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道士塔读书心得感悟汇总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感悟,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感悟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感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道士塔读书心得感悟篇一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 死亡构成了福贵一生不间断的悲剧:儿子有庆死于强制给县长的女人献血,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大出血,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死于吃豆子撑着了,这些死亡谁也预料不到。只有他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家珍死得尚且自然。
浓缩在福贵身上的无尽苦难看似是命运的戏弄,自从败家开始,他的命运仿佛是被死神安排着:自己被抓去当壮丁,结果母亲因缺少照料而死亡,女儿也缺乏照顾而变成了聋哑人。而他自己不止一次与死亡擦身而过,在战场上,犹如子弹呼啸,带给他种种锥心的痛和可怕。最后士兵们都死了,成千上万的尸体横在他面前,只有他和春生幸免遇难。上天终究还是眷顾他的,不忍去触碰他那颗鲜红的心,所以他幸运的活着。他从回来之后,由于贫困,家珍积劳成疾而亡。儿子给县长的女人鲜血,却被大量抽血而亡……
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
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从表面上看,这一切好像都只能归结于命。而事实上,这些悲剧归根结底来自动荡的社会,不正常的历史,在这个扭曲的年代里,在残酷的历史面前,贫苦的个体生命注定不会有好的前景,死亡便仿佛应运而生。在那个战争的年代,大跃进的年代,福贵是一个象征,他是贫穷百姓缩影,背负着诸多的厄运和沉重的历史悲伤。在那个灰色的年代,创伤充满了整个社会,历史把人类所能承受的所有不幸都压在中国百姓身上,因而他们的生命也才显得那么脆弱。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20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他变成了一个孤独的的老人,站在老黄牛旁,絮叨他这一辈子的故事!他是多么的无奈,面对亲人的死,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没有血泪的控诉,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叫喊命运不公,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忍耐和坚强的意志,这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容着一切的悲痛,以致再大的苦难降临,福贵也能将他无声无息地消融在包容之中。生命是脆弱的,生活是残忍的,眼泪是没有用的,而惟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才是永远不老的。在福贵心中,这个世间无所谓无望,他活着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的亲人死了,生前他们相依为命;死后,福贵知道,不管他死去的亲人化作了泥土还是化作岩石,这都与他无关了,他只有好好的活下去。福贵一生经历种种生与死的转换,他向死而生,在死亡的边缘唤醒对生的渴望,顿悟生的价值与宝贵。在残酷的生活里从容。有人说这是一种对生活的麻木,对死亡的麻木。其实,我想他是在用沉默的方式思考生与死。他懂得了死亡是每个人最终的归宿,而生存是通往死亡的一条路,或许这条路上险象环生,或许平平淡淡,但他依旧在以各种方式考验着活着的人,福贵,他经得起这种考验。在残酷的、不稳定的生存中,福贵也变得越来越坚强,忍耐。福贵顿悟了一切的苦难,在对苦难超强的忍受中,显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出生在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你年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道士塔读书心得感悟篇二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最让我感动的是怪人拉德利,这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里。虽然第一部分孩子因为他的足不出户产生好奇和恐惧,让我也有点怕怕的,后来读到杰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里探险逃跑时杰姆把裤子落在了怪人的园子,杰姆回去拿裤子时发现裤子被缝补好了,还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还有两个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门前那个树的树洞里拿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一开始我以为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为斯库特说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一切,读到最后才知道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扑灭了之后,站在外面的斯库特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杰作。最后杰姆和斯库特遇袭时,也是拉德利第一时间跑出来救他们,那时我真的被感动哭了,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们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当然都没有成功,他还把两个小孩当朋友一样保护,送他们好玩的东西,那是书里最纯净的一人了吧。
当然,梅科姆小镇里的每个人,我都觉得好善良的。虽然一开始亚力山德拉姑姑让我很讨厌,但是后面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最最要说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对孩子们的教育,这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从不显摆自己,深受小镇人民的爱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打骂孩子……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爸爸。
总之,用我同学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
以上我是很青涩的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