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密协议通用版6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共同遵守保密协议所列条款。比如协议会明确保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严格遵守保密协议,能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合作的稳定与可持续。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保密协议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共同遵守保密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规章制度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
1.2 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以及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1.3 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经营信息。
1.4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应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1.5 乙方对上述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其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中关于保密的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和使用商业秘密。
2.2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1) 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3 乙方因承担保密义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种:
(一)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二)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已经包含保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甲方不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扣除后仍然不足的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如果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
3.3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3.4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四条 争议处理及其他
4.1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 篇2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时间】在【地点】签署:
甲方:
乙方:【专业机构】
甲方因收购【目标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提供专业服务。为保证收购事项的顺利进展,甲方要求包括乙方在内的所有专业机构对于执业过程中所获知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乙方亦同意按照执业准则对该等信息予以保密。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保密信息的范围
为本协议之目的,以下信息属于保密信息:
甲方关于收购目标公司的计划、进展情况;
收购的商业条件;
收购完成后关于目标公司的重整计划、治理结构的调整方案;
参与收购的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
关于目标公司的所有非公开披露信息;
收购法律文件;
其他任何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章予以公开披露前,乙方获知的与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
下列信息不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之列:
已公开的信息;
并非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或目标公司获得,亦非来源于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而是乙方通过自行收集、研究而获得的信息;
义务与责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者提供获得保密信息的途径。乙方之雇员、附属机构、分支机构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
保密信息将由乙方以机密的方式持有并对待,并将不会被乙方用于除协助甲方完成上述收购外的其他方面,不过,基于以下两种情形可以披露: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给受聘于乙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这些信息的乙方的雇员和代理人,所有这些人都将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机密性质并将在乙方的指导下以机密的方式对待此等信息;
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属法律要求、主管部门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同意乙方为介绍本身的业绩,在任何场合提及参与本次收购,但乙方不得介绍任何未经公开的信息。
争议解决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未能达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主动履行。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盖章)
代表: (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
代表: (签字)
日期:
保密协议 篇3
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愿意就【 】进行合作,鉴于双方在本项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资料,为了促进协议双方的洽谈、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明确协议双方的保密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1条 定义
1.1 信息的公开所谓“公开”,只要该信息已经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事项,即意味该信息已经被公开。
1.2 披露方所谓“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谓“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关联方所谓“关联方”是指控制该方的、被该方控制的或处于包括该方在内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就该方而言,“控制”一词是指对该方的绝大部分资产或享有表决权的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所有权。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协议项下所谓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到的范围是: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电子记忆媒体、电子数据、实验数据、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合同、价格、成本、产销策略等协议双方在洽谈、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相互披露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内容信息。
1.5.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时标明有“内部数据”、“严格保密”、“专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标志。(2)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于该等信息被披露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等信息列为“保密信息”的声明提交到“接受方”处签字确认。
1.5.3 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1)披露时已公开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过错,而为第三人知悉且该第三人不负保密义务之信息。(3)披露时为秘密信息,但披露后非因“接受方”过错,而被公开之信息。(4)披露时已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负保密义务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当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强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该命令必须立即书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给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机会。(6)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7)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发布、公开的信息。(8)由“接受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且“接受方”并未由此而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谓“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开发之前已为甲乙各方所有并于本项目开发期间披露给对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谓“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术、经营保密信息。
第2条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义务
2.1 接受方应以其保护自身同样重要之类似信息的同等审慎态度保护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但该等审慎度不应该低于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给有必要知悉该“保密信息”的雇员,“接受方”有义务要求必需知晓该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雇员承担保密义务,并经常检查其雇员对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2.3 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期间,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该等第三方并不包括“接受方”的“关联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进一步披露给第三方,则需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权将“保密信息”传达给其“关联方”,但条件是该等“关联方”应接受本协议项下各条款的约束。
