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最新五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2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4月5日至5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老城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17日,巡察组向老城镇反馈了巡察结果,对老城镇党委进行了总体评价,对镇领导班子和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指出镇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工作4个方面存在的12项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巡察组向我镇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老城镇党委坚决按照巡察组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整改,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改进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深入推进,经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老文〔2017〕41号),党委书记翟成敬同志为组长负总责,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领导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镇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老城镇党委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老文〔2017〕34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分管领导副职,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二、严格落实,以抓细抓全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各分管领导、单位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整改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上级精神不深入,“四个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4月、6月进行了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同时领导干部每次学习后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2)明确党委在重大项目建设、人事任免等重要工作上,必须做到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例如: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经征求扶贫工作组、村里意见,调查茶树菇企业效益,镇党委经过讨论认为茶树菇企业管理到位,茶树菇生长周期短,见效快,效益明显,决定拿出扶贫资金100余万元发展茶树菇,带动部分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目前,茶树菇已建大棚25个。(3)正确对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敢于面对矛盾,勇于担当,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问题的办法,尤其是信访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建立领导分包责任制,明确责任,限期解决。深入开展矛盾排查活动,每月25日例会制度,听取各村矛盾排查化解汇报。目前,为做好党的“十九大”会议前期社会稳定工作,对全镇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已经查出49起不稳定因素,11类特殊利益群体,以党委文件集中交办,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强化责任,分类施治,妥善处理各类矛盾。依法打击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等信访户,维护社会稳定。
2、执行强农惠农政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镇、村统一高标准制作党务政务公开栏,将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电话,每年的三公经费、党员发展、惠农资金、财务收支等情况在镇政府公示栏、村公示栏逐项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下一步将在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2)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镇纪委同步跟进,开展基层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面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同时,积极开展“三清理一公开”活动,对村组资产资源、资金、惠农资金项目进行清理,目前工作已经接近尾声。(3)镇党委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惠民资金和项目监管办法、公示制度、备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长效机制。如: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关于下发了《老城镇农村低保双线合一指导意见》、村镇部门出台了危改资金申报“七不准”。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1)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党建
工作计划
,明确党建工作重点。镇党委负责人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导,每月5号镇党委结合当前的党建重点工作下发党员活动日学习内容的通知,班子成员和服务区书记、主任都到自己所联系的村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听取汇报。(2)镇党委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定了“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坚持1周2次自学、1月1次集中学习,实现自我提升,使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以“三联两争”(联片、联学、联做;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争做优秀党支部。)活动为载体,7月1日,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3)创新学习载体,每月2次运用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新媒体现代信息手段,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等发至平台,打造“移动课堂”,提升整体学习的效果,并制定《老城镇机关和服务区考核方案》,将党建基础知识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4)规范干部调整程序,做到集体研究,公示公开,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把党政办副主任叶俊哲交流到扶贫办兼任副主任;把纪检干事王玉丹交流到石门服务区兼任副书记;把石门服务区主任谢金波交流到村镇建设中心兼任主任;把文化中心主任何占瑛交流到陈岭服务区兼任服务区主任,通过干部多岗锻炼,提高工作能力。2、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情况
(1)利用县委组织部拨款,全镇累计投资300余万元对21个村和镇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建设和打造。同时,整合移民、组织等部门资金,加快武贾洲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并对已经建好的20个党群服务中心高标准配套办公设施。2018年完成武贾洲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2)以“三会一课”为抓手,加强对基层党员队伍的管理,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至2次,党支部会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5日召开1次,支部书记每季度讲党课1次,参会学习的党员实行签到,通过学习提高基层党员的素质。坚持村干部值班制度,所有村干部轮流值班,并把干部值班表在村部公示,确保党群服务中心每日有干部为群众服务,解决群众的困难。结合“三清理一公开”活动,对叶沟村长期失联的党员叶绍勋,武贾洲村违法犯罪的党员武智华予以清退。(3)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镇党委组织21个村支部书记、文书到穆山村召开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会议,学习穆山村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党建方面的档案整理进行了统一规范,现21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员活动日记录、村党群服务中心值班记录、“四议两公开”工作记录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完善和规范,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广泛征求意见,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互谈要深入,在会上,要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达到红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互相提出的问题要虚心接受,制定清单,限期改正。9月4号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2)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分管领导将到所分管的部门参加组织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加强警示教育。8月24日,镇党委书记翟成敬主持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及廉政座谈会,集中收看市纪委制作的廉政警示教育录像。全体班子成员、各服务区书记、主任、镇直单位负责人、村支书参加。县纪委常委崔书鑫、办公室主任寇仲亲自督导,镇党委、镇纪委分别作了表态发言。(2)夯实目标责任。9月1日,镇党委研究出台了《老城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镇党委与12个镇直支部、21个基层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6个镇直单位负责人、21个村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递交了《廉洁从政承诺书》。(3)强化党内监督。9月4日,镇党委召开班子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翟成敬代表镇党委作了剖析发言,作了表态发言。班子制定作风整改台账,班子成员逐人撰写剖析报告,结合自身在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履职方面存在的不足,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
