
3.服务内容:
(1)产妇:
a.负责产妇营养膳食,合理调剂饭菜花样,注意产妇的饮食营养,所需食材由甲方提供;b.指导产妇进行产后乳房按摩及乳房护理,帮产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及婴儿喂哺常识;
c.给产妇洗衣服(不洗内裤、袜子,以防细菌感染);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伤口护理及产期常见病的预防;
e.教产妇做产妇操,产妇形体恢复指导,以利于产妇的宫颈复位;
f.产妇的室内环境指导和协助刷牙、梳头、沐浴等;
g.做好产妇的心理指导,舒解产妇产后的焦虑、恐惧、烦躁等情况。
(2)婴儿:
a.科学合理为婴儿配奶、喂奶 ,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为婴儿按摩,安抚哭闹,及时更换尿布、衣服,呵护入眠,使产妇减轻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c.为婴儿洗澡、游泳、清洗晾晒婴儿尿布、衣服,拆洗婴儿被褥及做好新生儿护理,如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等;
d. 提供育儿常识及为婴儿用品的消毒等;
e. 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 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督促甲方按本合同提供服务。
(3)当乙方不按照有关条款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护理服务,乙方按服务天数折算退回未服务的服务费。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设施,并对护理员进行水、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指导和检查。
(4)甲方应尊重护理员的劳动和人格,不能对乙方进行虐待、殴打及任何有辱人格的行为。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时得到工资;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要求的工作安排;
(3)乙方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求因甲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乙方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信守合同,不无故违约,严格按本合同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应实事求是的向甲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工作要认真负责,要勤俭节约。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4)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亦不得在合同期内找其他人员代替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数折算费用给乙方。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或对甲方家人态度蛮横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具备相应的产妇婴儿护理知识或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7.擅自带外人去甲方住处的;
8.其他侵害产妇、婴儿及甲方家人权益的行为。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不实;
2.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4.甲方要求乙方与异性同住一室;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工作;
6.其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
2.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5.甲、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7天通知合同另一方,并获得另一方的同意,甲方按服务天数折算退回未服务的服务费。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七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 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 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 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 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 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 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 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 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 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 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 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 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 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 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 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 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 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 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违约责任
1、 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 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 证明材料
1、 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军官证或贺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 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 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72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 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 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 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 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 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 附则:
1、“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定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八
甲 方: 爆破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工程施工爆破需要,经属地公安部门花垣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指定,由甲方作为爆破作业的安全责任方为乙方提供其生产、施工过程中的爆破服务,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服务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各项爆破品供应。并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爆破品的取存、运输、管护、爆破及安全防护工作,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提供的火工品用量计划,全天候保证乙方的生产需要。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生产中断、拖延滞后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发生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连续中断、拖延壹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提供的火工品,参考市场价格,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粉末乳化炸药 元/吨,乳化炸药 元/吨,电雷管 元/枚,导爆管 元/枚,此价格作为服务协议结算单价。
4、乙方须向甲方进行月结算。结算日为每月26号,结算当月期内发生的数量和费用,由甲乙双方代表确认一致。乙方在确认数量和费用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付清当月价款,对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结算的,甲方有权停止火工品供应。
5、乙方作为火工品的使用方,须配合甲方做好爆破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6、乙方具有安全员、爆破员证件的作业人员作为工程施工的主体方,在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参与到工程爆破施工中,以便顺利完成相关爆破任务。
7、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终止服务,并在结清相关款项后中止此协议。乙方在未提出终止服务协议前,甲方承诺本协议火工品单价不变。
8、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九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电信集团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国内长途ddn、fr/atm电路、2m数字电路租用业务、mpls/vpn电路。
本协议项目下的sla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电路提供在电路可用率、电路误码率、故障受理时间、电路开通时限等指标方面的承诺;为甲方提供高品质的电路及服务,并以协议的形式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内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组建内部传输多媒体数据网络,并要求乙方对以下电路提供sla服务。
(详见附件二:提供sla服务的电路清单)。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的服务水平协议。
(以下简称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务的通信线路和设备范围为由乙方产权所有的通信线路和设备。
二、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及赔付标准
详见附件一: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赔付标准。
三、费用及付费方式
乙方对甲方租用的电路收费按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收取,收费如下:
1.月租费(含sla收费)等详细电路收费情况见附件一。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资费标准进行调整,自调整之月起,3.1项目的“资费标准”按照新的资费标准收取月租费。
