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科协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说明(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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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说明篇一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统筹推进健康行动和深化医改各项任务,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为决胜全民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共绘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原则。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升医疗技术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人人享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注重人民群众享有服务的感受和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原则。优化突出资源配置优化和分级诊疗,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与信息化建设,注重影响健康的重大因素,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慢病防控,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加快多元化办医格局。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促进公平公正。
3.规划目标
到2025年,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显现,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展格局更加广泛,健康城市、健康城镇、健康乡村和健康细胞创建有序推进,人民群众自主健康的防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全面开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卫生健康资源进一步优化,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新时代卫生健康科技与信息化等技术充分利用,争取卫生健康发展方式与服务模式有较大转变。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更好供给,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人均预期寿命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千人口床位数≥6,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5,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3,婴儿死亡率≤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5‰,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
(一)积极推进健康建设
1.实施健康行动。坚持全民参与,推进社会共建共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中医药健康促进、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等16个具体行动,健全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
2.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全面推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加强健康教育队伍服务能力,完善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体系。创新健康教育新方式,科学普及健康知识,做好健康信息发布,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争取创建3个以上国家卫生城市,3个以上卫生镇。深入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4.健全食品安全与环境监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做好重点专项实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能力。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环境卫生监测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饮水监测,严格医疗废物管理,深入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农用地土壤质量对人群健康影响调查等工作。
(二)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资源整合与持续投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完善传染病监测网络和预警能力(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血吸虫病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落实寄生虫病诊断实验室网络建设,健全寄生虫病监测系统。
2.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革除贫困代际传输。进一步完善“两检同做,两证同登三中心合一”服务模式,持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进一步提升县级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服务能力。
3.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快发展老年医院、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综合性医院和中医医院科室设置,着力增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坚持卫生应急“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5.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强化院前医疗服务质量控制管理,推进院前院内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120急救指挥中心能力,完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急救站服务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基本健全。
(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卒中、创伤急救、胸痛等中心建设,重点提升儿童、重症医学、母婴危重救治、康复、精神病等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全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2.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优质服务,大力提升基层门诊、急诊急救、住院、检查检验、中医药、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要求。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常住人口超过800人的行政村卫生室均达到建设标准要求。优先支持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为乡镇卫生院装备或更新dr、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救护车等设备;为产权公有村卫生室配备基本的诊疗设备。扶持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在乡镇卫生院选择一些符合政策要求、医疗风险较低、服务人群较大、易推广高效益的特色科室重点建设。争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支持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连续三年,每年争取扶持1至2所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职工周转房、食堂、体育设施等生活配套设施条件。
3.改善医疗服务和质量。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充分发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预约诊疗、优化流程、付费结算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实施日间手术、临床药事服务、志愿服务等便民利民的措施。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全市临床实践和护理技能大比武,强化三基培训和远程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综合素质。大力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4、重视心理健康服务及精神卫生防治。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规范化管理和科普教育。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强化重性精神疾病救治管理报告。
(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加强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做好重大疾病的监测检测工作,提高重大疾病筛查率和规范治疗率。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进一步提高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加强艾滋病防治,做好国家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落实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血吸虫病和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口腔卫生工作。
2.提高妇幼健康水平。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覆盖率,保持婚检率稳定,努力提高婚检质量,落实母婴安全工作措施,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下。全面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3.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5%及以上。做好尘肺病患者分类救治工作,对加入工伤保险的尘肺病患者,加大保障力度;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规定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其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五)大病救治健康扶贫工程。继续为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严重精神病、妇女“两癌”等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政策。