2、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乏力的整改情况
(1)聚焦主业、专职专责。为充分发挥镇纪委监督职能,结合上级“三转”的要求,镇党委8月18日对党政班子成员分工作了进一步调整(老文【2017】40号),目前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专职,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其他业务。(2)助推中心,服务大局,切实落实监督职能。对照职责,进一步理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镇党委8月14日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 的通知》(老文【2017】38号)。为助推2017年扶贫危改工作快速起步,镇纪委6月份连续下发了三期专项督查通报,对工作滞后王岭村、马沟村、秧地沟村、冢子坪村、秧田村、陈岭村6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在电子屏曝光。(3)健全村级监督网络,深化基层监督。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村级监委会组织,并于2017年8月1日研究出台了《老城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老城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4)全面加强专业培训。镇纪检系统7—8月开展了“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学习活动。8月10日,镇纪委、镇财政所对全镇21个行政村文书进行了农村三资管理基础知识专题培训。(5)严肃查办案件,纯洁党风政风。5—8月份,共受理上级批转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0件,党纪处分5人。其中县纪委批转信访举报案件5起,办结4起,处理3起,杨山村原村支书陈国明、穆山村支书全玉建、冢子坪村文书罗金朝涉嫌违纪,已给予党纪处分;涉及党委巡察立行立改案件8件,已全部查办落实,其中七里村支书陈喜平涉嫌违纪,已给予党纪处分;涉及巡察移交问题线索5件,目前冢子坪、马沟、陈岭、财税所、秧田5案已全部立案,目前正在全力查办;涉及镇自查案件线索2起,武洲村党员武智华违法违纪,8月份已报请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险峰村原村支书李九文在审批2014年危改对象审批中失职渎职错误,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外,针对三清理一公开工作组反馈的有关问题线索,镇纪委已成立3个工作组正在逐件核实。纪律约谈3起12人,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在生态产业发展中推进不力的小街、秧田村和避险解困施工进展缓慢的武贾洲村进行了约谈,约谈干部12人,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加强廉洁自律制度、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党纪、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论述规定,制定《机关事务管理规定》, 全面规范“三公”经费,严格公务接待,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最大限度压缩公务性开支,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优化信访举报平台,设置了“四风”问题专用举报电话和举报箱。(3)加强专项巡查。6—8月,开展执纪专项巡查5次,下发督查通报5期。(4)开展专项治理。8月份集中开展了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整治活动。(5)建立财务支出月报告制度,对内部财务进行监管,构建厉行节约的财务支出体系。(6)对财务人员业务技能进行培训,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7)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老城镇财政所违规列支800元办公经费公款旅游问题线索展开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移送县纪委审理室审理。
4、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1)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镇纪委统一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明确了每名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责和风险点、防控措施,严防“灯下黑”。(2)财政、卫生、教育、民政、村镇、林业、农业、计生等涉及惠农资金发放的30多个重点岗位,逐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3)镇纪委聘请魏保江等10名社会人士(老党员2名、企业家2名、商户2名、村干部2名、普通群众2名)为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21个行政村也村村评选了1名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
(四)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1、扶贫政策宣传不力的整改情况
(1)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帮扶队员作用,夯实责任基石;利用微信、QQ、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国家有关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充分保障贫困群众知情。(2)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内生动力。将《淅川县精准扶贫政策口袋书》发放到每户贫困户并进行宣讲,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组织21个村组干部、种植大户到贫困户刘根太杏李种植园参观学习,传导正能量,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
2、脱贫攻坚基础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河南省精准扶贫档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全镇所有的扶贫帮扶责任人熟悉“河南省精准扶贫档卡规范化建设培训资料”。21个村成立脱贫攻坚责任组,走村入户,填写精准扶贫调查表和居民收入表,对扶贫政策再宣传,对贫困人口再识别。二是与贫困户逐户见面,商榷扶贫措施,重点确定茶树菇、软籽石榴、大棚种植等扶贫产业,带动611户贫困户发展产业,从根本上帮助贫困户找到脱贫门路。三是通过确定种植、养殖等脱贫项目,与企业签订带贫协议,把500余万资金拨给贫困户或企业,解决扶贫资金拨付缓慢、滞留等问题。
3、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安排专人、专柜对扶贫项目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对照建档立卡户底册,逐村、逐户、逐人审核比对,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到户增收资金优惠政策。二是对扶贫项目和贫困户进行严格审查,对个别户因认定不准,确定为贫困户后骗取扶贫资金,进行逐个资金回收整改。例如:对茶树菇种植和温室大棚种植项目带贫的农户进行审核,重复项目扶持的农户进行调整,终止一项带贫协议,协议收回,另外安排带贫其他贫困户,做到贫困户不重复享受两个项目的扶持。对杏李种植享受两个项目的农户终止其中一项带贫协议,重复享受项目扶持的贫困户,终止其中一项带贫协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老城镇党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坚决把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老城镇改革发展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落深落实。
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经营水平,解决好老城镇管党治党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老城镇工作新局面。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党务干部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进一步研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程序,着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机制,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城镇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两个责任”。
切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提高镇党委、政府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以促进老城镇中心工作为目标,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与时俱进地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健全与老城镇改革发展和强化管控相适应的监督体系,堵塞制度性漏洞。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步步深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老城镇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标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真正把对党忠诚、务实进取、德行兼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为干部成长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老城镇发展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老城镇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真正做到以整改稳增长、促改革、强管控,建设水清民富镇强生态老城。
