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总务处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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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处工作总结篇一
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属于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学校财产的管理是学校日常事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学校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总务主任职责:管好学校财务、财产。严格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充分发挥校产作用,做到物尽其用;并督促事务管理好校产,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制度;采购物品的汇总审耷与采购。
2、报帐会计职责: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到总帐、明细帐,帐帐相符;填制《固定资产登记单》报核算中心入固定资产总帐及固定资产的报损审批手续;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
3、事务职责:负责总务处一般性事务工作;负责小额物资的采购;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校产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换购等日常维修工作;严格控制物资的发放,做好各种财物登记签领手续;做好固定资产每年一次的清点工作。
4、各室负责人
(1)各室负责人按照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学校不定期检查各室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2)各负责人对所保管的学校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3)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有关规定处理。
5、奖惩。学校各室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
所有采购物品,必须先报校长签字同意,送核算中心审核报销后,学校会计根据采购的物品的价格和使用年限,将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及时入学校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资产登记表》报核算中心入固定资产憩帐。事务接收实物建立学校实物明细帐,按物品的用途分到具体分管负责人处,分管人员接收并及时建立分管的实物明细帐后,方可投入使用。
采购:
1、物品采购采取预报申领制度,每学期末由各处、室、年级段负责人填写下学期供学校物品采购请购单,预报学期采购计划。
2、物品请购流程:
(1)各处、室、年级段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填写物品请购单。
(2)物品请购单统一汇总送交校长室审批。
(3)校长室同意后,交总务处采购经办。
(4)采购物品验收入库。
(5)物品请购人到保管室填写物品领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3、总务处主任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会同事务,清点库存物品,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4、总务处物品采购原则
(1)一般的、急需的且金额较小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采取就近采购。
(2)凡数量较多、益损金额较大,报教委统一审批采购。
入库:
1、所有学校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事务员登记入库后方能领用。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入帐,核实价格后,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管理。
2、所有入库物品,事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列入固定资产账、易耗用品账等。
3、事务员要定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学校财产支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领取: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保管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物品,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签名后到保管员领取。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处主任签字,报校长批准,方可领取,使用人员签名登记负全责保管。
4、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依时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人库、领用登记,保存好物品领用单,以备查验。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保管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校长处理。发现隋况不报,或未按收还,则由保管人员负责。
6、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二份,经校长、总务处批准后,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借用人,对借人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所借财产用毕及时归还。
交接:
1、财产管理者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管者办理交接手续,方可出具调动介绍信。
2、财产接管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无误后,方可接收。如帐物不符,查明原因,按赔偿制度执行。
3、财产交接,必须有总务处人员监交,监交双方核实后,在帐卡上写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如移交后校方未确定交接财产人,上交总务处代为保管。
财产设备报修:
1、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处理。
2、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由班主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总务处。
3、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室、年级组段长、班主任及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总务处。
4、经总务处鉴定,属于自然损坏的,由总务处请人修理;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制度赔偿后,由总务处请人修理。
财产设备赔偿:
1、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1)由总务处及相关教师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
(2)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3)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坏,秽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
(4)班级财产管理按学校制定的班级财管理制度执行。
3、教师调离,所借所用学校财产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原价赔偿。
财产设备报损:
1、对各种仪器设备、图书光盘、教学办公用品等学校固定资产,确定是自然损坏不能再用,又无法处理或已元修理价值,需报废的,应由使用处、室、办负责人或使用者个人填写财产财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送总务处鉴定,由总务处学期汇总后,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同意后报废,一份送去记帐,另一份作财产注销单。
2、由于财产管理不善或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有意损坏造成损失的应责成过失人或财产设备负责人按学校制度进行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由过失人填写财产报损单,由总务处学期汇总后,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同意报废。
3、财产的报损处理每学年进行一次。
学校总务处工作总结篇二
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总务处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爱惜学校财物,秉公办事,及时合理地处理随时出现的问题。
一、协助校领导制定学校财务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制订并执行各类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基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学校维修和学校房屋使用。