(六)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一体两翼五支撑”(既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联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医保支付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和财政投入等政策措施)的总体思路,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网。深化药品全流程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措施,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进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七)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围绕实施中医药强市战略,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争取将我市列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积极实施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支持中药材种植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生产,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发挥中医药的优势特色,逐步将中医“治未病”纳入社区健康医疗服务范围。
(八)加强发展支撑保障
1.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以信息化为手段支撑、引领卫生健康事业前行,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业务系统建设,普及应用电子健康码,推广应用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加快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健全全市职业病防治体系信息化建设。信息平台融入全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数据信息,逐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间的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与共享机制。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健康医疗领域应用,大力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
2.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大力培养培训全科、卫生应急、精神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儿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在国内医学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学科带头人。改革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机制,梳理以品德、业绩、能力为重点的评价方向。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推进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工程。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三级以上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建立基层人才激励机制。开展“乡镇卫生院优秀骨干医师”选拔工作,“十四五”期间,每年选拔出1至2名乡镇卫生院优秀骨干医师,国家财政连续五年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定额奖励,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岗位吸引力。
3.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计划项目为依托,组织全省卫生科技团队进行科技攻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学学科建设工作,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构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卫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4.提升人口服务水平。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建立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婴幼儿社会化照护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九)大力发展健康多元化服务
1.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提供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投资发展相对薄弱且需求潜力大的专科机构。推进社会资本发展多样医疗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2.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推进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正确认识卫生事业发展的目的,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患者的服务理念。要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及一切有损于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要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完善内部监察和社会监督制度,坚决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要不断规范医疗服务从业行为,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医疗服务费用查询等制度,采取多种方式严格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要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控制药品费用。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被举报在医疗服务中滥检查、乱收费、不合理用药以及拿回扣、收“红包”的人员及时查处。
(一)强化卫生健康法治与监管机制建设
1.坚持科学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布行政权责情况,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
2.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卫生健康系统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切实转变职能,减少审批事项,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3.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建立完备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大监督执法办案力度,继续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加强全行业普法教育培训,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组织实施
1.完善投入机制。争取政府支持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投入机制,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责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卫生健康事业。
2.加强监测评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工作办法。积极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提出评估检测报告和对策措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科协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说明篇二
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进入新征程,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四个标杆区”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快推进杭州民政事业“六大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对我市打造“幸福示范标杆城市”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增进人民福祉和社会活力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载体,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契合人民需求,提升智慧民政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打造全市域精准保障、幸福养老、和谐治理、温暖城市、移风易俗、智慧民政六大示范区,助推杭州“一城一窗”建设,不断夯实“中国幸福示范标杆城市”民生基础,确保杭州民政工作“全国领先、全省示范”。
(二)编制原则
1.坚持示范引领与补齐短板统筹谋划。“十四五”规划要与杭州民政“六大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在围绕服务中心大局中寻坐标、找定位。要重点结合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对民政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以问题解决倒逼工作、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十四五”高起点谋篇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坚持科学预测与突出重点高效协同。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动融入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智慧民政服务新时代,整合资源、集中攻关,审慎研判好民政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城乡统筹”向“城乡一体”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智慧制度”转变,着力通过局部突破带动全局破题,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坚持成果运用与借力外脑精准管用。认真总结提炼“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鲜活案例,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学者的“外脑”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声音,吸收借鉴近几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搞好成果分析和运用。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搞好基础数据分析和绩效目标、资金测算,确保规划能落地。
