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感想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心得体会【2篇】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感想作文,法律是最高的道德,道德是最低的法律。法律与道德是否存在的本质的关系呢?这个答案并非绝对,但是道德约束着我们,我们更加不能越法律的雷池半步。希望我们都能约束自己,做一个讲道德、守法律的合格公民。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感想作文一:
耶林书中提到“法律与道德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只有符合道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而这样的法律也才是真正的法律。”笔者认为,法与道德当相辅相成,并非对立排斥的关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体现为有条件的联系和必然的区别之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关于法与道德是否有本质的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和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富勒两人各自提出核心命题:哈特的命题是法律与道德之间是分离的,两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着眼于实定法;富勒的命题是法律本身必须包含内在道德,法律是规则治理的有目的的事业,着眼于应然法。围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长达十多年的论战。分析法学派认为法的本质是“权威制定”即法的可预测性,自然法学派认为法的本质是“社会实效”即法的可接受性。
当法律凭借国家强制力取得社会的支配地位时,其自身的正当性常常被预设为不证自明的前提;尽管,法律已成为判断我们和他人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但是其规制的能力与社会的接受度却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高。如近期网上火热的“聊城辱母案”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宣判后引起网民、社会各界,甚至于法学理论界的强烈争论。一方面,聊城中级法院在现有证据“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的前提下,对被告人参照刑诉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适用了“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法定刑。如果单纯从刑罚的适用角度来看,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但是从社会实效来看,却造成了不被多数民众所接受的事实。罪责刑是否相适应仍有待考量。法官的判决或许是“依法”而没有枉法,但罔顾犯罪行为是在绝望情况下的人性自然反应,机械生硬地予以判决,显然也不够恰当。按照法理学的角度,法官采用实证主义的观点,即权威制定。而反对派的观点采取的是自然法学派,即社会实效是检验法的唯一真理。刑诉法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我认为这个法条就是为了兼顾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平衡。法不外乎人情,法官严格执法是对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的认识到法不是一成不变的,他正是需要经过无数个这样棘手的案件来评价,最终修正和演进的更加完善,更加具有“人情味”;能够经得起时代的检验,经得起舆论的监督。司法不会无原则迁就舆论,但也不会忽视乃至辜负舆论。司法与舆论本非对立,它们的目的是一致的:让有罪者受到惩罚,让无辜者不致蒙冤,让强梁不敢横行,让弱者获得尊严。“一个真正强大的勇士,永远不会惧怕他的敌人,一个真正强大的政府,也永远不会惧怕他的人民。”我们应正视媒体,正视舆论,只有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案子,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就像耶林书中说的那样“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中国古代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有先修身才能平天下,而修身主要讲的就是要立德,做一个有德行的人。孔子言“人而不仁如礼何。”中华文化自古即主张以仁道平天下,亦即所谓天下治,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在未来实际的工作中,不仅要依法裁判,更要充分做好法的可接受性与法的可预测性的有机结合,维护好法与道德之间的辩证统一,已达到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并进的稳步发展。让法院公正的天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感想作文二:
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说过,“世界上有两种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
道德可能很大,大到可以胸怀天下,博爱万物;道德可能很难,难到身陷逆境,甚至付出生命;道德可能很小,小到一个温暖的眼神、一个真诚的微笑、一个友好的举动都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国家丰厚的文化宝藏之一。数千年来,它一直是华夏儿女精神世界的支柱。我们的道德讲堂正是以此为主要内容,讲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通过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宣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亲敬老的道德品质。不断提升道德素养,构建崇德尚善的社会氛围,弘扬敬奉贤人的社会风气。
人人唱响道德歌曲,用道德的歌声滋润心田。
首先,让我们进入今天道德讲堂的第一个环节“唱道德歌曲”。大家一起来听唱《四德歌》。请老师播放音乐。
在学校生活中,同学们如饥如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身能力,但学习和能力只是一种外在的智慧,还有一种内在的智慧那就是做人,做人对人的成长和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成功者之所以成功,
在于做人的成功;失败者之所以失败,在于做人的失败。人是“做”出来,做人是一种修养。人活一天就得做一天人,尽其所有天责,就得讲一天修养。只要一息尚存,修养就一刻也不能放松。 做人不但是大难事,也是大艺术。从普通平凡的人提升到超凡脱俗,再从超凡脱俗提升到鹤立鸡群、独领风骚,这就达到了“做人”的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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