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方案(六篇)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招生方案篇一
1.: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含江阴、宜兴)各中学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学业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初三毕业生。
2、培养目标:
对综合素质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基于一天中学30年超常教育的探索,回应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呼唤,作为江苏省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一天中学高中部设立“高中优才班”,对优秀学生实施“理想引导、发展指导、潜能充分发展”的培优教育,近期目标是为清华、北大等国内外一流大学输送优秀学生,远期目标是涌现拔尖创新人才。
1.招生规模
自主招生人数为今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其中面向锡山区自主招生人数占自主招生总人数的50%。
2.招生标准
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且有强烈的好奇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性格阳光,习惯良好,学业成绩优秀,或某一方面已显示特殊才能和发展潜能,有望进入一天中学后脱颖而出的学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志向远大、有社会责任感、核心素养优秀;
②有良好学习习惯,学业成绩突出;
③对文学、科学等某一方面有浓厚兴趣,在艺术、运动某一方面有个性特长,有发展潜力者;
④由初中校长特别推荐,综合学业评定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和良好培养潜能者。
自主招生报名、面试、预录取工作5月15日起,详细时间见学校公告。
1.报名工作:
(1)个人自荐和所在初中推荐均可。
(2)凡要求参加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的学生,可以到一天中学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②反映学业水平或个性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③户口薄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自荐学生和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虚假等情形,学校将不予录取。
2. 选拔环节:
(1)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阅学生材料情况、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由专家组对初审学生全面审核,并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3. 预录取和签约:
(1)根据材料、面试情况确定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及相应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为以下等第:
特等: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直接编入“高中优才班”。
优秀: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获得参加“高中优才班”的选拔测试资格。
(2)学校与预录取学生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被确定预录取的推荐生需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签订协议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计划内填报江苏省一天中学,学校也确保严格履行协议职责。
1. 努力探索创新拔尖人才苗子的选拔方式。
2. 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拟录取的优秀学生、特长学生名单均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 学校党委将制订“一天中学自主招生廉洁、规范条例”,所有参与招生人员与党委签订招生纪律责任书。
1. 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方案》和《通知》精神,制订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
组长:z
组员:z等
2. 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z
组员:z等
3. 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组长: z
组员: z等
江苏省一天中学:0510-8***018
幼儿园招生方案篇二
华东理工大学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56所学校并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华东理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相配套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招改革,扩大招生自主权”的精神,20xx年我校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选拔的工作。为了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1.积极探索招生改革的新路子,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进入华东理工大学深造,录取和选择专业时不以高考成绩作为唯一标准。
自主招生选拔计划数为220名(理科),宁缺勿滥。
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考生可由所在中学向我校推荐,也可向我校自荐(其学习成绩、获奖奖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方为有效)。
1.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中学就读,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年级排名前10%;就读于区县重点中学,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年级排名前5%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赛区单科(数学、物理、化学)二等奖以上。
3.获20xx年上海市“东华-上海化工区杯”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重大奖项或在国际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5.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6.获省(自治区、直辖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
1.网上报名:登陆我校招生主页(http:///),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确认并提交后请打印“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申请表”。
2.书面材料邮寄(请将以下材料经中学校长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申请表”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文化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文化测试。
1)上海、江苏、广东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或数学、英语、化学;
2)其它省市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上海、江苏、广东考生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00元,其它省市考生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20元(测试报到时交纳)。
5.根据考生文化测试的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经学校专家考核小组审核,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
6.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并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备案。
1.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必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
2.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不包含中外合作专业)。
3.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不含100%)调档线以下、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线以上者,只要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
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幼儿园招生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xx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以选拔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或者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
1. 20xx年我校在陕西、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甘肃、贵州、新疆等12省(市、区)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 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20xx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以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正式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由我校组织初步审核、测试,达到我校认定标准后,可认定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选。