三、定期检查学校的水、电路,根据季节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水、电管理制度,保证学校的水、电气正常供应。
四、加强食堂管理,搞好食堂卫生,提高炊事人员技术水平,保证学和玉餐。
五、负责校园内各类卫生的检查监督,督促各类卫生制度的执行,管理学生健康档案,提供师生常用药品,统计并办理教职工医药费报销。
六、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各类物品及材料的验收和入库建帐。管理学校固定资产帐及各类其他物品总帐,严格执行物品的领、借、发制度。杜绝物品流失,养活物品浪费。
七、负责制定绿化方案计划,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负责学校树木花卉的植、管、修工作。按学校规定美化校园的建设。
八、完成校领导分配的其他任务。
学校总务处工作总结篇三
学校是国家的事业单位。它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国家教育经费和学校自己的创收。因此,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掌管,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进行支配和使用。
1、学校一切收支必须按国家要求发生每一项经济往来,填制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根据核对无误的原始凭证上帐注册。
2、学校的一切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的总务主任和会计人员认真的履行财会手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财会手续,擅自开支。
3、学校的每一项开支必须遵循勤俭节约和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公出人员除了特殊需要,且经校长审批外,不住高级宾馆,不请客送礼。
4、学校五千元以上的经济活动,由校长会议商定,根据情况校长赋予后勤校长,总务主任一定的审批权限。
5、学校各部门采购的一切物品,图书仪器设备等必须严格履行采购、验收、审批三个手续,及时上帐。
1、学校一切物品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调配,保管人员在总务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具体的物品管理工作。
2、对购入的物品,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严格把住数量、规格、质量关,对不合格的物品不验收、不入库。
3、对学校固定资产,要认真查点清楚,单列帐目。物品发放使用,要注明使用人姓名,对调出人员借用的物品一定要追还,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
4、不论何人,如丢失学校物品按价赔偿,教工由主管校长督办,学生由政教处主任督办,及时将赔偿款交到总务处。
(1)打碎门玻璃,窗户玻璃每块赔款5元。
(2)损坏桌子每张赔款20元,损坏凳子每把赔款10元。(开胶、拔铆除外)
(3)打碎玻璃黑板每平方米赔款100元。
(4)因打闹损坏公物均按原价加罚十倍赔偿。由政教处督办,到总务处交款。
5、其他
(1)小车的使用与管理,小车主要是为学校领导办公外出服务,主要领导用车可以直接使用、但司机必须向管车领导通报去向和使用时间。
(2)其他领导用车和各科室因公出用车必须提前向管车领导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出车。(包括外单位用车)
(3)修车、用油要经管车领导同意,如管车领导不在可由总务主任安排。
(1)组织总务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总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合理安排工作,做到人尽其才,用其所长,定期检查、考核、评定。
(2)负责制定总务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管好校产、搞好校舍规划,基建和维修,搞好设备的管理和采购。
(4)管好财务、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坚持原则,认真审批所有报销票据,定期向教代会公布帐目。
(5)搞好全校师生的福利,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
(6)协助各处室搞好学校的各项活动筹备工作和外事接待安排工作。
2、行政管理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员是总务主任的助手,在主任的领导下,主抓后勤行政事物。
(1)负责对学校的设备、备品的配备、管理登记等造册检查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清点、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严防破坏或丢失。
(2)负责安排工人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及日常工作安排和考勤。负责对临时工的管理和教育及工作安排。
(3)负责管理传达室、烧水房、浴池、锅炉房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搞好学校的绿化环境卫生、清理校内垃圾并及时组织外运。
(6)搞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办到高质量、高标准、做到物美价廉。
(7)管理学校的水、电、暖气,经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注意节约水、电、燃料。
3、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主管会计是在主任领导下主管财务工作。
(1)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财会制度,坚持行使《财会人员职权条例》,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学校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把好财务关。
(2)负责办理预算内外往来款项,固定资产调拨等会计事物。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种统计报表。
(3)负责编制财务年度预、决算、月报表、工资表、资金表和各项开支、补助表等。
(4)做好算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严密,内容落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月清月结,报表及时。
(5)领导会计员,出纳员共同完成其本职工作,做到会计账与出纳现金账,银行对帐单相符,与会计和出纳员一起发放工资和各种补助。
(6)管好会计档案,按照国家财务工作要求,填写记帐凭单,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入册,交给档案室归档管理。
(7)负责全校的固定资产帐,应与各科目的财产帐相符,对学校的财产做到心中有数。
4、出纳员岗位职责
(1)根据批准的原始单据和现金(存款)收据,付出记帐凭单办理现金(存款)收付,并在收据和凭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自己的名章,当天入帐,不得以单据顶现金。
(2)负责预算内、外现金(存款)的收支业务,收缴学杂费、书报费、采暖费、托儿所、自行车费等各项收费;发放教工工资、奖金、补助费、以及其它各项费用。
(3)认真记好现金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与会计帐相符,自觉接受会计监督。
(4)每天下班前应结清当日账目,编制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凭单交接月报表,连同收付记帐凭单和原始单据交给会计审核处理,当日现金管理按银行规定数额存库。
(5)兼管教工小额储蓄,互助会借款年末还本工作。
(6)认真审核支出凭证,原始单据必须有三个人签字,不符合要求的不给报销。
(7)去银行存款必须有保卫人员押送,不得私自一个人办理,时刻都要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8)学校的一切支付由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办理。
5、采购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各种物品(办公用品,基建维修材料及其它非专业用品的采购工作及对外联系业务)
(2)严格按计划采购,注意产品的质量,做到物美价廉和适用。严防造成积压和浪费,要做到“三勤”,同样物品要多走几家商店,对比质量价格再买。
(3)加强政策观念,自觉遵守国家各项规定,不徇私情不谋私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清政廉洁,不吃回扣。
(4)严格履行请款、报销手续,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拖不欠,不用白条收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入库物品材料的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对物品,材料验收数量,规格准确、发放要及时。
(2)负责记好保管帐,认真执行出入手续,要做到帐物相符,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3)物品管理要注意节约、经常清点库存,做到物品不积压,不浪费又能保证供应。
(4)对购进的物品负责验收,入库要登记。在验收时要注意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入库。
(5)对贵重物品妥善保管,设立专帐,要写清生产厂家,购买日期,产品规格和价格,物品要做暗记。
(6)除大件物品搬运有困难保管员求助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库房私自选取拿物品。