2022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主要表现:一是市房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学习次数少,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仅记录学习内容,没有反映出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较少,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彻底。如学习《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中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分别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19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4.13”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19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4.13”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19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18年已进行整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1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41.33%,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17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任务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原因为当时根据《五指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进行申请。当年共有264户家庭申请,其中申请实物配租有202户,货币补贴有62户,因大多数家庭选择实物配租,导致实际完成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没有达到任务数。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由于2013年工程设计及工程开工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较长,致使整个工程的进度缓慢,直到2017年才完全竣工。今后若有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将吸取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针对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18年11月9日将2015年违规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补助,共计2700元整,退回局账户中;2013年以来6名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共计20183.97元,已于2018年10月25日全部退回存到局账户中。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出现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现象。四是针对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017年以来,我局转变帮扶模式,由帮扶种苗转为帮扶基础设施,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局帮扶解决养殖基地建设设施用水泥。2018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18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18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18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根据活动方案,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8月至12月的
心得体会
,共计5篇。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要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主题。2018年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设立台账。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已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落实考勤制度,完善外出下村登记记录,并长期坚持,同时从班子成员抓起,带头做好打卡工作,对出现迟到早退较严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强调,加强纪律管理,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各股室负责人于股室内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考勤与绩效挂钩。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未进行备案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针对物业相关投诉件多的问题,积极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多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围绕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同时组织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培训,从人员思想意识、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方面入手,不断夯实物业服务基础,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审计厅关于五指山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部分拍卖款511.39万元未收到”的问题,我局已在2018年5月上诉法院,法院在2018年5月29日受理(法院案号:2018琼9001民初386号),被告文易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指山市法院驳回被告的异议,被告对市法院驳回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18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19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1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1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1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1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1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61元未及时上缴;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4.35万元,扶贫支出11.7万元,办公用品支出34.29万元。201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37.64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7.3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61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核查,经济适用房购房款是签订合同后收取30%的首付款,是每天向购房者催收累计的资金,是一个动态数据,***.61元并非一开始就在账上,不存在长期占用大额资金不上缴的情况,已于2013年12月6日已全部上缴;二是针对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经核查,因当时去西北(乌鲁木齐、兰州)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布置展馆等需紧急用款,时值周末,为确保展销活动顺利完成,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将10万元紧急付给前方工作人员,经核查,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费用,未超出活动预期经费;三是针对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因财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错误导致,我局于2018年3月22日起草请示报市政府申请拨付“公共租赁维修管理工作经费”50.34万元,经市政府2018年4月25日专题会议(〔2018〕94号)同意,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函件到财政局申请拨付整改资金,市财政局于2018年5月31日将资金下拨,并将整改资金返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针对2013年11月违规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金额7.31万元的问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额追回,并于2013年12月取消了五指山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名单473,今后严格执行发放廉租房补贴租金制度;五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的问题,因当时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借用了一期工程款,但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2022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主要表现:一是市房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学习次数少,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仅记录学习内容,没有反映出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较少,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彻底。