4.坚持服务大局与保障民生有机统一。立足杭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大格局,突出民政事业规划的前瞻性与引领性、约束性和操作性,努力实现周期能检查、易评估,确保规划目标真正贯彻于工作全过程,提高规划引领水平。特别是针对困难群众、高龄失能老年人、大病群众、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问题,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关心关爱、定期回访等制度体系,回应社会更多的关切期望。
(一)编制总体规划。即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全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各类民政事业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其它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
(二)编制专项规划。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保障措施。〔福利处、养老指导中心负责,局属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
参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编制形成、报审发布三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1.开展调查研究。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对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主动开展调查、进行深入调研,明确规划重点内容和重大事项。
2.形成基本思路。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基本架构和基本思路,特别是对未来五年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工作载体,要按照项目化要求,提出具体化、可操作、强引领的工作意见。
3.加强工作联系。加强与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就我市“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对接,研究提出“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
(二)编制形成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
1.开展建言献策。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杭州民政“两微一平台”、“一报一刊”等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2.研究重大事项。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并论证“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思路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
3.完成规划草案。在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基础上,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合理的意见建议,结合论证通过的“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起草并完成“十四五”规划草案。
(三)报审发布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上半年)
1.广泛征求意见。对完成的规划草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议,并与国家和省民政规划草案衔接后,进行修改完善。
2.开展咨询论证。组织专家、学者对修改完善后的“十四五”规划草案进行论证、评审,形成《规划》报审稿。
3.规划报审发布。对论证修改后的《规划》报审稿,经相关流程审批后发布实施。
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原则上与总体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xx年上半年出台。区、县(市)规划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工作同步。
(一)加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多、要求高,各处室(单位)的前期研究成果、形势分析研判是确保规划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主要负责人务必统筹安排、抓实抓细、严格把关,确保各项任务内容在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民生指标的前瞻调研。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立足杭州民政实际和示范引领导向,组织力量对关键性民生指标作好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要,在发展目标和指标的确定上,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纳入“六大示范区”建设重中之重。
(三)加强智慧治理的途径拓展。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从社区一线、服务群众出发,加大智慧治理、社区大脑、智慧民政的“一盘棋”谋划,重点对瓶颈短板,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研究解决的途径措施。
(四)加强规划过程的沟通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民政事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强化业务指导,加强与各地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基层解决好现实问题,做到规划不盲目、有压力、增动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何凌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金富,党组成员、移民办主任周伟华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杭州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伟华兼任主任。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办公室、福利处分别负责牵头“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区、县(市)民政局是本地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发挥智库作用。办公室、社工指导中心牵头组织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编制、论证等智力支持,充分运用有关民生民政领域研究成果,使规划能够更好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科协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说明篇三
编制江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构建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健康江山发展高地,实现卫生健康管理现代化极为重要的一环。根据上级“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精神和《关于印发江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发改〔20xx〕60号)要求,结合以往规划编制的经验和做法,特制定本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全面深化实施我市“两轮驱动”和“融衢接杭”战略,以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根本宗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卫生健康领域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把握公益公平,优化资源整合,强化改革创新,突出能力建设,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领域的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培养、综合监督、智慧医疗、健康大数据等综合改革,构建起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江山大花园建设相匹配的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的基本判断。“十四五”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刻,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将从注重公平性、可及性向不仅注重公平性、可及性,而且更加注重品质化、个性化转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将从碎片化、阶段化向整合型、连续性、一体化转型;医疗健康服务的链条将向前端的预防保健和后端的康复护理延伸,贯穿人的全周期。
(二)规划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健康江山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方式,坚持全面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主线,立足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基础布局,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把握好行业供给侧改革“创新、整合、共享、智慧、价值”的趋势,更加有效地处理好总量与结构、存量与增量、数量与质量、事业与产业的关系,深入落实融衢接杭战略,实现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优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合理高效、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
(三)编制的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要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准确判断江山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形势,把握历史机遇,将“融入衢州”、“接轨杭州”提高到今后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好“十四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
1.坚持因地制宜,理性发展。认真总结“十三五”期间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改革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存在的问题,紧密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对标《健康中国2030》,提炼制定适合我市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任务,促进卫生健康事业理性发展。