3.根据本协议附件一第7条“赔付的款额”?,经过双方确认后,乙方将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和方式下支付给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收电路月租费;电路月租费按自然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费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5.甲方租用乙方电路,乙方将依照协议,按期向甲方依时收费。
甲方指定付款的银行帐号支付月租费,由银行根据委托收费协议进行托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当月25日前将本月租用电路的费用付清。
甲方有责任在租用电路期满前,付清全部租用费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费用前,乙方无责任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
7.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果产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务的电路需求时,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收取电路月租费(含sla收费),并向甲方提供盖有乙方单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单,该付款通知单视为本协议的附件,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用乙方的数据电路转让、转租、转卖给第三方使用;或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电路中断等后果。
2.甲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付费。
3.甲方保证其连接到租用电路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达到sla条款的承诺指标的各项要求。
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电路标准提供给甲方,依协议规定赔付。
2.全天候服务响应。
乙方7*24小时响应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为专业维护服务经理。
名单为:
五、违约及赔偿条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
2.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必须照常支付剩余租期电路租费的40%,直到协议期满。
以上费用,甲方必须在终止本协议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甲方需要赔偿乙方为实现sla承诺所付出的工程费等成本费用支出(相关工程费用在施工前须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
4.甲方按本协议书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数据电路的费用。
如不按时支付,每延迟1天,甲方按迟付金额的0.3%支付滞纳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项为止并继续履行合约。
超过2个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一切后果。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目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商议。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协议内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之日起开始生效。
协议期届满后,若协议任何一方无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协议,则本协议期限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2.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若提出终止,必须按照5.1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赁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费。
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不按时交纳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终止。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未能继续提供通信服务,在甲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终止。
八、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仲裁。
仲裁应由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于火灾、辐射、地震、台风、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策变迁、罢工、政变、暴乱、贸易禁止等超出业务提供者自身控制范围和能力的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十、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起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十
甲方(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 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 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 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 申请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要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 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 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 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 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他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 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 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 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码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 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 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 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 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 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 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 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 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 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 逾期 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违约责任
1、 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 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 证明材料
1、 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驾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 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 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 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 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 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 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 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 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分公司。
十、 附则
1、 “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 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十一
欢迎阅读_______公司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_______._____._____网站所提供的在全球企业间(b-to-b)电子市场(e-market)中进行贸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
1.接受条款
2.谁可使用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本公司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服务”。_______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服务”不会提供给被暂时或永久中止资格的_______会员。
3._____
本公司保留在根据第1条通知您后,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您因进行交易、向本公司获取_____或接触本公司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相关硬件、软件、通讯、网络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保留在无须发出书面通知,仅在_______网站公示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
4._______网站仅作为交易地点
本公司网站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但是,本公司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本公司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此外,您应注意到,与外国国民、未成年人或以欺诈手段行事的人进行交易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5.您的资料和供买卖的物品
“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交易或列举物品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公司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公司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本公司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本公司(全部或部分地)失去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或您未在_______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或再次登录网站,则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_______的“您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您确认,_______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给本公司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也不必负责。
