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围城》的读书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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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读书心得篇一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痛欲绝,还是幸免于难的麻木。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在我们经历的是何等的幸福喜悦,抑或是何等的艰辛苦难,只要活着,再多的苦与累终究会被时间一一磨去棱角,或许在那时我们已经记不得有多苦有多累。
人们总说人犹如那树叶,抽芽、舒展、枯黄、飘落,终究腐烂在泥土里。但我想这不应该是我们惧怕和担忧的,树叶的美还在于衬托鲜花的娇艳,我们的一生终究还有过程的美丽。
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但终究品味着生活的酸甜苦辣,但终究还有福贵活着惦念着他死去的亲人。活着就是一种幸福。
这本书于我看来揭示了一种高尚:那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世界。正如主角福贵贵,一生坎坷多折,经历了家境的破落,经历了国共的战斗,经历了-的动乱,经历了所有亲人先后离他而去的苦痛,最后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相依为命,默默的活着,无牵无挂的活着,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我想余华最想告诉读者的是: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去面对一切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
《围城》的读书心得篇二
生活是一座大围城,人一出生就困顿其中,小时候也许我们不知道,因为围城够大,城墙都离你太远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遇到三座城,它们叫做家庭、事业和婚姻,然后一生便过完了。
有的人在围城中终日无趣,一辈子都只想着怎样才能逃出来,最后蹉跎了一生,因为,其实根本没有人能逃出最大的那座城,如果你出来了,要么成仙了,要么轮回了。但有的人在城里活得风生水起,生命之花灿烂无比。
说说《围城》里的方鸿渐吧,很显然的一点,他是典型蹉跎了一生,疯狂从几座城逃来逃去的人,懦弱无比,遇到困难只知道换个环境重新开始,可是这样只能一直走下坡路,只能让心越来越暗淡。遇到困难又怎么样,为什么总要逃避,为什么不试一试呢,就算碰钉子又怎么样,没有碰钉子的人生还叫什么人生!
先说说在家庭这座城里吧,方鸿渐实在太听从家里人安排了,老家沦陷后,失了身份和地位,连钱财也没了,他听从了父亲的安排去成不了婚的岳丈家里做事,虽然在战争年代有事做是还不错的,不用计较什么人给的,但是住在人家家里就显得憋屈了,更何况还有一个丈母娘挤兑,他却懦弱的很,什么都没做,只知道逃。后来方鸿渐娶了孙柔嘉,一心只想着自己家里人,只知道回去小房子时哄哄孙柔嘉,不知道帮她在家里人面前说上一辆句话。若不是孙柔嘉这样做事情计后果打算盘的女人,估计妯娌之争、婆媳之争早闹得不可开交,连婚也结不成。在家庭这座城里他活得并不痛快,于是他逃走了,逃去了三闾大学。
战争时期的大学里,各老师都不计较学生的好坏,只计较有得教没得教,成日里勾心斗角的事情少不了。方鸿渐呢,斗得累,以至于顿生一股清高,觉得来三闾大学就是一个错误,连最后的垂死挣扎都不愿做,犯了一个错误被校长挤兑了就带着所谓的志气和孙柔嘉走了。你看,他又走了,他又从事业这座城里逃走了,没有一丝成就。
再说说婚姻的城,方鸿渐起初在船上和鲍小姐胡闹,让我都觉得方鸿渐品质甚为低下。再和苏小姐搞暧昧,只因他自己的懦弱不敢拒绝,明明已经心有所属,却总是拖着不与她说自己其实并不爱他,就这样忍心看着孙小姐浪费年华。后来又和真心相爱的唐小姐擦身而过,却也不去问个仔细,一伤心之下去了三闾大学,哪知道这是一个过错啊,明明原本能成就一段好姻缘的。最后与孙小姐草率了事,草率到让我怀疑是不是这段印刷不全呢,我想他也只想寻个了结,因此在婚姻这座城,也活得完全没有滋味。
书的末尾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大吵之后离家出走去投靠好兄弟赵辛楣。你看,他又从婚姻这座城里逃出来又去追求事业了。我想他一定会再逃的。我们如果像方鸿渐一样逃来逃去,无疑走到最后,我们什么事也没做成,我们谁也不是,我们的人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因此,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如果只想逃避而不是想方设法去试一试,那只有下坡路能走。像在打仗的时候,一场战争开始了,如果你想办法去打了,你有可能会输,有可能会赢,有可能会得到,有可能会失去,但是如果你永远只知道和解、赔地、割款,那你永远只能失去。我们要在自己的城里活得风生水起,给自己的人生一个意义。
《围城》的读书心得篇三
书是很久以前读的,笔记是很久以前写的,却是很久以后的现在写的,也忘记了很多细节,但感觉还是有的。
最先出场的是鲍小姐。鲍小姐性格泼辣,生活放荡,视财如命,爱她丑陋平凡,毫无亮点的未婚夫,迂执但我去未免不替他可怜,只知道用金钱养她的男人,若长得英俊潇洒还可以牵住她的心几分钟,否则,头上还不知道被这样的女人叩几顶绿帽子,也难怪她会如此放荡。
