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范文7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意义重大。它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部分,全面反映学生发展状况,促其全面成长。同时,也是衡量毕业标准与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通过科学评价,激励学生不断进步,为其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助力教育公平,推动基础教育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事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办出职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一)、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职业中学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职业中学学生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中等职业教育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和家长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学组织、考试考查、就业选人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的处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生产实习处、招生就业办共同实施,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三)成立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责主动领取评价表;组织本班家长召开家长会;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组织统计评价结果;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填写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及时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期评价结果;接受学生申诉或查询。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我们分析和综合了部分学校的成功经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结合职业学校自身的特点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确定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社会与交往素质和艺术与修养素质五个方方面。具体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道德道德素质包括思想品质和公民道德两个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专业文化素质
学生专业文化素质包括专业模块修习记录(具体见附件)和学习能力评价两方面。专业模块修习记录独立进行统计,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能力评价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综合实践能力的测评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社会与交往素质
主要根据平时学生在班级、社会等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其在团队合作,交流沟通,对社会的认知等意识和水平。
(5)艺术与修养素质
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修养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个人修养水平。
五、评定方法
评价从时间上分为学期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类,从形式上分为自评、互评、评价小组评三类。
(一)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是每学期期末,在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自评、互评、小组评,最后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登记表》的过程。
1、自评
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自我评价,直接填在登记表上,同时在《反馈表》上填写评语,填完后教师应立即收回登记表保管,以免遗失。
2、互评
(1)、学生互评的方法为:首先,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减少学生在评价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现象。其次,在评价开始时由班主任下发《学生综合素质互评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学生都参与对本班全体同学的评价(连同本人一并评价),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评价采用无记名的形式,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为便于统计,素质评价卡中“A、B、C、D”四个等级直接转换为分值,分别以“5/4/3/2”的形式出现。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互评计分方法为:某评价要素被评为
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得2分,二十个要素满分100分。在统计某生评定结果时,应将全班其他同学对该同学二十个要素评定的总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参加对该同学评定的人数,得出该同学的总平均分。
(3)、互评等级确定方法为:若某生20个评价要素总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综合素质互评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为B级,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在计算总平均分时,如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转化为整数后计算等级。
3、评价小组评定
在学期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应对学生互评结果进行逐一审核,根据本班A级指标数,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评价小组认为学生互评结果基本反映学生实际的,则直接将学生互评结果认定为小组评定结果。但评价小组若发现学生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严重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过的内容填在评价表上
,并对每个学生打出终评等级及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上,同时评价小组集体填写综合评语,每学年度第二学期小组评结果视为该生该学年度的评价结果。
另外,凡受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评价结果降为C等。到终结性评价结束时尚未撤销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终结性评价结束后受学校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该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别受公安机关和学校处罚或处分的,评价时按就重不就轻的原则进行评价。凡在三年内曾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降一等处理;
初中第六学期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终结性评价直接降为D等。
学期评价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表》发给学生,并请学生反馈给家长,家长和学生本人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名。自评、互评和小组评均结束后,班主任应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高二下学期结束前,由评价小组集体进行。
1、等级确定
终结性评价等级应依据学生之前各学期的评价结果来确定。首先将各学期评定分数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出现小数时以四舍五入计),然后按A级(90分以上)、B级(75—89分)、C级(60-74分)、D级(60分以下)的划分方法,将分值转化为等级,作为学生终结性评价等级。
2、评语拟定
评价小组成员应在对学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共同讨论并拟定出学生综合评语,评语语言应准确、精练,重点突出学生品格与态度的一贯表现。
对于评价小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无法裁决的向教育局评价委员会报告。
六、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参考,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结性评价,作为学生就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并记入档案。
2、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评价小组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并认真填写在评价登记表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参照互评、自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均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学期评价结果应及时请学生签字。同时,获A级的学生名单应向全校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评价工作小组应同时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申诉,妥善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异议。
七、关于评价的几点说明:
1、若评价小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2、学生的评价结果依据必须保留至少一学年。
3、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
4、学期评价中,若学生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C级。
5、若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D级。
6、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恶意损坏公物等现象造成重大影响或结果的,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为C级。
7、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
级和D级。
八、评价监督:
1、申诉、举报电话:5722357
5722719
2、申诉、举报方法:
