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偿保管服务合同(9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偿保管服务合同篇一
乙方(受寄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甲方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__市__路__号的仓库内,并请乙方代为保管。商品内容:一般家庭电器用品,但限于能装箱者。
前条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东南角十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甲方对前条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因而受损,乙方概不负赔偿责任。
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__元整。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5.1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5.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6.1甲方的责任
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并退还乙方托管费。 6.2乙方的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保管费,则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__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价款金额的__%;(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一方对因本次商品托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9.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9.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托管商品的有效证件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如欲解除本协议,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协议的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有偿保管服务合同篇二
第一条甲方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仓库内,并请乙方代为保管。商品内容:一般家庭电器用品,但限于能装箱者。
第二条前条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东南角十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第三条甲方对前条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因而受损,乙方概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第五条甲、乙双方如欲解除本契约,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寄托人(甲方):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
住址:
受寄人(乙方):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
住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偿保管服务合同篇三
第一条甲方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xx市xx路xx号的仓库内,并请乙方代为保管。商品内容:一般家庭电器用品,但限于能装箱者。
第二条前条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东南角十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第三条甲方对前条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因而受损,乙方概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xx元整。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方的责任
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并退还乙方托管费。6.2乙方的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保管费,则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价款金额的**%;(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商品托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9.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9.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托管商品的有效证件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有偿保管服务合同篇四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寄存人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保管人位于市路号房屋内,并请保管人代为保管。
第二条寄存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寄存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
第三条寄存人应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第四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若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若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寄存人应当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保管费的具体数额是_________;交付方式是____________;交付地点是____________。
第六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有权对保管物进行留置。
第七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八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保管人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若根据特殊情况需要转交第三人保管的,保管人必须通知并且征求寄存人的同意。保管人违反规定,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管人在保管财产期间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一条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十二条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
有偿保管服务合同篇五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寄存人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保管人位于 市 路 号房屋内,并请保管人代为保管。
第二条 寄存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寄存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
第三条 寄存人应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第四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若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若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寄存人应当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保管费的具体数额是_________;交付方式是____________;交付地点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有权对保管物进行留置。
第七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八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保管人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若根据特殊情况需要转交第三人保管的,保管人必须通知并且征求寄存人的同意。保管人违反规定,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管人在保管财产期间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一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十二条 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偿保管服务合同篇六
立契约人寄托者(以下简称甲方)
商品内容:
第一条 一般家庭电器用品,但限于能装箱者。
第二条前条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东南角 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第三条甲方对前条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因而受损,乙方概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
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第五条甲、乙双方如欲解除本契约,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寄托人(甲方):
身份证统一号码:
住址:
受寄人(乙方):
身份证统一号码:
住址:
年月日
有偿保管服务合同篇七
第一条甲方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的仓库内,并请乙方代为保管。
商品内容:_________。
第二条前条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东南角十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第三条甲方对前条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因而受损,乙方概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
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第五条甲、乙双方如欲解除本协议,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寄托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寄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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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寄托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受寄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第一条 甲方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x x市x x路x x号的仓库内,并请乙方代为保管。商品内容:一般家庭电器用品,但限于能装箱者。
第二条 前条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东南角十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第三条 甲方对前条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因而受损,乙方概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x x元整。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5.1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的责任
有偿保管服务合同篇八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寄存人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保管人位于市路号房屋内,并请保管人代为保管。
第二条寄存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寄存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
第三条寄存人应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第四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若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若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寄存人应当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保管费的具体数额是_________;交付方式是____________;交付地点是____________。
第六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有权对保管物进行留置。
第七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八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保管人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若根据特殊情况需要转交第三人保管的',保管人必须通知并且征求寄存人的同意。保管人违反规定,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管人在保管财产期间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一条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十二条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
有偿保管服务合同篇九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寄存人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保管人位于 市 路 号房屋内,并请保管人代为保管。
第二条 寄存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寄存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
第三条 寄存人应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第四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若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若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寄存人应当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保管费的具体数额是_________;交付方式是____________;交付地点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有权对保管物进行留置。
第七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八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保管人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若根据特殊情况需要转交第三人保管的,保管人必须通知并且征求寄存人的同意。保管人违反规定,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管人在保管财产期间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一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十二条 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