(7)库房内要有醒目的物品领取公约,以便大家自觉遵守。
(8)库房内的防火工作由保管员负责,仓库内严禁烟火。库房内外要设防火器材,保管员要会使用。
7、电工岗位职责
(1)电工主要是维修和保证校内的正常供电。
(2)电教馆的配电室,大楼电表箱是重要的部位,电工要着重做好检查维修工作。
(3)严格执行用电操作规程,维护好线路安全,保证安全准时送电,及时完成保修任务,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
(4)配电室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5)掌握学校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维修线路,春秋两季,四大节日全面检查,清楚隐患。
(6)配电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有火灾情况,及时切断电源,保护好电器设备,保持好配电表的卫生。
(7)负责内部小号电话的维护和修理。
(8)负责与电业部门的业务联系和接待工作。
(9)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学校总务处工作总结篇四
一、贯彻执行勤俭办学原则,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积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二、根据学校工作要求,每学期制订总务工作计划,编制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经费,充分发挥有限经费的最佳效益。
三、采购物品制度
1、各处室和教工因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需要购置各类物品,均须填写《采购物资申请表》,填写项目应完整、准确。
2、购物的申请和审批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2000元以内的购置,一般由处室填写申请、经总务处审核、主管副校长批准;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购置,总务处审核、报校长批准;5万元以上的购置,经行政会议或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3、物品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办理。小额采购至少有两人进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吸收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市场,货比三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
4、学校成立大额采购小组,由校长室、总务处、具体经办人员组成,必要时吸收教工代表参加。10万元以上的大宗物品购置,由大额采购小组负责。
5、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由总务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6、物品购置后,采购人员要及时将实物交给保管员或专门的使用人员,做好入库登记或固定资产登记,有关人员要在相应票据和购物清单上签字。
7、校内各类教育教学设施的维修、制作,图书资料的征订等,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8、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保管等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照章办事。个人签字要认真审核,逐级签字,逐级负责。
9、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主管者的责任。
四、财产物品领用、出借制度
1、学校所属财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专人保管,教职工确因需要使用或借用,须经批准后,通过保管员领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领取消耗办公用品要登记签名,借用物品、仪器要出示借据,确定归还日期。
3、归还物品、器材时,保管员要严格验收,如有损失或遗失,要按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处理。
4、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使用部门按购买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五、财务制度
1、严格遵守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财政制度。严格财务登记制度,坚持报批手续。
2、严格执行市场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的收费规定,严禁乱收费。
3、出纳管理现金、支票,会计掌握整个财务收支。财务人员做到:日清月结,正确无误。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超额现金要及时上报指定银行,保管好库存现金和支票,每天离校前检查、锁好保险箱。
4、凡因出公差需领现金,2000元以下须经总务主任批准,2000元以上的须经校长批准,才可领取。
5、按时发放工资、补贴和各类福利。
六、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要管好用好,全校师生都有责任爱护学校财产。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尽是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开学前一周,总务处要把各班级、处室的办公用品、教学设备、教室课桌椅等统一分配落实(课桌椅全校统一编号),经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检查验收后,填写学校财产清册和保管合同,经签字后,分别予以负责保管。学期中间,总务处要经常督促检查,学期结束要检查验收、总结。
4、要节约用水、用电。光线充足不开灯,离开教室、办公室要随时关闭电灯、电扇、空调、电脑等电器。
5、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总务处有关人员每天必须对校园进行巡视,发现需要维修的,要及时组织维修。
七、加班管理制度:
1、学校需要教工加班的,由学校办公室发出加班通知书。教工自己要求加班的,加班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进行加班。
2、教师加班费及各处室工作人员的加班补贴标准由学校统一规定。
3、加班后由有关处室填写加班名单附加班通知书报总务处,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后支付加班费。
学校总务处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条为畅通总务处信息反馈渠道,强化、监督和推动总务后勤建设,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问题始终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总务处信息反馈制度。
第二章信息反馈流程
学校领导总务处主任干事总务处各块负责人学校教职员工
第三条信息反馈时间:
1、所有布置的工作在接到领导指示后立即行动,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2、所有信息反馈时限不得超过2天。
3、员工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第一时间向自己上级汇报。
4、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总务处主任反馈信息,同时必须随时汇报工作进度。
5、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汇报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
第四条各中心信息反馈完整、准确、及时;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总务处的工作,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追究责任。
第五条重大事项的信息反馈必须立即向总务处领导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措施,并补附有书面报告。
第六条信息反馈要求:
1、各块负责人要严格按信息反馈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2、信息反馈应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信息中数字务必准确。
3、反馈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4、对违反信息反馈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以处罚。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华晶学校总务处。
学校总务处工作总结篇六
1、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2、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3、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电、防雷击、防煤气中毒、放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黄赌毒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4、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5、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6、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