①若对评价结果与自身实际表现有重大分歧,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②凡对评价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可作出评价调整,若情况与班级评价小组结果相符合,维持原评价,并对该同学提出批评教育。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XXX《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研究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道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办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道、公道,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机构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1、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1)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①委员会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计划的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②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③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④认定本校评定小组。
⑤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及上报。 ⑥对班级评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指导。 ⑦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1)由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五人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3、班委会评定小组:
(1)由班长负责,由五名学生组成,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职责:负责班级学生日常研究、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记录及评价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
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进程中可能影响或风险评定结果公道、公道的现象和行动,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五、评定内容、评价方法、等级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中提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研究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研究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办法:
1、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严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一年级上学期到六年级上学期,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六年级下学期,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基本素质评价中的头脑品德一级目标,按2、三级目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其它四个一级目标按总评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现评价结果。A:优秀(≥9分);B:优秀(≥7分,<9分);C:基本达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本性发展评价目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据实填写。
4、评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参评的学生及家长发布评定结果。
5、如实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等级设立分派
我校等级名额比例:A级学生不超过25%,C级学生为10%左右,其余为B级。(对于严重违背校纪校规或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可定为:D级)。班级等级名额与学校相一致。
1、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日常表现。
2、学生的平时成绩(所有学科)。
3、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4、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
(五)操作流程
1、确定机构:由班主任推荐并选举产生班级教师评定小组和学生评定小组,并及时予以公布。
2、宣传动员:召开综合素质评定主题班会以及教师动员大会,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及其紧张性,研究有关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常识,并分发“告家长书”,以便获得家长的支持。
3、学生自评:即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150字左右)和给各个要素打分。
4、家长评定:即家长根据子女在小学发展阶层的表现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项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5、班委会评定:即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同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先由学生评定小组每个成员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给每个同学进行打分,再由副组长计算班委会评定的最后实际得分,评定者要签名。
6、教师评定:即班主任教师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评价,对予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如实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安每学期做出班主任评语,其他教师评定小组成员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家长及班委会成员评定所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实事求是给每位同学进行打分,评定者要签名。
7、综合理论活动评定:综合理论活动根据成绩和学生平时参与研究性研究和社会理论的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8、其他事项记录: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运动会比赛中的成绩及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奖后,按学期填写记入其他事项记录。
9、评定结果公示:班级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告诉学生本人。
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评定监督小组应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工作监督小组领导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及各项工作。
10、评价结果的审定与归档: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评定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存档,供中招录取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及各种评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11、考语表述: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内容赐与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考语(要体现学生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填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并签名)。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成员: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 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z(副校长)
副组长: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
成员: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 (年级组长) z(年级组长)
职 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 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 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第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探索学生评价机制改革,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是评价成为促进发展与提高的推动力。促进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基本原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起“成人比成功重要,成长比成绩重要”的教育质量观念;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要根据其学龄特点,体现出不同的评价梯度和发展要求。既要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和的统一要求,也要切实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提升提供平台和空间。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
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等方式组织。学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
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
各教育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场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
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
③关键性作品、作业;
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
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
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医学检查等证明;
⑧自我描述;
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一)初中、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
