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运输船船舶租赁合同(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运输船船舶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
为适应水运市场的需要,乙方承租甲方号(船舶总造价 万元),船舶尺寸:长宽深马力船造船年月日,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年即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乙方中途退船(罚违约金 万元),甲方中途要船(罚违约金万元)均作违约处理。
二、租金:每年租金总价 万元,每季度( )提前天缴纳。
三、设备保证金万元(租期届满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双方应交中介保证金我,甲方将万元,乙方交万元。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船舶完整证件和有关材料。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乙方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不影响船舶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如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船舶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改建。租期届满后,由乙方拆除,并对船体改进进行修复。
海事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6、甲、乙双方按船舶总价的2%向中介方一次性付清中介费。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甲方向乙方交船后,船上驾驶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驾驶人员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船上的过程所发生的一切任何责任事故,民事刑事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船舶停用不影响租金的按时缴纳。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油料消耗、机器维护、国家规费概由乙方自理)。
合同期满后,乙方须保证船舶外形完整,机器设备无明显硬伤(合理损耗不在此列)。
乙方使用过程中,须按船舶性质用途使用,如将船用于海运,甲方有权将船收回,押金不退。
乙方在租期内须按规定缴清租金,如租金延期超过一星期,甲方有权将船收回押金不退,并终止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担保人:船舶交易中心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运输船船舶租赁合同篇二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号机渔船船舶检查簿号码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满________年间为限。
前项期间于甲方可随时伸缩。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应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村,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与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汽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造成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地变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让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其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村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转移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于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典》及《海商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船船舶租赁合同篇三
1、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抵押物上设立甲方为受益人的抵押,并承认甲方享有对抵押物的第一优先抵押权。
2、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登记,登记号码 ,产权为乙方所有的“ ”散货船。
3、本合同中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人欠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4、双方约定,甲方有权直接保管船舶所有权证书的原件,直至借款及利息被全部清偿。
5、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手续。
二、乙方声明和保证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自身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以及其他有关抵押物的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乙方有权将其抵押给甲方。
4、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不存在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且抵押物的全部或任何部件、设备和结构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租赁权、使用权或其他权益所影响(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抵押物也未被任何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三、乙方的承诺
1、担保期限内,不得出售、转让、赠与、以抵押物出资或其他方法处分船舶或其上的任何机器、设备和结构,或在其上设立其他任何性质的担保。
2、不得对船舶及其结构或设备部件作任何重大变动。
3、为船舶投保船壳险和通常的海上风险,包括战争险、罢工险和任何其他抵押权人合理要求的其他险种。
4、不利用抵押物或容忍其雇员或代理从事可能造成抵押物损毁、灭失、被征收、扣押等活动。
四、 抵押解除
五、抵押财产的处分
1、主债务人违反借款合同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甲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2、 处分方式:甲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甲方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3、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2) 偿还所欠甲方全部欠款本金、利息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甲方须将余款交还乙方。
六、 违约责任
1、由乙方保管、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乙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财产原状。
3、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七、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运输船船舶租赁合同篇四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 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 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 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文介绍了抵押担保合同范文的标准格式。具体案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范文进行调整。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抵押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注意关于时间、财产方面的相应条款。由于涉及法律问题,一定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办理。相关的法律问题最好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
运输船船舶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船舶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及利息
1.借款金额:人民币__元,大写:__。
2.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__/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船舶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船舶相关的钥匙、船舶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峻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船舶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船舶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船舶。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八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章)
乙方:(出借人)(章)
年月日
运输船船舶租赁合同篇六
1.1抵押人自愿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外币业务,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
□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
□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
□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
□其他业务: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1.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1.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抵押人按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
3.1抵押人同意以设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该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币种及大写金额),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4.1抵押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4.2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4.5抵押人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4.7.4抵押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分离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和权利。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者进行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以转让、出租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7.1抵押人应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并指定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与抵押权人保管。
7.2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抵押期间,抵押人未按约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垫付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从其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划收上述费用。
7.3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7.4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抵押权人,并负责索赔事宜。抵押人未及时通知或者索赔,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抵押登记
8.1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抵押权人占管。
8.2抵押期间,如需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3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依本合同约定转让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抵押权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抵押权的转让