2.5 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发布、公开有关本协议书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发现来自对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时,发现方有义务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书面提出请求的情况下,发现方可以协助被泄密方防止该等“保密信息”进一步被泄露。发现方因阻止该等“保密信息”被进一步泄露采取合理措施所花费用,由被泄密方承担。
2.7 披露方披露给获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特殊情况下,经披露方书面同意,获取方可以对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少量的复制。如披露方提出要求,获取方应按照要求将复制的保密信息资料归还给披露方,或者在提供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予以销毁。
第3条 “保密信息”的产权、使用权
3.1 本项目开发之前所产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为各方所有,本保密协议的签署并不产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权的转移;但针对本开发项下所产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为基础,则接受方可以免费使用该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项目开发期间所产生的“新保密信息”,归 双方共同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第4条 保证条款“披露方”保证其有权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协议项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证,包括对于商业适销性、适合于特定目的性的保证。
第5条 “接受方”保密义务期限协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满【 】 年时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该保密信息已经被合法地成为公开信息。
第6条 继受及受让本协议应对本协议每一方各自的继受人及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适用于该等继受人及受让人的利益。不过,未获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当任何一方通过吸收合并、重组、新设合并或出售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方式转让给某一权益继承人时,则无须该等同意。
第7条 违约责任7.1 出现以下情况时,获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7.1.1 获取方及获取方的员工等未经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获取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7.1.3 获取方的其他行为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现上述情况时,获取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损失的扩大,同时,获取方应赔偿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8条 争议解决
8.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与协议有关的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则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9条 举证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张本合同项下“保密信息”相关利益时,需证明该“保密信息”是秘密的、有一定价值的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条 其它
10.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效力、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协议语言如果本协议以中英文签署,以中文为准,英文只具参考之用。
10.3 协议修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由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保密协议,该补充文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协议中被修改条款自补充保密协议生效之日自动失效,原保密协议中其它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10.4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协议效力
10.5.1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标的的完整协议,吸收并取代双方之前有关其保密义务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协议是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商务合同、各类协议所规定内容发生冲突,以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保密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等。
2.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6.双方协定竞业限制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___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__________年。
四、保密津贴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津贴,保密津贴的支付方式为: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同时,甲方有权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发放的所有保密费。
2.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甲方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劳动争议处理
当事人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平等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知悉和认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协议 篇5
本《保密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正在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总体策划及具体实施工作;
2、乙方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财务顾问、代办股份转让、证券承销及保荐、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顾问等从业资格);
3、在项目合作中,一方(“披露方”)已经或将要向对方(“接收方”)披露某些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第1条保密信息的定义
1.1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向接收方提供的披露方与项目有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一旦公布会对披露方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具有实用性并经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介质形式传递。
第2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2.1接收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接收方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甲方在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程中进行股权融资,需要乙方向甲方推荐投资方或需要乙方将甲方股权融资项目推荐给投资方,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授权向相关投资方提供保密信息。
2.2接收方保证对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接收方自身的保密信息之保护手段进行保密。
2.3接收方为与项目有关的目的,仅可向其有知悉必要的董事、监事、高管、雇员或咨询顾问(合称“关联人员”)披露保密信息,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不得向关联人员以外的人披露保密信息。在关联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接收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促使关联人员履行与接收方同等的保密义务。
2.4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2.4.1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该保密信息之时,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2.4.2非因接收方原因,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2.4.3保密信息是接收方从对披露方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2.4.4该保密信息是接收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或关联人员独立开发或获得的;
2.4.5经披露方事先或事后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保密信息;
2.4.6接收方应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证券/金融监管机构、自律机构等有权机关之要求,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其他监管规定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2.5披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要求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介质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收方为保密信息。
2.6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情况,披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接收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披露方应赔偿接收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接收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接收方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支出),以使接收方免受损害。
2.7若披露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归还或销毁保密信息,但接收方根据监管和行业自律要求必须保留存档的除外。
2.8如果披露方、第三方或有权机关指控接收方,接收方有权为了辩解之目的而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双方应共同努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减少因披露保密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第3条排他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任何其他实体签署与本协议目的、内容相同或相类似的战略合作协议或其他类型的文件;乙方应作为甲方开展本项目唯一的合作伙伴。