1. 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科或理科)在全年级排名前5%以内的省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 综合素质表现突出(例如: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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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申请表格和推荐表格可直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或从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包括个人自荐表、个人自荐信、中学推荐表、中学推荐信、原始成绩单),并于20xx年1月2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 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月4日进行面试、考核,以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
3. 学校将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
4.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最低录取线10分者,我校即予录取;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排定录取专业;对于第5条中所具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
5. 20xx年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选拔考试。
1. 此项工作要做到工作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2335 ; 029-88203335
电子邮箱:zhaoban@
招生网站: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幼儿园招生方案篇四
一、 背景及目的
1、现阶段,在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下,独生之女越来越多。而由于大部分家庭的生活条件日益提高,幼儿的德、智、体、美等的学习越来越受到家长的重视。跆拳道作为一项大众体育项目,真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2、 由于家长的溺爱等原因,导致城市里的孩子在课余时间很少能有充足的 时间在外面游戏和运动,而更长的时间待在家中,孩子缺少锻炼,将会影响孩子的体质。
3、 跆拳道在各类体育项目中是最容易上手,且危险度最低的一个项目。但 是,它需要头 手 脚等的高度配合,而且跆拳道最注重的就是礼仪和品德。因此,除了能加强孩子的锻炼外,还能加强孩子礼仪与品德的教育。
二、可行性分析
大家可能觉得跆拳道踢踢打打,对抗激烈,只适合青少年和成人练习。其实不然,经过实践,有专家表示:让少儿练习跆拳道好处很多,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 健体:跆拳道的健体作用不言而喻。其动作中的各种踢腿、手臂的上格、下截、拉伸等动作,可使幼儿的肌肉和力量得到增强,肌腱、韧带、肌肉的弹性得以提高,从而增强幼儿的体力和柔韧性。
2 启智:跆拳道可给大脑许多良好刺激。练习过程不单是骨骼肌肉的收缩,而是空间感知、经验、类型识别等右脑功能的综合发挥,因此非常有利于发展幼儿的空间转换、形体感知等右脑功能,提高了形象思维和创造力。
3育心:跆拳道需要通过做变换方向的动作来明确方位,从而发展了幼儿的空间知觉;此外,孩子们还要主动想办法克服困难,这锻炼了意志,培养了勇敢精神,学会了对人、事、物的正确态度。
4知礼:跆拳道推崇“礼始礼终”的尚武精神,讲究未曾学艺先学礼,未曾习武先习德。通过师幼间的互敬、活动时的敬礼仪式、少儿之间的相互礼让等,让少儿理解了“礼”的含义,知道怎样做才是“礼”的表现。
二、 项目简介:
跆拳道是来自于韩国的一种武道,其修炼者最注重的是“道”。跆拳道五大 精神:礼仪,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屈。是跆拳道的真谛,是一名跆拳道修炼者在练习跆拳道动作前先要学习的东西。 跆:用脚踢,踩。拳:用手挡,击。道:精神修炼,三者合一的武道。跆拳道中,最重要的还是跆拳道精神。不欺骗,尊敬长辈师长,不穿着道服吸烟饮酒,不在道场及道场附近吸烟,非危急情况下不得用跆拳道技术杀伤他人,而且
要做一个为真而生,为义而亡的堂堂正正的跆拳道人。 跆拳道的动作,干净利落中带有帅气和实用,练习它可以让身体更加强健,还有减肥的功效,而且还可以练习反应力等等。在我校,不仅是女生,更有许多男生体质较为差,渴望接触跆拳道,了解跆拳道文化,因此开展跆拳道培训班满足了广大学生们的要求。
四、 教学分析:
本期学期培训班从策划到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困难我们都能克服,并且得到了校方领导的大力支持,并有体育指导老师的指导。以学生为主体,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的教学方法,通过置疑和情景创设,引导学生探究、讨论、实践、发现问题,然后教师再指导学生逐个解决问题,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想学、会学、乐学。每节课应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实施分层次教学,采用不同的教法、手段,使不同层次的学生均得到锻炼和发展。注重跆拳道教学与其它知识的整合,并把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的培养有机地容纳在各个教学环节之中,以体现跆拳道的综合教育功能。整个教学过程中,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及安全教育,积极预防运动损伤的发生。
教学计划内容:a、跆拳道的礼节 b、跆拳道的步法 c、跆拳道的拳法 d、跆拳道的腿法 e、跆拳道的品势练习f、跆拳道身体素质练习 组织形式:以小班教学的培训班形式进行的,每周1次。
幼儿园招生方案篇五
江南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实施方案如下:
20xx年在下列省(市)实行自主招生: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北京、上海、陕西。
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其它国际竞赛奖、全国竞赛奖、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认可者。
3、获得《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5、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我校20xx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
1、符合第1-3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向江南大学招办申请,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校长签章)提出申请。
2、填写《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下载,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
3、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起、800字以内、本人签名)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轻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a4复印纸);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4、所有材料合订成册。
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24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1、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方案。20xx年11月通过江南大学招生网以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和选拔规则,使中学、考生、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要求和办法。
2、中学选荐或个人自荐。根据上述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的要求,欢迎中学积极推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同时也欢迎优秀考生踊跃向我校自荐参加选拔。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材料寄给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的字样。
3、初审申请材料。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以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xx年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4、自主选拔笔试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自主选拔笔试测试。我校拟在长春、西安、济南、青岛、石家庄、郑州、南昌、绍兴、合肥和无锡市设立10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路程等情况,选择其中任一考点参加笔试。测试时间为20xx年1月7日,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通知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阅。
5、公布笔试合格者。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审核,于20xx年1月17日公布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xx年1月27日―28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xx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于20xx年3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只能填报江南大学)。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满足招生对象1、2条并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或满足招生对象3、4、5条并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并满足其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1、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4日 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31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7日4、成绩查询:20xx年1月17日
5、冬令营时间:20xx年1月27日―28日6、入选查询:20xx年3月5日
7、签订协议:20xx年3月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510-85913577、85913572、85913576传真: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2
幼儿园招生方案篇六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