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13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一
联系电话:
乙 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林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林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二、转让期限
租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______元/亩/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每年农历年最后一天(年三十)前以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大写: ) 元付清给甲方。若逾期两个月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获得山场承包经营权后,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等行为。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 在合同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属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如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等均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
七、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九、经协商,决定__(需或否)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二
转让方(甲方): 承让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明确转让方与承让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2条本合同仅转让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不变。地下资源、埋藏物和有关设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第3条承让方对在承让林地使用权年限内培养的林木享有所有权,承让方有权在林地上套种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 承让林地的范围和年限
第4条承让林地位于 ,地块编号为 。其位置与四至界限见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图与林地规划设计图。
第5条转让林地总面积 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号为 ,并以该复印件为附件。
第6条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为年,自办理完该林地的山林权属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优先权,双方可另订合同顺预延贰拾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甲方应当将林地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在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同时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第8条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应当是甲方与林地所有权原拥有者签订的林地使用权转让一级合同中,经原林地所有权人同意,准许由甲方统一转让的林地。甲方保证原林地使用权人对所转让的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具备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没有林地权纠纷。如发生纠纷或变故,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所需费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与林地使用权原拥有者签订的一级合同原件应交一份给乙方,作为本合同联合附件存档。
第9条在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在义务协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进入林地放火,采矿,挖土,放牧等有损林木的行为,对开荒毁林、偷盗林木等事件要及时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有关单位、个人追索赔偿。
第10条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林地使用权证。办理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甲方承让的林地内如果有坟地,乙方进行造林施工时,坟地周围5米内不种树。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开挖新坟,须征得当地林业站、村委会、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毁林开坆。
第12条甲方钱包乙方在经营林地期间道路顺畅,如出现路权问题或交通阻碍,甲方有责任及时妥善调解处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13条合同签订并由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权转让金,年林地转让金为每亩年 元,(元)人民币。在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中,转让金维持不变。
第14条林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办法为:
1、合同签订后,按规划面积每亩预付定金 元,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无林荒地, 年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实际栽植面积扣还定金后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签订合同当年不计转让金,转让金计算从种植当年起。如至年 月底乙方未进行造林,甲方不再归还乙方定金,同时有权将乙方规划的林地转让给第三方,甲方除将定金归还乙方外另加罚双倍定金给乙方。
2、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时间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给乙方;也可以另行协议将林木作价卖给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
第15条乙方将在使用林地时只能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亦准许进行林单间套种或立体开发,亦准许修建一些和营林项目相配套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第16条 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期满后,乙方应当及时归还承让的林地。林地上附属的生产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双方协商后可由甲方作价处理。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17条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届满时,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林地,须在期满前180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签订续期合同、并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使用权年限届满终止时,双方无意续签合同,乙方应归还青山,保证租用林地内的采伐迹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费用以该转让地最后一个轮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交还林地时由乙方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18条 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19条遭不可抗的一方,应在72小时之内,将事件以信件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20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已转让林地被征用,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属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地补偿和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偿费鬼甲方所有,并同时办理该林地的解除或变更手续。
第21条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冻害、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22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应在20天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如20天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另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第23条 如果甲方是违约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给乙方使用或中途变故造成乙方施工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24条 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时支付转让金,从滞纳之日起,每月应加缴纳所欠转让金的0.1%的滞纳金。
第25条在颁发林地使用权证后,突发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2年内能在该林地内安排营林项目,经双方协商,可相应推延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
第八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26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27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附则
第28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不受机构撤销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第29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30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按照面积向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报批。
第3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约定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出让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复印件2份或林地权属证明2份。
2、甲方关于转让林地使用权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2份。
3、所转让林地规划设计图2份。
甲方(签字盖章): 县 镇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县 林业站(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人民政府(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县林业局(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三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 月。
4. 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四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让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形式、期限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
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林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的使用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林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五
[遂]森资转字第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积亩的(林权证号: )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六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 流转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转方式: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 流转期限:月日止)
4、 流转林地座落:
5、 流转林地林权证号:
6、 流转林地、地块、四至、面积:东:南 北。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包括种植中草药等)。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仍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是甲方经大家商定后确定、而且后代子孙无争议,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有权无偿使用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予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5)尊重并确保乙方自主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协助乙方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登记、备案,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和采伐林木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直至办理完毕、变更林权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乙方种植林所有权。
(2)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方合作,将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从事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5)受让方人亡故,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驾家林用途。
(2)落实农林种植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一切费用。
(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向县林权管理机构申请林地转备案登记,或持原“林权证”共同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2、流转期限届满,甲方林地转让同等价格归乙方继续受让,若乙方不再受让经营本合同项下的林地,则山上的油茶树等林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无偿赠给甲方经营。
3、林地流转期限内,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政策项目补助金、补助费。
4、林地流转期内,若国家或有关部门征用该块地时,地上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农自己办手续采伐,不能延误乙方的整地时间,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时间限定为 。
四、 林地使用转移
1、 甲方确认其对该林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置。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该林得符合林业生产用地规划。
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证权》
五、 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合同约定林地转让价格款按40年每亩 元计算,转让面积亩,共计元(大写:)。乙方支付每笔款项,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作为凭证。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及林木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含林权变更事宜)。
3、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进行管理生产,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相关损失(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甲方应承担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若因道路通行证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疪,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7、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置扣赔相应的金额。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成的提请镇人民政府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关方、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林权共有人(签章): 监证单位(盖章):
(注:自然人签字的同时,加按手印)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橡胶林地转让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辖区内橡胶林地,面积约______亩,转让给乙方管理经营。橡胶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二、期限:共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总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若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成后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交款后,转让范围内的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转让的橡胶林地属商品经济林地,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做好确认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内,如原有设施不足,乙方根据需要,在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等生产必备之条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时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或出租该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该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费用。
5、乙方子女享有继承权。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
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9、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要做好转让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五、转让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转让款。
七、合同期满时,如乙方继续转让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30天内告知甲方。合同期满时,林地内的橡胶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标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合同期限至橡胶收割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合同期限。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八。1)条处罚。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八
甲方: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 月。
4. 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九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_)第__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__华林公司租赁的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十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地类 。
2、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 。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元。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十一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转让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鉴证单位
鉴证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将自有林地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在大同村全德屯东沟两块林地转让给乙方。第一块林地承包林场的,承包年限是20_年,自20_年5月1日起至20_年止。面积:13公顷。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二. 第二块林地大同村全德屯东沟林地面积12亩转让给乙方(有林权证,使用期限是70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84年4月1日止。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三. 转让金额:两块林地金额为:大写 小写:。备注:
四、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法律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间人: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无效情形篇十三
甲方(出让方): ;住址: ;
乙方(受让方): ;住址: ;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以下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况
1、地址:
2、面积:
3、山界: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1、转让期限:
2、转让后的用途:
三、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总价格为 万元整(¥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先支付总价格的5%作定金,金额为 万元整(¥)。其余金额待甲方办理好林权证,并把林权证交给乙方时,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额交付给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笔款项时,乙方要出具已收款凭证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山林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应的补偿款归乙方。
3、甲方应将与该山林有关的合同、资料嫁给乙方,并负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来在该山林地上得权利和义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整支付。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应向对方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如果乙方没有按时支付合同款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资产,已付款项不再退还。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未经甲方同意该林权证不得抵押不得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其他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