与此同时,苏文纨也出场了,这个人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刚开始,我还在为他心疼,觉着他是庸俗中的一只清秀,可慢慢的被他的一些小细节吸引,他为什么表面上夸赞小孩,背后用手帕擦小孩碰过的手?不久,她便原形毕露,原来她是外表高雅,内心俗不可耐的人。从总体来看,他喜欢上主人公方鸿渐,但却毁掉她的人生,破坏它与唐小姐之间的感情,不给孙小姐好脸色。而且总喜欢看喜欢她的人争来争去。哎!他可真是个坏姑娘,读书笔记上是这么写的。
她最嫁给一个有钱的胖子,苏文纨也是一个俗女子,她却不想鲍小姐泼辣,日后的生活,怕是无聊得很。
这里是看了一半写的评语,她的婚后生活可一点不无聊,脑子里的生意经念的可出奇的好,在上海的“贵姓”(尽管不合适,也暂且这么叫吧,毕竟有很多共同点呢)圈中,卖各种小东西赚钱。如果没有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她还会这么庸俗吗,还会很得令人咬牙切齿吗?时代造英雄,环境影响人的一生。
方鸿渐,懒散,追名利,懦弱,胆小,还有一点良知,但却完全不懂世态炎凉的人,方鸿渐是悲剧的时代产物,却也是“极品之极品”坏到不能再坏了。也许在此环境中,方鸿渐只能如此吧!身为主人公,他的生活却是最悲催的,能混他这样的主人公怕是不多吧,在我读过的书中,也只有阿q可以和他媲美了。方鸿渐出国留学的的学费是他的岳父给出的,但他的博士文凭却是他买的。他没有在国外努力勤奋的学习,而是荒废学业,四处游玩,回国后丑态百出。只能在岳父的银行中干一点事情。之后,遇到唐小姐。
唐小姐,天真但不失聪慧,心中喜欢方鸿渐,却因为苏小姐的搅和,失了面子,将他赶走,两人皆失姻缘,真不知方鸿渐为何会喜欢他。
这段话也是读书笔记中的一段,看来说还要看完,人也要慢慢懂。唐小姐可真是一股清流在浑浊的流水,难怪方鸿渐会喜欢她。看来我也要改一下我没看到最后便下结论的坏毛病,在这里为你平反了,唐小姐。
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掏出上海那座围城,又落进大学那座城,却始终没有逃出爱情那座城。
由于苏小姐的一系列行动,方鸿渐被逼走了,他逃往内陆,去一所新开的大学做教授。这一路他结识了孙小姐,还和“死对头”(至少赵辛楣是那么认为)赵辛楣成了挚友,先来说孙小姐吧,看读书笔记:
孙小姐目前看来是单纯的,耐苦的,脆弱的,有着中国传统女人的性子,却不会突破,记忆犹新的是他被学生气的哭鼻子,仿佛还没长大一样,内心却不像一个小孩子,略微带一点心计,似对方鸿渐有意。等待它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他用尽心机和方鸿渐在一起。恐吓,威胁,逼迫,充分利用她的一切。真叫人意想不到她如此柔弱的外表下,竟隐藏着如此独立的心。
赵辛楣,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爱慕苏小姐,不能自拔,但还是没有追到苏小姐与方鸿渐离开上海去内地教书。
赵辛楣这个人有趣的很,在其中我以为最好,任何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他。
《围城》的读书心得篇四
叶圣陶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教育家,也是我崇拜的偶像。二十世纪60年代,叶老非常明确的提出了“凡为教,目的在达到不需要教”的著名观点。因此我的教育教学实践也是力求做到这一点。
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我重新阅读了叶圣陶的教育著作,又有新的感受。“我以为好的先生不是教书,不是教学生,乃是教学生学。”“ 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 “一个学校的教师都能为人师表,有好的品德,就会影响学生,带动学生,使整个学校形成一个好校风,这样就有利于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对学生的成长大有益处”。叶老的这些话语,真可谓高瞻远瞩,体现出了教育民主的光辉,也与当今的新课改理念和精神合拍。
“我以为好的先生不是教书,不是教学生,乃是教学生学。”叶老提出了作为教师的作用和一个好老师的标准。在传统的语文教学中,教师按事先制定好的策略实施教学活动,以完成知识教学任务为最终目标,这种方式漠视学生的能动性和个性差异,语文教师扮演的是“主角”,是“统治者”的角色,培养出来的学生是“流水线上的标准化产品”,缺少个性和灵气。先生的观点是,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教学活动的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是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以举一反三。
目前新课程理念要要求教师要自觉地将角色转变为“服务者”。就是要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创设情境,为学生的探究学习提供空间,为促进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创造条件,在和谐、宽松的环境中启发学生的思维,诱发学生的求知欲和积极向上的情感,充分张扬学生的个性,挖掘学生的潜力,使每个学生和学生的每个方面都得到发展。这一教育精髓,叶老早就在他的著作中体现了。
“一个学校的教师都能为人师表,有好的品德,就会影响学生,带动学生,使整个学校形成一个好校风,这样就有利于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对学生的成长大有益处”。叶老的这一席话,就是强调教师应该具有人格魅力,有师德规范。