2.坚持深化改革,统筹发展。深刻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和市委“融衢接杭”、“江山大花园”建设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握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和改革需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灵活载体,显著提高卫生健康资源融合水平,切实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益,促进卫生健康事业统筹发展。
3.坚持行业初心,科学发展。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扣谋人民健康之福、解群众疾病之苦的行业初心使命,统筹考虑省市之间、城乡之间、公立和民营之间、中医和西医之间、全科和专科之间的有效配置,构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事业发展规律和群众健康需求的指标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化发展。
4.坚持民生优先,持续发展。按照“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思路,将群众关注的“两体一跑”、“双体贯通”和“1+5”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工作凝练提升为“十四五”规划的总体布局、核心领域和重点方向,并以此谋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着力解决群众新时期“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和谐发展。
5.坚持需求导向,高质发展。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预见性,明确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功能定位、设置导向、数量规模、结构布局和建设要求,突出基层基础、预防为主、区域协调、全人全程、品质智慧、联动共享、整合提能等核心元素,强调卫生健康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科学调控,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高效发展。
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做好江山市“十四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编制背景和现状分析(局办公室负责)
(二)发展趋势和总体构想(局办公室负责)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局办公室负责)
(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工程
1.医疗资源设置规划(局医政科负责)
2.卫生项目建设规划(局规财科负责)
3.医疗设备配置规划(局规财科负责)
4.公共卫生发展规划(局疾控科负责)
(五)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县域医共体发展战略(局医政科负责)
2.农村卫生发展战略(局医政科负责)
3.中医中药发展战略(局医政科负责)
4.专科和民营医院发展战略(局医政科负责)
(六)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
1.疾病预防控制战略(局疾控科负责)
2.妇幼卫生提升战略(局疾控科负责)
3.卫生应急保障战略(局疾控科负责)
4.精神卫生发展战略(局疾控科负责)
5.行业综合监管战略(局监督科负责)
6.健康江山发展战略(局健促科负责)
7.健康老龄化战略(局健促科负责)
8.爱国卫生发展战略(局爱卫办负责)
(七)卫生要素和平台建设工程
1.卫生人才建设战略(局人事科负责)
2.卫生科教发展战略(局医政科负责)
3.卫生法制建设战略(局监督科负责)
4.信息现代化发展战略(局信息中心负责)
(八)保障措施(局办公室负责)
根据市政府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要求,江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调研阶段
即日起至20xx年5月。主要任务是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上级规划部门沟通衔接做好申报;完成江山市“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卫生健康子课题调研;开展“十四五”规划调查研究,针对“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领域的难点短板重点调研,分析现状和发展趋势,听取相关部门、科室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江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二)规划编制阶段
自20xx年6月起至20xx年9月。主要任务是对纳入“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主要指标、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进行分析论证;进一步加强与省、衢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和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加大卫生健康领域“融衢接杭”衔接力度;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撰写完成江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草案。
(三)论证报批阶段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和论证规划草案,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审议;修改形成送审稿报市发改局审查;组织召开“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审查会,提出修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发布。
上述时间节点根据规划牵头部门统一部署和规划研究编制实际进展情况,适当调整。
江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深远,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在思想上、组织上和路径上做好充分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局成立江山市“十四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统筹安排与协调推进。
(二)注重规划质量。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从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局出发,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明确专门同志配合江山市“十四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要科学调度,合理安排,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规划目标和重大措施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加强与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吸纳各方专家和社会意见,为规划编制提供智力支持。可邀请第三方参与规划的前期研究、编制、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
(三)规范编制程序。要切实加强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审查发布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强化课题研究过程管理,确保规划工作合规、有序开展。要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吸收采纳合理建议,确保“十四五”卫生规划更加科学。
(四)推动规划先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扣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努力使“规划”成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标”,实施健康江山发展战略和深化医改的“路线图”,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任务书”,以及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和提质量的“项目库”。
科协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说明篇四
“十四五”时期是信阳师范学院建设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向大别山区域综合性大学迈进的关键时期。20xx年10月,学校印发了《信阳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
为科学编制我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参与度,真正做到开门编规划,有效凝聚各方智慧,共同谋划好学校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经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关注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规划编制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通知之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
可以围绕“十三五”期间学校建设发展的成功经验、问题短板,“十四五”期间学校的发展理念、发展方向、目标定位、战略举措,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信息化建设、合作办学、后勤保障、综合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
希望您的意见或建议聚焦主题、观点鲜明,突出战略性、创新性、可行性,既可从学校整体事业发展角度,也可就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建言;既可是三言两语的真知灼见,也可是主题突出、材料详实、论证充分的文稿。
1.意见建议主体,既可以是单位、团体,也可以是个人。
2.意见建议稿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专用电子邮箱:
3.可以来函来电。来函请寄:信阳师范学院发展规划处规划管理科(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联系人:葛文鹏,邮政编码:464000);来电请拨打电话:
4.当面交流,请直接到学校行政楼523室。
1.来稿请注明“‘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字样。为方便与您联系,请注明您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2.学校将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筛选,对可行性意见建议将在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时予以采纳。
衷心感谢您对信阳师范学院建设发展的关注、支持和贡献!