第4条违约责任
4.1任一方(“违约方”)或其关联人员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2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一方对另一方因本协议项下行为而导致的期待收益或可得利润损失、未实现预期的成本节约、商业信誉损失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5条协议有效期
5.1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文首载明签署之日起生效。
5.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协议保密期限截至项目完成之日或甲方书面通知提前终止本项目之日起12个月止。
项目完成之日是指甲方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
第6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6.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6.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规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和执行。
第7条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金融危机、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多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本协议的履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7.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该方有权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应被视为违约。如果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7.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本协议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7.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项目造成重大妨碍,并且本协议双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第8条通知
8.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联系方式用传真发出或快递方式发出。如果该等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于发件人传真机显示传真业已发出时视为送达;若以快递方式发出,则于邮件寄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8.2本协议双方的寄送地址及传真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8.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中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时,该方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另一方。如逾期未通知,则另一方依据本条规定向上述地址发出的通知将被视为已被送达。
第9条其他
9.1本协议中标题仅为阅读方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对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9.2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权利义务继承人均有约束力。
9.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9.4本协议中如有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是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且不影响到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完全有效并应被执行。
9.5一方当事人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权利的放弃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做出。
9.6本协议及其附件(如有)构成了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宜达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协议,并取代了一切先前达成的谅解、安排、约定或通信。
9.7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关于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项目之保密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 篇6
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已经(或将要)获悉甲方保密信息,为了确保乙方履行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
(一)乙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获取的相关业务、技术秘密、图纸、软件、计算机程序(包括自行开发及甲方付费购买的第三方提供的软件和相关资料)、代码、数据库、专利、工业版权等。
(二)乙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获取的交易方面的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资料信息、客户信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人事管理的信息以及重大决策及发展战略。
(三)下述资料和信息除外:
1.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任何主体违反保密义务或侵权所进行的披露。
2.在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责任
乙方除事先已经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外,乙方自与甲方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何时间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负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非事前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工作期间所获悉的保密信息提供、泄露、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无论这种泄密是有偿或无偿的,亦无论是故意或过失。
(二)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协议未规定或规定不明之处,乙方应秉持谨慎、诚信的原则,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尽力维护其于履职期间获悉或持有的任何甲方可能涉密的信息(亦包括甲方持有且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或可能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的机密性。
(三)乙方除应对自身因履职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的必要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负责管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保密资料。
(四)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五)乙方不得取得或接触按其职权或级别不应取得或接触的保密信息。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编制、制作、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手册等均属甲方所有。乙方需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前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及所有副本)交付给甲方,并不得保留上述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复制文件。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包括依赖甲方设备或工作场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除乙方与甲方另行书面约定为乙方独享知识产权外,均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第三方转让。
在双方就此项成果的归属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甲方就使用并进行生产经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八)本协议之约定不妨碍甲方受其他相关法律有关商业秘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之保护。
第三条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属于当然保密期限。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退职,离退职后三年内仍有义务保守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第四条法律责任
(一)乙方应对其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乙方自愿或受他人指使窃取甲方商业秘密为己所用或提供给第三方的,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且无论是否实际获利,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将非法所得交付给甲方,情形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有权任意采取如下措施的任一项或几项:
1.内部处理:扣发工资奖金、给予处分、直至辞退、开除,同时可要求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2.可对乙方提起违约或侵权之诉;
3.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四)因乙方违约或侵权应当赔偿甲方的范围,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同时,还可向乙方追索甲方因乙方泄密行为造成全部损失金额的30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奖励机制
(一)甲方鼓励员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鼓励主动防止和制止泄密、窃密行为。
(二)如乙方举报泄密、窃密行为一经查实并协助甲方挽回损失的,甲方将予以一定经济奖励,并在人事任免及职级晋升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六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对因本协议或者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二)双方当事人就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 法院起诉;
(二)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与劳动合同联合使用,同时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