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员工聘请合同(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聘请合同篇一
甲方须推行的义务: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_________(公司)划定的待遇;
三、为乙方推行职务提供肯定的工作条件;
四、依法维护乙方在推行职务时的正当权柄;
五、为乙方参加_________工会有关财会知识更新学习提供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益:
一、依法推行会计师职务;
二、获取劳动报酬;
三、对_________(公司)的办理工作提出建媾和品评;
四、依下级构造划定的条件参加财会协会运动和_________(公司)的各项文体运动;
五、辞职(须提早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二)乙方须推行的义务:
一、遵守_________(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担当_________(公司)的向导和监督,服从工作摆设;
聘 用 协 议 书委托单元(甲方): 聘任单元(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例,在自愿、平等、协商同等的底子上,甲方将本单元的会计工作聘任乙方来完成,订立本合同。乙方提供办事的受害人为甲方,甲方应对推行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一、聘任事变 一、 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材料,根据会计制度的划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算帐簿,体例财务会计陈诉。 二、 活期向税务部分及其他部分提供材料。 三、 包办甲方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聘任限期 其聘任限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两边权益义务 一、甲方权益义务 一、 甲方单元负责人对本单元的会计工作和会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 甲方所提供的会计材料必需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划定。提供的原始凭证附有完整的经办人和审批人的盖章。 三、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乙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算帐簿和其他会计材料,提供虚伪财务会计陈诉。 四、 甲方应配备出纳负责一样平常钱币资金收支、库存办理。 五、 自合同见效之日起,在每月月末最后一天或前一天,向乙方提供正当、真实、正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 六、 对乙方退回要求根据会计制度进行改正、增补的原始凭证,甲方应当实时予以改正、增补。
二、在推行会计师职务时,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三、不得从事有损于_________(公司)荣誉的运动,严禁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丧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办理爱护好甲方的有关财产和设置装备摆设,放工要封闭好门窗、水、电,包管安全。如由于本身疏于办理造成财产丧失,承担补偿责任;
五、不停提高本身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本质;
六、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每季度付给乙方根本报酬_________元,在季度财务报表完成后,付出报酬。
(二)因工作必要,经主任赞同,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实行铁路局划定尺度。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排除
(一)在下列环境下,_________(公司)有权双方排除合同:
一、应聘会计师违背_________(公司)规章制度,不积极推行义务,经劝止不改时;
三、应聘会计师因守法乱纪被打消会计师资格;
二、应聘会计师严重违背工作规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员工聘请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聘职位: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在本着平等、公开、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聘请乙方为甲方店员工,为顾客进行美发服务,达到甲乙双方双赢的目的。具体合作事宜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1、乙方需认真细读此合同,待签署后,本合同书自动产生法律效应
2、本合同于年月日正式生效,至年月日止。如到期乙方提出续约,则另行签署此合同。
3、合同期内,乙方作息时间必需按照甲方规定安排,如有迟到、早退、正常工作日不上班(未批准请、休假)、不按规定休假者,甲方将按相应规章予以处罚。
4、乙方工作模式由甲方设定,乙方需按甲方设定之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顾客投诉、返工、
工作不专心、服务态度差、不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不服从主管或经理调度、和同事不团结者,甲方有权依据公司制定之奖罚制度对乙方实施相应处罚。
5、乙方合同期满离开公司,(至少三个月内)不得在甲方经营店两公里范围内同性质之经营店工作
6、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性质及能力,提供相应之技能提升。帮助乙方学习成长。
7、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解除合约,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之住宿、餐饮以及水电等工作外开支。
8.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乙方受聘上岗前或(上岗后以每月扣去一定金额的方式)需向甲方缴纳元人民币风险金,待甲乙双方顺利履行完合同后,再予以退回。如合同期内乙方未按正确程序请辞离职,甲方将没收此保证金。
员工聘请合同篇三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岗位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部门从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三年。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
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
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仪式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1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
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
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
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
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
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15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五)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各项待遇
(一)聘方接漳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
享受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修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
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2、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4、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聘方的法律责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受聘人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聘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没有为受聘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给受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应一次性发给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1)由聘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1、2、3、4项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受聘人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4项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责任
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聘方造成损失的,受聘人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聘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聘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
聘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对原订立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方:(盖章)受聘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
日期日期
员工聘请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中国快递网络在市唯一授权的快递网络经营权的经营商,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快件的快件速递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以雇用形式聘请乙方为甲方单位员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的雇用劳务关系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⑴合同期内,甲方即为乙方的工作内容管理者,有权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乙方因违反甲方公司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同时,甲方有权按照甲方制定的奖惩制度对乙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行政罚款。
⑵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以及乙方身体健康情况,临时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根据岗位性质而变更乙方薪水。
⑶甲方对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时发生的各种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与经济后果不负责承担责任。
⑷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后仍不终止的,甲方有权取消雇用关系,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公司的经济或法律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⑸甲方对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拥有最终的解释与随时变更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员工聘请合同篇五
甲方(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1)自 年 月 日起,为固定期限合同。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4)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根据教育系统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和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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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中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员工聘请合同篇六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x年1月 1日至 x年12月 31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