科协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说明篇五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谱写十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为切实做好我市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发〔20xx〕1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函〔20xx〕2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和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十堰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十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放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以规划引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总结我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持续推进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任务,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构建起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我市建设发展相匹配的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奋力打造“健康十堰”和建设秦巴山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作出新贡献。
(一)发展的基本判断
“十四五”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刻,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将由注重公平性、可及性向不仅注重公平性、可及性,而且更加注重品质化、个性化转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将从碎片化、阶段化向整合型、连续性、一体化转型;医疗健康服务的链条将向前端预防保健和后端康复护理延伸,贯穿人的全生命周期。
(二)规划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健康十堰”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方式,坚持全面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主线,立足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基础布局,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更加有效地处理好总量与结构、存量与增量、数量与质量、事业与产业的关系,实现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优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合理高效、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
(三)编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制定规划必须紧紧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以“健康十堰2030”规划纲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后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为引领,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十四五”规划制定实施的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的思维统领规划,注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瓶颈问题。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发展模式转变,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硬件建设与软件水平同步提升。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过改革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并为长期发展创造条件。
3、坚持科学合理。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注重兼顾规划的前瞻性和实施性。既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坚持谋划长远发展、高质量发展,又要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既要注重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宏观战略把握,又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4、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政府主导、科学筹划、兼顾各方,既要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既要统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工作整体推进,又要集中研究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全局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力争有所突破;既要因地制宜,突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又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加强规划衔接,使各层次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协调、形成合力;统筹兼顾做好近中远期的目标衔接。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并由相应科室提供基础材料和相关数据:
(一)编制背景和现状分析(委规划负责)
(二)发展趋势和总体构想(委规划科负责)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委规划科负责)
(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资源设置规划(委医政科负责)
2、卫生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委规划科负责)
3、公共卫生发展规划(委疾控科负责)
(五)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县域医共体发展战略(委医政科负责)
2、农村基层卫生发展战略(委基层指导科负责)
3、中医中药发展战略(委中医科负责)
4、专科和民营医院发展战略(委医政科负责)
(六)提升公共卫生能力
1、疾病预防控制战略(委疾控科负责)
2、妇幼卫生提升战略(委妇幼科负责)
3、卫生应急保障战略(委应急办负责)
4、行业综合监管战略(委法规科负责)
5、健康十堰发展战略(健康十堰办负责)
6、健康老龄化战略(委老龄健康科负责)
7、爱国卫生发展战略(健康十堰办负责)
(七)卫生要素和平台建设
1、卫生人才科技发展战略(委人事科)
2、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委人口政策科负责)
3、卫生法制建设战略(委法规科负责)
4、卫生信息化发展战略(委规划科负责)
(八)保障措施(委规划科及相关科室负责)
根据市政府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要求,按照市级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的原则。
十堰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xx年9月底前)。包括制定《十堰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十堰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十堰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 ,由市卫健委、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等单位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成立十堰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下达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要求等。
(二)初稿起草阶段(20xx年10月底前)。主要任务是与上级规划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组织工作专班认真总结“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工作情况,针对“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领域的难点短板重点调研,分析现状和发展趋势,开展“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十堰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思路。
(三)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12月前)。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载体,广泛征求委业务科室、相关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需要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进一步完善规划文本。
(四)衔接论证阶段(20xx年3月前)。与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卫生健康领域的专项规划衔接,与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十堰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衔接,完成规划论证工作,提交委主任办公会、党组会研究审议,形成规划送审稿报市相关部门审查。
(五)报送审批阶段(20xx年6月前)。按照相关报送程序要求,提请市政府审定发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十四五”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事关未来五年十堰市卫生健康发展大局,任务重、责任大。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十堰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科。
委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把“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编制工作进度安排,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增强沟通协作,提高规划质量。委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专人配合做好规划的研究制定,建立规划编制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形成聚力谋发展、齐心编规划的良好氛围。要发挥当地医药高等院校专家技术资源优势,及时聘请抽调专业人员组建专班开展科学合理的实地调研,对规划目标和重大措施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研究。要合理安排规划进度,加强与上级卫健部门的沟通对接,吸纳各方专家和社会各界合理的意见建议,为规划编制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三)创新编制方法,强化规划支撑。在深入开展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科学性。坚持开门做规划。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使规划研究和编制过程成为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回应关切、形成共识的过程。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要努力使“规划”成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的“风向标”,实施健康十堰发展战略的“路线图”,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任务书”,以及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和提质量的“项目库”。要发挥规划编制咨询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为规划研究、编制与实施提供持续长久智力支持。要提高编制科学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深入研究和科学编制提供精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