1、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2、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后,抵押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第十条 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
10.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抵押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10.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10.5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实现
11.1.3债务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11.1.4债务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11.1.8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11.1.9其他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抵押权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11.3抵押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债务人同时为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抵押人同意继续按本合同约定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担保物权”指债务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所形成的担保物权。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抵押权人确定。如果该抵押物同时为其它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债务进行担保,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到期债务的,而且没有其它约定事项,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亦由抵押权人确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抵押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2.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12.2.3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2.2.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2.2.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13.1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物发生征用、征收或类似情形需要拆迁(以下统称“拆迁”)的,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____日内通知抵押权人。
13.2若拆迁补偿采用权利调换补偿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偿债务,抵押人应以拆迁调换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抵押权人为调换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担保。
13.3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存入保证金专户或以存单质押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应担保协议。
13.4抵押人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按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的%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五条 解除权异议期
抵押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抵押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抵押权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6.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6.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抵押人应主动了解债务人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类业务发生、履行情况。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不再送达抵押人。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权人份,抵押人各份,债务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声明:抵押权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以下无正文
抵押权人(签章)
负责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债务人声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对全部条款无异议。
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船船舶租赁合同篇七
出租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船名、规格及用途
甲方将自用的挖泥船、泥驳船、拖轮各一条其船体本身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船舶的所有权人,特授权汉口港埠分公司作为出租方出租该船舶,乙方将此船舶用于_______________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总工期约_____个月,从《交接确认书》所记载的实际交付之日起作为起租日。双方约定起租日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标准、保证金、缴付规定
1、双方约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计算,船员劳动报酬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计算,两项合计壹拾叁万伍仟元整。租赁期的第一个月内,不足一个月仍按一个月计算。第二个月开始,不足一个月以天为单位计算,租金计算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实际工作天数。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预付第一个月租金人民币壹拾叁伍万伍仟元整给甲方,次月起每______日按进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决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赁物。
3、双方约定租金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计算。
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不保值、不得冲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终止,合同标的物顺利返港后,双方财务对账清算后办理退还手续。
第四条 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费用
1、双方约定:船舶交付地分别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码头及_______________电厂码头,由双方现场办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时,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租赁物的《交接确认书》。甲方将船舶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安排拖移至汉江新沟并承担拖移及海事签证等相关费用。
2、工程完工后,租赁船舶由乙方负责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码头并承担拖移费用,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签证工作并承担签证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证趸船安全无损完好,并不得缺少经确认的随船本身附属设施,若发生缺少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延期租赁,乙方不予返还趸船,视为乙方延期租赁,需按本合同项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应按超出租赁期限的时间计算,双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使用该船舶。返港后双方先办理租赁船舶交接确认书后,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乙方在租赁趸船交接时应对趸船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同意接收并签署《交接确认书》的即证明认可船舶符合租赁要求,事后不得异议。
第五条 船舶维修、保养 租赁期内,乙方以人民币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负责船舶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产生的船舶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导致的所有燃润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员随船轮流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时。随船船员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总价内),并服从乙方管理。若无特殊情况,甲方保证平均每月27个正常工作日。
3、租赁期间,乙方仅拥有船舶的使用权,无处置权。更不能因自身债务及纠纷将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经营需要对租赁船舶进行局部改造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与甲方签订《船舶改造协议》,同时征得船舶监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在没有签定补充协议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将船舶迁移至_______________外其它泊位水域时,乙方需报请甲方同意,并确保船舶安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船舶移至__________外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船舶。
7、乙方负责现场生产安全。并承担船舶在当地海事、航道等各种社会管理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搞好船舶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悬挂信号标志、﹙信号标志应符合《内河避碰规则》规定﹚完善防碰撞设施、配置消防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继续租赁该船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1、租赁期内,如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下,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乙方擅自将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经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3)乙方未按规定缴付租金,拖欠达5天。
(4)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如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未按约定按时将船舶交给乙方,影响乙方使用。
3、由于双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若属甲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终止日起,甲方将乙方已缴付的船舶返港费及尚未履约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若属乙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解除终止日起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租金及返港费,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设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解除终止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船舶返港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进行。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另附交接清单一式_____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