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可以用“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概括其内涵。教师的思想感情、道德情操和学术品格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教师要求学生为祖国而学,自己必须为祖国而教;教师要求学生要有事业心、热爱自己的专业,自己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师要求学生关心他人,自己必须关心他人,爱护学生。现代教育是“育人”,而非“制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是被动、消极地接受教育,而是主动地学习、观察与思考。基于以上认识,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一方面以言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和学习目的,树立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和严格的学习纪律,更主要的是用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校风校纪规范自己,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只有当你不断地致力于自我教育时,你才能教育好别人。而在敢于担当培养一个人的任务以前,自己就必须造成一个人,自己就必须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模范。
“教师是蜡烛”,肯定了教师的奉献与给予,它体现了教师行业的无私奉献精神;而事实上,教师作为蜡烛,不仅要照亮别人,也要照亮自己;在照亮别人的同时,自己也要光彩照人。“教师是园丁”,“园丁”比喻教育学生就像是培育花朵,需要经常地、定时地浇水、施肥、松土。我觉得与其把教师比喻为园丁,不如比喻为太阳。太阳是一个充盈的、热情的、开朗的、充满了光和热的载体。可以为学生的发展播下光和热,使学生变得强健有力,自强自立,完成自身生命的追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隐喻包含了十分丰富而复杂的内涵。一方面它表明教师从事的是一个非常崇高的事业,目的是塑造学生的灵魂。因此教师的职责是育人,注重学生的心灵发展,而不仅仅是向学生灌输知识和能力。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既是一门技术又是一门艺术,教师的工作不能完全被规范,必须给予一定的想象和创造的空间。教育是活生生的生命与生命之间的对话,学生在与教师和其他学生的交往中会生成新型的人格,而不是没有生命的,事先被规定好规格的产品。学生是具有灵性的人,教育者的责任就是 “唤醒”、“激发”和“升华”学生的灵魂。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名家的著作我们是常读常新,愿以此共勉。
《围城》的读书心得篇五
昨天便读完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很难想象这本书是在1944开始编写的。放在现在也并不觉得过时。那个时候的中国是战乱的中国,我甚至在脑海中无数次浮现出千万个画面。在方鸿渐与苏文纨小姐分开后,方鸿渐去的那所三闾大学会不会是某个重要的“根据地”?方鸿渐与苏文纨会不会在内地以“联络员”的身份再次相遇并重归于好?
很显然,他们的分开便是他们感情的句号,而我对这一“战时文学”时期作品的猜想也在最终方鸿渐听着家中那只慢走的老钟六声“当”之后被否认。松下一口气,但也开始了内心的落寞,落寞的是我很诧异地在方鸿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或许,人人都是方鸿渐罢。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整本书按我的分类,有四大部分:归国邮船,上海,三闾大学与再归上海。
“归国邮船”作为全书的第一个部分,便有极强的嗜读性。它好比我在看一部电影,我好奇它会讲什么,会好奇它会从哪个角度切进去。钱钟书先生用一种类似“长镜头”的写作手法,从海面高空从远到近拉下去,摄像头围绕着邮船转了一圈,最后镜头在甲板的地方开始拉近,跟着一个乱跑的小孩,撞在了苏小姐的身上,再次往后拉,定在苏小姐与孙太太的寒暄交谈中,随着她们的聊天,镜头开始跟着他们的谈话内容转到了鲍小姐与主角方鸿渐身上……故事便这样开始了。钱钟书先生的这种方式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也迅速将读者拉进到这个虚构的世界当中。
第二个部分“上海”是整本书最轻松最畅快的一部分。方鸿渐在上海的这段时间是他的人生巅峰,每个人都沉醉在它的纸醉金迷里不愿醒来。也许是因为人人都乐于爱美好的事物,而对丑恶闭口不提,尽管读完了整本书,我的思绪依旧停留在这段时间里。
在这段里,看到了广为人知的那段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就像所有找到彩蛋的小孩一样,笑了起来。
第三个部分“三闾大学”,讲述了方鸿渐一行人从上海转至长沙三闾大学,并在三闾大学工作的一系列故事。是方鸿渐成长的时期也是他逐渐平庸的时期。这段有极小一部分关于战争的描写。而整本书中,关于战争对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句话:“以后这四个月里的事,从上海撤退到南京陷落,历史该如洛高所说,把刺刀磨尖当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