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二)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
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三)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5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为确保我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标准及要求项目
等第
评价标准及要求
责任人
一、道德品质
合格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3、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行为要符合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违反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而被学校记通报以上处分的,至今仍未撤消处分的。
二、公民素养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学校布置的各种有益的活动;
3、对个人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间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曾经发生不文明行为的.,且在师生中产生很坏影响的;
2、经常去营业性网吧,看不健康书籍,有不正当交往,且经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学习能力
合格
1、各考试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2、考查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3、在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县级以上等级奖的;
4、被评为百优少年的。
5、在各种学科比赛活动中,曾获校级以上表彰的。学部
不合格学习成绩差,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
四、交流与合作
合格
1、平时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为实现目标探究合作的;能约束自己行为的;
2、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部
不合格
平时不与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长期有自闭行为的;从不参与探究活动的。
五、运动与健康
合格
热爱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水平,学习评价成绩较好,在校级以上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的学部体育组
不合格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评价为较差的。
六、审美与表现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在校内外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比赛中获奖的;
2、其他有突出表现的。
3、艺术课程评价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学部团委音体美组
不合格
没有完成艺术课程的学习,音乐和美术学科考核成绩不及格或较差的。
三、评价组织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长:成员: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四、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1、资料建设。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生等级评价表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各类表彰、奖励以及处分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成长计划和成长小结;
9)《成长的足迹》;
10)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
11)家长通知书;
12)学生荣誉申评表;
13)《学生学习成长记录》册;
14)其它有效材料。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材料如实填写于相应记录中,并将材料放入成长档案袋。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
2)学生互评:学生所在小组的每一个成员参与,集体形成评价结果。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也可直接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和请求复议;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六、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
3)等级比例: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以学校为单位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
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9、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全体师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签订诚信责任状。
2、如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综合素质评价一、二项等第均为“不合格”。
3、如老师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将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挂钩。
以上细则未尽事宜,待后完善,解释权归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6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新课程评价观的转变作为重要枢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发展的“发展性评价”。强调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当前的实际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发展方向;既要依靠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考查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等。学校在评价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特拟定本试行方案,作为开展小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研究与指导性意见。同时,希望全体教师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情况的分析和整理,并对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为了使各科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以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也为了让每个学生了解自己,以改进缺点,发扬优点,使自己在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特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目的: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既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四、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
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五、评价的具体措施: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大部份。
(一)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对学习过程及其结果的评价,并通过评价来影响学习过程。它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评价,因而它具有评价的差异性、针对性和即时性,它能及时地给学生提出改进的建议和发展方向。形成性评价主要采用几种形式:①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②表现性评价;③即时性评价;④档案袋记录。
1、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单元测试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本单元学习内容,主要考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测试形成要多种多样,富有趣味性。可以用书面方式检测也可以用实践活动检测。测试形式可开卷也可闭卷。
2、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包括对课题或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评价;对实验操作的评价;对艺术、科技作品的设计及活动展示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可比较好地反映出学生的活动设计能力,活动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课堂观察中的即时评价
通过课堂观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给学生以鼓励、指导和调整。教师可根据需要,关注学生突出的一、二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评价记录。这种评价可根据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评价次数因人而异,不是整齐划一的。
课堂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学习兴趣,参与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学习中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方法的独特性,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想像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等。课堂评价的要素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列举的“要素”只对教师和学生起一个导向、参考作用。
4、档案袋记录
通过收集反映学生发展变化的资料来表现学生成长的轨迹,学生、教师、家长对档案袋记录的内容取舍都有参与权,但以学生的意见为主。
学习评价中档案袋的基本内容如下:
(1)一年级新生学前情况调查表;(2)语文学科评价报告;(3)数学学科评价报告;(4)学生兴趣特长发展表;(5)考试试卷;(6)其它(如同学赠言,家长、教师寄语、作业评语、学期评语、自己愿意保留的作业、获奖证书等等)
5、其它形式的评价
(1)完成作业情况评价。在作业过程中,可实施由学生“自定目标、自我评价”的“双自”评价方法,也可实施小组互评、教师建议,教师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以评星和鼓励性语言结合起来)。这种评价对学生有一种自我约束和对作业正确与否的自我判断,这也可以让教师比较好地观察到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学生看待自我的客观性与自信度。