5.1注册义务
如您在_______网站注册,您同意:(a)根据_____://china._______._____/bin/user/join网址所刊载的会员资料表格的要求,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b)维持并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_______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_______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任何部份)以任何形式使用。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本公司登记,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5.2会员注册名、密码和保密
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会员注册名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您同意:(a)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会员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_______;及(b)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_______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5.3关于您的资料的规则
您同意,“您的资料”和您供在_______网站上交易的任何“物品”(泛指一切可供依法交易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以各种形态存在的某种具体的物品,或某种权利或利益,或某种票据或证券,或某种服务或行为。本协议中“物品”一词均含此义)
a.不会有欺诈成份,与售卖伪造或_____无涉;
b.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物品享有的物权,或版权、专利、_____、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或隐私权、名誉权;
c.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出口管理、贸易配额、保护消费者、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_____、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g.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连接,或包含对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的描述:(i)本协议项下禁止的货物或服务;或(ii)您无权连接或包含的货物或服务。此外,您同意不会:(h)在与任何连锁信件、大量胡乱邮寄的电子邮件、滥发电子邮件或任何复制或多余的信息有关的方面使用“服务”;(i)未经其他人士同意,利用“服务”收集其他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资料;或(j)利用“服务”制作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以其他形式试图在发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来源方面误导其他人士。
5.4被禁止物品
您不得在本公司网站公布或通过本公司网站买卖:(a)可能使本公司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的任何物品;或(b)_______认为应禁止或不适合通过本网站买卖的任何物品。
6.您授予本公司的许可使用权
7.隐私
尽管有第6条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_______将仅根据本公司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份,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_______交易地点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8.交易程序
8.1添加产品描述条目。产品描述是由您提供的在_______网站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a)对您拥有而您希望出售的产品的描述;或(b)对您正寻找的产品的描述。您可在_______网站发布任一类产品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您必须将该等产品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_______不对产品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8.2就交易进行协商。
交易各方通过在_______网站上明确描述报盘和回盘,进行相互协商。所有各方接纳报盘或回盘将使所涉及的_______用户有义务完成交易。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诸如用户在您提出报盘后实质性地更改对物品的描述或澄清任何文字输入错误,或您未能证实交易所涉及的用户的身份等,报盘和承诺均不得撤回。
8.3处理交易争议。
本公司不会且不能牵涉进交易各方的交易当中。倘若您与一名或一名以上用户,或与您通过本公司网站获取其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争议,您免除_______(及本公司代理人和雇员)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实际和后果性的)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8.4运用常识
本公司不能亦不试图对其他用户通过“服务”提供的资料进行控制。就其本质而言,其他用户的资料,可能是令人反感的、有害的或不准确的,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带有错误的标识说明或以欺诈方式加上标识说明。本公司希望您在使用本公司网站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9.交易系统
9.1不得操纵交易
您同意不利用帮助实现蒙蔽或欺骗意图的同伙(下属的客户或第三方),操纵与另一交易方所进行的商业谈判的结果。
9.2系统完整性。
您同意,您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_______._____._____网站的正常运作或正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您不得采取对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本公司网络结构的行动。您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您的密码,或与任何第三者共用您的密码,或为任何未经批准的目的使用您的密码。
9.3反扩
您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信息反馈系统的完整性的行动,诸如: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您本身留下正面反馈;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其他用户留下负面反馈(反馈数据轰炸);或在用户未能履行交易范围以外的某些行动时,留下负面的反馈(反馈恶意强加)。
9.4不作商业性利用
您同意,您不得对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_______授权高层管理人员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复制在_______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并用于商业用途。
10.终止或访问限制
11.违反规则会有什么后果
在不限制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本公司可立即发出警告,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他资料:(i)您违反本协议;(ii)本公司无法核实或鉴定您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或(iii)本公司相信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本公司用户或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网站提供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在不限制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倘若发现您从事涉及本公司网站的诈骗活动,_______可暂停或终止您的帐户。
12.服务“按现状”提供
13.责任范围
您明确理解和同意,_______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_______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i)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ii)因通过或从“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货物、样品、数据、资料或服务,或通过或从“服务”接收任何信息或缔结任何交易所产生的获取替代货物和服务的费用;(iii)未经批准接入或更改您的传输资料或数据;(iv)任何第三者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v)因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包括疏忽。
14.赔偿
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文件,或因您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_____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您必须赔偿给_______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使其等免遭损失。
15.遵守法律
您应遵守与您使用“服务”,以及与您竞买、购买和销售任何物品以及提供商贸信息有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16.无代理关系
您与_______仅为_____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用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17.广告和金融服务
您与在“服务”上或通过“服务”物色的刊登广告人士通讯或进行业务往来或参与其推广活动,包括就相关货物或服务付款和交付相关货物或服务,以及与该等业务往来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仅限于在您和该刊登广告人士之间发生。您同意,对于因任何该等业务往来或因在“服务”上出现该等刊登广告人士而发生的任何种类的任何损失或损毁,_______无需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如打算通过“服务”创设或参与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服务,或通过“服务”收取或要求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新闻信息、警戒性信息或其他资料,敬请注意,_______不会就通过“服务”传送的任何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有用性或可用性、可获利性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会对根据该等资料而作出的任何交易或投资决策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18.链接