如学习《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中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分别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19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4.13”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19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4.13”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19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18年已进行整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1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41.33%,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17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任务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原因为当时根据《五指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进行申请。当年共有264户家庭申请,其中申请实物配租有202户,货币补贴有62户,因大多数家庭选择实物配租,导致实际完成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没有达到任务数。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由于2013年工程设计及工程开工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较长,致使整个工程的进度缓慢,直到2017年才完全竣工。今后若有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将吸取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针对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18年11月9日将2015年违规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补助,共计2700元整,退回局账户中;2013年以来6名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共计20183.97元,已于2018年10月25日全部退回存到局账户中。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出现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现象。四是针对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017年以来,我局转变帮扶模式,由帮扶种苗转为帮扶基础设施,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局帮扶解决养殖基地建设设施用水泥。2018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18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18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18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根据活动方案,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8月至12月的心得体会,共计5篇。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要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主题。2018年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设立台账。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已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落实考勤制度,完善外出下村登记记录,并长期坚持,同时从班子成员抓起,带头做好打卡工作,对出现迟到早退较严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强调,加强纪律管理,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各股室负责人于股室内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考勤与绩效挂钩。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未进行备案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针对物业相关投诉件多的问题,积极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多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围绕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同时组织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培训,从人员思想意识、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方面入手,不断夯实物业服务基础,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审计厅关于五指山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部分拍卖款511.39万元未收到”的问题,我局已在2018年5月上诉法院,法院在2018年5月29日受理(法院案号:2018琼9001民初386号),被告文易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指山市法院驳回被告的异议,被告对市法院驳回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18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19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1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1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1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1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1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61元未及时上缴;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4.35万元,扶贫支出11.7万元,办公用品支出34.29万元。201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37.64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7.3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61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核查,经济适用房购房款是签订合同后收取30%的首付款,是每天向购房者催收累计的资金,是一个动态数据,***.61元并非一开始就在账上,不存在长期占用大额资金不上缴的情况,已于2013年12月6日已全部上缴;二是针对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经核查,因当时去西北(乌鲁木齐、兰州)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布置展馆等需紧急用款,时值周末,为确保展销活动顺利完成,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将10万元紧急付给前方工作人员,经核查,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费用,未超出活动预期经费;三是针对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因财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错误导致,我局于2018年3月22日起草请示报市政府申请拨付“公共租赁维修管理工作经费”50.34万元,经市政府2018年4月25日专题会议(〔2018〕94号)同意,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函件到财政局申请拨付整改资金,市财政局于2018年5月31日将资金下拨,并将整改资金返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针对2013年11月违规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金额7.31万元的问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额追回,并于2013年12月取消了五指山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名单473,今后严格执行发放廉租房补贴租金制度;五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的问题,因当时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借用了一期工程款,但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2022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4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五巡察组于20xx年3月30日至5月15日对我乡开展巡察,并于20xx年9月29日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我乡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情况