(2)小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多用于对学生“作品”的欣赏和交流。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认真地分析“作品”,在这个过程中听取他人观点,欣赏他人的作品和观点,学会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议并改进自己的作品。
(二)阶段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是一种总结性评价。一般在学期或学年进行,对学生的学期或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是一种注重学生自我发展的评价。阶段性评价一般由期末考试和实践检查两部份构成。
(1)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较复杂的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探求新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策略的发散性和求异性;想力丰富程度。
检测形式可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通常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闭卷,思品与生活、科学等开卷。
(2)实践检测
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等学科既有书面检测,又有实践检测,其余学科只进行实践检测。
实践检测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学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区别,但是应力求丰富多彩而又切合学生实际,主要有:探究性学习,调查访问,生产劳动,实际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区服务等。
●语文可以有口语交际,朗读,参观,访问,开展社会调查,开故事会,演课本剧,演讲比赛,办手抄报等。
●数学可以有计算,动手操作,调查统计,参观访问,测量,设计制作等。
●英语可以有唱英语歌,简单的英语会话,编演英语小品等。
●科学可以有实验操作,实际观察,科学试验,社会调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与生活可以有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
●音乐可以有唱歌,乐器演奏,打节奏或进行指挥,欣赏乐曲等。
●美术可以有作画,雕刻,剪纸,捏象皮泥,名画欣赏,写生等。
●体育主要是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
(三)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实施要点
1、形成性评价由学校、教师自行组织,将平时的学习表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等有所侧重地进行汇总;再和期末检测进行综合,做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综合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学期测试的成绩的权重以1:4为宜。
2、期末考试按照区教研室统一命题,学校统一组织并进行期末考试成绩质量分析,便于对教学质量的掌握和监控。
3、分值计算。
(1)学生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得分=期末检测得分×80%+学期形成性评价得分×20%
(2)期末检测得分=期末考试分数×80%+实践检测分数×20%
(3)学期形成性评价分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形成性评价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学校、学生情况自主确定,综合评价按照多数的原则进行综合)。
4、结果呈现。总评结果的呈现,可以有两种形式:学业成绩和综合评语。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级(90分以上为五颗星,80-90分为四颗星,70-80分为三颗星,60-70分为二颗星,60分以下为一颗星)来反映其发展水平。评定情感态度的依据主要是学习表现,评定知识技能的依据主要是单元测试和期末检测,评定实践创新的依据主要是实践活动。学业成绩可以先由学生自评,然后互评,最后由教师综合评定。
(2)综合评语。综合性评语应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量发现其闪光之处,也要指出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进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学生个人进行纵向比较,不宜作横向比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应用激励性语言表述,把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融合起来,如说,今后如何如何,就会怎样怎样;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评语中既有对客现事实的陈述,又不乏主观情感的自然流露,让人民教师对学生的深切关爱,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跃然纸上。
六、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七、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部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部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学校行政部门反映。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学校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方案B】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实施新的评价方法,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注意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自主性原则。
要以学生为评价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3、综合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在学习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
4、多样化原则。评价的方式力求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与课外评相结合。
5、多元化原则。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6、激励性原则。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享受成功的愉悦,促进学生树立学习、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三、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识能力水平和学科成绩“、”身体健康水平”、“劳动技能水平”、“个性发展水平”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内容要素、等级评定等。(略)
四、评价方法和要求
(一)评价方法
1、改革评价方式,扩大参评主体。
(1)、评价方式:①、阶段评价,班级周评“小标兵”和学校德育处主题活动月的“星级学生”评价;②、综合评价,期末在周评小标兵和月评“星级学生”的基础上实施总评;③、“新三好学生”的评选。
(2)、扩大参与评价的主体,具体分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和学校少先队总评等五个方面。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要求,在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评等级。
3.学生互评。周一班会或其它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首先分小组评价,评价小组由组长负责,小组内首先是学生自评,然后互相评价,讨论确定互评等级,组内依据自评和互评结果推举出本组“小标兵”。评价时,学生可在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中的相关单项评价栏内,分别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呈现。
4.班级评价。班会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由小组组长汇报本组评价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再汇聚学生互评意见,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和家长评价,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级“小标兵”。
5、家长参评或社区代表点评。班主任老师在周五将周评班级“小标兵”表下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父母在表内“家长评价”一栏填上评价意见,周一学生将评价表带回学校反馈给班主任老师,做为总评积累,让学生获得激励。
6、月主题活动评价“星级学生”,由各班主任依据班级周评资料,组织本班学生讨论,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再向学校少先队推举出本班当月的校级“星级学生”,学校少先大队、德育处以及班主任共审核通过,周一学校升旗仪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将结果记入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手册,做为期末总评和评价“新三好”的重要依据。
7、“新三好学生”的评选必须由学生自己报名,其具体条件为:首先,在校学生每学期中学生各科成绩不低于优秀等级,参加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其次,参评学生必须有家庭对其表现行为的“良好”以上的评价;同时,参评学生在本学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次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应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终结评价为主,在学年末进行。周评班级“小标兵”,月评校级“星级学生”与期末综合评价相结合,周评班级“小标兵”和月评校级“星级学生”是期末评价的依据。
2、评价结果。从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恰当等级,以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现,每周班级评价“小标兵”时,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分别对照各项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等次评价;期末在综合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总评等次;评价均以星级形式呈现,个人自评、班级小组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点评等,均在相对应的项目栏内标出“★”,其中,家长参评与班主任评价除了用星星符号代替外,还要在最下面栏目内写上精当评语。
3、班主任或学校评价。有针对性的填写概括性与描述性评语,客观填写评定意见。
总之,要确实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层面,不同时段,不同参与主体的评价,使学校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