“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他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_______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_______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_______均不承担责任。
19.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_______而言)电子邮件地址为,或(就您而言)发送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_______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24)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本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_______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3)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20.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_____或_____、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_____、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_______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21.转让
_______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同意。
22.其他规定
本协议构成您和_______之间的全部协议,规定了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取代您和_______先前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xx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23.诉讼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____省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管辖法律。
电信公司电信业务服务协议篇十二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为了拓展商贸模式,共同开发海外市场,甲乙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订购协作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贸易信息:
风险提示:
要求商家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品牌型号必须是标准用名,不能产生歧义,前后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另外,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物品,违法则合同无效。
(1)优先获得高质量的意向贸易订单信息(图纸和样品),并提供与订单配套的专业的工程、外贸、后勤、仓储等服务;
(2)优先获得贸易订单报价,贸易撮合服务等权利。
2、项目管理:
(1)获得供应链订单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密码1套),以利于与乙方及时操作接收更多订单信息(含图纸);
(2)定期获得对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训,促进与国外客户的合作进程。
3、网络推广:
(1)获得乙方为甲方制作的中英文双语形式的企业标准网站一个(含企业概况、产品图片、生产能力、质量认证、新闻发布、信息反馈等标准格式页面共8套),供海外买家及国内其它企业参考,以便于更好地推广宣传甲方,从而为甲方带来更多的订单机会;
(2)获得在《_________网》,《_________网》等商务平台首页上推广一年的服务;
(3)获得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上开设电子邮箱1个。
4、市场服务:
可以以优惠价格参加_________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国内外参展、国内外考察、培训和管理讲座等。
5、推荐服务:
(1)甲方可获得乙方在相关重要展览会上的重点推荐(介绍甲方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代为收集订购信息等);
(2)优先获得乙方在e-bi客户中重点推荐,集中重点甲方企业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年度获得由乙方外商评审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则在第二次签订指定供应商合作协议时,其服务费可享受八折优惠。
甲方的义务:
1、保密条款: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订购商务信息严格保密,包括市场、技术、加工工艺、设计等体现有形和无形价值的资料,形式包含书面合同、信函、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片等;
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转让及其它形式的转发;
2、样品:甲方按来样样品或图纸的要求提供样品,或能反映生产企业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类似样品,并努力提供订购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统和技术。
3、企业资料: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企业资料、产品图片、技术水准及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控制要求等有关证书,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在企业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更正;
甲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将作为日后参与贸易订单撮合等各项商贸活动的依据。
4、履行合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订购商务信息进行生产制作、保证质量、数量及按时交货,并协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甲方确保用甲方最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所供应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以达到质优价廉的订购目标和续约生产。
6、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务必为乙方提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价格,缩短谈判时间;
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并与乙方的贸易形式衔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市场开发:乙方为甲方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市场开发,重点在美国市场;
2、市场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场中增加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就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和建议方案;
3、项目管理: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使甲方的产品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并与之接轨;
4、服务平台:乙方提供并辅助甲方使用其项目管理平台系统;
5、国际贸易服务:乙方为甲方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咨询及推荐服务,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
6、推荐服务:乙方优先向订购商推荐甲方的产品,介绍甲方的服务及技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最大限度地促进撮合成交;
7、网络推广:为快速及时地向订购商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及企业状况,乙方为甲方制作标准宣传网页一套,网页上载至_________网和_________网的网站平台上。
8、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网络资讯及商务服务。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网页,上网并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
乙方所设计的网页要经过甲方确认,才能上传至乙方的网站上。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做相应调查:
(1)研究及评估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及质量认证标准等介绍资料;
(2)实地考察供应商并与其管理层,生产技术人员等进行正面接触和洽谈。
三、指定供应商商务服务费为: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
如甲方签约成为乙方指定供应商,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使用转帐支票,汇款的方式先预付指定供应商服务总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开始为指定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务服务;
甲方须确保向乙方及时提供正确的合法的企业资料。
五、甲乙双方互不竞争彼此的业务渠道及客户,以保证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
如有一方毁约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经济责任。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必须约定清楚。
若是没有约定,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就很难追究其违约责任,风险又要飙升。
注意,的数额太高,可能会有被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但也不能太低,否则无法产生约束。
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咨询律师。
六、甲方应确保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并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履行与订购商的合同。
甲方与订购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出现产品质量和贸易合同的纠纷,则与乙方无关。
如果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与订购商签订合同、出口、货运、翻译、商检等手续,则费用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或另签订相应合同。
风险提示: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
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
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组成,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在_________国和_________国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争议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决,则按发生地所在国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