乡党委把整改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乡党委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认真研判。2020年9月30日召开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大地乡关于对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问题分类并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乡属部门负责人和涉及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研判制定实施方案及整改台账,将责任细化到人,明确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各责任部门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发挥出巡察“利剑”作用。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大地乡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大地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确保把学习教育抓在经常,使理论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成立大地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带头建立党支部联系点,指导联系点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通知》(镇远纪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再次明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按照程序,集体决策、末位发言,办公室规范会议记录,并开展党政办公室业务培训会,规范各类会议记录。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的认识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每一个问题作了逐一反馈,并就该问题进行了解读,纠正领导干部的认识偏差。二是召开“防风险,守底线”工作专题会议,各村也相继开会进行部署落实。三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2019年度大地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并重新归档。二是对统计表没有相关领导签字等情况补充完善。三是将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工作专报及台账进行重新归档。
4.扶贫产业发展效益不突显,规模不大,产业脱贫可持续性发展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合作社或企业选好扶贫产业项目,增强其市场适应力和竞争能力。二是加强对扶贫产业效益的跟踪,充分发挥扶贫产业效益。
5.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情况
1.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还有差距,对党风廉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范意识还需增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正向教育和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二是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三是组织学习县级“森林管护区”文件和工作提示精神,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廉政风险认识。
2.项目程序、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手续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招投标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工程质量保质保量。
3.公务接待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大地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4.食堂管理混乱,食堂开支重复报账。
整改情况:制定《大地乡人民政府食堂用餐制度》,规范食堂用餐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5.财务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镇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认真审核各类票据,规范报销审核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以来讨论过的“三重一大”进行补充登记造册,按照要求予以完善。二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通知》(镇远纪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强调讨论“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按照程序,集体决策、末位发言,规范记录。三是开展党政办公室业务培训会,明确专人负责“三重一大”登记造册工作。
2.履行主体责任相对薄弱,运用“四种形态”把握不精准。
整改情况:对不规范的约谈方案和“党员干部谈话情况登记表”进行整改。
3.民主生活会召开不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制定《大地乡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把关好今后的民主生活会质量,确保准备环节全面到位,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4.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督导,强化“三会一课”的原则性思想,保证党支部在严格纪律和规矩方面的组织力。
5.党委议事执行有偏差,决策运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大地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6.
规章制度
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大地乡食堂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再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大地乡干部职工管理办法,要求干部请休假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制度。
7.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不细致,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完善“2018年度的人员情况信息登记报告表”签字及盖章。三是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
8.党风廉政建设“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不力,管护动态松懈。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创建和报送有关材料的通知》“管护区个数=管护主体个数=有分工的班子成员数”的要求,对管护区进行调整。二是根据《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指导要点》要求及时落实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工作任务。
9.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分管领导和宣传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向县委报送年度学习计划和工作报告。
10.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大地乡党建工作推进会,重点学习《贵州省党员发展工作规程》(试行),讲解党员发展具体程序,特别提醒各党支部注意时间节点,确保按照程序发展。二是对各党支部书记、党建专干进行集中约谈,提醒各支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职责,切实把党建工作当成重点工作来抓,把党员发展工作当成重点工作来抓,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三、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整改,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意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县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乡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督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规范建设,利用好巡查整改的经验教训,巩固整改成果,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2022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地储备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17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18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银川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17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2、关于“征收拆迁面积与入库储备地面积不符,征地拆迁面积大于实际储备面积”的整改情况。已与宁夏阅海集团签订《土地移交协议》,收回除胡福秀、雷志科两户职工以外土地,土地面积符合政府支付补偿款收购面积,并与市财政局共同办理阅海集团土地补偿款
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
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储备土地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2022年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最新五篇】相关推荐文章:
街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22年 对街道党工委巡察报告范文
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怎么写 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最新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报告2022年
巡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22 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报告
最新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